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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家电下乡工作按部就班县政府成立了仪陇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副书记、陈科任组长,、宣传部长王明东、副龚宁任副组长,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纪检局、目标办、广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县经济和商务局长王瑞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
二、制定方案,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家电下乡领导组办公室印制20万份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分发,组织文娱活动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400余条、涂刷墙体广告300余个;通过仪陇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由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宁同志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滚动安排播放字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的通讯网络向我县的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每2-3天接收到一条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短信;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四次大型进乡入村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不留宣传死角和盲区,基本达到了全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为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发票、税收、城-管等相关问题,增强承办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为使产品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我局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承办企业,加大货源的投放力度,避免了家电下乡活动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方便了农民购买,各销售网点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五、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
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
三是不搞终身制,按照中、省、市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已备案的家电下乡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逐一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公示一批。
四是协调组织,协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监控限价销售。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六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补贴任务。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马畅镇2011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市场的一项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激活农民购买能力,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到2011年底,我镇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49台件,补贴金额15万元。
一、主要做法
1、2011年是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年。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所严格执行洋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由镇财政所所长任组长,专门调派人力,作为家电下乡日常工作管理机构。
2、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我所利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各乡镇召开会议的机会将家电下乡政策及宣传资料分发到各村组,在销售网点、各村组显要位置张贴家电下乡政策和具体购买、申请补贴程序、公布已备案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其中,张贴标语35份;悬挂横幅1条;设立政策咨询点1个;督查销售网点3个计6次。
3、严格管理和帮扶企业相结合。4月初,上级要求企业在产品售后3日内,必须把销售的产品有相关信息完整录入到网络系统,我们对专门负责人员进行了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操作流程,对全镇销售网点进行业务培训,
还利用电话、上门等形式进行业务指导,帮助销售网点即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现在所有销售网点都能做到信息录入即时、准确。所有销售网点统一要求悬挂“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家电下乡产品购买和补贴申报须知”、“家电下乡中标产品价格公示牌”三块牌子,以引导农民在指定网点购买中标家电下乡产品。
4、积极做好补贴申报备案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和县财政局制定了《洋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报补贴程序作了具体的要求,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这一措施实施以来,激发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各网点的销量都有了明显的增长。
5、加强对销售网点代垫补贴监管力度和监督检查重点回访制度,我所在审核过程中,对同一产品购买两台以上的农户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检查,至今未发现骗补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把党的政策告知告知广大农民朋友,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使家电下乡工作在我镇顺利进行。
马畅镇财政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一、活动背景
在金融风暴的冲击下,我国家电产业特别是中小型家电企业面临着生存危机,出现产品滞销及出口遭限的严峻形势,为了应对这些情况,稳定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国务院做出了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
基于中国拥有数量巨大的农民群众这一客观情况,财政部、商务部在经过反复调研之后,提出财政助农促进家电下乡的新思路,借助我国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独特作用,志在增强广大农民的购买能力,确实激活巨大的潜在消费团体,加快农村消费升级,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使我国更快摆脱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经济的复苏,取得飞跃式的发展。
从起初对山东、河南、四川和青岛这三省一市的家电下乡试点到09年2月份的全国推广;从只对彩电、冰箱、手机三大类产品13%财政资金直补到新增了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和电磁炉七类产品纳入补贴范围的新举措。这期间,国家及其相关部门通过实践,用事实说明“家电下乡”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使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使企业得到了国内市场,使政府赢得了民心。
此时,“家电下乡”在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下日渐升温,特别是对于在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程度、政策宣传力度等方面出现差异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也显现出了“家电下乡”的推广过程在不同客观条件下所暴露出来的纰漏和不完善的地方。
我们对海陵区在“家电下乡”契机下所面临的问题也做出了我们自己的思考:首先,要使这么一项惠农措施真正落实,真正取得喜人的成果,政府在宣传带动这一环节是否做到位?海陵区广大的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中所涉及中标的品牌是否了解?“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是否齐全?补贴资金的办理过程是否可以简化,是否可以更加直接发放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在社会实践“家电下乡助三农”系列活动中得到回答。
二、调研的目的:
(1) 通过此次对泰州市海陵区“家电下乡”实际情况的调研,在农民的生活、企业的生
产、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支农实效等不同层面剖析“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在该地区、该时期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缺陷,而后经过我们的客观分析,努力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希望可以对国家政策的完善提供有用的参考价值。
(2) 通过此次对泰州市海陵区“家电下乡”实际情况的调研,加大对“家电下乡”相关
政策的宣传,使 “家电下乡”更多的澄海区农民群众加深对该政策以及相关品牌和产品的了解,提高他们参与“家电下乡” 购买活动的热情和信心,使他们真正在实际生活在获得党的惠农政策所带来的实惠。
(3) 通过此次对泰州市海陵区“家电下乡”实际情况的调研,采用简明扼要的调查问卷,
获取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落实和发展阶段的看法和农民自身对参与“家电下乡”活动所希望获得的实惠及期望等相关信息,希望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生产和政府政策的完善有一定的反馈作用,以便使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更加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使完善后的政策更能起到便民利民的效果。
(4) 通过此次对泰州市海陵区“家电下乡”实际情况的调研,我们可以借此机会走进社
会,关注民生,在为提高广大群众福利、促进社会经济稳定较快发展努力的同时,提高我们大学生自身的社会实践示范和带动能力,客观分析能力和理论认知能力,确实增强我们的综合素质。
三、调研数据分析:
(1)
我们调查问卷所得到的结果和以往他人进行的调查数据做了一定量的对比分析,其中,根据可信度较高的家电连锁巨头苏宁电器在11年3月22日发布的《2011中国农村家电消费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当时家电下乡政策刺激确定购买的受访者为15%。
而后我们在11年11月23号在海陵区区街道随机采访到的50名市民中,有14位市民购买或他们的亲友购买过家电下乡的相关产品,所以大致可以认为家电下乡政策刺激确定购买的受访者为28%,同期相比百分数有所上涨,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相应的数据对比如下图所示:
注:确定购买百分比=确定购买人数/受访总人数)
(2)
《报告》还显示:制约“家电下乡”政策实行有着很多的因素,其中,反映出来最主要的因素是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领取手续很麻烦,43.1%的消费者认为这一因素在极大程度上制约了政策刺激效果。
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对上述14位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群众进一步调查,其中有6名不满意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办理手续,不满意的原因均为购买办理手续麻烦,领取财政补贴麻烦。得到的相应比例为42%,我们认为,之所以购买者满意度呈稍微下滑趋势,是因为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购买“家电下乡”的实际人数增加,但相关的办理程序又没有因为这一改变而改变,依然比较繁琐所造成的。相应数据对比如下:
(注:购买满意度=购买满意人数/总购买人数)。
(3)
另外,除了农民群众觉得领取产品和补贴的程序很麻烦外,《报告》调查表明:农民在诚信导购、价格便宜、产品多样、售后服务保障等许多方面,满意度都在50%以下,多数消费者还示:现在消费者出现的问题有无法辨认产品是否合格、没有更多的产品选择比较、服务概念模糊等······
我们针对上述几个方面在调查问卷中做出了调查,在我们另外采访的50位农民中,有21位不知道或不清楚“家电下乡”及其相关政策,有29位购买或他们的亲友购买过家电下乡的产品,其中有20位认为他们的购买活动是存在诚信导购的,占其中比列的70.0%;认为价格便宜的有15位,占其中比例51.7%;认为产品多样的有22位,占其中比例的75.9%;认为售后服务完善的有10位,占其中比例34.5%。
(4)调研发现的问题及其分析:
(1) 农民群众满意度不高,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经实践调研表明,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不到位,生产产家所负责的诚信导购、价位高低、产品样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没有达到现时农民群众一般的要求,购买手续和补助资金领取的不便捷等原
因造成的。
(2) 购买办理程序过于复杂。按现行“家电下乡”政策规定,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申请政府补贴需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如此繁琐的过程,当然会大大降低农民群众参与“家电下乡”活动 的积极性,造成实施效果不能达到预想水平。
(3) 相关销售网点存在非法经营的可能性,因为了解到广大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及其相关规定和中标品牌的不甚了解,可能会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坑害消费者的权益,从中牟取暴利,甚至采用不开发票打折扣的手段,进行偷税骗税等不良行为。
(5)对“家电下乡”顺利进行的相关建议:
(1) 政府和企业要加大对“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的宣传。可以借助电视、报纸和网络这三大媒体的强大宣传载体,或采用发放宣传单、拉横幅、通过大逢车下乡宣传、卖场宣传等可行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因为宣传是“家电下乡”顺利开展的基本前提,如果对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很多农民群众对该政策的认识产生偏差,甚至认为政府是在打着“惠农”的七旗号,剥削农民群众的钱财,只为加大企业产品的销售,拉动内需,而不是真正为老百姓某福利。
(2) 改良购买办理和领取资金补贴的手续。政府应该多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努力在便民利民的环节上下功夫。比如政府可以收集各销售点“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数据,统一把补贴资金一次性拨给销售点,由销售点在出售相关产品的时候直接让消费者领取,为了保证销售点的诚信营业,可以规定各销售点采用规定的销售凭证和发票,以便验证真实的销售情况。
(3) 企业要诚信营业,“诚信”是企业立于现时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和根本保证,只有销售点诚信营业,才能获得农民群众的信赖,才能使农民群众真正获得实惠,实现双赢的效果。
(4) 政府机关要加大监察和管理力度,这样才能确实保证国家财政支农的时效性,才能 保证“家电下乡”活动的健康运行,才能真正扩大内需,缓解来自金融危机的压力,才能促进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
四、结束语:
结束了社会实践活动之后,我们社会实践团队像是完成了一项原本感觉充满艰辛的任务,虽然在这十天内,经常是雨天,但也阻挡不了我们探索的脚步;虽然我们的做事方法和理论认知还不尽成熟,但我们却尽最大的努力去调研泰州市海陵区“家电下乡”的落实情况,真确希望可以为这项正确的决策锦上添花。
通过我们的实践调研,我们发现了上文的问题,也提出了我们认为可行的解决方法,希望我们微小的努力可以影响到周围的群众,使广大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更加了解,也可以使企业认清存在于自身的不足和缺陷,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心声,进而生产出满足大众需求的高质量产品,促进自身更好的发展。
总之,从总体上说,“家电下乡”是一项正确的政策,他有着给农民群众谋福利,为企业找出路,为政府得民心的潜力。社会各界应该合心协力,一起为“家电下乡”的美好前程而努力,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响应党的方针路线,一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家电下乡财政资金的安全,市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成立市家电下乡检查组,从7月27日到8月4日对我市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将此次家电下乡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家电下乡检查组作了具体分工。商务部门检查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财政部门检查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及资料情况。检查中,作为负责资金兑付工作的财政所严格按照规定,对家电销售网点申报资料及网点与农户签字的委托书进行严格审核,主要包括家电下乡购买户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以及委托书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要求,及时兑付销售网点垫付资金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样对汽车、摩托车补贴工作也是如此。 财政所每月及时将资料按销售网点及申报批次进行装订,并且不定期对销售网点进行检查,确保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落实到位。家电下
乡企业及其网点,在此次检查中能够积极配合,能够按照规定做好家电下乡销售工作。
二、 存在的问题
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件,至今未到当地财政所进行过备案;
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与销售商签订的委托书中的的信息有的不完整。
3、通过电话咨询与实地调查,部分家电下乡销售商盗用或借用农户相关资料冒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象;
4、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
5、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回访制度要抓紧落实,切实防止骗补家电下乡资金。
6、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到目前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今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建议
1、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我们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转发到每个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不定期召开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经办人员会议,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和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2、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各销售网点要将销售情况及时录入网络系统,以便商务和财政部门随时掌握销售和补贴资金兑付等情况。很多销售商为了调节税收问题,在录入时间上往后拖延,另外存在着一票多开的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销售、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不履行承诺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坑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销售网点进行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
4、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并对外公开,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通过投诉制度,让
家电下乡工作做好公开、透明,使农民能够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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