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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14 10:04:47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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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档案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档案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一、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要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二、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动用明火必须经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档案不得随意堆放。柜架摆放位置应与墙壁保持

10cm 以上距离,每行柜架间距不小于 60cm(密集架除外)。

四、库房应有防潮或增湿措施,注意调节温湿度,建立 湿温度记录。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 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五、库房内应放置防虫、防鼠药剂,并按要求定期更换。 若发现鼠、虫害,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六、库房内应保持清洁,经常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 关的物品。

七、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确定专人管理。档案人员 应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点,负责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

八、要保持库房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

九、库房内要有防盗措施。库房门应包铁皮,窗应安装 铁栅栏;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节假日封闭库房, 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十、消防工作联系人:

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16-10-31 15:55 | #2楼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确保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档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档案室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条做好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门领导、档案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档案室协助保卫科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重点是档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四条档案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档案室、公司保卫处确定,并挂牌明示。

第五条档案室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档案库房严禁设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带有火灾隐患的场所内。

(二)档案库房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三)严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档案。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与档案保护无关的用电设备。

(五)档案库房用电设备安装或线路铺设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六)档案库房应设置防火标志(牌)。

(七)档案库房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有利于保护档案的灭火器材。

(八)档案库房应配备火灾应急照明器材。

第六条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防火:库房内配备适用于纸张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库房外张贴“禁止吸烟”标志;防潮:库房内配备除湿器、温湿度表;防蛀:裱糊档案一律采用防蛀化学浆糊,每只档案箱内安放防蛀防霉片,每月喷一次“净霸”杀虫剂;防盗:库房和窗户均安装了防盗栏;防光:库房内安装白炽

灯3只,并安装了遮光窗帘;防高温:库房内安装了冷暖空调1台,达到了档案一级达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2016-10-31 13:40 | #3楼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应当详实,

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管

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

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

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2016-10-31 17:51 | #4楼

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企业制订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及落实。

2、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档案,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消防安全档案资料要设专柜存放,分类别、分年度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和妥善保存;当年资料要用资料盒分类存放,且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和妥善保管。

3 、消防安全档案保管范围: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社会承储单位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伤档案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记录、电子文档、视频监控图像等资料。

4、 消防安全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保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工伤档案须长期保存,社会承储单位安全检查与指导记录保存两年,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一个月,其他消防安全档案保存一年。

5、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查阅和销毁制度,并制定相应记录和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和销毁。

警消人员训练制度

1、编制年度体能和技能训练计划和具体方案。

2、警消人员集中技能训练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累计训练不少于60课时。

3、单兵训练项目(含体能和技能)每人每周不少于4课时。

4、专项火灾预案演练每月不少于1次。要求自指令下达后3分钟内实现三支枪出水,所有水枪充实水柱不低于10米。要对演练的内容、过程和结果进行讲评、分析和总结,不断完善演练预案和方案。及时、完整、详实记录专项预案演练内容、过程、结果及总结,并归档保存。

5、警消人员所有训练须完整、详实、及时记录并归档保存。

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工作制度

1、企业制订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及落实。

2、企业对本单位员工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能够及时发现重大隐患,积极采取措施,避免造成经济损失,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对仓库安全工作有显著成效,以及在抢险救灾等重大事件中贡献突出者,适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人员由企业提名,报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值班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考核,每月进行统计公示及不定期抽查和调查,于定期检查时核实其值班情况。对半年内达不到应值班累计天数者,将予以通报警告;对全年达不到应值班累计天数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纳入所属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

4、 各级值班人员(领导、科长及班组)在值班期间因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隐患或对上报的异常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事故隐患事态扩大蔓延的,或不按有关规定、程序处臵和控制,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负直接责任;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该企业年终参加安全评比的资格,其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当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并按总公司相应的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5、对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一岗双责、玩忽职守、漏查或未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违反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发生安全

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者等,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减年度奖金及警告、记过、撤职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人员或库内物资财产等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责任处理制度

一、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并扣减年度奖金40%至80%;事故发生单位为社会承储单位的,除扣减事故发生单位4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保管费外,给予片区分管库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并扣减年度奖金30%至60%;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扣减年度奖金60%至100%;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企业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的处分,扣减年度奖金30-50%;

2、发生较大事故的,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记过或降级的处分,扣减年度奖金50-70%;

3、发生重大事故的,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扣减年度奖金70-90%;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扣减年度奖金80-100%。

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16-10-31 14:15 | #5楼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确保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档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档案室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条 做好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门领导、档案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档案室协助保卫科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重点是档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四条 档案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档案室、公司保卫处确定,并挂牌明示。

第五条 档案室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档案库房严禁设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带有火灾隐患的场所内。

(二)档案库房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三)严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档案。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与档案保护无关的用电设备。

(五)档案库房用电设备安装或线路铺设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六)档案库房应设置防火标志(牌)。

(七)档案库房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有利于保护档案的灭火器材。

(八)档案库房应配备火灾应急照明器材。

第六条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档案室下设消防安全小组

组长:宋险峰

组员:周万丽 周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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