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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时间:2022-05-16 15:34:45 人力综合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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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是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2016年安徽省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应该如何计算?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安徽省2015年统计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安徽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2016年安徽省道路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

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34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

5、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894元。

二、赔偿标准

1、丧葬费

丧葬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894元)÷2=25447元

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未成年抚养费:

城镇标准:17234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农村标准:8975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

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

(1)城镇标准:26936元/年×年限;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为:538720元;

(2)农村标准:10821元/年×年限;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为:216420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2016年安徽省死亡赔偿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华律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2015年安徽省交通事故等各种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2016-11-27 19:23 | #2楼

2015年安徽关于交通事故等各种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赔偿数额估计在30万-90万之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赔偿数额及标准不一),毕姚胜律师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安徽省统计公报数据以及安徽各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实际情况整理。

2015年安徽关于交通事故等各种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赔偿数额估计在30万-90万之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赔偿数额及标准不一),张夫友律师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安徽省统计公报数据以及安徽各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实际情况整理,每年都有更新。

具体赔偿项目及相关数额为以下:

1、医疗费: 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不能确定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74.5元/天(农村标准)-143.5元/天(城镇标准)

3、护理费:可以参照居民服务行业人均收入计算104.4元每天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收入高于该数额可以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依据交通费发票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为3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的依据(2015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6、营养费:3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依据(2015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7、伤残赔偿金:

(1)城镇标准:24839元/年×年限×伤残等级系数;死亡赔偿金为:496780元;

(2)农村标准:9916元/年×年限×伤残等级系数;死亡赔偿金为:198320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抚养费:城镇标准:16107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农村标准:7981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丧葬费:50894元÷2=25447元

10、精神抚慰金:5000元-80000元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凭票据):一般为5000元-10000元(各地情况不一,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2、其他合理费用(凭证明)附件:安徽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整理如下: 安徽省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年;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6107元/年

安徽省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16元/年

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7981元/年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5-05-28

2015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894元,与2015年的47806元相比,增加了3088元,同比名义增长6.5%,增幅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4.8%。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88元,同比名义增长7.1%,增幅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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