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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现场卫生管理、车间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及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三个方面工作。
3 职责
3.1生产部主管(副主管)及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
3.2品控员及卫生员负责对各班组做好监督及考核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负责考评工作。
3.3车间员工按要求做好分担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4 车间现场卫生管理
4.1地面清洁不打滑,无垃圾,无污迹,无大面积积水,无死角。
4.2墙壁(角)及立柱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4.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蜘蛛网。
4.4照明灯具及灭蚊灯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位置在4米以上的灯具适度清洁)。
4.5地沟保持清洁卫生、无污迹、排水通畅,无阻塞现象,地沟盖封盖完好。
4.6所有纱窗及对外的孔、通道关闭完好,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打开纱窗,窗户在白班下班后或夜班时应关好锁好。洁净区域车间发现苍蝇、昆虫、蚊子或果蝇等应立即停工进行捕杀,之后再继续生产。
4.7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纸、包装箱、绳、废瓶(坯)、废盖、烂
果肉、果皮、果核等等,生产过程中可指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定时清理,至下班时清理干净,不留死角。
4.8所有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与地面之间的空隙内及周边不得存在瓶(坯)碎玻璃,油污及其他垃圾,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在工作结束后不得残留果肉、果屑等。
4.9工作时尽量避免原料落地,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如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确认无食品危害再使用等)。
4.10勿面对食品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4.11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0ppmNaClO喷洒1次。
4.12塑料筐、台案、推车、杀菌篮、瓶垛、产品垛、包装物、原料果等等,在存放或使用中须保持整齐划一,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包装物、产成品、原料果还应在离地10cm以上,隔墙30cm以上。
4.13所有原、辅料及包装瓶等必须由指定物料口进入车间。
5 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
5.1不同车间因清洁要求不同,所用的塑料筐、推车等工器具应分别整齐摆放在各自车间,不能混用混放。盛放干净物料、废料、可使用玻璃瓶、报废玻璃瓶的塑料筐应使用颜色或其他标志加以区分,不能混用,以免造成食品危害。
5.2可正常使用的塑料筐及不锈钢盆(桶)等在存放或使用时,下面应加其他颜色的垫底筐或不锈钢架。
5.3车间不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其他杂物,包括安装或维修工作结束后的遗留物品(工具及拆卸物等)及时清运走。日常设备维护用的机油、机布、工具等应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或放在机器设备上。
5.4所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存在油污、灰尘、结垢现象。检查、维修、拆卸进
行清洁时,不得污染食品。
5.5工作台、操作工具、容器、电子秤、物品架表面在使用后均应清洁后擦拭干净,特别是台案的棱角部位及地脚部位,电子秤的底盘及缝隙部位、小推车的车轮部位应加强清洁。
5.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器具,如菜刀、菜板、筷子、漏子、水舀、小钢桶(盆)等在下班后先刷洗干净,再用82℃以上的热水消毒10分钟以上。
5.7清洁工具使用后清洁干净,然后按指定位置摆放。
6 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6.1所有员工须经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车间,不许走物流通道。清洁区员工与一般作业区员不许串岗:如精加工车间与杀菌车间不能互相窜岗;饮料包装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果浆线投料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等。
6.2.进入洁净工作区的员工必须更换整洁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口罩。
6.3工作服应衣扣整齐,工作帽应能达到将头发全部覆盖的目的,口罩也应佩戴标准。
6.4工作服及里面的衣服上不能有小的装饰物,工作服的口袋内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防止落入产品及设备中。
6.5男士不能留长发,不留长胡须,女士不化浓妆,不喷香水,不涂指甲、口红等。
6.6进入工作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不得佩戴手表、戒指、项链、耳环,不留长指甲等并且不可在工作帽上佩戴装饰物。
6.7进入工作区的员工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清水→洗手液→清水→消毒液→清水→烘手,洗手的同时包含清洁指甲。
6.8工作服、帽、鞋不能穿出生产区域,需外出时应更换自己的服装。
6.9上厕所、处理被污染的物品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必须按卫生规范要
求洗手、消毒。
6.10不允许在工作区里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咳嗽和打喷嚏时应当背对生产线并用卫生纸掩住口鼻,然后彻底洗手消毒。
6.11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生产车间。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将围裙、手套等个人物品放在车间内。
6.12不允许在车间内吃药、吃食品、喝水(饮料)等。
6.13严禁用脚踩、踏成品物料,严禁坐在成品及包装物品上。
7 检查与考评
各车间主任在本部门主管领导下监督全体员工(含维修、电气)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各品控员、卫生员及时做好监督工作和相关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根据记录及不定期抽查结果对生产部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同时对品控部的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出现不合格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项次乐捐额:直接责任人10元,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20元,生产主管(副主管)20元;落实不到直接责任人的乐捐额同时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承担。
8 其他
如违反本规定中的某些条款与2011年12月11日下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基本相同,其乐捐额按2011年12月11日下发的《通知》执行。
对于未在上述规定中体现的某些不良行为也会对食品生产降低品质或造成危害,具有显而易见、众所周知、不言而喻的性质,品控员及监督部门有义务、有权力对相关当事人及责任人进行指导、开具不符合项和作出乐捐的决定。
9 本规定自2011年12月15日起实施。
鞍山中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4日
食品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健康、车间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的控制,建立健全并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防止各因素对产品安全造成的危害杜绝卫生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人员的卫生工作。
三、 职责:
生产车间各班组班长及各工段负责人应认真实行本条例,以确保生产车间符合卫生标准。
四、生产人员卫生守则
4.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发网和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以防头发进入产品中;口罩必须盖过口、鼻;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发网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然后按规程进行洗手、消毒。
4.3、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戒指、手镯、手表、耳环、项链等)带入车间。
4.4、在车间操作时,不准用手抓头发、用手擦鼻子、用口对产品咳嗽、打喷嚏等。
4.5、当手部受伤时必须包扎好后戴上一次性手套才能继续工作。
4.6、更-衣室及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4.7、不可穿工作服离开车间,离开生产车间时必须换下工作服、水鞋后方可离开。
4.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6)洗手消毒程序:
/ 4
1
清水洗手涂抹洗手液清洗手腕清水冲洗双手 烘干喷75%的酒精 消毒30秒进入生产车间。
4.9、进出洗手间规定
工人从车间进入洗手间前需脱掉工作服,并放在规定的位置上,换上拖鞋方可进入洗手间,完后按照进入车间的程序规定进入车间,每次进入车间必须严格遵守洗手消毒程序。
(1)脱下围裙和工作服
(2)便后自觉冲水,保持卫生清洁。
(3)按照程序依次换回拖鞋、水鞋、工作服、按照洗手消毒程序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4.10、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生产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4.11、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4.12、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五、更-衣室管理规定
5.1、更-衣柜按照编号由每个员工专管专用,不准混用、借用、合用。
5.2、更-衣室内卫生每天必须由专人打扫,保持清洁干爽。
5.3、员工应爱护更-衣室设施,不允许在室内乱写乱画,张贴和用硬物杂撬,应保持柜面整洁无损。
5.4、生产岗位员工进出车间时,更-衣完毕后,应将个人衣物收好,口罩、发网必须扔进垃圾桶,拖鞋、水鞋摆放指定的位置,更换的工作服若不需要,必须放进工作服回收处,仍继续使用的工作服更换后必须挂在衣架上,不得将乱扔乱放。
5.5、员工不得在更-衣室中休息、抽烟、娱乐、酗酒等。
5.6、员工应自觉维护更-衣室卫生,不得晾晒衣物,严禁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其他食品。
5.7、更-衣室内除清洁工具和更-衣柜外,一律不准摆放其他物品、物件、工具等。
5.8、员工衣物、鞋子等所有物品需放入更-衣柜内,不得将与更-衣无关的物品放入柜内,不得将衣物挂在柜门、柜顶上。
5.9、更-衣柜内只准摆放更换的衣服、鞋及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5.10、严禁在更-衣柜和更-衣室墙壁上钉钉子、衣钩等,否则被视为故意损坏公共设施。
5.11、衣柜破损需于当日上报后勤处,以便修理,修理费用如自然损坏由后勤负责;如果是使用人 / 4
2
自己损坏则自己承担。
5.12、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员工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员工要积极予以配合。
5.13、更-衣柜内请勿摆放贵重物品及大额钱款和有价证券,遗失责任自负。
5.14、更-衣柜内要保持清洁,用后应随时锁好。衣箱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自己负责配制。
5.15、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及钥匙交于后勤并签字认可,如有损坏将进行赔偿。
六、 车间现场卫生管理
6.1、生产区域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及建筑中的横梁、架构、管道等应保持清洁,无挂尘、无积水、无霉斑,无异味,任何碎屑和溅洒的液体应立即清扫干净
6.2、墙壁(角)及立柱要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无霉变现象,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6.3、门(门帘)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蜘蛛网。
6.4、照明灯具及灭蚊灯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6.5、地沟保持清洁卫生、无污迹、排水通畅,无阻塞现象,地沟盖封盖完好。
6.6、脚步消毒池内溶液随时保持在没及脚面的深度。消毒溶液要及时添加和更换,确保有效消毒力。
6.7、生产人员在进出生产区域时,应随手关门,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
6.8、生产车间所有纱窗及对外的孔、通道要保持良好的密封性,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更换。生产车间发现苍蝇、昆虫、蚊子或果蝇等应立即停工进行捕杀,之后再继续生产。
6.9、所有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及成品不能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的潮湿的表面上。这些货品应避免放在管道或设备部件下方等有可能滴落冷凝水的地方。
6.10、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纸、包装箱、绳、落地的果粒、挑选的废弃物等等,生产过程中可指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定时清理,至下班时清理干净,不留死角。
6.11、工作时尽量避免原料落地,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6.12、生产过程中不得面对食品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6.13、原辅料、塑料筐、台案、推车、铁桶、挑果盘、杀菌盘(篮)、产品垛、包装物、塑料(木)栈板等等,在存放或使用中须保持整齐划一,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包装物、成品、原辅料、还应在离地10cm以上,隔墙30cm以上。
6.14、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机电工在生产车间进行电焊、切割、打磨等工作,以免产生异味、碎屑污染。
6.15、所有原、辅料及包材等必须由指定物料口进入车间。
6.16、生产区各种物品材料实行定置管理,可重复使用或继续使用的物料应区别于废料保存在干
净的容器内,并盖上盖贴上标签,生产废料、垃圾等应随时处理,保持生产区地面清洁。
6.17、生产结束后要将生产车间内地面、墙壁、地沟、天花板、玻璃窗、通道门帘、工器具、设备、管道、推车等进行彻底打扫,结束后并将车间内的紫外灯、臭氧发生器全部打开进行消毒。
6.18、所有的清洁工具,如扫把、刮板、簸箕、抹布等在使用后应整齐的摆放在清洁工具处,不得随手乱扔乱放。
6.19、原辅料贮存区、包装区、成品库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无霉斑,无异味、无挂尘。
6.20、在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必须对生产现场、工器具、设备、管道、操作台、杀菌池、推车、物料槽、物料桶等进行彻底的清洗,并进行杀菌消毒后,方可投入生产。
6.21、在产品转产时,必须将上一个品种所使用过的工器具、设备、管道、推车、物料槽等彻底的清洗干净,防止发生交叉污染现象。
6.22、在生产过程中,所有的贮存物料的推车、物料桶、物料槽等,必须盖好盖子,掉入其他异物,对产品造成污染。
食品加工厂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任或班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 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 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 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洗手消毒程序:
:清水冲洗→洗手液搓洗→清水冲洗→消毒液浸泡20秒→清水冲洗→烘干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 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
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摆放整齐。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3、 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 防蝇、防虫纱窗不得随意打开,发免影响生产环境卫生。
9、 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按物品价值的十倍罚款,重则开除。
10、 运送产品,物资要小心轻放,不得乱掉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食品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现场卫生管理、车间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及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三个方面工作。
3 职责
3.1生产部主管(副主管)及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
3.2品控员及卫生员负责对各班组做好监督及考核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负责考评工作。
3.3车间员工按要求做好分担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4 车间现场卫生管理
4.1地面清洁不打滑,无垃圾,无污迹,无大面积积水,无死角。
4.2墙壁(角)及立柱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4.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蜘蛛网。
4.4照明灯具及灭蚊灯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位置在4米以上的灯具适度清洁)。
4.5地沟保持清洁卫生、无污迹、排水通畅,无阻塞现象,地沟盖封盖完好。
4.6所有纱窗及对外的孔、通道关闭完好,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打开纱窗,窗户在白班下班后或夜班时应关好锁好。洁净区域车间发现苍蝇、昆虫、蚊子或果蝇等应立即停工进行捕杀,之后再继续生产。
4.7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纸、包装箱、绳、废瓶(坯)、废盖、烂
厦门协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果肉、果皮、果核等等,生产过程中可指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定时清理,至下班时清理干净,不留死角。
4.8所有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与地面之间的空隙内及周边不得存在瓶(坯)碎玻璃,油污及其他垃圾,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在工作结束后不得残留果肉、果屑等。
4.9工作时尽量避免原料落地,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如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确认无食品危害再使用等)。
4.10勿面对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4.11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0ppmNaClO喷洒1次。
4.12塑料筐、台案、推车、产品垛、包装物、原料等等,在存放或使用中须保持整齐划一,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包装物、产成品、原料还应在离地1cm以上,隔墙30cm以上。
4.13所有原、辅料及包装等必须由指定物料口进入车间。
5 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
5.1不同车间因清洁要求不同,所用的塑料筐、推车等工器具应分别整齐摆放在各自车间,不能混用混放。盛放干净物料、废料、可使用玻璃瓶、报废玻璃瓶的塑料筐应使用颜色或其他标志加以区分,不能混用,以免造成食品危害。
5.2可正常使用的塑料筐及不锈钢盆(桶)等在存放或使用时,下面应加其他颜色的垫底筐或不锈钢架。
5.3车间不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其他杂物,包括安装或维修工作结束后的遗留物品(工具及拆卸物等)及时清运走。日常设备维护用的机油、机布、工具等应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或放在机器设备上。
5.4所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存在油污、灰尘、结垢现象。检查、维修、拆卸进
行清洁时,不得污染食品。
5.5工作台、操作工具、容器、电子秤、物品架表面在使用后均应清洁后擦拭干净,特别是台案的棱角部位及地脚部位,电子秤的底盘及缝隙部位、小推车的车轮部位应加强清洁。
5.6清洁工具使用后清洁干净,然后按指定位置摆放。
6 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6.1所有员工须经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车间,不许走物流通道。清洁区员工与一般作业区员不许串岗:如加工车间与杀菌车间不能互相窜岗;包装车间与成品车间不能互相窜岗。
6.2.进入洁净工作区的员工必须更换整洁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口罩。
6.3工作服应衣扣整齐,工作帽应能达到将头发全部覆盖的目的,口罩也应佩戴标准。
6.4工作服及里面的衣服上不能有小的装饰物,工作服的口袋内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防止落入产品及设备中。
6.5男士不能留长发,不留长胡须,女士不化浓妆,不喷香水,不涂指甲、口红等。
6.6进入工作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不得佩戴手表、戒指、项链、耳环,不留长指甲等并且不可在工作帽上佩戴装饰物。
6.7进入工作区的员工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清水→洗手液→清水→消毒液→清水→烘手,洗手的同时包含清洁指甲。
6.8工作服、帽、鞋不能穿出生产区域,需外出时应更换自己的服装。
6.9上厕所、处理被污染的物品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必须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消毒。
6.10不允许在工作区里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咳嗽和打喷嚏
时应当背对生产线并用卫生纸掩住口鼻,然后彻底洗手消毒。
6.11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生产车间。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将围裙、手套等个人物品放在车间内。
6.12不允许在车间内吃药、吃食品、喝水(饮料)等。
6.13严禁用脚踩、踏成品物料,严禁坐在成品及包装物品上。
7 检查与考评
各车间主任在本部门主管领导下监督全体员工(含维修、电气)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各品控员、卫生员及时做好监督工作和相关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根据记录及不定期抽查结果对生产部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同时对品控部的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出现不合格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项次乐捐额:直接责任人10元,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20元,生产主管(副主管)20元;落实不到直接责任人的乐捐额同时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承担。
8 其他
对于未在上述规定中体现的某些不良行为也会对食品生产降低品质或造成危害,具有显而易见、众所周知、不言而喻的性质,品控员及监督部门有义务、有权力对相关当事人及责任人进行指导、开具不符合项和作出乐捐的决定。
9 本规定自2015年03月01日起实施。
制定:谢雪勇 审核:陈忠清 批准:吴兹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