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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休假制度规定
标题所述,如下:
为了把公司建设成为规范化正规化的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以及保证全体员工的合理休假及探亲,规范员工的请假行为,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上班时间规定:
因公司属于销售型企业,故视市场状况合理调配每周的工作时间,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40小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30。休息日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市场及用户的需求,不能因为节假日而影响工作。 二、请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包括:新年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清明节(4月5日放假1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放假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放假1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适用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2、婚假、丧假及生育假休假规定:
3、年休假及探亲假的休假规定: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
①职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病假:一般病假,按事假程序办理,重大疾病请病假须经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方法发放,病假工资的工资基准为每个人的基本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系数为: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
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病假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病假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病假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病假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病假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病假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5、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与部门领导申请假期,并且按事假程序办理。短期的事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相关车船费员工自理。
6、旷工:公司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就私自休假则视为旷工,并扣发旷工日期奖金工资的
3倍;旷工三天或全年旷工累计七天以上者,公司将视为自动离职。不发放基本工资及奖金,相关车船费不予报销。
7、请丧假的范畴: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配偶)死亡时;
8、婚假丧假可以用本年度的年休假或探亲假抵充,则往返路费公司报销;员工当年婚假和年休假的总天数不能超过20天(不包括春节休假)。
9、男员工的陪产假可与年休假或探亲假合并使用,其他假期均不能合并使用。
10、公司员工一年内事假相加超过3天或者带薪假期(春节+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相加超过20天(一年享受2次探亲假员工的带薪假期超过30天),之后若再请假,请假期间即无基本工资也无奖金;
11、春节期间值班的员工,按公司规定发放值班工资,不再另行安排调休;
12、公司员工春节回家的车票公司予以报销(符合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山东籍员工春节需随公司安排的大巴往返,若不随行,该次车船费员工自理;
13、请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及国定假日,均计为请假时间;年休假与探亲假享受一天在途时间,在途一天计算在请假时间之内,综合部会自动扣除。往返路程车票则按实际请假时间核准,若有不符当次车票不予报销,超出的假期按旷工处理。其他假期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
14、带薪长假的休假时间,原则上为4个月一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15、已婚女员工的生育假过后需要请延期假的,延期假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假期间公司为其缴纳基本的五险一金,延期假过后仍不能上班的,视同自动离职。
三、请假流程细则
1、公司员工符合年休假、探亲规定请假或需要请事假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对员工请假资质审核并签署意见,再交部门部长审核,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2)将批准的申请表交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或综合、其他人员签收无效)签收,休假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签收后生效,否则不予报销休假的差旅费。
(3)公司副部长以上职务的人员请假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若只口头向部门领导请假,综合管理部未见请假申请表,则视为旷工。部门领导若未见假条即同意部门员工的请假,则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5分。
2、公司员工若有急事请假,无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本人必须先发邮件通知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休假之前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并由部门领导委派部门管理人员帮其代办请假申请表。员工若未申请即休假,则按旷工处理;员工向领导申请,但其部门未帮其办理请假手续,则扣除负责人绩效考核5分,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3分。
3、针对应届毕业生,公司允许其请一定期限的假期参加毕业答辩,但必须按事假请假流程办理,请事假期间发基本工资,无奖金。往返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4、以上假期休假完返回公司,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联系综合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综合管理部按照销假时间统计年休假时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必须提前(在规定假期结束之前)向领导申请并发邮件通知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综合管理部未接到延长假期的通知,则正常假期之外的时间按旷工处理,并扣发旷工日期工资奖金的2倍。因未销假导致休假时间超过当年可享受总休假时间的,当年不再享有休假,探亲或休假的车票不予报销;超出总休假时间的日期按旷工处理,并扣发旷工日期工资奖金的2倍。
5、员工在因病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探亲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探亲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探亲假)兑假,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若当年年休假(探亲假)没有剩余,则必须填写事假申请表,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
6、员工因工伤在家休养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至综合管理部,此项须纳入各部责任人的绩效考核中, 若未及时通知则扣除负责人绩效考核3分,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5分。员工在家休养期间按病假工资发放。往返差旅费自理。
附:请假申请表
请 假 申 请 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年休假及探亲假只有一天在途时间;公司副部长以上领导请假时总经理意见一栏才需要填写;销假时间由综合部填写。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能够正常有序的享受带薪休假待遇,根据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年休假适用范围及时间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本公司入职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以上的员工,实习生从转试用起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含兼职人员),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一、员工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1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三条 年休假时间:
一、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9年的,年休假为5天;
二、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0年---19年的,年休假为10天;
三、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第三章 年休假规定
第四条 员工新入职本公司且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周期按员工入职时间的周期进行核算。
例如:员工甲2015年5月1日入职本公司,该员工至2011年4月30日工作满1年;
第一次年休假期:2011年5月1日—2012年4月30日,休假天数为5天; 第二次年休假期:2012年5月1日—2015年4月30日,休假天数为5天;
第五条 特殊情况如员工家庭或个人出现突发情况(奔丧、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或遇春节假期,可提前休年休假外,其它情况不可提前休年假,休假天数将根据员工实际应休的当年度年休假的季度差进行折算,离实际年休假越长,年休假天数越少,反之,离实际年休假越短,休假天数越多,标准如下:
例如:员工乙2011年10月1日入职本公司,2012年1月19日因春节申请提前休年假,该员工乙可提前休年假的天数为2天。
第六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年休假不可累计,须当年度休完,每次休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员工因自身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者,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于个人申请年休假但因公司原因无法安排休假的,公司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公司。
XX公司休假制度
为维护两支队伍管-理-员合法权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制度和休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因工作岗位性质不同,工作时间可由岗位管理责任人进行调整。
(二)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超过上班时间未到达工作岗位;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3、旷工:未请假,迟到20分钟以上,擅自不到岗;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到岗;假期期满,无续假说明逾期不到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涂改和伪造证明请假、休假或多休假期;遇紧急情况,无特殊原因,电话联系不上者视为旷工。
4、全年早退、迟到五次以上的(含五次),旷工累计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含两个工作日),街道有权根据派出所意见和事实证据解除劳动合同。
二、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及法定休假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属公休假日。
2、法定休假日指元旦、国际妇女日(半天,限女性员工)、春节、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等国家规定的假日。
3、法定休假天数依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执行。
4、员工公休假日及法定休假日享受100%薪资。
(二)年休假
1、年休假适用于试用期届满且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的正式队员。
2、年休假天数:队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
天。最多不得超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已休的年休假,按事假处理(包括应扣工资和其他待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当年已休探亲假者。
4、年休假可分开使用,最小单位为一天,但不得超过三次使用完毕。年休假以每一自然年结算,即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如当年未享受完,即视为自愿放弃当年度休假,年假不顺延、不累积。
5、年休假期间员工享有全额工资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但单位不负担其他费用。
(三)事假
1、因办理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单位请假时,应通过电话或委托家属、同事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请事假,按规定扣除一定工资。请事假一天,按照本人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扣除,事假每月超过两天的(含两天,劳动法规定的除外),扣除当月全额绩效奖金。
(四)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有医院病假证明(病假3天及以上者,需持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休病假。病假的医疗期限及计算方法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者,病愈复工时,必须由个人提出复工申请,并持有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证明,经单位批准后,方能上班试岗。连续病休六个月以上试岗期为三个月。在试岗期间旧病复发,其病假前后合计计算,若因旧病复发连续休病假15天以上时则停止试岗。
3、病假期间(含医疗期间),发放日工资的80%,当月病假时
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当月无绩效薪酬。
5、队员在婚假、丧假、节假日等假期内患病,不另给病假。
(六)工伤假
员工因公受伤,假期工资和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婚假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结婚,可一次性连续休婚假3天,员工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可享有婚假15天(包括3天法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不超过2天),途中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5、婚假、路程假均应一次休完;
6、申请婚假时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婚假不得跨年度使用,领证当年内有效
8、员工婚假享有全额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给丧假三天,如果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不超过2天),途中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
2、员工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丧假两天,也可根据情况另给路程假(不超过2天)。
3、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工资享有全额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九)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属计划内允许生二胎的,如果第一胎已享受150天产假工资的,第二胎只能享受90天;如果第一胎享受90天的,第二胎应享受150天。增加的天数按工作日计算,并视为出勤,享受全额工资福利待遇。
2、女员工不按计划生育或非婚生育时,其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也不享受生育待遇。
3、申请产假需同时提供准生证明。
4、产假工资以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为基数享受生育
津贴。
(十)陪产假
配偶符合晚育条件的男员工于配偶生育之日起,享受10天看护假。
(十一)人工流产假
1、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20天流产假。
2、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2天流产假。
3、女员工患宫外孕的,可享受假期30天。
4、已婚育龄员工做计划生育手术,凭医院证明休假10天;
5、育龄夫妇生育后做绝育手术,凭医院证明休假10天。
6、此流产假仅适用于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性员工.,流产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十二)哺乳假:
1、员工在怀孕期间,经过直管领导批准后,可享有产前检查假。
2、子女周岁前女员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
(十三)休假制度的特别说明
1、事假、年休假、婚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病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2、员工休假前必须按照有关审批流程办理休假手续,休假结束后
应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员工休假制度规定
员工休假制度
为规范公司管理制度,使管理更科学化、人性化,现对公司各部门员工的休假制度作出如下调整及规定:
一, 排班表。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对部门人员的排班情况作出提前的安排。即每个月末作出对下个月的排班安排,并交由直接领导备案。
二, 连休。考虑公司外来员工较多,在休假安排上,可以允许安排连休,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进行申请,由管理人员及部门经理同意后,予以批准。由部门管理人员作出调休安排,若超过当月休假时间的,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不得提休!
三, 加班。根据公司的规定,员工每月的休假时间应尽量在当月完成,当月未休完的假期,不得延后至下月。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人员离职等)未休完假期,按照加班处理。加班工资一天按照正常上班两天计算。
四, 年休假。公司一年以上员工享有年休假期,时间为3天,两年5天,5年以上10年以下年假7天,10年以上10天。年休假需提前15天申请,由直接领导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年休假不得跨年,当年事假、病假超出15天(含15天)以上者,无年休假!
五, 婚假。员工结婚给予 3 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可再增加婚假 7 天。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
六, 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 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员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七, 病假及工伤。员工每月1天病假,扣除当月奖金20%,需出示正规医疗单位开具的医疗证明及相应的医疗费用发票。员工因工负伤的,经公司核实后,根据负伤情况,给予带薪假期。五天病假(含五天)当月无奖金。
八, 事假;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经理批准,三天以下由部门批准,事假不享受带薪假,每日扣除当月奖金30%,以此类推,三天以上(含三天)事假当月无奖金!
以上制度从颁发之日开始执行。
公司带薪休假管理规定制度
1、 目的
完善员工福利政策,规范年休假制度的管理,激励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 适用范围
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其他利润点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休假规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实施细则
3.1 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入司连续工作时间确定。
3.2享受待遇
3.2.1 休假期间,全额享受岗位基薪、技能工资和基准奖金;
3.2.2 经个人申请未被批准,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享受休假的,补发岗位固定工资: 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基薪+岗位技能工资
补发工资= 岗位固定工资×享受天数/21
补发工资,总部员工需经总经理批准,利润点员工需经利润点(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3.3 请假程序
员工休年休假,由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具体程序为:
本人申请→部门主管、分管高层审批→行政人事部复核、备案
3.4 其他
3.4.1 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3.4.2 年休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如确实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最多可分二次;
3.4.3 年休假原则上需当年享受,最多延期至2月底,过期不再享受;
3.4.4 生产部门员工,首先用轮休冲抵年休假,按月冲抵,年终结算。
4、 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修改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5、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2015年12月24日
新年休假规定与原年休假规定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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