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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打非治违会议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以及全市“城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国土资源领域集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发〔2011〕5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政发〔2012〕4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目标,强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国土资源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
1、对国土资源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汇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治理措施。
2、查明辖区内废弃井口及矿坑,做好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3、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或者以勘探名义从事采矿活动等行为。
4、健全市、乡、村三级防范网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险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严厉查处违法从事洗(选)矿行为。
(二)重点范围
盗采露头煤、石灰石、非法采挖洗选铁砂等行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自查自纠与市政府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国土局根据本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抓紧制定本辖区的,督促辖区内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
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开展全面的巡查排查活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严管态势,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一律查处取缔,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通过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检查方式,对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5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和新汶街道办事处,国土局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报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国土分局建立工作台账,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做到有查处、有落实、有销号。及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做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同时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印发宣传单、设置
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对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群众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安全自律意识和安全法制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公开举报电话,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二)明确职责,形成整体合力。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国土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辖区内违法勘查、开采的行为。
(三)统筹兼顾,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局要把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同时”制度落实、村居社区安全管理以及第二、三次重点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和提高,切实提高辖区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动“城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向纵深开展。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批,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治本措施,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土局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国土局
2012年5月15日
国土局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办发【2012】12号)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我县矿业秩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严密的组织方式、有力的打击措施、严格的监管手段、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矿产开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二、整治重点
1、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3、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的;
4、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
三、组织机构及参与科室
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副主任:xx-x
1、参与股室:矿产执法监察大队、地质环境监测站、矿管股、站务股、矿管局办公室。
2、职责任务:
矿产执法监察大队、地质环境监测站:加强动态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种违法矿业行为。
矿管股:对违法矿业行为的鉴定提供技术支持。
站务股: 做好矿法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
矿管局办公室:对矿法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工作从4月2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为期六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部署动员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召开“打非治违”工作会议,明确各参与科室的职责、任务,并制订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至8月31日)
1、对全县复产坑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摸清矿业违法行为底子,并建立排查台帐。
2、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3、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
1、 将整治资料汇总并归档,并写出书面总结9月5日前向县政府汇报。
2、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制度和执法检查长效机制,解决矿业开发中的深层次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打非治违”是县政府为贯彻国务院、省、市“打非治违”会议精神的专项行动,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县矿业秩序的严峻形势,要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抓好这次“打非治违”工作。
(二)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 3
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通过开展动员教育、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性。
4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打非治违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煤矿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根据煤局(2012)49号《淮南市严厉打击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了扎实开展好小煤矿“打非治违”专项,促进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经信煤炭函〔2012〕532号)和淮南市煤炭局、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分局《淮南市严厉打击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煤局〔2012〕49号)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合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做到依法经营,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基础稳步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矿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玉明
副组长:朱 军、翟广强、安永贵、苏兴权、朱玉卫
成 员:赵倩、孙世畏、徐振龙、朱永昊、王子林、汪文新、孟献周、刘明海、马 磊、
三、重点内容
1、严禁无证、无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停产整顿或停产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杜绝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严禁组织生产。
3、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治理的不准生产。
4、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5、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未按照年度、季度生产计划的严禁组织生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法劳动纪律的严禁组织生产。
6、从业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和无证的严禁上岗作业。
7、对上级安全监察指令或对监察存在问题未整改落实完的,不准生产。
8、井下潜水电泵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组织生产。
9、未与测量机构签订协议、未按期对井下进行测量的不得组织生产。
10、严格执行《淮南市地方煤矿封闭墙管理制度》不准生产。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不得从事生产。
四、工作安排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5年6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宣传阶段。6月23日至7月9日,矿要按照《淮南市严厉打击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煤局〔2012〕49号)文件精神,制定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8月14日,矿严格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要结合《淮南市严厉打击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对查处的问题或隐患严格按照“五定表”的形式落实整改,并保留自查记录备上级部门检查。
3.总结阶段。8月15日至8月30日,根据自查情况找出矿自身存在问题加以整改,严格对照《淮南市严厉打击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的12种非法违法行为的标准,杜绝12种非法违法行为的存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是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矿要切实增强“打非治违”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性,以此次专项行动为载体,稳步推进我矿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上水平。
2、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日常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3、严格执行“打非治违”信息周报、月报制度和封闭墙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当月采掘计划组织生产。
淮南市煤炭产销公司后台孜煤矿非法违
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工程项目部根据《广东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文件精神的要求,为确保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稳定,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施工以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和四会市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部署。“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坚决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指导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我项目部由林彦锋担任组长,郑亚养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质安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由林彦锋担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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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打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交通建设;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
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执行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使用不合格材料和机械设备的;
6、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离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组织演练的;
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5、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6、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和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5日)
各合同段承包商应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所辖合同段的实际情况,针对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屡禁不止的违规操作行为,明确本合同段的打击重点。各承包人应召开“打非治违”专题会议,动员和部署专项行动。11月30日前,各承包人将打非治违的工作实施方案报总监办安全部。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30日-12月10日)
全面检查治理阶段,总监办将以驻地办牵头,对全线分两次进行检查。第一次检查(11月30日)对全线开展全面排查,全面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并进行全线通报。第二次检查(12月5日前)针对第一次检
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标段进行整改结果复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通报阶段(12月5日至10日)
各承包人要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对查找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已经整改完毕进行核查,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各承包人应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至总监办安全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包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动员部署阶段,各承包人要认真开展自我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不得力的承包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集中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含)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承包人要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宣传,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加大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
度,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整改;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问责
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将作为安全生产管理重要内容纳入各承包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我办将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及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组织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措施不得力的施工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反馈
各项目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活动情况的调度分析,及时报送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典型经验及做法。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项目部,将在年终安全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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