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出入厂管理制度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员工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爲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入厂区均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以示识别,并
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时,应行自觉排队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考
勤管理制度规则处分。如携带物品,应自动出示在安检门处接受检查。
第五条 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的员工。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司
机。
第六条 公司在职员工:
第七条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填写“出门申请单”一式两份,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在门卫处登记“外出员工登记表”,写明事由,员工返回后核签返回时间。“出门申请单”第一份存放于门卫处保管,另一份存放于部门负责人保管,并于月底统一交与办公室核查。
(二)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的,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打卡后方可离开公司。
第七条 非公司人员: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时须填写“来宾登记表”以及“出入门证“后,由保卫人员签注入厂时间。出厂时,出示“出入门证”并由保卫人员签注出厂时间后方可离开。(贵宾来公司洽商事务除外)。
第八条 工作证管理
1. 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监制。
2. 出入公司应佩挂工作证,对未按规定佩挂工作证者门卫有权纠正。 3. 遗失工作证应即时向办公室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
4. 使用他人工作证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5. 公司员工因工作证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发者,在未拿到正式工作证前,应由办公室出申请证明。
第三章 车辆、物品出入管理
第九条 外来车辆
(一) 进公司: 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薄以及出入门证”后,方可进入公司。
(二) 出公司:
1. 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公司凭主办人员签收的“送货单”或开具的“入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经警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2. 装运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主办部门签发的“出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门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第十条 公司车辆
公司车辆进公司时,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公司时,应持有“出库单”或“用车申请单”,门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公司。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金莱勒电气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1. XX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佩带厂牌,并自觉接受检查。
2. 活动范围:XX公司厂区、生活区、出厂过道及花园,上班期间员工离厂,须持有人事部开具放行条方能离厂。
3. 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应先到公司保安室办理登记手续,凭证入厂。
4. 自行车进出公司须下车推行。
5. 公司员工的电动车、摩托车进入公司须减速缓行,离厂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 XX公司员工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
7. 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必须到公司保安室办理车辆进入手续,离开厂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8. 一切物资出厂必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的货物出门证。
9. 外来施工人员请先到公司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随身携带的机械、电器、工具等进厂必须登记备案,否则出厂不予放行。
10. 谢绝小商、小贩、商家进入公司销售产品。
11. 凡违反公司出入管理制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车辆进出管理:
1. 公司车辆进入予以放行。
2. 省、市、区有关领导车辆以及重要客户的车辆进出公司,值班人员应敬礼、予以放行;
3. 对外来人员车辆(微型车、货车、中巴车)出公司,值班人员均应
检查后放行,若携带货物,则必须出示“出门证”;
4. 运送货物离开公司的车辆,值班人员根据“出门证”进行品种、规格、数量核对检查后,方可放行。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物质出门管理,确保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材料、货物出门均按本规定执行。
二、职责
2.1XX公司生产总监负责签署本公司所有物资的出入单,并开具出门证,并注明物件数量,型号,用途等属性。
3.10门卫保安要检验出门证,对物、件数、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对出门证进行登记;保安未见“出门证”应拒绝放行,私自放行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四、特殊情况处理
非工作时间(含夜间)物资出门,原则上要提前办好出门证。xx公司非工作时间出货,未能在工作时间办理出门证,凭总经理电话通知门卫,门卫应做好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XX公司应在次日及时补办出门证。
员工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保证生产业务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本公司的人员、车辆和物品。
第2章 本公司人员出入
第3条 本公司员工出入厂区均应着工作服,佩戴胸章。
第4条 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的员工,经理为其颁发特制胸章,作为自由出入厂区的凭证。
第5条 值班人员临时因公事需要出入公司时,应持“本公司员工出入证”出入。
1.“本公司员工出入证”一式三联,且经主管领导签字。
2.第一联存放于其所属部门,第二、三联交保安处签注出厂时间,第二联由员工本人携带,第三联暂存保安处。
3.员工返厂时,将第二联交由保安处对照检查,连同第三联一起暂存于保安处。员工于次日10时前将第三联转送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记录。
第6条 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事需要出入公司时,应于保安处填写“本公司员工出入证”。
1.“本公司员工出入证”一式三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入厂时间。
2.第一联留存保安处,第二、三联由本人携带出入公司。
3.员工返厂时,将第二、三联交部门主管核对签注,交保安处检查对照,并连同第一联核对签注出公司时间。
第7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于工作时间离开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打卡出公司。
第3章 工程承包人及其雇用人员出入
第8条 工程承包人及其雇用人员如因施工进入厂区,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出入厂申请书》,作为向保安主管部门换发“工程承包人出入凭证”的依据。
1.《出入厂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工程主办部门负责人及保安处核对签注后,一份送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另一份送保安主管部门存查。
2.在本公司施工的时间在一日以内者,可免送相关业务部门审核。
第9条 入厂
1.施工人员将有效身份证件及“工程承包人出入凭证”交保安核对,确认无误后换发“工程承包人入厂证”并佩戴入厂。
2.因工程进度或原有工作人员未到而临时增加或更换人员,不能事先办理手续时,临时上岗人员持被
更换者的出入证由保安核对,保安在收取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其“工程承包人出入证”,但工程承包人应于当日内补办所需一切手续。
第10条 出厂
施工人员完成当日工作出厂时,应交还“工程承包人出入证”,换回有效身份证件及“工程承包人出入凭证”。午间出厂及工作中出入公司时亦同。
第4章 外来公务及参观人员出入
第11条 厂商、客户前来洽谈业务时,保安或服务人员应先将其安排在会客室,并以电话通知接待部门,接待部门应及时派人前来。
第12条 洽谈业务一般应在公司外或公司内会客室进行。对于不同的洽谈者,保安处应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
1.接待部门同意入厂洽谈者。接待部门应开具“车辆/人员出入证”,经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核对签注后,送保安处作为放行依据。
2.临时需入厂洽谈者。保安或服务人员电话联络接待部门主管得到批准后,由保安处或服务人员代填“车辆/人员出入证”,经保安处负责人核对签注后,该洽谈者方可入厂。
3.经核对签注入厂的公务人员应由保安处电话联络接待部门,接待部门应派人直接引导其入厂,洽谈结束派人直接引导出厂。
第13条 “车辆/人员出入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单部门留存,第二、三联经保安处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二联交外来人员暂存,并用身份证明文件换发胸章佩戴入厂,第三联暂存保安处。
第14条 洽谈结束后,外来人员持接待人员签字的“车辆/人员出入证”由保安处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并收回胸卡,发还身份证明文件后出厂,第二联由保安处留存,第三联于次日10时前送洽谈主办部门留存。
第15条 外部团体或本公司人员亲友在必要情况下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规定参观路线填写“参观申请登记表”,经总务部门主管核对签注后,由总务部门发给色别胸章(贵宾或五人以上团体免发),并派人(或要求有关部门派人)引导参观。
第16条 参观人员入厂时,保安处应在“参观申请登记表”上核对签注入厂时间,出厂时核对签注出厂时间并收回胸章,于次日将胸章及“登记表”送行政部存查。
第17条 参观人员若请求参观规定区域之外的区域,应呈总经理核对签注。
第18条 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陪同参观规定区域者,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表”送保安处核对签注出、入厂时间,之后送行政部门留存。
第19条 相关部门只可在上班时间内安排参观活动。假日参观时,应专函预约,并经部门经理核对签
注方予安排。
第5条 胸章管理
第20条 本公司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出入公司应佩戴胸章。
第21条 对未按规定佩戴胸章的员工,保安有权予以纠正。
第22条 员工入厂时如果未佩戴胸章,应在保安处登记借用“临时出入证”,经保安核对并扣留考勤卡后入厂,待下班时以“临时出入证”换取考勤卡,方可打卡离开公司。
第23条 保安于次日上午将“借用临时出入证登记单”交行政部留存。员工年累计借用满三次以后,每借用一次即由行政部警告一次。
第24条 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事入厂而未佩戴胸章者,应向保安处借用“临时出入证”,并由保安将该号码登记于“本公司员工出入证”备注栏后,方可入厂,离开公司时缴回。
第25条 员工一旦遗失胸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同时书面说明遗失经过并检讨,缴纳工本费每枚两元。年累计补发达三次以上者,行政部应给予当众警告。
第26条 使用他人胸章或伪造、涂改胸章者,一经查实,使用者、借予者、伪造涂改者均将受到免职处分。
第27条 本公司员工使用“临时出入证”出厂时应将该证归还保安。未归还者将受到追究。遗失“临时出入证”者,应按前述丢失处理办法处理。保卫部门应适时换发新证以消除隐患。私自将“临时出入证”借给他人使用者,或借故不还者均将受到免职处分。
第28条 前来洽谈业务的客户若遗失“公务”胸章,可要求其补办。
第6条 附则
第29条 本制度经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30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员工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爲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入景区均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以示识别,并严禁赤足或
穿着拖鞋(水上乐园、漂流工作人员别外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时,应行自觉排队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考勤管理制度规
则处分。如携带物品,应自动出示在安检门处接受检查。
第五条 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的员工。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司机。
第六条 公司在职员工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填写“出门申请单”一式两份,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在门卫处登记“外出员工登记表”,写明事由,员工返回后核签返回时间。“出门申请单”第一份存放于门卫处保管,另一份存放于部门负责人保管,并于月底统一交与办公室核查。
(二)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的,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打卡后方可离开公司。
第七条 非公司人员: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时须填写“来宾登记表”以及“出入门证“后,由保卫人员签注入
景区时间。出景区时,出示“出入门证”并由保卫人员签注出景区时间后方可离开。
(贵宾来公司洽商事务除外)。
第八条 工牌管理
1. 工牌由行政部负责监制。
2. 出入公司应佩挂工牌,对未按规定佩挂工牌者门卫有权纠正。
3. 遗失工牌应即时向办公室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
4. 使用他人工牌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5. 公司员工因工牌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发者,在未拿到正式工牌前,应由行政部出申请证明。
第三章 车辆、物品出入管理
第九条 外来车辆
(一) 进公司: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薄以及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公司。所有物资、车辆进入景区规定:需经1号保安检查后方可放行,具体检查内容:进入景区车辆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化学品以及煤气等景区内使用物品,保安人员需检
查运输车辆是否持有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注明已查验,如查验不符,禁止入内。
(二) 出公司:
1. 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公司凭主办人员签收的“送货单”或开具的“入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经保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2. 装运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主办部门签发的“出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门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3. 物资、车辆出景区规定
《出门证》单据由行政部保管,需领取《出门证》单据的部门凭审批后办理领用,行政部需做好各部门领用《出门证》的登记注明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时间、出门证编号以备查验。
4.财务经理签 字总经理签字,1号门岗门卫核查确认《出门证》并按放行条标明数量以物品名称后 方可放行。
5.《出门证》管理:凡外来施工人员的材料、工具、设备出入及退货均需办理《出门证》手续,方可进出景区。
以下为凭《出门证》进出景区的物资及车辆:
(1)供应商的产品进景区:供应商卸货后需持接洽部门的相关人员开具的《出门证》(经查为空车可免开出门证),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出景区。
(2)外来施工的工程队所携带的施工材料、工具、设备由接洽部门制作清单做为《出门证》的附件,开具《出门证》,门卫依据其进景区所提清单逐项清点核查正确后予以放行。
(3)施工剩余材料需带出公司的,由接洽部门人员开具《出门证》门卫核查正确后予
以放行。
(4)废品旧物资变卖:仓储部库管员根据数量开具废品出库单(一式四联单),经行政部及财务部审核并签字卖出,公司盖章后,开具《出门证》,门卫经检查并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第十条 公司车辆
1.所有公司车辆、货车、物资一律须从1号保安门岗进出。
2.公司车辆出入公司时,办理“车辆通行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公司时,应持有“出库单”或“用车申请单”,门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第十一条 摩托车规定
1、为确保员工摩托车的驾驶安全,员工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所驾摩托 车必须办理《行驶证》和车牌或《购车发票》,驾摩托车上下班时必须佩戴安全 头盔。对未能遵守此项规定的摩托车驾驶者,公司与交-警部门会加强监管力度, 禁止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进入公司,对不予配合的摩托车驾驶 者给予严肃处理。
2、摩托车驾驶者必须保证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载,在景区内行驶时速不得 超过每小时20公里。经常检查摩托车的安全与制动装置,确保上下班驾车时的 人身安全。
3、严格遵守摩托车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摩托车进入公司时到值班保安处领取《摩 托车出入证》正、副证,正证悬挂于摩托车上,副证由车主随身携带。
4、摩托车离开公司时自觉接受值班保安查核验证,交回《摩托车出入证》正、
副证相对应,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值班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5、发放的《摩托车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转借、遗失,如《摩托 车出入证》遗失,即时到行政部报备,必须提供有效摩托车证明资料,否则,不 予放行。遗失《摩托车出入证》交工本费10元。
6、禁止摩托车在景区内随意停放,必须把摩托车停放在指定车位,摩托车停放 时必须添加保险锁,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7、因工作工程需要用的摩托车经部门经理批示才可在景区骑行,其余停放指定位 置。
8、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安保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施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惠州大亚湾碧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5年7月8日
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大门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即无人员车辆出入时,大门呈关闭状态,一切人员及车辆出入公司大门必须按照凭证出入、下车、停车、登记检查的基本原则,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大门的管理。其出入公司大门的程序为:进入公司时由其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门卫检查证件、携带物品和问明事由→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门卫通知相关部门并予以确认→进入公司。
离开公司时由其本人在登记表上签字→门卫检查其携带物品→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来宾离开公司。
学习实习、长期施工人员等凭《临时工作证》出入公司。外来人员中若出现违反制度的情况,由门卫按规定处理或汇报给保安部经理进行处理。
第三条 员工出入公司大门的管理。
员工在生产、工作时间的确因工作需要和其他正当原因需要出入公司大门时,按下列程序办理:员工申办审批手续齐全的员工《出门证》交给门卫,门卫核实后凭证放行,记录出门时间→员工返回公司时由门卫核实准并记录回公司的具体时 1
重庆长捷电子有限公司 CJ802 间。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必须经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签发《员工出门证》由保安部负责每天收拢后交公司办公室集中保存。因私请假出公司的时间记入其本人考勤并作为考核工资的依据。
第四条 车辆出入公司大门的管理。
带货车辆出入公司大门的程序为:车辆进入公司时停车接受门卫进行登记,记录驾驶证号、车牌号及车上物资,特别是要注明随车带入尚须带走的非本公司的物资名称、数量→门卫通知相关部门确认→车辆进入公司;车辆离开公司时停车接受门卫检查→门卫核对进入公司记录→对非随车带入的物资一律凭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字的《物资出门证》及相关票证放行→车辆离开公司。
门卫必须严格加强对车辆出入公司大门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同劝告者由门卫报告给保安部经理处理:对因擅自强行出入公司大门而造成大门损坏者,除赔偿其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罚款处理;对因驾驶不慎导致大门损坏者,将令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起施行。
重庆长捷电子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
【员工出入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员工出入酒店管理制度04-16
车间员工出入管理制度04-18
企业员工出入管理制度04-18
员工出入公司管理制度04-18
员工出入厂管理制度05-11
员工宿舍出入管理制度04-16
员工出入证的管理制度04-16
员工出入口管理制度04-16
员工出入厂门管理制度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