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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零售员工管理制度
一、 销售人员行为要求
1、着装
男士上班必须工作服打领带,穿皮鞋;女士着工作服,不得佩戴夸张首饰
2、仪表
1、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如化妆品味太浓,酒味,烟味,蒜味,或其它异味食品。
2、精神饱满的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讲究大方得体。
3、员要必须佩戴工牌,统一带在左胸处,不得歪歪扭扭。
3、行为
1、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最起码的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友好、亲切、友好、专业,不准有不理不睬的行为。
2、有客户在卖场,不得大声说话、闲聊、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的声响。
4、言谈
1、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 (欢迎光临、您好,请坐,请稍候,对不起,请慢走)
2、不得在客户听到的范围内讨论客户的言行。
二、销售人员纪律要求
1、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休息时候,迟到十分钟以上的销
售人员扣除半天工资,并不得无故早退。如果未经卖场经理同意早退,扣除当天全天工资,迟到超过一小时的扣除当天全天工资。
2、请病假必须在上早班前一小时电话向卖场经理请假,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3、销售柜台前不得看与销售无关的杂志、小说、报刊或私人手机,更不准吃零食。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销售人员第二天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必须在23点之前向卖场经理电话或短信请假,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5、每周五下班前销售人员安排好下一周的的作息时间,如有倒休人员须向卖场经理提前一天申请,并经卖场经理同意后方可休息。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罚款十元或十元以上。
1、未经卖场经理同意答应客户额外折扣、优惠等。
2、散布不利于公司信息,在团队中造成不良影响。
3、同客户产生纠纷,如造成损失由卖场老板酌情处理。
4、作息日上班时间每月关机超过三次者。
5、被客户投诉,情节严重的由卖场老板处理。
6、两个月内销售额为卖场内最后一名的。(新员工除外)
7、未经卖场经理同意私自外出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都视情节轻重罚款二十元或二十元以上。
1、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2、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卖场形象、声誉的;
3、在卖场内与同事之间恶意攻击或争斗者;
4、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取私利者;
5、向客户所要回扣者;
6、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者。
三、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条例
1、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客户走到谁负责的柜台前谁接待为原则,当前接待的人员不是接待两组客户。当第二组客户到柜台前时,由相邻的销售人员上前接待。
2、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待上门来访的每一个客户,不得抢客户或挑客户,只要对本卖场感兴趣,包括同行愿意接受销售人员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
3、1)销售人员没有上班,其老客户找其本人,由当前在岗的销售人员接待,当日成交5/5分配,当日未成交,交还客户给原销售人员跟进。
2)如销售人员上班并在接待客户,则可由另一个销售人员接待,当日成效5/5分配。
4、销售人员休息当日如上班可正常接待客户,不可迟到、早退。如出现不属以上情况,由卖场经理统筹按排全权处理。
四、销售销控管理条例
1、总销控由卖场经理执行,其他人无权销控;
2、所有“认筹单”“收据”由卖场经理保存;
3、如客户预定,销售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卖场经理汇报,交齐一定额度的定金,并做详细记录,以免造成后期麻烦。
手机卖场销售管理制度
一、销售人员行为要求:
1 着装
(1)、男士上班着装整洁,得体,穿皮鞋;女士不得涂过艳的指甲油,不得佩戴较夸张的首饰。
2.仪表
(1)、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如化妆品味太浓﹑酒味、烟味、吃蒜、葱异味食品。
(2)、精神饱满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在营业区内吃东西,可以短时间进入休息室休息,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休息中必须知会他人照看自己的柜台。不得在卖场内休息(美容区、顾客区、柜台内)
(3)、着装要整洁,保证区域内卫生和陈列,柜台整洁。
3. 行为
(1)、微笑是每个销售员最起码的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有不理睬的行为。
(2)、有客户在手机卖场,不得大声说话、闲聊、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声响。
4.言谈
(1)、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欢迎光临”、“您好”、、“请喝水”、 “请坐”、“请稍侯”、“对不起”、“请慢走”)。
(2)不准在客户听到的范围内讨论客户的接待及跟进情况。
二、销售人员纪律要求
1.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迟到超过二十分钟以上的销售人员扣除半天工资,并不得无故早退。如果未经店长同意早退,扣除当天全天工资。迟到超过一个小时的扣除当天全天工资。
2.请病假必须在上早班时间前一个小时打电话或发信息给店长,经店长同意后才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3、销售柜台前不准看与销售无关的杂志、小说、报刊,更不准吃零食。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销售人员有私事不能第二天按时上下班的,必须于当日23:00前打电话或发短信息知会店长(否则视为迟到、早退处理)
5.每周五下班前销售人员安排好下一周的作息时间,营业员每周周一至周五可以选择一天进行休假,周六,周日不得休假。原则上在正常休息日之外不能休息,特殊情况要休息,必须提前一天知会店长。并经店长同意方可休息。
6.卖场内的人员作息时间按照公司要求,早班人员必须在7::50集中进行早会,闭店前按时间组织晚间例会,早班请假或晚班因事早退,需要跟店长请假,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事假、病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早班:7:50-17:00 如无店内要求,则按照整点下班。
午餐:早班为11:30-12:30 晚班为12:30-13:30吃饭时间要告知晚班同事照看自己的柜台。
晚班:10:30-19:30 如店内无顾客,则按时组织例会
每日早会、晚班会开始前不得进行收、放机器,取拿机器必须经过店长的确认才可。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罚款十元以上(含十元)。
(1)未经店长同意答应客户额外折扣、优惠等。
(2) 散布不利于公司的信息,在团队当中造成不良影响。
(3)同客户产生纠纷,如造成损失由公司管理层酌情处理。
(4) 休息日不得关闭手机,造成公司事务无法联系。
(5)被客户投诉,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司管理层处理。
(6)怠工,并对公司销售任务有抵触或不认真完成的。
(7)未经店长同意私自外出者。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二十元以上。
(1)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2)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卖场或联通形象、声誉的;
(3)在卖场内与同事之间恶意攻击或争斗者;
(4)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求私利者;
(5)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者。
三、销售人员客户接待条例
1、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客户走到谁负责的柜台前谁接待为原则,当前接待客户的人员不能同时接待两组客户。当第二组客户到柜台前时,由相邻的销售人员上前接待。
2、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待上门来访的每一个客户,不得抢客户,挑客户,只要对本卖场有兴趣,包括同行愿意接受销售人员介绍的来访
人员均为客户。
3、销售人员休息当天如上班可正常接待客户,不可迟到、早退。如出现不属以上情况﹑由卖场负责人统筹安排全权处理。
四、销售销控管理条例
1、销售单据上如有赠送物品则应详细写明,乱增、私赠发生纠纷的会追求责任人。
2、任何低于底价(结算价)或不正常低毛商品、卡、配件类商品,需要向店长进行申请,相关申请人为分店店长、店长、商品部、执行总经理,如无法找到第一责任人,则按照上报申请分级进行。上报人须对此信息进行记录,备案。
手机卖场销售管理制度
一、销售人员行为要求:
1 着装
(1)、男士上班必须要打领带,穿皮鞋;女士不得涂过艳的指甲油,不得佩戴较夸张的首饰。
2.仪表
(1)、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如化妆品味太浓﹑酒味、烟味、吃蒜、葱异味食品。
(2)、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讲究大方得体。
(3)、员工必须佩戴工牌,统一戴在左胸处,不得任其歪歪扭扭。
3. 行为
(1)、微笑是每个销售员最起码的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有不理睬的行为。
(2)、有客户在手机卖场,不得大声说话、闲聊、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声响。
4.言谈
(1)、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欢迎光临”、“您好”、、“请喝水”、 “请坐”、“请稍侯”、“对不起”、“请慢走”)。
(2)不准在客户听到的范围内讨论客户的接待及跟进情况。
二、销售人员纪律要求
1.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迟到超过十分钟以上的销售人员扣除半天工资,并不得无故早退。如果未经卖场经理同意早退,扣除当天全天工资。迟到超过一个小时的扣除当天全天工资。
2.请病假必须在上早班时间前一个小时打电话或发短信息给卖场经理,经卖场经理同意后才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3、销售柜台前不准看与销售无关的杂志、小说、报刊,更不准吃零食。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销售人员有私事不能第二天按时上下班的,必须于当日23:00前打电话或发短信息知会卖场经理(否则视为迟到、早退处理)
5.每周五下班前销售人员安排好下一周的作息时间,原则上在正常休息日之外不能休息,特殊情况要休息,必须提前一天知会卖场经理。并经卖场经理同意方可休息。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罚款十元或十元以上。
(1)未经卖场经理同意答应客户额外折扣、优惠等。
(2) 散布不利于公司的信息,在团队当中造成不良影响。
(3)同客户产生纠纷,如造成损失由卖场老板酌情处理。
(4) 作息日上班时间段每月关手机超过三次者。
(5)被客户投诉,情节严重的交由卖场老板处理。
(6)两个月内销售额为卖场内最后一名的。(新员工除外)
(7)未经卖场经理同意私自外出者。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二十元或二十元以上。
(1)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2)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卖场形象、声誉的;
(3)在卖场内与同事之间恶意攻击或争斗者;
(4)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求私利者;
(5)向客户索要回扣者。
(6)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者。
三、销售人员客户接待条例
1、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客户走到谁负责的柜台前谁接待为原则,当前接待客户的人员不能同时接待两组客户。当第二组客户到柜台前时,由相邻的销售人员上前接待。
2、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待上门来访的每一个客户,不得抢客户,挑客户,只要对本卖场有兴趣,包括同行愿意接受销售人员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
3、(1)、销售人员没有上班,其老客户上门找其本人,由当前轮侯的销售员接待,当日成交5/5分配,当日未成交,交还客户给原销售人员跟进。
(2)、如原销售人员上班并正在接待客户,则可选择另一个当前销售人员接待,当日成交5/5分配。
4、销售人员休息当天如上班可正常接待客户,不可迟到、早退。如出现不属以上情况﹑由卖场经理统筹安排全权处理。
四、销售销控管理条例
1、总销控由卖场经理执行,其他人无权销控。
2、所有“认筹单”“收据”由卖场经理负责保存。
3、如客户预定,销售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卖场经理汇报,交齐一定额度的定金,并做详细记录,以免造成后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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