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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时间:2024-03-04 23:00:25 秀雯 标准 我要投稿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24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24,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

  工伤十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 16180-2015《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十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注:超出工伤保险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第30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在成都市范围内,十级工伤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如下:

  1、工伤医疗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企业承担。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出差标准的70%。

  3、住院期间护理费:首先需要确定需要护理;其次,标准按当地同等护理级别的护工工资确定。

  4、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残疾辅助器具。

  5、出院后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确定在出院后需要专人护理。

  6、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单位负担)。

  7、营养费: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这项,可以根据医院的证明适当要求。

  8、停工留薪期待遇:原福利待遇不变,计算到伤残鉴定之日。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10、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3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十级工伤都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在某些情况下导致十级工伤的,是不予赔偿的。这一点劳动者们要多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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