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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实验班)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示范和先导,是学校探索和实施本科创新人才培养的通道。以培养具有“基础实,素质高、能力强、复合型”的创新型、复合型经济管理或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以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本着“尊重个性,因材施教,加强复合,强化能力”的原则,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实行灵活的培养机制,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培养目标
结合地方人才需求特征,发挥学校特色学科专业优势,培养具有“基础实,素质高、能力强、复合型”的应用型、创新创业型、复合型经济管理或工程技术人才。
三、培养方案
(一)原则
按照“专业复合,强化能力”的总体要求设计培养方案;夯实经济管理或工程基础理论,充实前沿的学科教学内容;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的提升,形成一套完整的应用型、创新创业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培养规格
1.系统坚实地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人文修养。
2.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
3.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和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接受严格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5.经管教改班围绕地方主导产业(机电、化工、服装与纺织等),深入学习生产过程与产品质量管理的相关课程,并结合实践实训方式展开,着力培养懂工艺和产品的经济管理人才。 -1-
工程教改班以强化经济管理、营销与贸易等知识,加强创业创新训练为主的方式展开,着力培养懂经济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
(三)培养方式
1.学校设立创新人才学院,负责“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方案制定与实施。
2.“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设立经管教改班和工程教改班,分别单独制订培养方案,面向三年级学生招生。
3. 教改班培养方案共设50学分,其中25学分为课堂教学,25学分实践实训环节,课堂教学除本校教师承担部分教学任务外,鼓励聘任外校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高管授课。教改班具体培养方案另行制定。
4. “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不转专业,但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双学位。经管教改班学生可以申请工程管理或工业工程学士学位,工程教改班学生可以申请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5.“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实施导师制, 导师由学院聘任。学生入学后,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学生可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学业、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科研训练、实践实训等指导。导师工作量纳入教学基本工作量考核,报酬由创新人才学校核发。
6.“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学生实行“创新不断线”的培养方式,强调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每学期均开展创新实践教育活动。
7.“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的学生在国际和地区交流方面享受更加优越的政策。学校资助“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开展国际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
8.“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在奖学金评定和其他各类评优等活动中,单独划定名额进行评选,并设立多种单项奖学金。
9. “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设立专项预算经费,专门用于教改班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
四、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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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兼顾学科门类的特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管教改班招收文法经管医类专业学生,以经管类专业学生为主,工程教改班面向工科类各专业招生。
2.“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的招生依据前两学年学分绩点排名,前两学年学分绩点排名要求列专业前30%,并采用面试选拔的方式。
3.“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每年的招生计划、类别和方式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4.“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五、管理方式
1. 由教务处和学院负责学校政策制定和部门间协调工作。创新学院院长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教务处负责人及主要学院教学副院长组成,下设教改班项目实施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创新人才培养管理工作。
2.学生学业管理、学籍管理、住宿管理和组织管理由教务处、学院和相关学院共同负责。
3.“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组织,学院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
4.“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的招生选拔工作由创新人才培养学院负责。
5.“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环节中,由学院正常安排相应的教学活动。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自2015级学生开始实行,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落实,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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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2015年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实施方案#e#一、招生学院及专业
二、申请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 国家重点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非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或符合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
3. 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4.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2份;
2.《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3. 本科成绩单2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4. 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在复试报到时有效)2份;
6. 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由考生来我校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不须提前邮寄。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上述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并予谅解。
四、日程安排
1. 9月中旬-10月底,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 各学院按照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安排的复试时间,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参加复试,申请人应注意及时登录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3. 9月下旬-10月底,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4. 10月底前,拟录取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oh100.com)进行网上报名;
5. 11月中旬,拟录取考生本人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录取
通过考核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后可优先录取。
六、其它
初试科目和复试内容详见报考专业所属学院的招生目录。
西南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扎实推进西南大学新一轮本科教学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途径,带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西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总体部署,特制订《》。
一、实施目标
创新实验班是“西南大学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广阔的国际视野、深厚的科研潜质和出众的领导才能为目标,挖掘各学院潜力,整合利用多学院互补的教学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学院在办学中的主体作用。以创新实验班为示范,带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探索综合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
二、实施内容
在总结2015年开设创新实验班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创新实验班实施的范围,提高质量。计划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开设4—5个学院层次的创新实验班。创新实验班实行申报立项制。即学院自愿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组现场考评和会议终审,报学校审批。经学校批准的创新实验班,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未经学校批准的,提倡学院积极试点。学校优先资助跨学院的创新实验班立项。
三、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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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本科教学,教育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管理队伍健全,获得过本科教学优秀学院;
(二)具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经验,有可操作性的创新实验班实施方案;
(三)具有博士学位点,有优秀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教师队伍中硕士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占90%以上,有博士学历教师比例占40%以上;
(四)实验、实践条件优良,实验室、图书资料室、自主学习等场地面向实验班学生全面开放;
(五)能以不低于1:5的师生比为创新实验班学生配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学业导师;
(六)有适合的历史名人命名创新实验班。
四、学生遴选
创新实验班学生人数严格控制在30—40人/班。采用自主招生个性化选拔、高考录取分数择优选拔、新生入学二次选拔和通过招生直接选拔等多种渠道遴选。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进行相关科目笔试,最后通过综合面试考察,将最全面和优秀的学生选入创新实验班学习。
五、教学实施
分段式大类培养。创新实验班实施分段式大类培养。
研究性教学。创新实验班与普通班学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方案。但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形式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体现不同,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探究式、参与式以及基于网络的混合式等研究性教学和创新性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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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创新实验班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可跨学院自由选课。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发展意向选择更高层次和要求的课程。
学业导师制。学院为每个创新实验班配备理念先进、管理一流到位的班主任。并为每个学生配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一流、科研实力雄厚、热爱本科教学的学业导师,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计划、职业生涯规划、选择专业或方向,帮助学生了解各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选择合适的科研课题。
集中资源优势。学院集中选派最好的教师为实验班学生授课,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专用教室等,对创新实验班学生进行全面开放。
滚动淘汰机制。创新实验班实施滚动竞争机制,学校将组织专家指导小组对实验班学生进行中期考核。根据学生的中期考核报告、课程学习成绩、科研素质、意志品质等综合表现等,部分不适应创新实验班学习的学生将分流到相关专业继续学习;创新实验班之外的同年级学生可在学生自愿并经专家指导小组考核同意后补充到创新实验班学习。
六、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学院成立“创新实验班工作组”,负责实施对创新实验班建设的指导、实施、协调与管理。
制度保障。在学校统一指导下,制定创新实验班培养方案、专业分流、本硕博连读、学业导师制、班主任遴选、实验室、教室、自主学习资源开放等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保证创新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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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顺利实施。
经费保障。经学校批准的创新实验班,学校一次性给予8-12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创新实验班学生的奖助学金、创新基金项目资助、自主学习数字化资源建设、学生国内外交流补助、教改项目资助、聘请外籍教师、资料、印刷、调研差旅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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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8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英语等五个学科专业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为确保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我校学科建设的优势,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学院集合优质教育资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有效途径,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15至2015年,从我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英语专业中遴选建设五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在学生选拔、师资配备、培养模式、条件氛围、管理制度等方面,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一批思想敏锐、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为相关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领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三、实施原则
(一)择优遴选。进入实验班的学生应具备思维活跃、基础扎实、学有专长和富有潜力的特点和优势。
(二)改革创新。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学院要围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在教育理念、培养方案、培养模式、教学组织、管理方式等方面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同时要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定期进行工作评价,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开放教学。要广泛借鉴国内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充分利用各方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实行开放式培养。
四、实施内容
(一)学生遴选:实验班的学生从在校优秀本科生中遴选,可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或一学年后遴选。学生遴选要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确保将特长显著、素质全面、最具发展潜力的学生选拔出来。每个实验班年度招生规模原则上为20人。
(二)教师配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行首席教授(导师)负责制,全面负责学生的专业指导和思想工作。安排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实验班导师和授课教师,聘请海外知名学者指导、主持或参与实验班的教学。参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教师要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三)培养模式:以学科专业为平台,探索多种培养模式,实行个性化培养。要推进教学理念、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国际化要求设计教学计划、开设课程,积极引进和选用优秀教材,拓宽学生的视野;创新教学方式,实施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按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鼓励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学习,让学生有自由探索的时间;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项目训练,培养他们的科研兴趣和学术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将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让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中增长才干。
(四)氛围营造:通过访问讲学、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报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开放的交流平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潜能。学校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国家和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资源要向实验班的学生开放,并为学生的创新活动和科学研究提供经费等支持。
(五)制度创新:制定灵活的课程选修、免修、缓修等制度。对学生的考核突出创新目标和能力要求,努力克服应试教育的弊端。实验班的学生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建立灵活的进出机制。对教师的评价要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创新考核方式。
(六)交流学习:通过联合培养、短期学习考察等方式,分期、分批将实验班的学生送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习和交流。鼓励学生利用校外条件开展研究性学习,接受国内外知名教授、学者的指导,使之尽快融入学科的前沿领域。
五、工作保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校“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结合学院实际,
认真制定具体的改革实验方案。要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改革实验计划。
建立政策保障和工作激励机制。实验班所属学科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比例要达到20%;同等条件下,对拔尖人才实验班学生申请的本科课外科技计划项目优先资助。切实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理工科每个专业每年级每学年资助5万元,文科每个专业每年级每学年资助3.75万元,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费管理办法》闽师财(2011)27号执行。学校每学年组织工作总结和交流,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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