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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管理人员制度

时间:2022-05-18 16:10:1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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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管理人员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寝室管理人员制度

1、管-理-员值班期间要严格按照《寝室管-理-员工作职责》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如工作未达到标准将给予警告,每月警告累计三次者扣除100元,以此类推;

2、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学生的入住、退宿、请假等手续;

3、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需提前说明。无辜脱岗扣除50元/次。

4、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需自己调整好值班,并由寝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需上报政教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每月无故旷工2次及以下者扣除100元/天,并给予警告;每月累计旷工3次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每月累计旷工4次及以上,扣发当月基本工资,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8、严格按照《宿舍管理制度扣分细则》对各寝室进行量化评比考核,每天做好登记,每周一对上一周情况进行汇总,每月3号以前对上一月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学校。

9、服从学校的其他工作安排。

10、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伤害或重大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工作表现突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2016-12-31 14:39 | #2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2016-12-31 9:31 | #3楼

为保障员工有一个舒适、良好的住宿环境,加强公司宿舍安全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入职员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所有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员工宿舍严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管理人员批准之后,方可入住。

三、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办公室确认房间物品完整无损后,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四、 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办公室注销。

五、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如需调换,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所有住宿人员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办公室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管理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六、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100元。若遇失窃,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七、在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外来人员,住宿人员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八、宿舍内所有住宿员工应讲究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写乱画,垃圾应统一丢入宿舍一楼入口处垃圾箱内。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九、宿舍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自觉爱护宿舍内外的一切设施,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损坏和拆改,一经发现则按原价赔偿。

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做到人走灯灭。每个宿舍安有电表,如若用电超过额定度数,自行支付额外费用。

十一、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占用通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十二、严禁将办公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宿舍,若出现公司物品,作罚款处理。

十三、晚10点以后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扰乱其他人员休息。

十四、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及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违者每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五、未经同意不得私用他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窃他人财物者,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将其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

十六、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七、进出宿舍门时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十八、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保卫科,否则不予与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处罚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十九、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2016-12-31 14:35 | #4楼

1、目的:

加强企业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员工生活质量,保障公司经营运行。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3、入住资格:

3.1必须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

3.2公司所招聘应届毕业生有住宿需求的,可享受免费入住一年的待遇,住宿期间水电费自理。

3.3 应届毕业生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如需继续租住公司宿舍,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行政工作的副总批准后,可以继续租住半年,租住其间须承担一半房租,水电费自理。半年期满后,须搬离公司宿舍。

3.4经公司副总级以上领导特批的员工,可以免费临时入住。

4、管理规定

4.1 宿舍公共秩序

4.1.1 早上起床,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而影响他人休息。

4.1.2 每晚23:30熄灯就寝,熄灯以后非加班人员/非公务活动,不得在外闲游,(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进入宿舍不得大吵大闹,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4.1.3 员工就寝前须关好门窗。未经许可不得私闯他人宿舍,23:30后,严禁进入异性宿舍。

4.1.4 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亲友。

4.1.5 严禁在集体宿舍内男女混居。

4.2 宿舍安全管理

4.2.1 室内严禁私自搭接电线,烧煮、烹调须注意安全,防患火灾。

4.2.2 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进宿舍。

4.2.3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打架、吸毒等不正当行为。

4.2.4 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钉铁钉及衣架。

4.3 宿舍卫生管理:

4.3.1 长期住宿的房间,个人生活起居用品及房间卫生清理由住宿人员个人负责。

4.3.2 临时住宿:住宿人员离开后,床上用品及房间由行政部派人进行保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4.3.3 所有员工宿舍室内卫生,由各宿舍内住宿人员自行打扫,垃圾倒入垃圾桶;每天起床须将内务整理好。

4.3.4 卫生间使用后要用水冲洗不留污垢。

4.3.5 严禁从楼上掷物、倒水、吐痰,不得乱扔纸屑垃圾等物品,保持楼道和环境干净整洁。

4.3.6 个人物品要求摆放有序,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4.3.7 为确保宿舍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对内务、卫生差的房间进行通报公示,希望住宿员工积极配合。

4.4 宿舍公共设施及用水用电管理:

4.4.1 宿舍水电费,日常维修(水龙头、门锁、纱窗等)全部由住宿人员承担,公司不作补贴。

4.4.2 所有住宿人员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破坏。(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除照价赔偿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一次。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取消住宿资格。)

4.4.3做到人走门关,灯灭,水停。夏季尤其注意空调的关停,节约用电。

4.5 入住安排:

4.5.1 员工按分配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行政部对宿舍进行调整时,被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得挪动或破坏床架床板,一人一铺,不得合铺。

4.5.2患有传染病者、不服从安排和不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者,行政部不予安排入住或取消住宿资格。

4.5.3不得携眷住宿(员工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住宿,但事先必须经行政经理和副总批准)。住宿员工若已办理离职,使用权即自行终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特殊情况要由部门主管申请,报行政部批准备案。

4.5.4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有维护宿舍公共设施的义务。

4.5.5 所有宿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得私下转让,违者取消住宿资格。

4.6 宿舍长职责:

4.6.1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监管本宿舍一切内务,确保卫生整洁,维持秩序,负责水电、安全管理,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暴雨天气)

4.6.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宿舍长应通知部门主管及行政部:【如发现知情不报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负责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费用】

4.6.2.1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重大时。

4.6.2.2私自留外单位人员和亲友住宿者。

4.6.2.3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意外灾害时。

4.6.2.4员工病情重大者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行政部,并送医院。

4.7宿舍安排原则:

4.7.1公司附近宿舍原则上安排给应届毕业女生、驻外人员、回国短期居住人员以及公司特批员工居住。应届毕业男生、QC等员工安排在距公司较远的宿舍居住。

4.7.2 女生宿舍职员:2人/间,

男生宿舍职员:2人/间,

经理:1人/间或2人/套

总监、副总级别的住宿由总裁办下发具体安排方案,行政部执行。

4.8宿舍钥匙领取:

4.8.1所有员工宿舍钥匙归行政部统一管理和登记发放。

4.8.2 东圃宿舍住宿员工已在房东宿舍管理处领取钥匙的,须将钥匙押金条交给行政部,所交钥匙押金由 公司先行退回给员工,公司届时再凭押金条与房东宿舍管理处结算。

4.8.3住宿员工离职或搬离宿舍,须在离职或搬离宿舍当天将钥匙交回行政部,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交回的,

须经公司分管行政领导批准。

5、凡违犯上述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的,将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文予以处罚。

6、所有员工对住宿安排有异议者,均可以向公司分管行政工作高层领导投诉。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

*特别说明:

1、公司现住宿2011年应届毕业生,鉴于行政部在其住宿一年期满之前未提前通知到本人,经向公司领导申请,给予延长半年住宿时间,即从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31日为延长期。

2、延长期内,现住宿员工如愿意继续租住公司宿舍的,须在8月底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公司分管行政领导批准后可继续住宿,延长期内住宿员工从2012年9月开始须承担一半房租,水电费自理。

3、延长期内,现住宿员工如不愿意继续租住公司宿舍的,须在本制度公布1个月之内搬离。

4、其它不符合条件、未经公司批准但已入住的人员须无条件搬离公司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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