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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整治会议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按照梅办发2015[]号文件精神,组织市直各机关及事业单位万名干部,深入社区开展“爱绿、保洁,平安、和-谐”建设工作,先结合近期社区环境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集中整治“五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倒乱扔、乱堆乱放),实现城区“四净”(市容市貌净、主次干道净、社区楼院净、重点区域净)。
二、时间安排
1、4月12至18日(自查整治阶段)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梅河口市“万名干部进社区”共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联系包保的社区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2、4月19日至25日(督导检查阶段)
宣传部、督查室、市文明办、爱卫办、建设局、房产局对全市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对环境整治活动的重视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精心安排部署社
区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发挥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抓好工作的落实,街道和社区干部要明确分工,积极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做好共建活动的系列宣传报道。
3、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市文明办、两办督查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上报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市进行通报。
市“万名干部进社区”共建活动领导小组
2015年4月8日
关于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稠城、江东、稠江、北苑街道,市机关各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社区居住环境,提高社区品位,按照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的工作要求,根据办〔2015〕9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城区各社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要求,围绕、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目标,全面整治社区环境,着力提升社区环境秩序,使社区环境整体面貌得到彻底改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
1、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和杂物堆放,彻底消灭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和城中村脏、乱、差现象。
2、公厕、垃圾房、果壳箱等环卫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保持整洁美观。
3、楼道内无积尘、积网,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保持整洁美观,定期开展楼道卫生检查评比。
责任单位:城区各街道、行政执法局和共建单位
配合单位:住建局、卫生局
(二)占道经营和车辆无序停放整治
1、坚决取缔社区内各种无证照经营摊点,设立布局合理、卫生良好、相对集中的经营区。
2、及时纠正门店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作业、占道违规停车行为。
3、严禁各种车辆在居民小区内乱停乱放,合理划设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城区各街道、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和共建单位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卫生局
(三)“三乱”现象整治
1、全面拆除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乱搭乱建,全面整治乱拉乱挂不文明行为。
2、全面拆除社区范围陈旧破损、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占道灯箱广告和横幅,搬离占道空调散热器等。
3、全面清洗清理乱贴乱画,及时查处乱贴乱画行为,每个社区合理设置公众信息栏,及时清理,规范日常管理。
责任单位:城区各街道和共建单位
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教育局、团
(四)绿化管理整治
1、凡不需要硬化的地面,绿化率达100%。
2、及时补种缺株、缺块,无毁绿种菜现象,管理到位。
3、对属街道管理的零星土地进行全面清理,达到整洁、绿化、亮丽。
责任单位:城区各街道和共建单位
配合单位:住建局
(五)市政公共设施整治
1、小区内该硬化的道路全部硬面化,地面平整,做到无破损、无坑凹。
2、铺装的人行道路面完好率达100%,有破损、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3、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站牌、候车亭、岗亭、邮政信箱、宣传牌、广告栏、各种线杆、交通标志、照明设施、路名牌、街巷牌、楼号牌、门牌等公共设施齐全,设置符合规范,美观整洁。
4、楼道灯亮灯率达90%以上,路灯亮灯率达99%。
责任单位:城区各街道和共建单位
配合单位: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邮政局、电信局、民政局、供电局、体育局、城投集团
(六)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1、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包卫生:门前地面保持平整清洁,自觉遵守垃圾投递规定,不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3、包秩序:做到无乱堆放、乱停放、乱搭建等现象,保持门前整齐有序。
4、包绿化:门前及房屋四周积极开展绿化,并自觉爱护管理好绿化。
责任单位:城区各街道、行政执法局和共建单位
配合单位:住建局
三、组织领导
1、此次整治活动由市创建办、综合执法局统一部署,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按方案组织实施。
2、市机关各单位按照各自联系社区,全力以赴,配合街道、共建社区做好整治工作。
四、步骤安排及具体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1、根据本方案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计划方案。
2、各街道、各社区组织好工作人员,明确落实工作责任,市机关各单位及时派出得力人员,协助社区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3、各社区组织一支固定的创建志愿劝导队伍,负责整治期间的文明劝导工作。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0月31日)
完成本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完善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5日)
对整治阶段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关系到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争创工作。因此,各街道、社区都要充分认识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必须从社区环境抓起,精心谋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狠抓整治工作落实。
2、形成合力,严格整治。城区各街道、各社区在制定计划方案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好整治队伍,广泛发动全体居民共同参与。各职能部门要服从牵头单位统一指挥,积极配合社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照标准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实施有效整治。市机关各单位要派出足够力量,积极配合联系社区做好协调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根据《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城区街道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宣讲活动每个社区至少1场。电视台、义乌商报社等新闻单位要进行跟踪采访,在做好正面引导的同时,对不配合整治和整治不力的人与事敢于曝光,市民监督团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3、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逐一落实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严厉的监管制和严肃的问责制,各街道承担领导、组织责任,社区和单位部门承担实施责任。同时,将此次整治活动纳入到年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1、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系列创建制度一览表
2、市民监督团人员挂联社区创建督查安排表
义乌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