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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罚款
篇一: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试)
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一、
公司行政管理条例
1、
考勤管理:
1.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1.2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
1.3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4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5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1.6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一天以内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交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提供医院《病情证明单》。所有调休、年休假、法定带薪假都必须由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休假。年假申请必须提前两周以上申请,同一生产班次中不得同时批准两人以上(含两人)休年假。
1.7员工当月请假(含病假、事假)两小时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申请的,必须电话告知直接主管,并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1.8考勤卡遗失,请即可向人力资源主管申请补办,补卡需缴费20元。如不及时申请办理,将因为缺勤记录导致的旷工扣薪。
2、出入管理:
2.1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未佩戴胸卡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
2.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都必须填写《人员出门单》,并由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可获准离开;如驾驶车辆还必须填写《车辆出门单》或《货物出门单》,同时必须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后可获准离开。如不出具上述单据,保安有权禁止员工或车辆外出,并摘除员工胸卡交人力资源主管,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拒不接受劝阻,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3进出公司的所有车辆及助动车必须主动打开后备箱接受公司保安人员的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车辆进出,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或书面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
2.4员工离开公司时,保安有权对可疑物品、背包提出检查的要求,员工必须配合公司保安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其离开,并即刻报告行政人事部,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5员工车辆和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乱停放车辆者扣罚50元。
2.6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停放在公司门外划定的停放区域,不得停放在公司厂区其他区域内。
3、员工行为规范
3.1员工上班需要注重着装和礼仪。男员工应着有领衬衫或t恤,禁止穿着短裤、凉拖鞋和背心,违者每次扣罚50元;女员工禁止着超短裙、热裤、吊带衫,违者每次扣罚50元。
3.2员工需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禁止在办公区域、车间、更-衣室、厕所内吸烟,违者每次扣罚50元,当月扣罚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3.3 严禁私自撕毁、涂改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违者每次扣罚50元,当月扣罚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3.4 严禁在消防栓周围一米内堆放货物或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违者扣罚200元。
3.5 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睡觉、聊天、嬉闹或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发现,每次扣罚50元;其部门经理由于管理失职,将同时扣罚100元。
3.6
同事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无法自行调解的需上报主管或上一级领导,严禁吵架,违者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并扣罚200元;如发生打架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7
禁止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办公资源进行非公司允许或安排的工作,如发现员工在工作期间承揽私活,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3.8 工作期间禁止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禁止私自下载软件或者歌曲、电影等,禁止使用网络聊天工具聊天,禁止打网络游戏,如有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9 不得使用公司办公设备和网络打印、复印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言论,否则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并扣罚200元。
3.9 员工对于公司的商业、生产信息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资质文件、技术资料、商业报价和客户信息通过任何方式外泄,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9 未经同意,非本公司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参观、拍照、触摸产品或生产设备,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发现此类现象,任何本公司员工均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
3.10 未经允许,员工不得擅自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或生产车间,违者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3.11 爱护公司财产,对于借领的公司办公、生产用品,要妥善保管,对于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并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
3.12 生产工人试用期期间发放一套工作服,试用期过后再发放一套工作服以做更换,此后每年发放一套工作服。工作服一经领用由员工自行妥善保管,发生损坏或者丢失,需要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购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3.13 工人领用更-衣柜需在行政人事部办理领用手续,妥善保管更-衣柜钥匙,如钥匙遗失,需即刻报告主管和行政人事部,更换锁具的费用
由员工自行承担。员工自领用更-衣柜后,柜内物品安全由员工自行承担,因此,请不要在柜内放置贵重物品。
二、
生产现场管理条例
1、着装
1.1 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鞋必须拉上鞋跟,并正确佩戴好员工证。违者每次扣罚50元,当月连续扣罚三次以上,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1.2非生产岗位人员被允许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穿好白大褂,戴好一次性鞋套,离开车间时应将鞋套脱下丢入垃圾桶,严禁穿着鞋套在生产车间以外区域活动,违反上述内容其中任一项者,扣罚50元。
1.3 凡现场人员在接触电池片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违者每次扣罚50元。
2、现场行为规范
2.1除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胸卡上有★标志的员工外,凡进入生产现场的员工在上班期间严禁将手机等物品带入工作区域;除技术部员工外,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照相机进入生产现场;所有员工严禁将bp机、mp3(禁听)等个人电子产品带入生产现场,违者每次扣罚100元。
2.2车间现场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佩戴戒指、耳环、手链进入工作现场,违者每次扣罚100元;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其中包括班长、组长、现场质检、巡检、检片人员、主管及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予以辞退。如因上述原因导致生产事故,则由携带上述物品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3严禁在半成品上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及使用设备上的电脑进行游戏和转载音频文件,违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 4 严禁将任何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生产现场,饮水杯必须放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内。违者每次扣罚50元。
2.5 现场生产人员未征得组长和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区域,如饮水、上厕所及到更-衣室等应向班组长报告并登记离开和到达时间,同时与其交接手头工作方可离开,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擅自离岗人员,每次扣罚10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2.6 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睡觉、聊天、嬉闹、吸烟、看报纸、看小说、吃东西或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扣罚50元,同时班组长由于管理失职,扣罚100元。
2.7
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恐吓及威胁他人,违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8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严禁故意刁难、推脱及拒绝上级主管的工作指令或工作分配,违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9未经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会签批准,严禁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生产工具、公司财物等带出工作现场及公司,否则将视为偷窃行
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辞退;已经对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10 为保证安全生产,避免生产事故,现场操作人员严禁将脚踩在设备、排风管道、推车、产品及原辅材料上,更不允许坐在上面;严禁将身体倚靠在设备、风管、操作台、电柜箱、消防箱、隔离栏、推车、传递窗及产品和原辅材料上。违者每次扣罚10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给予书面严重警告。
2.11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生产工艺、作业指导书、紧急联系单和设备操作流程等操作指导性文件进行作业操作,绝不允许随意变更操作程序、工艺。违者扣罚200元,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2.12 生产现场员工无特殊情况,严禁坐上级管理人员的办公桌椅,使用办公电脑,违者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2.13 现场操作人员不可擅自调节设备传送速度、工作参数,确实需调整时,必须在生产技术、质量监督等相关人员的确认下才可进行,每次调整完参数后必须做好相应的参数记录并签名。违者扣罚100元,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辞退,并追求其经济赔偿责任。
3、生产规程
3.1 每次在设备开机时,先查看设备上的水、电、气等阀门是否全部打开,同时认真做好各类参数的记录工作。违者扣罚100元,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辞退,并追求其经济赔偿责任。
3.2 下班前需将工作台收拾干净,各类物品要整理就位,无关物品不得放在工作台上,凳子整齐放于工作台下,现场垃圾箱必须每班清理干净,可用及不可用垃圾应明确区分不可混装,每班的可用和不可用垃圾必须有当班的班组长统一放置和倾倒。违者扣罚50元,当班班长扣罚10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3.3 每班在倾倒垃圾时,必须遵循公司的规定将垃圾倾倒至指定的区域范围内同时一定要叠放整齐,其中纸箱一定要拆开、化学瓶也要摆放整齐、塑料瓶需以箱为单位的叠放,其他垃圾要用垃圾袋存放,违者扣罚100元。
3.4 进入二楼净化车间时,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单片测试人员必须全部穿好联体服,并且必须把头发全部放入帽子里。违者扣罚100元。
3.5 单片测试间为公司重点部门,除试片、接片、维修工程人员及高级主管人员可进入测时间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违者扣罚100元。
3.6 设备维护人员在每次维护及保养完毕后,必须将此设备的现场和设备底部清洁干净,确保地面无油、无水等其他杂物,违者扣罚100元。
3.7每块作业区的操作人员应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清理,其中包含设备周边、设备底部和设备表面进行每班的清洁卫生工作,违者扣罚100元。
3.8 卫生清洁用具使用后需进行清洁、清理,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扣罚50元。
3.9 生产过程中落至地面的半成品及碎片等应及时清理到指定的地方,违者扣罚50元。
3.10某些岗位上的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化学用品时,必须戴好手套;接触有毒化学物品时,还需戴好防毒面罩、口罩等防护用具,违者扣罚100元。
3.11非本岗位的员工严禁去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违者扣罚100元。
三.现场卫生管理条例
1、环境卫生
1.1 员工不得随意丢弃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丢弃烟头、茶叶残渣和剩饭剩菜,不得向地面泼水,违者扣罚50元。
1.2 不得在办公桌上对方食品、报刊、生活用品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资料文件应该整理放置在文件夹或文件柜内,保持桌面环境整洁,违者扣罚50元。
1.3 不得在办公桌、操作台、设备或墙壁表面随意刻、画,不得污损办公设备和生产设备。
2、个人卫生
2.1 员工应保持头发、衣着整洁。
2.2
工作服应该定期清洗,不得有严重污渍。
2.3
如员工感染传染性疾病,应即时通知人力资源主管,不得恶意隐瞒,否则公司将予以辞退。
四.安全管理条例
1、生产车间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如发现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考核上岗,将追究其班组长和主管的直接责任,并扣罚100元。
2、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如未挂警示牌扣罚设备维护人员100元。
3、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酒后上岗,违者扣罚200元。
4、员工须熟悉紧急停止按钮,事故发生后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对于发生事故而不报、瞒报的,将给予当班班组长及主管书面严重警告,并扣罚200元。
设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内部生产、运输、吊装、办公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公司各部门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二) 规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条 各部门首先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运营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第四条 凡是安装在用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第五条 对新投产的设备,技术装备部应在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第六条 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技术装备部应根据设备新
篇二:公司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奖励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
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
1、奖励类别:
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
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
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
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六、处罚: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个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100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100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
50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100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50元,并予以停工处理。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100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厕所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尿垢严重,便池粪便堆积,水龙头长流水,灯长明,又没有及时报告和修复,罚责任部门每次5元/次。
(18)、办公大楼向窗外扔杂物和垃圾罚20元/次。
(19)、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0)、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1)、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2)、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可加重1-2倍处罚。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七、奖励的程序:
1、由主管部门或企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建议给予何种奖励。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
3、嘉奖以上由公司总裁进行审批,通令嘉奖和先进工作者由董事长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嘉奖以上奖励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存档管理。
5、一般性奖励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办理并存档。
八、处罚的程序:
1、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员工对违纪现象都有权力直接向违纪者所在部门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举报。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应立即查清事实。
3、一般员工的违纪行为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处罚;辞退或开除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中层管理人员的一般违纪行为(警告)的处罚,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审批;严重违纪行为(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职、辞退、开除)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提出或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5、高层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6、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一般违纪现象有权直接开出处罚单,报分管主管审批。
7、所有处罚单一式三份,违纪者、违纪者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月底时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考核统计,交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应的罚款。
九、制度衔接:
本制度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正与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员工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每一位员工的智慧和
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的优秀团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
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激励原则
第三条 全面激励原则
企业的活力源于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员工的激励并不只是针对
部分优秀员工,而是针对所有员工运用各种激励方式进行激励,以发挥对全体员
工的鼓励和促进作用。
第四条 激励方式差异化原则
不同的员工和同一员工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下,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对员
工的激励要因人因时因事而异,要做到激励手段的多样化和差异化,以求激励效
果的最大化。
第五条 绩效考评为基础原则
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绩效考评哦
为依据。
第六条 奖励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对绩效表现优秀和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
对绩效表现差的员工和无论以何种形式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对工作表
现累积不佳的员工和工作能力始终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员工,通过员工淘汰机制
进行淘汰;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致公司遭受重大利益损失的员工,坚决辞
退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和处罚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确
篇三:关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3)在公司内(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违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规;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来自http://www.oh100.com 在点网)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可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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