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强费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及以下人员,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仅限董事长)费用按实报销,无出差补贴等。
第二章 备用金借支程序
第四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为保证公司业务的合理需要,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可向财务部预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第五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即派差单,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应收往来会计处领取借款单并填制借款单(借条),按第四章规定权限审批后交应收往来会计编制记账凭证,由稽核岗位会计复核,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向借款人支付备用金。借支5000元以上的大额备用金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 备用金借款人须在公司业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次年1月6日前,上年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从工资中扣回。
第七条 借款单是财务账务处理的依据之一,是业务发生的原始记录,报销费用时借款单不予退还;归还多借备用金时,由出纳开具收据给报销者本人,借款单也不予归还。
第八条 备用金是为保证公司业务需要而设,因私不得借支备用金。
第三章 费用报销程序
第九条 费用报销程序:报销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贴票据并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明细表),按第四章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编制记账凭证,由稽核岗位会计复核,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向报销人支付报销款或收取归还的备用金余款;出纳收取归还的备用金余款须向报销人开具收 1
据,借款单不予退回。
第十条 对原始票据的要求:
⑴、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业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必须说明情况合理后,必须总经理签字批准。
⑵、原始票据的粘贴:交通票据等小票据的粘贴范围以粘贴单大小为界,须紧靠粘贴单顶界和右界从右往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须留出一定间隔距离,票据较多时,可分行粘贴,不得竖向粘贴。
原始票据必须按交通票据、住宿票,招待票等不同类别和不同金额,分门别类进行粘贴或分类别审批报销,不能混合粘贴。
⑶、除交通票据外的其他票据,报销人须在每张票据正面空白处注明票据金额开支的用途并签名。装卸费、运杂费、仓租费、保险费等票据须注明业务或提供相应的单据号并签名。
⑷、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报销人重新整理。
⑸、对于审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会计不得编制记帐凭证,出纳也不得付款。
⑹、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并从6日起按日加收借款额1%的资金占用费用,从出差费用中补助费中扣除,当月费用必须在次月3号前报销。
⑺、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或其他相关人员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取消该项费用报销,并处于允许报销总金额的20%的罚款。
⑻、出差人员应认真填写派差单,派差单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缺一不可,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各种费用(后附派差单)。
第十一条 费用报销后,财务部费用会计应记录个人费用登记帐簿, 按月上报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阅。业务员的费用列入个人销售费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考核。
第四章 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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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备用金借支审批权限:
⑴、备用金借支金额在3000元(含本数)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批准;
⑵、备用金借支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核准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⑶、财务部经理借支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十三条 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⑴、部门经理以下人员报销,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核准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⑵、部门经理的费用报销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确认,报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⑶、副总经理的费用报销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⑷、财务部经理的费用报销由总经理签字审批。
⑸、总经理不在时,备用金借支由财务部经理请示总经理批准,待总经理返回时补签。
第十四条 总经理、董事长使用资金或报销直接通知财务部经理,由财务部经理及时指派人员办理。
第五章 出差补贴标准
第十五条 出差是指公司人员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派差单)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交通工具标准及出差住宿标准;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市内履行公务不享受出差伙食补贴。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外出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对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第十八条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第十九条 长途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第二十条 出差住宿费报销,在标准以内据实报销。
职务 一类区(元/人/天) 二类区(元/人/天) 一般人员 120 160 科长、主管、工程师级 140 180 部门经理级 160 220
第二十一条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第二十条 长途出差补助,按规定标准填写补助费,一类区40元/天/人,二类区60元/天/人。
第二十二条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
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软卧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
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
第二十三条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之内凭票报销,超标自付,从补助费中直接扣减补助费不足以扣除的,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对于参加包括住宿、市内交通与生活费用在内的会议和由邀请方承担费用的会议,不享受任何补助。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减去一天计算,即算头不算尾(当天出差当天返回的不报销伙食补贴);住宿标准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报销,并须事先请示。
第二十六条 长途交通票据如果遗失,须写出书面报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员或有关人员签字证明,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按票价的50%报销。
第二十七条 司机带车出差且当天不能返回的,每天住宿、生活补贴按一般员工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员工出差途中,经批准可绕道回家探亲,其车船费由公司负担,在家期间不享受伙食补贴,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第六章 房屋租赁费
第十八条 长期住外业务人员租房标准(含水电费、固定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特区800元/月以内;直辖市600元/月以内;其他地区300元/月以内,据实报销。
第七章 市内公共交通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或办事处所在地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费和出租车费),公司员工上下班或因私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在此列。
第三十条 有伙食补助的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含在补助费之内,没有补助费的,按实际发生公交车费用报销,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
第三十一条 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按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第八章 通讯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费指因公使用通讯工具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通讯费一律实行凭票限额内报销。
第三十三条 使用移动电话的员工,其裸机的购置费一律由使用者本人负担。 第三十四条 通讯费报销标准:
副总经理300元/月;
部门经理200元/月;
车间主任、科长以及特殊岗位人员100元/月。
第三十五条 对于享有出差补助费的业务人员,通讯费包含在补助费之内,不得另外报销通讯费用。有规定定额通讯费的人员,不得以出差为由,额外报销通讯费。
第三十六条 享受通讯费报销标准的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含节假日)通讯畅通。
第九章 业务招待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关部门人员而发生的
费用。
第三十八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建议安排工作餐,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部门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按排并登记备案 ,记入部门招待费。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同意,限额接待。
第四十条 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报销时应附有业务事由、具体人数、时间、地点、批准领导等。
第十章 办公费标准
第四十一条 办公费是指办公用品、印刷品及其它办公物品等的支出。公司办公费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申请购置办公用品、印刷品等其它办公物品时,需注明用途、数量、规格型号,办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调节使用,再确定是否购买,报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领发的人员,每月需填报办公用品、印刷品等购、领、发、存报表,按部门分类归档,报送财务部和各有关部门。
第十一章 其他费用标准
第四十四条 礼品费。因工作、业务特殊需要,需赠送有关部门人员或客户礼品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安排采购,其他个人不得私自赠送礼品。
第四十五条 加班费。加班费由人力资源部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月底随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十六条 福利费。公司发放给职工的各种福利,须由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采购并按规定制度发放。
第十二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主管及以上人员的职务以人力资源科的正式任免通知为准,对外使用的职务不对内使用,也不享受本制度规定的各项对应级别标准报销有关费用。
第四十八条 休探亲假人员的费用报销标准按人力资源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备用金借支和报销单据的审核,财务部随时受理,但审批和报销款的领取时间为每周星期2、4,其余工作日财务部不予办理。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备用金管理制度(已修改)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资金流失,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如下:
一、备用金分类
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 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
3、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 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二、备用金借支、归还手续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借支、归还手续
(1)、借支: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人员核签备用金余额——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审批——会计记帐——出纳审核付款。
(2)、会计核算设置科目:“其他应收款——定额备用金——部门/姓名”;“其他应收款——临时备用金——部门/姓名”。
(3)、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2、归还:
备用金需按时归还或及时报账冲销,当月超标准的借支额度,如不按时交回借支的,财务部门从次月开始从其工资中扣回,并按银行贷款同期利率计息清算。属个人特殊原因经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批准同意的借支不属备用金范围,应按约交还或从工资中扣还。其借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
息。
3、出纳备用金的提取手续
出纳填写《资金申请单》——会计主管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填写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提现)——会计根据相关票据记帐。
三、备用金管理
1、定额备用金的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则进行办理,额度根据支出业务变化,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一年审定一次;
(2)、定额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借或以临时备用金性质借支他人。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2、临时备用金的管理:
(1)、临时备用金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2)、具体借支人为借支款项的责任人,转借或其他情况而没有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财务不予承认。
(3)、临时备用金由借款人以现金归还或费用报销抵冲。
(4)、部门负责人为各种临时性备用金归还的第一管理
人,必须监督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报帐归还手续;
3、出纳备用金的管理:
(1)、出纳备用金的使用者只能是财务部门出纳员。
(2)、出纳领取备用金要求开具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提现),不得以收坐支。
(3)、出纳备用金必须注意安全第一原则,有专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且存放地点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则。
(4)、保险柜隔夜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下的大额存放,必须及时向财务总监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每天核对帐实数据。
(6)、出纳备用金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现金出纳员,财 务部副部长及财务总监负管理责任。
4、相关约定
(1)、对未转正员工、经常性违反结算纪律的员工实行控制借支。
(2)、借支不分金额大小,均须报副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员工变更或离职必须及时办理清帐手续,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有义务及时通知财务部清帐,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
(4)、财务部出纳于每月5号前清理临时性个人备用金
借款,并以文字方式告知当事人;财务负责协助催收。
(5)、财务部于每月10日前编制《备用金余额表》。
四、罚 则
1、出纳在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借支备用金的,按借支金额10%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到期临时备用金借款未及时收回的,也无法提供其他特批书面报告的,每发现一笔,对出纳扣罚100元。
3、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对备用金定期盘点(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因未及时盘点而出现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备用金盘点损失,一律由责任人赔偿;盘点盈余,交公司财务部作挂账处理,无法查明原因的,进行账务处理,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4、临时备用金超过归定时间不归还,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在归还借款时付清;因长期出差在外无法回借款地归还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主管领导证明,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或董事长)批准后免于罚息。
5、若借款人拒不归还(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告知总务部相关人员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资源部未作扣款处理,每次处罚20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6、财务部对借款人的借款信用进行评定,对于逾期还
款或拒不还款等人员,严格控制以后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资格。
7、借款人员发生人事异动或离职,人力资源部未书面通知财务部确认清账,造成借款无法收回的,由总务部承担借款损失。
五 、附 则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 、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公司财务部文件 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公司财务部文件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 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 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各分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4.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4.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二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需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同意。深圳区域之外的分公司,当地财务部汇总员工的借款单及制编各项备用金的申报表,附上原始凭证统一呈报给当地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最后全部借款单和申报表,由深圳财务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深圳出纳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4.2 专项借款人员在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各分公司固定数额备用金用到三分之二时就要到财务部申报借款,比如行政和调度备用金是5000元,在用完3000元左右时就要报销。填写好“报销单”上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深圳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4.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5.备用金的管理
5.1 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
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5.2 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5.3 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5.4 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6.适用范围:集团内各分公司出纳及部门经理的备用金拨付及使用。
.备用金管理要求
7.1关于司机备用金, 每位司机1000元/人。只限于支付汽车过路过桥、停车费用报销。司机油费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加油卡充值。车辆保养需提前申请(必须在4S店进行保养)。司机报销部分仍由行政部签批后,经财务经理、内部审计审核后即可以安排支付。分公司必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进行报销并支付。
7.2关于出纳备用金,只限于支付紧急情况下的现结费用,单笔低于500元以下的公司日常员工报销等或公司一般的零星费用支出。不包含员工的福利补助、宿舍租金、水电管理费用。如果费用金额过大,超过备用金额度的,则需要报批深圳财务部,审核后拨款支付。
7.3关于行政备用金,只限于支付紧急单笔低于500元的行政部零星开支(不含司机及车辆开支/保姆报销),申请时部分需有对应呈批件及附件。如快递费报销要附上原件。超大金额的办公用品及耗材由采购部找供应商购买。
7.4关于调度备用金用,只限于支付单笔低于500元零星现结成本的开支(不含固定或长期性合作的采购、运费等,且需计入成本工单),申请时需有相对应的工作附件。
7.5关于生产备用金, 只限于支付单笔低于500元以下的生产车间用品零星购买。生产部连班和晚班的餐费由财务部审核直接支付给餐饮公司。
8.报销流程:
注:外地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如是外地分公司,则需要相应会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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