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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领导接访,下基层以及挂钩联系点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群众观念,贴进大局,跟进服务;认真体察下情,倾听民声,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学校的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为区教育局的工作决策提供信息,经区教育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区教育局党政领导联系点制度。
一、联系内容 1、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党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指导基层党支部抓好党的建设,指导基层学校抓好学校管理,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2、检查督促各项工作部署在学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发掘学校在党建、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全区进行推广。 3、围绕党建和全区教育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形势,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管理才能。 4、听取基层学校对区教育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学校对教育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关心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6、协助学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7、及时掌握学校工作动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了解学校人员变动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 8、其它需要联系的内容。 二、具体要求 1、每位党政领导(联系人)联系一个镇的中小学和部分
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党支部。 2、联系人应不定期深入联系学校,掌握学校的工作动态,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状况、思想动态。一般每月至少应深入联系点 12 次。 3、各基层学校要积极配合联系人的联系工作,及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联系点领导汇报。 4、为更好地开展联系工作,切实掌握学校情况,联系人可由被联系学校推荐或自己指定一名教师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 5、对于联系学校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在全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交局务会或党委会讨论研究。 6、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争取每人每年写出一篇调研报告。 7、区教育党委对联系点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对联系人和联系点进行调整,并将联系人到联系点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三、联系点分工: 李仲锴:六中、文清路小学、滨江一小、马扎巷小学、湖边镇学校; 陈智鹏:七中、红旗二小、天竺山小学、滨江二小、沙石镇学校; 曾瑞萍:九中、大一小、大二小、厚德路小学、水东镇学校; 阳作山:一职校、招办、电教室、西津路小学、铁路小学、区保育院、和平路幼儿园、铁路幼儿园、水南镇学校; 赖 菁:二中、白云小学、进修学校、教研室、校外活动中心、水西镇学校; 俞
健玲:嵯峨寺小学、中山路小学、特教学校、红旗小学、沙河镇学校。
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
XX区XX局
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党建联系点制度。
一、党委要实行,每名党委成员都要确定1个以上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原则上可根据领导干部分工和分管工作特点确定联系点。
二、党委成员挂钩联系点的工作要求主要是: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党支部以服务财政事业发展为中心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根据上级布置的任务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党委成员要定期到点工作。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一般不少于6次。建立联系薄登记制度,记录好每次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
四、党委成员要认真解决对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党委反映,不得包庇隐瞒。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系点情况汇报会,
交流工作,总结经验。党委成员每年至少要确定一个调研课题,撰写1-2篇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文章。
五、党委成员要及时掌握联系点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与联系点干部、群众搞好关系,接受他们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本人和党委工作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六、联系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对考核较差者,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XX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制度2
根据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综治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制度。
第一条,建立联系点工作制度的目的
进一步强化综治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大齐抓共管工作力度,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各村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各村、组、户,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密切同村、组、户的联系。
第二条,各成员单位建立联系点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及时了解掌握所联系村的治安状况的评估,指导各村正确做出加强综治工作的措施、方案;
(二)采取检查、巡查、督察的方式,推动各村两委的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掌握各村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指导开展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平安建设”工作;
(四)帮助各村总结综治工作开展的典型经验,督促薄弱环节进行查缺补漏;
(五)负责对联系点的评优工作提出建议;
(六)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帮助联系点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第三条,联系点的工作方式
(一)镇综治成员单位分别以挂钩村作为联系点,确定一名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指导联系点的综治工作,建立综治工作档案,痕迹材料管理;
(二)综治成员单位定期向镇综治委汇报联系情况(每月一次);
(三)研究、安排、部署有关综治工作的会议,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到镇综治委;
(四)联系单位的领导至少每季度一次,联络员要每月一次深入联系点了解掌握情况,检查指导工作,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上的问题;
(五)各村委积极主动配合镇综治成员单位在联系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及时采纳正确意见,共同做好辖区内的综治工作。
第四条,联系点工作评价
(一)各成员单位要将在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列为年度向镇综治委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各成员单位和联系点的工作成员,实行“绩效挂钩”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镇以上机关表彰的,视情况对联系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给予嘉奖。联系点发生重大问题被一票否决的,联系单位要帮助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三)联系点工作开展及效果列入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每年年终镇综治委组织对联系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镇综治委
2012年2月23日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巩固和扩大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本着“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原则,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以来建立的联系点、联系户制度,为使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二)建立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推动农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责任内容
(一)认真指导和检查督促联系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政策措施,使所联系单位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
(二)联系点党员干部要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兵团“1+3”、“1+8”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宣传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宣传农场党委惠民、利民的有关政策,帮助联系点、联系户理清经济发展和职工致富的思路,找准工作和贫困差距的原因,变“输血”为“造血”。
(三)联系包连党员干部要认真指导各连队在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基础上积极开展争创“五好”支
部活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1-2个,连队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户1-2个。联系点党员干部每月至少有5天时间吃住在联系单位,不断总结和探讨工作经验教训,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联系点干部要经常督促检查,连队扶贫帮困工作措施的落实,深入职工家庭,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引导职工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六)认真指导联系单位搞好连务公开、民-主管理,使连队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成绩显著。
(七)联系点干部要通过自己的言行,使联系单位干部作风不断转变,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干部参与非法活动。检查监督连队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依据党纪政纪办事,依法行政,检查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上级及本场制定的各项制度,确保联系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零”控制。
(八)要全力落实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对联系单位的一般信访问题及信访人员承担接访、初核、调查、解释处理责任,对于涉及全场性或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向场党委汇报,积极协助场信访部门做好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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