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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法规及有关处罚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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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 1
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6临时宿舍取暖生火炉,必须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火炉应设炉档、炉盖、烟筒,距可燃物不小于1米,烟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于20公分;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食堂、宿舍、仓库、办公区等地都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并挂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食堂用火炉取暖时,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 2
3、餐厅、厨房的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不准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4、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
5、绞肉机、压面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6、食堂的电气线路、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7、油炸食品时,锅内的食油不准倒得太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8、厨房的油垢要定时进行清除;
9、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电源、气源、火源后方可离开;
10、严禁食堂当宿舍以及仓库;
11、食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集体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1、集体宿舍每排(层)必须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2、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开关等;
3、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做饭或取暖;
4、住宿人员在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5、宿舍内应设烟灰缸,住宿人员不准乱扔乱丢烟头,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6、集体宿舍每排(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办公室消防安全制度
1、办公室应设“注意烟火”等防火标志;
2、工作人员不准在室内乱扔烟头,应放在烟灰缸内;
3、不准在办公桌或文件柜上安装刀闸、插座、开关;
4、室内不准乱拉临时线路;
5、工作人员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办公桌和文件柜内;
6、工作完毕后,要切断所有电源,经检查无发现异常,工作人员方可离去;
7、办公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一般物品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负责人是防火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库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物资要堆码整齐,不准超量存放,保持走道畅通;
4、货堆、货架上的物品与仓库屋顶的顶距为50公分以上,与内墙距应保持30公分,拄距一般应为10—20公分;
5、库内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荧光灯,应安设白只灯,不准超过60瓦;
6、刀闸应安装在库外,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7、物资要分类存放,凡是性质互相抵触的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以及贵重物品要和一般物品分开存放;
8、库内用过的废物(抹布、油棉丝等)要集中处理,不得随地乱扔;
9、库房门的设置一律朝外开;
10、库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木工车间消防安全制度
1、木工车间应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工车间严禁吸烟;
3、木工车间不准用明火取暖;
4、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电闸应安装闸箱,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5、碎料、刨花等易燃物每班必须清扫一次,倒在指定地点,禁止随地堆放;
6、电刨、电锯等电气设备经常保持干燥清洁,每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清扫;
7、木工车间禁止安装砂轮机;
8、油棉丝、油抹布不得随地乱扔,要放入铁桶内,定期处理;
9、油漆、汽油等易燃品,应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10、下班后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1、木工车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电焊消防安全制度
1、电焊机和电源要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2、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露天使用要有防雨措施;
3、焊工没有操作证,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作业场地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5电焊工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6、电焊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彻底熄灭遗留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电焊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气焊消防安全制度
1、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个室内;
2、在进行气焊作业的场所,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3、以点火的焊枪与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米;
4、禁止在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垂直上方进行气焊;
5、不准将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放在高压电线下操作;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进行气焊作业;
7、焊工没有操作证,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经有关部门
考试合格的,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8、气焊场所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9、气焊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0、气焊车间、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降、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1、降、配电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4、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温度不得超过45。C;
5、不准在室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准私自点电炉;
6、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维护、清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不准违章作业,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设备和部件;
8、降、配电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消防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要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材堆放处严禁烟火,应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
3、木材堆放处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4、木材堆放处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在高压线下堆放木材;
6、木材堆放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7、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锅炉房消防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3、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易燃品,不准烘烤可燃物品;
4、司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司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锅炉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使其灵敏有效;
6、司炉人员添煤前,要仔细检查煤内有无雷管与爆炸物;
7、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固定地点,洒水熄灭后方可运走;
8、司炉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准擅离职守;
9、锅炉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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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结束场地清,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三、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地下室等场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 2
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四、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五、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六、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 3
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八、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各施工队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要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施工结束场地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电焊作业场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场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 4
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十一、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二、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三、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①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②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③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④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⑤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⑥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⑦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①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②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③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④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⑤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十四、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①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②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③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④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⑤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⑥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十五、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十六、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十七、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十八、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
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十九、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没有正式消防专业合格证,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二十、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二十一、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二十二、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肇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位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根据防火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应明显,易于取用,消防器材及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2、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的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
3、项目部各级人员的防火安全职责。
(1) 项目经理防火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保障本项目防火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防火安全动态。
2)安排年度防火计划,组织实施并提供必须的防火安全费用。
3)确定各级防火安全责任,针对施工生产的实际制定实施防火安全管章制度。
4)组织定期防火安全专业检查和日常巡查,保障消防器材,设备、水源设施标志完好和消防通畅。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
6)开展防火安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火灾灭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按规定及时报告,参加或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2) 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请领导添置各种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执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3) 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安监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线代替熔线,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器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器火灾。
(4) 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5) 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使用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等、墙、柱、堆的防火间距。
7)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6) 焊工防火责任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现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者、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单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邻的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7) 油漆工防火责任
1)禁止带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放剩余涂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8) 门卫、警卫人员防火责任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门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好吗,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9)全体职工防火责任
1)在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相关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二)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职责和制度,配置各类消防工器具和设备,并妥善加以管理,严禁挪作它用,并应定期检查试验。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生活宿舍、办公室、休息室、设备操作间、车间内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照明系统应随时检查维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在重要电器实施周围要设置接地避雷针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4、杜绝在施工现场燃点明火取暖。
5、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开口的容器及放在普通仓库内。装国挥发油剂及物品的空容器,应及时退库封存;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气焊焊割。
6、不得将生石灰堆放在易燃附近;闪点在45摄氏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7、使用易燃物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8、遇水燃烧、爆炸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水;怕晒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采取防晒、降温、隔热等措施。怕冻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保温,防冻。
9、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或变质,以及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分类存放,发现可疑情况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0、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11、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12、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符合消防要求。
13、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14、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加强值班巡逻。
15、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7、 在建筑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的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18、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9、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对于气焊作业应解除乙炔发生器或气瓶的工作状态,要仔细检查工作场地周围,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20、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21、 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 消防检查与隐患整改
1、各项目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 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3) 消防器材、设施装备、消防水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 防火安全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储和使用场所安全管理措施;
(6) 日常防火安全巡查情况;
(7)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2、检查应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还必须处以罚款。
4、做好消防器材、实施装备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工作
(1) 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保障有效和正常运行,对灭火器材应建立资料档案,
记明技术性能,数量、设置位置、出厂日期和更换药剂时间等。
(2) 任何人员不准损坏,拆除、停用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装备,不准埋
压,圈占消防栓。消防池等;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负责人维修及保管。
(4)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5)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
新。
5、各项目部应组织日常防火安全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部位、内容、时间、频次、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因素,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并做好巡查记录。
6、各项目部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违章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对屡次部改的人员应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辞退。对不能当场改造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本项目部防火安全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和整改验收人,隐患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存档备查。
对随时可能引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工进行整改。
7、各项目部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向业主,监理和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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