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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14 10:04:45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书店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书店消防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人每日对书店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书店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书店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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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6、书店里不准在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店里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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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安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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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消防安全制度2016-10-31 8:55 | #2楼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书城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5、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实施自防自救的原则。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快速实施有效地灭火、救援工作,保证大楼内人员、重要物资的安全转移,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6、如果发现火情后,快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利用对讲机、报警按钮或其他通信工具通知消防监控中心。 报警要求:(1)保持沉着冷静、吐词清楚、简明扼要。(2)说明发生火警的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3)说明燃烧物质、火势大小以及着火面积。(4)报警完毕后,报警人有责任和义务迅速到火警发生地点根据着火物质,组织参加灭火抢险并使用就近的灭火器,试图控制初期火灾。并疏散群众快速撤离。

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防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 或疏散通道上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负责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领导。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每周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设施每周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书店经营场所消防制度2016-10-31 19:15 | #3楼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加强***********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消防负责范围

第一条:1.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

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

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

职责。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

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

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

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奖惩

第十四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

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法人签字: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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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书店卫生管理制度2016-10-31 8:30 | #4楼

1. 商场、书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显眼内。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 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 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4. 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 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 场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8. 大型商场应设顾客休息室或休息区,设污洗间和清洁工具存放间。

9. 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柜台应设在清洁的地方,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并分类放置。

10. 所有场所应保持场内环境清洁。

11. 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上述疾病卫生管理标准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3. 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4. 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进行。

5.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6.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 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两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9.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应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应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10.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率应达98%以上,培训率应达95%以上,患病调离率应达100%,但上岗工作者持两证率应达100%。

空调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2、空调场所内设有禁止吸烟区,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

3、空调机房、地面每周清洗一次,墙壁每周清扫一次,保持清洁卫生,不积尘,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4、鲜风入口设在室外,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污染源。

5、空调设有专人负责清洁保养,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空调机滤网每十天清洗一次,并作记录。

6、营业期间保持通风、排气设施正常运转。

7、机房安装杀菌波长的紫外线灯,每周擦拭灯管一次,保持灯管清洁。

8、、机房回风口采用可调节式百叶装置并定期清洗,当预防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启动时立即关闭回风,采取营业场所全新风供给。

卫生间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1. 准备清洁用具:清洁篮、洗刷用具、座便器毛球、橡胶手套、清洁液、消毒药和抹布等。

2.操作程序:

2.1撤出物品:将卫生间内垃圾撤出。

2.2 洗消洗手盆:

2.2.1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洁镜面、墙壁;

2.2.2 由清洁液清洗洗手盆台面,用清水冲干净;

2.2.3 用清洁液清洗洗手盆,用清水冲干净;

2.2.4 用有效的消毒水对洗手盆进行消毒。

2.3 洗消座便器:

2.3.1 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洗水箱、座便器面盖、坐板,然后洗座便器外壁;

2.3.2 按同样顺序用清水冲洗干净;

2.3.3 用清洗液清洁座便器内壁,用座便器毛球洗擦,然后用清水冲洗;

2.3.4 用有效的消毒水依次对座便器面盖、坐板、水箱、座便器外壁、内壁进行消毒。

2.4 抹干用具

2.4.1 用一条毛巾首先由里而外抹洗手盆,然后抹镜面、墙壁、台面。

2.4.2 用第二条毛巾依次抹座便器坐板、面盖、水箱、座便器上缘和外壁。

2.4.3 最后可用第二条毛巾抹干地面。

3. 注意事项和要求:

3.1 清洗洗手盆和座便器用的用具应分别存放,不能混淆。

3.2 清洗座便器所戴的橡胶手套必须与清洁其他用具时所的橡胶手套不同。两对手套必须用不同颜色区分。

3.3消毒药的浓度和消毒时间一定要达到卫生要求,使用含氯消毒药时,有效氯应达200mg/l,作用时间不少于5分钟,或有效氯达300mg/l,作用时间不少于2分钟。使用其他消毒药时,必须按使用说明用。

3.4所有消毒药和清洁液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单位员工与宾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单位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 工作目标

1. 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 完善各项卫生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 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在我单位的发生和蔓延。

二、 组织管理

1. 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卫生检查管理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卫生安全”防控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关于卫生安全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卫生紧急预案,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预防措施,开展对员工的卫生宣传教育,如出现群体性呕吐、腹泻等症状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情况。

2. 卫生安全防控领导小组的职责

本单位卫生检查管理组,负责指挥单位预防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组成,具体负责指挥和落实本单位卫生安全预防工作。 卫生安全检查管理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卫生安全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安全紧急预案。

三、 应急措施

1. 如发生群体性中毒及传染病等情况,在通知医生的同时立即报告区疾病控制中心(84202053)和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应急电话:84227717)。

2. 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应急处理后,立即护送到医院或电120急救进行治疗。

3. 立即停止各种活动,并保留现场,以便查清原因。

4. 对事件发生源头要按疾病控制中心专家的指引进行现场消毒。现场主管要立即到现场指挥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包括传媒的采访)工作。

5. 保安立即到门口指挥和引导车辆配合急救,同时要提高警惕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或不良分子的破坏行为,必要时经主管批准取得公安部门的配合。

6. 依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

四、 保障措施

1. 认真总结卫生安全预防的经验与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卫生部门的指引下,制定确实可行的食品卫生安全防控工作预案。

2. 成立卫生检查管理组负责单位卫生安全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察工作。

3. 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用于改善本单位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1. 整理每月健康证即将到期及通过面试即将上班的人员名单。

2. 联系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员工进行体检,体检完后马上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 获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4.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及消防知识方面的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班。

5. 单位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二、从业人员患病调离

1. 发现体检不合格,马上通知和暂停其工作,并办理调离手续。以确保单位整体的卫生情况。

2. 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离。

3. 制定患病调离记录表,并登记好每次调离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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