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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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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15-09-0303:27来源:海盛皮革手套厂作者:Wong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部门所有职工。

3.术语

3.1劳保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按照岗位需要配给,不能视为福利。

3.2公用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

3.3个人劳保用品:按岗位和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

3.4消耗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类型。

3.5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渐降低的,如手套、面具等类型。此类型物品的使用寿命与使用环境、使用频次、个人的使用习惯以及保养、爱惜程度密切相关。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管理。

4.2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4.3各工序主管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

5、工作程序

5.1配发标准

5.1.1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限额),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1.2对临时突击而调换岗位的职工,根据岗位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任务完成后,使用的劳保用品采用回收和转为个人劳保用品的方式进行处理。

5.2申购

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底报生产部汇总,公司批准后转供应部采购,同时报仓库备案。

5.3采购

供应部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在每月月初完成采购,并入库。

5.4发放

5.4.1部门仓管员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初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

5.4.2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4.3劳保用品发放时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需按原品购入价值的50%交纳款项后,方可领用新品。

5.5使用

5.5.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品,应该配带的地方、应该配带的时候必须配带。

5.5.2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更换。

5.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经理

批准后下发。

5.5.4使用过程中丢失劳保用品的,应及时补领新品,但需按新品价值的50%上缴款项。

5.5.5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5.5.6职工离职时,对领用不足10天的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对生产用工作服领用不满3月而离职的,每件扣交60元;满3个月的,则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不再扣款。

6、报废回收

各工序严禁随意丢弃报废的劳保用品,必须集中收集,由部门领料员每月集中进行回收处理。

7、检查监督

7.1由部门经理和各工序主管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7.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016-09-14 9:56 | #2楼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

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

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制定: 批准:

日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016-09-14 17:46 | #3楼

1.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确保公司每一名员工的人身安全,把工伤事故率降到最低并节约公司成本;明确劳保用品从资金、采购、储存到发放或领用的各环节的管理内容和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程序,从而确保劳保用品的质量优良、配备充足、使用节约。

2. 专项资金

2.1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条例,生产企业必须为从事特种作业、一般作业的员工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所以劳保用品专项资金必须确保足额、及时拨付。

2.2劳保用品专项资金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对全厂往年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总结后对本年度劳动防护专项资金做出预算,经总经理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预算要合理,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调整。

2.3财务应保证劳保用品专项资金的充足,对于劳保用品费用的支付应给予优先处理。

3. 采购

3.1各生产车间根据本公司的实际需求向主管领导递交劳保用品请购单。请购单要明确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及特别要求。申请的物品要做到确实是为了满足大部分员工安全生产需要,而不是员工的福利用品。

3.2主管领导根据各生产车间上报申请的劳保用品,进行品种、数量等审核,经审核确定为合理的、必须的,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签字后交采购员采购。

3.3常规劳保用品不足时,由五金库提出申请报采购部(生产部)审核,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4采购员应在采购环节确保以下事项:

3.4.1采购的任何劳保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对于违反此项而造成损失、法律责任由采购员负责。

3.4.2采购的任何劳保用品必须符合生产、安全的要求,包括质量、功能、性能、外观、数量等。若该用品未达到必须的要求的,主管领导有权要求退货。

3.4.3 采购要及时,但对于不清楚或模棱两可的问题采购员应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审阅样品,以确保满足使用需要。

3.4.4在劳保用品的送货过程中,应确保劳保用品途中的质量,对于由于运输造成的物品损坏、遗失,应由采购员负责,并更换损坏物品,补齐遗失物品。

4. 储存

4.1劳保用品的储存由五金库负责,仓管人员要保证仓库的安全、整洁,以适于劳保用品的存放和保质期。

4.2对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各车间代领代发的劳保用品,各生产车间应负责其储存和安全。对于各生产车间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发生的遗失及损坏,由各车间负责。

4.3仓管人员应定期整理仓库,确保库房中的劳保用品分类清晰、摆放有序。

4.4为了防止劳保用品混淆或丢失,便于登记管理,由采购部指导仓库管理人员统一对劳保用品进行有序编号,在发放时登记下编号、领用人、领用时间等信息(对于已经发放但尚未编号的用品择机分批编号),建立员工个人劳保用品领用台账(档案)。

5. 发放(领用)

5.1流程

5.1.1正常发放。由个人凭领料单(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在指定时间内到五金库签字领取,部分用品经主管领导同意可由部门代领代发代管。新员工入职劳保用品的初次发放由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引导或代办,具体要根据新员工入职岗位,参照公司相应岗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予以发放。新员工在收到劳保用品、检查完好后应予以签名确认,前台文员定期与五金库衔接,将新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情况记入劳保用品发放档案。

5.1.2特别物品、特别人员的申请。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领用,如需购买应由总经理签字方可。5.1.3损坏、丢失补办。下发到个人的劳保用品由个人保管,个人劳保用品丢失、损坏后应及时补办,补办需到财务部办理交费或扣款手续,为体现对员工的支持补办费标准不高于该劳保用品的成本价。对于劳保用品丢失或损坏却未及时补办而影响到人身安全的,除接受部门或公司检查处罚外还应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因工作原因导致损坏的劳保用品,由部门证明经主管领导审批可以免费补领。

5.1.4来宾需要进入车间,佩戴的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临时向同事或到前台处申请借调,并正确穿戴方可进入车间,回来后及时归。

5.1.5任何劳保用品的发放均是为了工作需要,而不是福利待遇,对于不是满足工作安全需要的,不予发放和购买。

5.16五金库严格按使用(发放)周期及有关规定发放,财务部负责监管抽查。

5.2发放时间

一般发放时间为每天中午工休时间,新员工为入职当日即时发放,其它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准确定。

5.3发放领取人

领取人一般为本人,统一发放的物品为车间或相关负责人。 5.4发放标准

如下表所示,本表系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对本标准做出合理调整。

注:特殊岗位劳保用品未到更换期损坏严重(起不到防护作用),经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提前更换,以旧(坏)换新。

制订: 审核: 批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新)2016-09-14 11:50 | #4楼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SFB/QG·GL08

为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切实做到降本增效, 使劳保用品的管理及发放规范化、有序化,特制定本规定。

1、劳保用品按季度发放,领取时间为每季度第一月上旬。各部门根据

《劳保用品发放明细》之规定及本部门在岗实际使用人数,每季度 末(3、6、9、12月下旬)填写《劳保用品申请表》报行政办公室。

2、行政办公室负责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及库存台帐,以备核查。

3、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只限在工作范围内使用。

4、公司各部门领用劳保用品应本着节约原则,避免浪费。

5、工作服的管理:

(1)新聘员工入厂培训结束后上岗前发放工作服,同时交纳50元押金,

工作未满半年者,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工作服归各人所有,不返还押金;工作满半年者,工作服归个人所有,如离职返还押金。

(2) 发放标准为:

生产一线工人:春秋、夏装1套/1年,棉服1件/1年;

生产、设备、仓储、质检、人资行政、技术中心等部门管理人员(外勤或经常室外、试验及生产现场工作):春秋、夏装1套/2年,棉服1件/2年;

生产、设备、仓储、质检、人资行政、技术中心等部门管理人员(内勤或不涉及室外、试验及生产现场工作)及销售、资财等部门管理人员:春秋、夏装上衣1件/2年,不发放棉服。

6、棉大衣、雨衣雨裤、各类工作鞋的管理:工作未满半年者,无论何

种原因离职,要求必须交回行政办公室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作废。

8、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

3

4

制定:行政办公室 审核: 审批: 发放范围:各分公司、存档

发放日期:2015-10-10 实施日期:2015-10-1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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