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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开庭申请书
延期开庭申请书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贵院(2015)穗越法民一初字第xx-x号开庭传票我司已收悉,因我司委托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于2015年x月x日在深圳市xx-x区xx-x法庭同样有庭要开,并且xx-x法庭的传票签发在先。加之,开庭地点在深圳与广州两地,无法保证参加开庭的时间。 特此申请,请求贵院理解与支持,准许延期开庭!
申请人(盖章): 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
附(注:以下均为复印件):
1、深圳市xx-x区人民法院传票
2、xx-x授权委托书
3、xx-x委托代理合同
4、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委托代理合同
延期开庭申请书
中江县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龚楠、黄聚业、张世林、李树志诉四川南充首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侵权纠纷一案,现我公司需要调取大量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申请延期开庭。
特此申请。
申请人:四川南充首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延期开庭申请书
延 期 开 庭 申 请 书
申请人:刘晓莉,女,汉族,1977年8月26日生,大专文化,住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园丁小区4幢09室,身份证号码:532328197708260028,联系电话:13987878990
申请人作为原告罗艳丽诉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被告,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元谋县人民法院出庭应诉通知书,本应于2015年11月29日上午到庭应诉,现被告刘晓莉因了解到被告蔡首兵涉嫌非法传销欠下多笔非法债务,需要对本案部分案情和事实进行调查和取证,无法按时于 2015年11月29日到贵院应诉,特申请贵院准予延期开庭审理此案。
此致
元谋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晓莉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延期开庭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干强,1969年1月21日出生,男,汉族,住成都体育学院 9-4-2-3,身份证号:510103690121099电话13458696906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延期开庭审理干强与何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号为(2012)成民终字第6372号】一案。
事实和理由:
2011年9月19日申请人干强(一审本诉原告,本案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何可(一审本诉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产生纠纷。2012年4月10日申请人干强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何可提出反诉。2012年8月23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针对本诉进行审理并当庭作出裁定,裁定一审中干强撤诉,并对何可提出的反诉进行了审理,2012年8月31日,作出【(2012)锦江区民初字第1881号】判决。
2012年10月31日申请人干强向贵院提出上诉,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案号为【(2012)成民终字第6372号】。
现针对一审法院裁定撤诉的【(2012年)锦江区民初字第1881号】事实,上诉人已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再次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近期法院内部工作衔接问题,无法立案。
为了避免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针对同一事实做出不同判决,现申请人请求贵院对【(2012)成民终字第6372号 】案件延期开庭审理,申请延期时间为3个月。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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