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奖罚制度
一、目的: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员工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大类。
2、员工处罚分为:警告、记过、免职、留用察看、开除五类。在给予各档次的处罚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四、人事部门权力:
1、 所有员工奖励及惩罚事项的审查。
2、 所有奖励与处罚的备案、人事记录,并负责汇总报财务部。
3、 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五、财务部权力:负责奖励与罚款的发放与扣款。
六、员工奖励规定:
(一)员工日常奖励分下列两类:
1、表扬: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进行的精神奖励。
2、嘉奖:每次嘉奖奖金为50~200元。
(二)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表扬或嘉奖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
2、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富有成效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富有成效者;
4、灾难面前挺身而出,处置适当者;
5、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7、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8、表扬累计达三次者;
9、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10、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11、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丰厚收益者;
12、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害者;
13、服务满5年以上,成绩优良,未有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七、员工处罚规定
(一)、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免职、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1、警告(20—50元)
2、记过(每次罚款100)
3、免职(免去原有职务,罚款300元)
4、留用察看(每月只发基本工资,罚款300元)
5、开除(除名,罚款300元以上,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偷闲怠眠者;
3、办公时间私自外出,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4小时以内者;
4、考勤或公司开会迟到、早退30分钟/次或月累计达到60分钟以上(含60分钟)者;
5、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者;
6、不能很好地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7、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8、对领导口头安排或公司例会会议纪录中安排的工作执行不力或不能按时并完成者;
9、凡未按公司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出勤,事后当日未主动及时补假者;
10、因急事或疾病来不及先行履行请假手续,且当天10:30前又没有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人事部门备案的;
11、凡工作时间串岗、禁烟区吸烟、岗姿不正、吃东西、聚堆聊天、玩游戏、听音乐、浏览任何和工作无关信息、杂志等;
12、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者;
13、下班后不关闭所使用电器设施设备、造成浪费的;
14、月累计旷工2日者;
15、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办公车辆者;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或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2、谩骂、恐吓、威胁、侮辱同事或上级以及打架、寻衅滋事者;
2、不按程序办事对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
3、对工作出现失误或其它员工的过失行为隐情不报,情节轻微者;
5、工作态度不好,与客户或顾客吵架,给工作及公司带来不良影响者;
6、下班后不锁办公室、文件柜、抽屉等,致使公司资料、物品失控、丢失者;
7、工作时间内喝酒及酒后上班者;
8、当班时间干私活或于工作场所制作私人物件者;
8、累计三次以上警告处分者(含三次);
9、月累计旷工3日以内者;
10、故意损坏公司或同事财物;
11、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经常出现差错;
12、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3、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危害公司利益者;
(四)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免职、留用察看处分:
1、连续旷工或月累计旷工五日以上(含五日)者;
2、被客户或顾客投诉月累计五次以上,情节严重者;
3、累计三次以上记过处分者(含三次);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开除。
1、逾期(七日内)工作等仍移交不清者;
2、仿效上级主管人员或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3、报销各种费用、上报考勤情况或结算工资,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损公肥私者;
4、有意向外界泄露公司内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公司利益遭到重大损害者;
5、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索取回扣或好处费,蒙骗领导,侵占公司财物者;
6、盗窃企业、员工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7、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
8、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并造成重大影响者;
9、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劳教、判刑者;
10、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仍有违反公司规定行为者;
八、员工在受到上述奖惩的同时,公司酌情可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调薪调职;
九、任何一级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或抽查时如发现员工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都有权要求给该员工下“员工过失单”,认真填写(含员工姓名,违纪事实及所犯条款,本人签名等),所在部门负责人须于三日内签署处理意见,返回人事部门,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正无私,如有不实之处,员工可以拒签,并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进行投诉。凡滥用权力,假公济私的管理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凡无理狡辩、虚假投诉的员工将从重处罚;过失单的累计将影响到员工的升职、调薪等多个方面。
十、各部门认定本部门员工表现或行为符合本规定的,应及时填写“员工奖励申报单”或“员工过失单”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对报表审核无误后依据本规定实施处理,及时公布并录入员工人事档案记录,将所涉及的奖金或罚款汇总后报财务部执行。
十一、奖励或处罚结果将在公司负责人审核完毕后三日内公布,特殊情况一周内公布。
十二、附则:
(一)、奖励与处罚的目的重在教育。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穿注重思想教育、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各部门在办理奖励与处罚的过程中,必须就奖惩的事实为依据,认真调查核实,特别对被处罚的员工,应开诚布公地进行面谈,核准事实,讲明道理,指明错误,允许本人申辩,力争做通本人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如本人对处罚仍然不服,可在十日内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在人事部门未作出改变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四)、《员工奖励申报单》、《员工过失单》附后。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 本规定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原经营管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 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 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 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 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3、根据被考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计划和问答的满意度,由评议人员对其进行信任投票;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 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 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 分)、称职(80-89 分)和基本称职(60-79 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 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 。准一的 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整合版)
编辑日期 :
版本号 :
编撰人 :
批准人 :
制度编号 :
一、目 的: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
正常的工作秩序,奖优罚劣,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遵守有章可循,有章必依,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
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四、内 容: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提高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
第二条 奖励条件: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3、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5、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奖励形式:
1、精神奖励:1)口头表扬;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1)奖金、奖品;2)晋级、晋职。晋级、晋职人员的工资级别随之调整。
第四条 奖励程序:凡符合奖励条件者(除口头表扬外),由所在部门主管将事迹填写在《优秀员工提名表》,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第五条 奖项的分类:公司的奖项设立为综合奖项和单项奖项。
1、综合奖分别是:1)龙骑天际金奖(年度);2)龙旗天际银奖(年度)。
2、单项奖分别是:1)最佳员工奖(季度);2)最快进步奖(季度);3)最佳业绩奖(季度);4)优秀作品奖(季度);5)优质服务奖(季度);6)优秀管理奖(季度);7)突出贡献奖(季度);8)特别奖(季/年度);9)最佳团队奖(季度)。
第六条 奖项的评选标准
1、综合奖项:龙骑天际金奖、银奖两项大奖的评选标准:获得单项奖的优秀员工得以参加以上两项大奖的评选。
2、单项奖项:
1)最佳员工奖:连续三个月考评业绩最佳的员工,极其出色的完成上级与公司布置的任务,符合公司各项行为规范标准,并能为公司赢得荣誉和可观效益。
2)最快进步奖:工作努力出色,刻苦钻研业务,面对困难和压力具有强烈的抗争能力,并能在相当短时间内适应工作规范操作要求,得到上司赞扬和为同仁楷模者,个人考评和个人业绩优秀,成绩显著者。
3)最佳业绩奖:连续三个月内考评业绩最佳的市场开发人员及其他岗位人员,能超额完成指标50%以上者;优秀体现专业业绩,并为公司争得荣誉和效益者。
4)优秀作品奖:季度考评业绩突出,一项或多项设计作品极其优秀,获得公司和客户的一致认同和称赞,作品新颖富有创意,同时对后期施工又有良好的配合。
5)优质服务奖:连续三个月内6次得到客户的好评,且业绩突出者,获得公司和客户的一致认同和称赞的。
6)优秀管理奖:考评管理突出的部门负责人或者部门主管,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7)突出贡献奖:季度考评业绩突出,在某一工作阶段内,有着突出的工作表现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或为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特殊紧急工作中起到突出的作用。
8)特别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末进行评选,用以表彰在公司表现优秀但在年度评选中无法评上金奖、银奖的员工或者是在季度评选中无法评上其他单项奖的员工。
9)最佳团队奖: 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 奖项评比方法
1、综合奖项的评比方法:
龙骑天际金奖、银奖每年评选一次,时间安排在年度最后一个月,由各部门组织提名,获得部门通过后,填写《优秀员工提名表》举证优秀事例、理由书面呈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负责汇总各部门呈报材料,安排组织评审,并由各部门主管参加讨论,结案后报总经理批准、公布。
龙骑天际金奖、银奖同时也适用于非评选形式嘉奖(对有特殊贡献、事例突出者,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公布即可)。
2、单项奖项的评比方法:
成立“评奖小组”(共6人,8票),其中固定成员为:集团总经理(2票)、人事部主管(1票)、行政部主管(1票)、运营中心主管(1票)、营销中心主管(1票)、创意部主管(1票)和技术中心主管(1票)。
各部门每季度可以推选两名以内(含两名)员工参加各项优秀员工评选活动。所有候选名单将统一在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例会上投票选举,一个部门只允许投一票,所有与会投票人员需要按照部门职能划分,人数多的部门可以选出一名代表负责投票。对于优秀项目组的评比必须包括所有参与此项目的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在内。
1)最佳员工奖(季度):最佳员工奖的评选每个季度评选一次,由各部门主管提名,并列举优秀事例,书面呈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接到部门报告后,对该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2)最快进步奖(季度):最快进步奖每个季度评选一次,由各部门将推荐人的优秀业绩事例,以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依推举材料,结合对员工工作规范操作及道德品质考核依据,在部门负责人例会上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3)最佳业绩奖(季度):最佳业绩奖每季度评选一次,由运营中心和营销中心依公司规定,对市场开发人员的业绩进行确认,评比全公司最佳业绩奖得主,以书面形式将推荐材料呈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在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例会上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4)优秀作品奖(季度):每季度评选一次,由部门对设计师作品进行推荐,以书面形式将推荐材料呈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在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例会上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5)优质服务奖(季度):每季度评选一次,由客服部、运营中心和营销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推荐材料呈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在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例会上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6)优秀管理奖(季度):每季度评选一次,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将推荐材料呈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在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例会上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7)突出贡献奖:每季度评选一次,由各部门提名,列举突出贡献事例,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在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例会上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8)特别奖(季/年度):与季/年度评选同时进行,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准备材料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9)最佳团队奖(季度):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评定。
第八条 获奖者的奖励
1、龙骑天际金奖:1)奖金2000元;2)荣誉证书。
2、龙骑天际银奖:1)奖金1000元;2)荣誉证书。
3、最佳员工奖:1)获得最佳员工奖的,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2)公司给予表彰;3)获得此项殊荣的得以参加年终公司金、银二项大奖的评选。
4、最快进步奖:1)获得最快进步奖的优秀员工,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2)公司给予表彰;3)获得此项殊荣的得以参加年终公司金、银二项大奖的评选。
5、最佳业绩奖:1)获得最佳业绩奖的优秀员工,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2)上公司光荣榜;3)获得此项殊荣的得以参加年终公司金、银二项大奖的评选。
6、优质服务奖:1)获得优质服务奖的优秀员工,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2)公司给予表彰;3)获得此项殊荣的得以参加年终公司金、银二项大奖的评选。
7、优秀作品奖:1)获得优秀作品奖的,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2)公司给予表彰。
8、突出贡献奖:1)获得突出贡献奖的,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2)公司给予表彰;3)获得此项殊荣的得以参加年终公司金、银二项大奖的评选。
9、特别奖:(1)获奖证书(2)奖金300元。
10、优秀管理奖:(1)获奖证书(2)奖金300元。
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标:员工有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二条 处分: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员工违纪行为及相应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警告及按公司制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行为过失:即轻微行为过失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及按公司制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3、重大行为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记过,记大过和解除劳动合同及按公司制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4、严重触犯法纪:解除劳动合同及按公司制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三条 处分时遵守的原则: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 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 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 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第四条 不同违纪行为的不同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如属轻微过失或工作有误,直接经理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如属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直接经理通过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并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备案。对于较为严重的过失,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可以继续考虑扣款、降薪和降级,直接主管经理有权通过人力资源部(或管理)做出这类处分;
3、如属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罚款、停职或降薪,员工亦会接受记过处分、辞退或开除。
4、如属接获最后记过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或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罚款并立即解聘,其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5、直接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或管理)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轻微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口头警告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的书报或从事规定以外工作;
2、上班时衣冠不整或穿肮脏的制服,且不听指导;
3、有意或无意的怠工以及工作不符合标准;
4、在上班时不佩戴工牌、不穿员工制服及穿拖鞋;
5、没有按照既定的做法、守则或指示就工作所需的任何材料、信息等及时地与其他员工沟通或向主管汇报;
6、迟到、早退及中途短时离岗且没有恰当和可证明的理由或窜岗闲谈;
7、休假前没有按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要求通知主管或经理,且没有恰当可证明的理由;
8、因私人原因过长或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或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安全、卫生和办公管理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
10、在上班时间打瞌睡;
11、在公司规定的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地带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任何时间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1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13、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的;
14、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破坏环境卫生的;
15、不按规定参加公司例会者;
16、有其他不道德行为的。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警告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1、履行职责时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轻微行为过失;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5次以上的;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4、上班时擅自长时间离岗、睡觉或干私活的;
5、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6、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7、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8、在工作时间内对公司其他员工或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士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的,及在与公司有关的事项上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和办公场所以外的地点有上述表现;
9、工作态度差,遭客户(用户或其他员工)合理投诉的;
10、在任何时间、任何人在公司范围内参与任何与赌博有关的活动的;
11、拒绝恰当地回答直接经理或管理层经理所提出的任何合理合法的问题;
12、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必修培训学习的;
13、对公司其他员工或其他公司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或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
14、工作时间内听音乐、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处理不当的;
16、上班时间通讯不畅的;
17、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18、在接获警告后,工作时间内仍在工作区内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地带吸烟;
19、一切有碍工作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重大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记过、记大过处分和降级或降职、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1、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日常行为中任何行为过失;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的;
3、严重疏忽有关日常行为的守则、指示或一般标准;
4、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公司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向其他员工或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5、贪污、受贿、盗窃、赌博、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不够刑事处分的;
6、玩忽职守的,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7、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8、工作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9、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10、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11、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12、当主管提出任何与公司、公司经营或调查工作出勤等有关的正当问题时,员工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3、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
14、在接获警告后仍屡犯(两次以上)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15、不服从其主管或其他主管人员的合法工作指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16、隐瞒或不向经理或其他员工传达公司需要的资料和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或损失事故等;
17、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8、在接获警告后仍然触犯有关该等事项的任何行为过失;
19、酗酒后上班;
20、未经正当渠道, 随意讨论人事变动及工资。
21、散布不利于公司的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的;
22、年度考核不合格,被确认不能胜任工作的;
23、一年中受“降级或降职”处分两次的;
24、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伪造身份、学历证或作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的;
25、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26、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的;
27、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造成公司损害的;
28、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兼职、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
29、在公司的表格和其他文件上填写错误或虚假的材料的;
30、重大违犯公司规定的。
第八条 严重触犯法纪
1、未经许可动用公司的金钱或资金;
2、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3、严重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触犯法律;
4、在工作时间内外或工作场所内外就公司有关的事项, 对其他员工或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士做出殴打、打架、阻挡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5、被追究刑事责任;
6、偷窃、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试图从公司取出任何属于公司或任何公司有关人士的财物;
7、故意损害属于公司或其他员工或任何其他公司有关人士的任何财物或故意造成他们的财物遭受损害;
8、未经许可向第三方或未授权方泄露与公司、公司业务或经营有关的技术或其他保密材料、数据、绘图、指示等,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参与和公司利益冲突的其他经营活动或受雇于其中;
10、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的重大损失和损害;
11、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告信息等;
12、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13、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
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到重大损害或伪造、变造、盗用公司、部门印章、信件的;
15、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方式
1、上对下的监督。
2、流程:部门经理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并递交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审批会议,将处理意见反馈给部门经理和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 投诉和申诉
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得到公司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经理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乃至公司的总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解释其立场和理论基础;
第二步: 如员工对其直接经理的解释不满意,可向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投诉并备案;
第三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经理或其高层主管经理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第十一条 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的个人问题。公司希望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如员工产生工作问题,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先与自己的直接主管经理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问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有关经理或员工应将问题提交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
做出决定。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应提交总经理会议;
第三步: 终由总经理会议做出决定,并经公司总经理认可。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方式
1、提示:即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轻微行为过失的,由部门领导发出;一季度内有提示3次不得参加公司季度评奖。 第一步: 员工应向其直接经理呈交一份书面投诉(说明时间,地点他所面对事件的性质),直接经理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 第二步: 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代表旁听或参与协商。直属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代表在员工参与下对问题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轻微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事务处理意见单》,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部门主管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季度内有书面警告1次不得参加公司季度评奖,当月考评扣3分。
3、记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事务处理意见单》,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主管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季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加公司季度评奖,当月考评扣6分,一年中不得晋级。
4、记大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事务处理意见单》,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主管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公司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行政级别降1级。
5、辞退或开除:对于记过二次的员工,公司有权给予其辞退;对于记大过2次的员工公司有权给予开除。由所在部门填写《事务处理意见单》,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经公司部门负责人例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执行。当事人如不服,应在公布处分后10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改变原处分决定之前,仍按原处分执行;对无理取闹、纠缠或恶意报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公司将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经济处罚总体原则
员工触犯相应制度或工作不力,属于遗忘类性质的处罚10~20元每次,属于明知故犯或个人品质类性质的处罚50~100元;部门主管触犯相应制度或工作不力,属于遗忘类性质的处罚50~100元每次,属于明知故犯或个人品质类性质的处罚200~300元,具体常见的违规行为例举如下,实际工作中遇到没有例举的情况,参照总体原则由人力资源部(或行政部)认定,并参照每年的具体执行情况,予以修订。
每月赔款、罚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月劳动报酬总额的20%,并可逐月扣除;由于员工本人严重失职造成公司利益直接损失的,可给予赔款处罚。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仅限于员工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形。如果员工的行为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经济处罚细则
1、上班不穿工作服扣款10元/次,不佩带胸卡扣款10元/次,穿拖鞋上班扣款10元/次。
2、抽游烟扣款50元/次,随地吐痰扣款20元/次,乱扔垃圾扣款20元/次。
3、下班后桌面上的文件不堆放整齐扣款10元/次,不随手关灯、饮水机扣款10元/次,不关电脑、空调扣款20元/次。
4、员工未做好自己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扣款10元/次。
5、未经允许,随意翻看部门经理重要资料扣款20元/次。
6、部门例会不准时参加扣款20元/次。
7、办公室门未关扣款30元/次,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负连带经济责任。
8、对部门主管所布置工作,不按时完成或不服从安排的,造成工作脱节或延误,扣款20元/次,情节严重者可以处以1000元/次扣款。
9、各类费用报销不真实,扣款100元/次。
10、工作期间外出,未履行任何手续,而无人知晓其去向,扣款20元/次。
11、工作时间通讯不畅通,扣款20元/次。
12、上班时间串岗、闲聊、打闹,扣款10元/次。
13、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扣款10元/次。(3分钟以上)
14、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以100-5000元以下扣款。
15、泄露公司机密,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以1000-5000元以下扣款。
16、公司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视频扣款50元/次。
17、上班时间看小说、杂志等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书籍,扣款20元/次。
18、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和盗取公司客户资源的公司追回经济损失、非法收益并处以同额扣款。
19、刷卡、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公出、事假和病假等考勤管理经济处罚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0、不按时上交各类报表的扣款100元。
21、对下属包庇、纵容或不公平,经核实,每次扣款300元。
22、主管级以上员工,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不佩带胸卡,衣冠不整者,每次扣款100元。
23、员工费用报销不真实、不把关,主管级以上员工扣款300元。
24、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以及答应完成的工作,事先没有提出疑异,而不按时完成,或明显应付了事,工作态度不认真,扣款
200元。
25、主管级以上员工对已明确的工作流程或部门间协调流程不清楚,造成工作失误,扣款200元。
26、主管级以上员工对已定会议迟到扣款50元/次,缺席扣款80元/次。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若国家政策法规有所变动,参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
2、参照《员工绩效管理制度》。
3、参照《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4、参照《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6、生效日期:2015年 月 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上海兰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全日制员工。
第二章奖励
奖励方式: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奖励获得方式: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者。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奖励内容:
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
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三章惩罚
惩罚方式: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批评、记过
(1)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2)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3)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5)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
(1) 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5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
款元并警告一次。
(2)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睡觉,每次罚款10
元
(3)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薪资的倍外,另处罚款
(4)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
(5)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50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200_元。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100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200_~_500_元,并警告一次。
(7)员工私自偷拿公司任何物品者,除按物品销售价格的2倍赔偿外,另处罚金元,所在部门领导负有失职之责,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金200元。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降级或辞退处理
(1)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500_~_1000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备注:
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对于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上海兰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行政部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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