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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11 05:29: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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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员工能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

商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上班时间为:

夏季:星期一 ~ 星期日:上午:8:00~11:30 下午: 13:00~18:30

冬季:星期一 ~ 二:打卡:1;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代

打卡者罚款50元。

3;员工考勤以打卡为依据。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打到卡,如加班、请假、外勤、工休、打卡机

出现异常情况等,当天或隔天必须经主管证实上下班时间并签名,若无分管主管签名事后

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4;如有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者视为旷工。

5;如证实无迟到或无早退而未打卡者当天必须找分管领导签名,每个月不得超3次,第4次

起视同旷工。

三:迟到:1;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处理。

2;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

3;每月累计迟到达3次以上,每次罚款加10元,

四:加班:理论上不要求员工加班。如因商场内活动期间、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如需加班而不愿加班者,罚款50元。.

2;单月连续2次及以上不服从安排者辞退。

五:旷工:1;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罚款80元。

3;两人以上集体旷工每人每天罚款200元,情况严重商场将予以开除。

4;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商场将予以开除。

六:请假:1;因故无法正常上班的员工,应提前1天书面向分管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状况的应于当

日8:00前电话通知直接分管主管,事后补单;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

2;请事假、病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时间、事由,经分管主管同意并签名后方能生

效。如果当天因特殊情况未能填写《请假申请单》,则事后必须补填《请假申请单》,以做

为请假和结算工资的依据。

3;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病假超出“工种”分配天数(2-3天),按请假天数扣除100%工资。

5;请假事由必须充分、真实、不可捏造,如经调查发现请假事由不符将视为旷工处理。 6;《请假申请单》中“事由”一项必须注明请假具体事项,只填“有事”一律不准批假。 7;请长假必须在假满后准时上班,不准廷长请假时间,如在假满后不准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8;若因商场业务繁忙、人员不足或因请假事由不充分、不真实,商场有权不批准其请假,若

商场不同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将视为旷工。

9;如节假日、星期六、日请假,需经分管主管汇报总经理同意。

10;每月每人请事假不可超3次。

11;除紧急事情、生病,其他事项一律不准电话请假。

12;请假须由本人向主管申请,请同事代为请假无效。

13;如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婚丧嫁娶,准3天带薪假期,一次休完。 七:全勤:一个月内无请假、无旷工者视为全勤,商场给予全勤者进行奖励。

1;销售人员:全勤奖励120元;单月可请假3天;奖励标准:120-60-30元

2;运营人员:全勤奖励120元;单月可请假3天;奖励标准:120-60-30元

3;售后人员:全勤奖励200元;单月可请假2天;奖励标准:100-100元

例:销售人员如3天无请假奖励其120元、请假1天扣60元、2天扣30元、3天全勤奖扣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某家具广场

二0一四年五月十日

商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016-09-19 20:49 | #2楼

一、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二、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三、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十次以上(包括十次)降工资一级。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处理;

四、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

六、 考勤工作由人事部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各类假条、病假诊断书保存工作;

七、 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 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九、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书,报人事部考勤员处;

2、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休证明;

3、员工因病请假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商城内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一周以内由分管经理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请假,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事后补办手续;

5、 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如当月请事假超过两周者,当月福利取消(伙食费);

7、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三) 公假

1、 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2、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商场考勤管理制度2016-09-19 13:20 | #3楼

1 目的

为营造井然有序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工作时间

2.1 公司工作时间正常为每天7.5小时,每周40小时,加班另行计算,参照第3条关于加班管理的条款执行。

2.2 员工均实行排班制,办公室的员工工作时间正常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需排班的岗位则另行调整。

2.3 本公司所有部门因商场运作工作性质的需要,实行轮休制度,排班表反映每月各部门员工

的例休、法定节假日和出勤日期、补休,各部门的排班表由部门自行编制,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2.4 各部门经理的排班表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汇总,交总经理于每月25日前审批备案,如有修

改,需在28日前发到各相关部门。

2.5 经备案的排班表是公司考察员工出勤情况的依据之一,考勤统计周期按公历自然月份统

计。

3 打卡管理

3.1员工应严格按照部门排班表出勤,上、下班、以及经批准加班时均必须打卡。

3.2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有权审批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经审批后的《外出申请表》应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因公外出时,进出办公场所均应打卡。

3.3 员工按时上下班忘记打卡,如有监控录像证实的,则当月第1次不视为缺勤,第2次起则按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处理。

4 加班管理

4.1申请审批

4.1.1 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公司交派的工作任务。如因个人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员工确有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由其所在部门经理安排加班时间段及时间长度,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交人事行政部备案,一联由员工自行保管。《加班申请单》是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后安排其补休或向其支付加班工资的

共 7 页

唯一依据。

4.1.2 部门经理加班须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

4.1.3 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的,需提前1天以电邮或短信报备行政人事部,并在加班后首个工作日按照有关规定补办加班审批手续。如属第4.1.2条情况的加班,应以电邮或短信取得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并在加班后首个工作日补办加班审批手续。

4.1.4 综合营运部及保安部因顶岗产生的加班只需在每月3日前汇总上月加班情况并办好相关审批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即可。

4.1.5 怀孕5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一周岁以下婴儿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加班。

4.2 补休

员工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原则上由员工提出申请,由公司安排其相应的补休,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依法发放加班工资。员工提出补休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经审批的《加班申请单》。无法提供《加班申请单》的,按照请事假处理。具体补休申请手续比照请假申请手续办理。员工未经审批自行补休,按照缺勤旷工处理。

4.3加班工资

确实无法安排补休或不能安排补休的员工,须提供《加班申请单》,公司核对实际出勤后,依法向员工发放加班工资。

5 请假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经有权审批的人员审批后,至少提前1天交到行政人事部备案。未经审批擅自离岗按缺勤旷工处理。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的,参照离岗管理规定处理。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5.1请假2天及以下: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请假则由总经理、执行董事审批。

5.2请假3天到5天(含):总经理审批。

5.3请假5天以上:执行董事审批。

6 考勤数据统计分析

6.1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考勤记录统计、核实、汇总。

6.2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补休)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

6.3前台应在每周一提交前一周的非正常考勤记录予相应的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负责核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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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出勤原因并将记录交回行政部备案。每月非正常考勤记录将张贴于公司指定公告栏中,员工对非正常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应自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非正常考勤记录。

6.4每月5日前,行政人事部负责将上月考勤确认表交由员工签名确认,员工应在8日前完成签名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签名确认的,按照其打卡记录为工资核算依据。经员工确认的考勤确认表是工资核算依据。

7 离岗管理

7.1 离岗指,因缺勤旷工以外的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

7.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或以上者,必须向其直属上级申请,说明离岗事由和离岗时间,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员工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并应在离开前在员工动向看板上写明离岗原因。

7.3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离岗手续的,员工应通过电邮或短信联系其直属上级并取得其批准,并委托同事在员工动向看板上写明离岗原因。员工应在回岗当天补办离岗手续。

8 考勤违纪处理

8.1迟到及早退处理:

8.1.1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的,每次扣罚绩效奖金5元,可豁免取消全勤奖1次每月。 8.1.2 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但未超过30分钟的,每次扣罚当月绩效奖金10元。 8.1.3 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但未超过4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的,视为

旷工1天。

8.1.4 转正员工每年度迟到、早退次数与年度晋升、年终奖金挂钩,具体参考绩效考核制度。 8.1.5 凡1个月累计迟到、早退超5分钟达3次者,公司另处以小过,达到5次的处以大过,

达到6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单方面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该员工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 8.2 旷工处理

8.2.1 无监控查证、无请假等手续证明者,当天只有1次打卡记录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

天无打卡记录的,按旷工1天处理。

8.2.2 员工旷工的,除不发放旷工当日工资外,还应扣发相当于旷工日工资3倍的绩效奖金。 8.2.3 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每年累计旷工计达7天(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

纪律,公司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该员工任何赔偿或补偿。 8.3离岗处理:

8.3.1 未按规定办理离岗手续擅自离岗不超过30分钟者,每次扣罚绩效奖金10元。 8.3.2 未按规定办理离岗手续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者,1小时以内的每次扣罚绩效奖金50

元,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4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

8.4 擅自涂改、篡改、销毁、伪造、变造考勤记录者,公司对其处以记大过处分,再犯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立即与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其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协助他人涂改、篡改、销毁、伪造、变造考勤记录者,比照前述规定处理。包庇其有前述行为的直属下属者,比照前述规定处理。 8.5 其他

8.5.1 商场营业时间结束(22:00)后,如商场内还有顾客,收银员不能离开收银台。如擅自

离开收银台的,扣罚营运部经理绩效奖金100元/次;

8.5.2 保安人员打卡记录显示在岗,但实际上擅离岗位者,经核实后扣罚保安部经理绩效奖

金100元/次;

8.5.3 商场扶手梯处于停止状态时,员工不得使用扶手梯。否则每次扣罚绩效奖金50元/次; 8.5.4 员工下班离岗应负责关闭所有电源、水源开关,最后离开的员工应负责检查电源、水

源开关是否关闭。未关闭电源、水源的,扣罚绩效奖金10元/次,未关闭空调的,扣罚绩效奖金50元/次。

以上4点由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部监督执行,员工违纪行为经核实后由行政人事部向违纪员工送达书面违纪处理单。

9 员工出入管理

9.1 公司员工以及餐饮店职员早上上班由37号门进入,时间是08:45-09:30,必须佩带工牌,由保安部监督执行;

9.2 商场促销员早上上班由员工通道进入商场,时间是09:30分,排队进入,必须佩带工牌,由保安部监督执行;

9.3 晚上11:00后,有需要加班的,必须持有经审批的加班单,如商户施工,则须持有经审批的施工单,由保安部监督执行。

10 部门经理管理职责

部门经理对下属工作纪律担负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与经理绩效考核挂钩。

11 相关表格:

11.1 加班申请表 11.2 请假单

11.3 月第周异常考勤公布 11.4 年月考勤确认表 11.5 排班表

本制度由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公司在施行之日实行的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佛山市 投资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我已仔细阅读《考勤管理制度》并已接受培训,明白并了解其有关规定与违纪的相关后果。公司已给予我充分机会表达对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我对该制度没有异议,并自愿受该制度的约束。如有违反该制度的,我同意接受公司的有关处分。

某百货商场员工管理制度2016-09-19 13:16 | #4楼

一、员工管理内容

(一)人事调配

1、员工定编管理

2、员工上岗管理

3、员工异动管理

4、员工离职管理

(二)劳动管理

1、考勤管理(双向考勤):检查员工到岗情况及处理员工假事。

2、劳纪管理:检查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3、劳动组织:合理组织、调配员工,以适应营业淡旺季及促销等专项经营活动对人员的不同需求。

(三)薪酬管理

根据公司人事部统一规定,结合员工劳绩、劳效,计算发放员工薪酬。

(四)奖惩管理

即对员工工作、行为表现按《员工手册》实施奖励与惩罚。

(五)员工考评

即跟踪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分析与评价。

(六)教育培训

1、上岗培训

2、在职培训

3、日常思想教育

(七)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

1、人事台帐:人员设卡记录基本情况

2、工作档案:考评、出勤、奖惩、职级变更与表扬投诉信件等

二、员工管理规定(试行)

本规定适用于广场全体一线员工,一线员工由公司聘用员工和厂商自聘员工组成。

1、员工定编管理

1)各楼层的人员定编由人事部根据公司总体计划及经营实需状况统一制定。

2)由于工作需要,需进行定编调整(含临时性增减人员)的由现场,专柜,提前一周向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经人事部确认后统一安排。(包括厂聘员工)

3)员工的定编(含厂商员工)变更,需有主管总(副总)经理级审批的新增员工审批表或清退表。如属合同变更的需附合同审批单,通知信息、财会一同做变更处理。

2、员工上岗管理

1)公司自有员工的上岗管理:

A、经公司招聘和培训合格后的新聘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配,员工持人力部签发的员工调配单到所分配的部门报到。报到之日为员工上岗之日。

B、各商场对新聘员工进行上岗前入职教育,安排工作内容及岗位。

C、员工报到当日由综合主管为其办理员工工牌号、《员工手册》、工作餐卡(券)、工作制服,并收取缴纳制服押金。

D、综合主管引导新员工上岗,介绍给柜组长及成员,引导熟悉工作环境。

2)厂聘员工的上岗管理

A、厂聘营业员工聘用条件

年龄:26周岁以下

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商业零售工作。

B、上岗程序

填表:由厂商填写“厂聘营业员工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核对定编:厂商人员定编严格按合同情况执行,厂商持“申请表”请楼层综合主管对人员定编按合同进行确认,对人员异动原因情况进行说明。

面试:厂聘营业员工持经确认定编的“申请表”、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到人力资源部面试。面试合格后填写“厂商员工登记表”,提供详细地址、联络电话、担保人电话、住址。提供户口所在警署的户籍证明,提交近期彩色照片(1寸)2张。用途建立本企业员工档案。

厂商异动员工需统一时间培训,非办班时间禁异动员工。

培训:合格员工持人力资源部颁发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通知单”到培训中心接受培训。(每月初开班,培训期一个月)经培训考试考核结业后,人力资源部开据调配单,新员工持单到需要部门报到。

C、促销员(临时员工)

促销员上岗程序依照“厂聘员工面试上岗程序”办理,并附促销申请。促销期促销员上岗不得超过一个月。

3)员工异动管理

①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职位或工作岗位作临时性或长期性调整,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安排。

② 员工异动(含部门内异动、部门间异动、岗位调整等)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要求统一安排。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员工异动,楼层因经营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临时性的调整一周内的由楼层负责进行,一周以上的须事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 因经营工作需要,经营布局调整而发生的人员异动,原则上是营业员随柜组或经营品种的调整,成建制异动,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

④ 根据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员工岗位调整工作,由部门提出建议,部门经理签署,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部门进行调整。

⑤ 厂聘营业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岗位调整。广场请退员工不得在进场聘用。

4)员工考核管理

① 公司的制度和管理是绝对权威。员工必须自觉执行公司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按照公司及厂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对员工进行同一标准的考核与管理,一线员工(包括新、老员工、厂聘员工)的业绩考核均纳于统一标准予以考核。 ② 员工的考核管理包括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执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考核管理。

③ 员工考核工作按月度进行,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布置。

④ 公司自有员工的考核由公司与各专柜厂商共同负责,公司派往专柜工作的员工应无条件接受公司及厂商的考核管理。

5)员工离职管理

① 员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统一进行。

② 自动离职:

A、离职员工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天数提前向部门经理或区域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B、在规定时间内,离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C、部门经理、主管应督促离职员工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D、离职员工其手续全部完毕后,由人中部统一办理离职清单。

③ 公司辞退

对不能胜任或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而被即时除名、辞退或终止合同的员工,各部门主管、经理须督促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离职通知”下发的当日内办理全部手续后,及时离开公司。

④ 厂聘员工的离职、辞退

A、为保证各专柜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厂聘员工经培训上岗后,在各专柜工作未满三个月不得提出离职,未经公司许可厂方不得擅自更换营业员。

B、在本公司辞职的厂聘员工,从离开公司半年内,厂商不得重新聘用。原则上一方解聘的员工,另一方不得聘用(即从甲厂商辞职或解聘的员工,乙厂商不得重新聘用)

C、厂聘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区域主管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商场批准,主管在三天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后(商品交接、退还工号牌、员工证、考勤卡、注销工号、交回更-衣箱钥匙等),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D、对不适应工作和严重违规的厂聘员工,公司及厂方均有权对其作出辞退处理,其程序为:区域主管提报并提出辞职理由,商场经理批准,负责当日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手,请退该员工。

6)员工工资管理

① 标准制定

A、员工工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

B、公司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严格按合同执行。

C、厂商聘用员工工资标准由厂商自行制定。

② 工资发放

A、公司自有员工的工资每月11日由公司委托银行代为发放。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按合同从厂商销售额中予以扣除。

B、厂商自聘员工的工资由厂方自行发放。

7)员工膳食管理

① 全体员工(自有员工、厂商员工)必须在公司职工食堂就餐。

② 公司自有员工、厂商员工的膳食费用将按定编人数从厂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本规定为公司《员工手册》的补充规定,视同《员工手册》对员工的考核。

本规定望各商场、部门认真传达、培训,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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