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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人才培养方案
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熟悉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语言文学研究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等企事业部门从事于汉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复合型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人文社会科学及相关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审美鉴赏、创造性思维、从事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诸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汉语言文学及相关文化现象的分析方法;
3.具有语言文字表达,人文知识普及,运用专业知识在本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以及文学创作、传播和研究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具有较宽广的文化视野;
6.具有不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核心课程:文学理论、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外国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写作理论与写作训练。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实习、写作技能训练、汉语言文学及相关文化现象研讨等。
三、学制与毕业学分
学制: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为3-6年
学分:166+(6)学分
四、授予学位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注:专业见习安排在3-6学期,利用课堂和课外时间,主要以观摩教学案例与讨论等形式进行。
为23.9%;2.创新学分是个性化选择,可折算院系选修课学分,故实践课程学分未包括创新学分(2学分)。
(三)汉语言文学专业周学时计划分配表
(四)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
时间及学分分配表
1、公共基础课程
2、通识教育课程
3、专业课程
注:1.*标注的为专业核心课程。2.院系选修课程必须修满12学分。
4、实践课程
注:1.学年论文可作为毕业论文的前期基础;2.学生以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均为第一作者)、获得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奖项等申请创新学分(2学分),如同一内容已计入素质拓展学分,则不重复计算。学生在本科阶段只能申请一次创新学分,可折算学院选修课学分。
汉语言文学(试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最为悠久和最具影响力的学科之一。历经百余年的积淀与发展,本学科为国内的各行各业,尤其是基础教育领域培养了大批人才,在国内享有盛誉。截至2015年4月,汉语言文学专业有专职教师近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人,博士生导师21人,师资实力雄厚,教研、科研成果突出。本专业有多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优质课程。1995年开始,本专业开始建设中文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基地班(又称试验班)。在借鉴国内其他高校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试验班)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法,突出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的研究型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在人才培养上,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现代人才培养思想,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整体优化,大力倡导创新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出了大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而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拥有宽阔的人文视野和较强的继续学习与自主创新能力,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具体目标包括:为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能胜任文化、教育、出版、传媒等行业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与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能胜任基础教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三、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2. 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具有较宽广的文化视野和实践能力;
3. 较强的继续学习能力、自主创新能力,适应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4. 良好的综合素质,能胜任与语言文字、文学相关的教学、写作和研究工作;
5. 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的能力;
6. 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外语文献的能力。
四、主要课程
文学理论、写作、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民间文学、比较文学等。
五、学制及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六、课程学分分布表
七、课程计划表
八、实践实验教学环节
九、社群教育平台
对学生参加科研项目训练,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项,获取专业等级证书、应用型技能证书等,符合相应要求并给出相应学分分值。设置3个学分,由文学院自主认定。具体参照文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制度实施办法》。
十、说明
1. 本专业1-4学期全部课程及第5学期部分课程与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汉语言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相同。
2. 本专业现分为“文学史与作家作品”和“文学理论与批评”两个方向,建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侧重某一方向修读专业选修课学分。
3. 建议本专业学生选修历史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课程,以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4. 本专业公共课30学分,通识课为37学分,专业课33学分。
6. 本专业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学分达到100学分,获得3个社群教育平台学分,完成所有实践实验教学环节,外语考试成绩等符合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的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7.本专业开设双学位课程40学分,其它专业学生至少选修其中30个学分,方可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5. 见习安排在每个学期的假期进行,时间1-2周;毕业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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