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社区工作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监督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3、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矫正组织未按法律规定的刑罚内容执行刑罚的,矫正对象有权向当地检察机关检举反映,向上级司法机关
提出申诉。
4、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应定期检查、指导、监督下级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同级社区矫正组织内部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6、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7、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8、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
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
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3、社区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参与制定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2)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
(3)与矫正对象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
(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答和处理。推诿、懈怠的给予警告,屡次发生上述现象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或者遇有特殊情况、问题及重大事宜不及时反映和上报,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
矫正对象基本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停职检查、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不积极查找,不主动上报,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导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失职或者违反社区矫正其它规章制度,不按程序办事,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给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凡出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先、入党、提拔。
矫正个案制度
1、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实施矫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2、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矫正个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学习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
2、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公益劳动制度
1、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司法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臵。设臵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
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
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
外出请销假制度
1、矫正对象外出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
2、经司法所和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矫正对象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对象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制度
1、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即开始对其考核。
2、矫正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迁居、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及学习等内容。
3、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小结。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据当月的考核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表扬和积极分子。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为:
表扬、授予积极分子称号、记功、物质奖励及警告由司法所、派出所考核、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核,报
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批准。
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查,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审核。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相关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审核裁定。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批准。
解矫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3、矫正对象死亡的,由相关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司法所填写《矫正对象死亡情况登记表》,与医院死亡证明一同存档;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死亡的,
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社会保障制度
矫正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区居委会要向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检举申诉制度
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安全社区工作制度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制度
一、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安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协调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
4、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协调、指导各工作组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检查安全社区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
7、协助各工作组获得政府及民间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力保障。
8、根据社区发展和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安全社区建设内容。
9、组织参加安全社区各类交流活动。
10、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二、XXX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
1、协调、检查、督导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工作开展。
2、负责社区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区建设进度及相关档案管理等。
4、为维护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5、负责媒体发布以及同县安监局、市安监局和成都安全社区支持中心等联络沟通。
6、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安全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评
估。
7、建立辖区伤害监测制度,对各监测点采集的事故与伤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结合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9、定期上报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
10、完成县和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安全项目组工作制度
1、组织协调十二个安全项目组开展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社会治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安全、涉水安全、工作场所安全、老旧院落安全、城市污水治理、防犬、马蜂等伤害预防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定期收集、整理、上报与项目相关的事故与伤害数据以及社区人群的安全诉求。
3、根据评估考核工作组上报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制定或调整项目工作方案,保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项目组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及计划。
5、制定和落实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XXX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解社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
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包区自查和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巡回检查。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巡回检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应该定时抽查。
(2)专项检查由街道组织,社区负责协助相关行动于每年定期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企业或人员的签字等。
五、XXX伤害监测制度
1、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2、社区企事业单位、居委设有一名社会安全信息监督员,负责对本企业、居民区的安全检查及信息收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镇安全部门反馈。
3、各居民区设安全志愿者二名,主要职责是协助监督员在地区进行社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监测。同时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4、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工作,鼓励社区居民举报社区安全隐
患。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5、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工作制度
1、参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有符合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和计划的培训计划,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求与不同能力要求的需要。
3、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
4、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栏传播安全知识。
5、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社区协商议事制度
1、各安全工作组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协商议事会由各项目组组长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各项目组成员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安全建设工作出谋划策。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各工作组要做好记录。
八、安全社区信息交流制度
1、各项目工作组定期参加促进委员会组织的会议。
2、各组向促进委员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项目小组成员交换工作经验、开展方法。
4、完善安全教育设施;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适时组织辖区内外的安全社区建设交流活动;组织居民和志愿者开展安全社区促进活动;重点事故与伤害预防项目的相关人群参与度不少于50%;
6、完成安全工作组赋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建设的工作。
九、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保存制度
1、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2、记录和档案装具必须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3、定期对记录和档案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妥善处理;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4、记录和档案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各柜、各文件夹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方便查找。
5、声像等特殊载体的记录和档案应妥善存放,以免遗失。
社区社区未成年人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儿童培养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纪律的小公民,特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一、求真务实、积极创新。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认真讨论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创出工作特色。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社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
三、挖掘资源加强共建单位、辖区单位联系,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宣传。
四、以社区文明学校为教育阵地,利用学生暑、寒假期间,开设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使更多儿童受教育。
五、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不断增长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区工作制度。
1、 早8上班,11点下班,下午1.30上班,4点下班。
2、社区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在当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请假,无故不签到视为缺勤。
3、除开会接待外,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在服务大厅办公,上班期间,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岗闲聊等,做到办公场所集中精力办公,处理事务。
4、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 做势端正,办公用具摆放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摆放、悬挂物品。
5、不在公共区堆放办公用品或废弃物品;不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不向窗外、走廊倾倒茶水、扔杂物;室内垃圾一律 装袋倒入纸篓,不得随意扫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倾倒杂物。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细致地为居民服务。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发现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现象, 及时报修。
9、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离开办公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室内饮水机、电脑、照明灯等的关闭情况,确认室内所有电器均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关门离开,做到节约用电。
10、各办公室卫生及服务大厅卫生必须每天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
11、凡是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详细登记,及时汇报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社区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社区消防工作制度_社区消防工作制度范文04-02
社区值班制度_社区人员值班工作制度04-01
社区安全建设工作制度04-11
社区环境安全工作制度04-11
社区全日值班工作制度04-17
社区应急值班工作制度04-22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制度04-10
社区安全防火工作制度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