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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8 14:00:35 车间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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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1. 上班时间一般为:数控组实行轮休制,两班倒,上班时间白班9:00-19:30,夜班19:30-6:00;;长白班员工正常上班时间9:00-17:30, 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打卡操作。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

机加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2.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窜岗;不得嬉闹聊天,偷闲怠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能离开。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

3. 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严禁将公司财物私自带出,违规者将以劝退。

4. 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

5.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利用手机闲聊等。中夜班加餐后将用餐后的物品打扫干净。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

6. 公用计算机只可用于处理文档、数据、设计,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娱乐活动。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

7. 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违规者处以50-100圆罚款。

8. 必须对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它生产用品进行清理卫生。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

9.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专用设备。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

10. 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违规者处以20—50圆罚款。

机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2016-08-19 10:52 | #2楼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 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 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

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 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

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

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 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

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

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

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 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 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 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 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 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

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 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

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 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 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

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 、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 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

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 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 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

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

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 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

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 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

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

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简称三同时) 。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

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 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 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

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

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 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

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

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 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 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

须到保卫科办理 《出入许可证》 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 ; 《危 险作业申请表》 ,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 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

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 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

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 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 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 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

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 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 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

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 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

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 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 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

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 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

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 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青少年从事

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 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

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 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 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

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

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 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 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 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 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 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本总则由重庆庆铃铸造有限公司提出 本总则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 本总则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车间现场管理制度2016-08-19 21:10 | #3楼

1. 目的: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 范围:公司生产车间

3. 内容:

3.1 质量管理

3.1.1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 >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3.1.5 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 工艺管理

3.2.1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 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

3.2.3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 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 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3.2.9 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3.2.10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 定置管理

3.3.1 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 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3.3 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3.3.4 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3.3.6 消防器材定置摆放 , 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 保持清洁卫生 , 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

3.4 设备管理

3.4.1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 严格执行《浙江翔龙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 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 设备台帐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3.4.5 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 , 做到证机相符 .

3.4.6 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一般事故 3 天内 , 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

3.4.7 坚持八字要求 , 即 : 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8 设备运行中 , 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4.9 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 , 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

3.4.10 保持设备清洁 , 严禁泡、冒、滴、漏。

3.4.11 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 , 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

3.5 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 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 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 计量管理

3.6.1 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a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b 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c 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品质科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 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 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 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品质科。

3.6.5 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 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 能源管理

3.7.1 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 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 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3.7.4 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3.7.5 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 劳动纪律 (同综合部下达的管理制度)

3.8.1 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8.2 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 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8.4 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3.8.6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3.9 文明生产

3.9.1 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3.9.2 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3.9.3 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 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

3.9.5 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 、冒、滴、漏。

3.9.6 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3.9.7 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3.9.8 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3.9.9 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9.10 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3.10 安全生产

3.10.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10.2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10.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0.4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10.5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3.10.6 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10.7 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10.8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10.9 重点设备(如发电机),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10.10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10.11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10.12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4、奖惩:

4.1 生产科每周最少2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评比。

4.2生产科每天上下班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进行打分、评比,进行全厂公示。对于全月综合评分超过90分,分别给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连续三月获奖的,奖金http://ad.oh100.com 载.点网.整理翻倍。

4.3 对于全月评分不足60分的,每底于60分一分,罚款2元,并全厂通报。

4.4 对于车间现场管理的奖惩金,在连同当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5、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第三天后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机加工车间管理制度2016-08-19 16:17 | #4楼

一、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车间轮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20元,早退一次20元,矿工一次罚款5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者罚款10元。

3、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上班时间不得带小孩进厂区,不得在车间用手机发短信、打游戏、吃零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不得酒后上班,违者罚款一次500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自行承担;吸烟要到指定区域,不得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50元。 6、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车间主任只有准假3天的权限,超过3天需报公司分管副总批示,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7、下班前,须将自已机床上设备卫生清理彻底,设备包养维护工作完成后交-班才能下班。对卫生不达标或未清扫者将视情况一次罚款10-

50元。

8、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二、现场管理制度

1、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3、操作者对在制品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严禁扔甩产品,由于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磕碰伤,发现一次罚款5-50元。

4、现场在制品,原则上要求是“不落地加工”,掉在地上的工件应马上捡起,地上发现掉落工件,对当事人实施5元/件罚款(机床范围内由当班操作者承担,公共区域由对应搬运者承担)。

5、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数控机床保养内容”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6、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元的处罚。

7、下班打扫卫生后,辅助工具应放在指定区域(扫帚、桶、抹布统一放在车间回用品库房)、工作台摆放端正,并保持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元的罚款。

8、要求车间设备卫生以班为单位每天清扫、清洁;车间每周六安排

以班组为单位对各自班组所有设备和个人工具箱大扫除,不参加大扫除者按旷工上报公司。

9、工装(各类夹具、拉刀、法兰盘)更换后及时归还车间库房;当班产品完工后,检具(样齿、打标座、塞规、环规等)及时归还车间库房,不得长时间摆放现场,一经发现摆放超过2小时将对当事人处10元罚款。

三、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严格按照图纸加工,每班生产的首件产品必须送检并经检验员确认签字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每班产品的加工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到流转卡上,不填写或乱填工艺卡加工数量者,工资不予核算,如造成车间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

3、员工在未经工段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机床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40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元。

5、机床启动按钮上的保护罩严禁擅自旋开操作,机床电器柜、铁屑挡板严禁打开或取下,一经发现处当事人10元罚款。

6、设备日常点检工作按要求执行,设备运行如有异常及时反映给维

修人员和工段长,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7、机床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8、量具、百分表到期及时送检,逾期不送检将重处。 四、安全生产制度

1.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需出具医院相关证明)不得安排上岗,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设备得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五、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下列情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突击紧急生产任务并超额完成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2、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奖惩制度均实行现金制,罚款奖励请相关人员在通报公布后7天内在车间办公室领取,奖惩情况以后每月公布一次。

众友公司第三车间

机械加工车间管理制度2016-08-19 19:26 | #5楼

一、 总则:

为了规范机加工车间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供机加工车间按本制度执行。

二、 范围:

适应于机加工车间作业与管理工作的操作指引与行为规范。

三、 管理要求:

1. 培养和营造车间全体员工的团队精神,做到“三个统一”即:观念统一、行动统一、操作统一。

四、 岗位作业要求:

开机前:

a) 每班都必须检查各部分的润滑情况,并使各润滑处得到充分的润滑; b) 开机前,非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区,并把杂物清理干净。 操作时:

a) 机床开动后,由操作工进行操作,其他人不得触碰机床所有的开关。 b) 发现机床有异常声音和机构失灵,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进行检查。 c) 操作时应时常自检:认真审图、关注产品尺寸、孔径、外形、形位公差、表面伤痕等。

d) 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负责地将本班情况交接给下一班,产品翻身或者下车之前本班应认真对照图纸在确认没有遗漏加工内容的情况下由当事人签字后进行后续加工。

操作后:

各机床负责将所加工产品毛刺去除,机器和周围清理干净,工装夹具摆放整齐。

五、 环境卫生与秩序:

1. 所属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保持车间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物品(料)摆放有秩序。

2. 机器保养与整理:

a) 每天保持工作范围清洁、干净无杂物。

b) 下班前每班预留15分钟必须整理工作范围,地面进行清扫、清洁,并确保死角无脏物,保持整齐。

c) 每周五下午15:00利用一个小时时间对机床进行保养:工作台T型槽的清理、机床表面擦拭保护、可见导轨面的正确润滑保持导轨面光亮、清洁并擦拭防锈油.

3. 车管人员负责本办公室的清理、清扫工作。

4. 严禁到处游烟,乱扔烟蒂。

六、 生产过程管控:

1. 生产任务:操作工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保证各班次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 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3. 节省与节约:员工对所需的材料的数量必须进行验点,保证其数量无误,按实际情况领取刀具及其他耗材在仓库做好进出库记录并根据刀具使用情况分类以充分利用。

4. 品质保证:产品加工完成后检验部门应按照图纸进行全尺寸全检验,发现不良应开出产品不良报告,交由当事人认真填写,不得互相推诿责任。

七、 车间纪律:

1. 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间的规章制度。

2. 员工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如生产需要加班的,则临时通知,有事需请假的,要向管理人员说明事由,并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员工上班要文明、礼貌,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4. 上班时,管理人员应对每个岗位的员工进行耐心指导与帮助,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不理不睬,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本管理制度。

5. 负责保管仓库钥匙的人员要有责任心,不得擅自将钥匙托与他人保管或借与别人,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仓库。

6. 工作期间不宜接听私人电话、发短信或上网聊天,原则上在工作时间不准接听私人电话,如已接听的则要和来电话者说明自已正在上班而不能影响工作,此过程不得超过5分钟;如果有人经常接听私人电话,则将要求其在上班期间关闭手机。在此特别强调,接听电话前必须处理好手上的工作,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7. 在生产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乱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仪器等。生产用具不用时应上交,否则以违规论处。

8. 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

9.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 操作工必须接受主管的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配合检验人员工作,不得顶撞、辱骂,经教育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 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2. 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13. 员工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室,拿办公用品、翻阅文件等。 14 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用将根据实用价值予以奖励奖金。

15. 车间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每月底管理人员将综合实际情况对每位员工做出评价并对表现良好的员工做出奖励。

东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加工车间现场管理处罚规定2016-08-19 15:29 | #6楼

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对生产现场的管理要求,为保证车间的安全生产,保持车间内生产现场整齐、整洁、有序。为车间全体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根据车间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当班人员当班时,所操作设备及属于自己的料箱、工具柜与周围相临设备、工具之间(含安全通道)的中线到墙壁的范围为自己的属地,当班人员即属地主管,对其属地内现场的整齐、整洁及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2、当车间以外的本单位人员进入各自的属地时,应在对其进行安全提示后方可允许其进入,外单位人员未经车间允许一律拒绝进入。

3、工作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和胸卡,违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4、个人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生产现场,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5、任何人员未经车间允许严禁私拉乱接电源,违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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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对属地内的铝屑、油污及杂物应随时清理,不得积留。违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7、数控车工组员工刮毛刺区域统一在工作台上进行,刮毛刺时所产生的铝屑应及时清理。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8、盛放线架用的塑料盒不用时应统一放置在工具柜或料箱内,不得在工作现场随意堆放。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9、废品应扔进铝屑箱内,不得与待检品混放,或随处乱扔。违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10、除各自料箱内和送料机的料架可放置棒料外,其它任何地方均不得放置棒料。棒料严禁竖立放置。加工时退下的废料,应及时收回各自的料箱内,不得随意丢弃,以待统一调换。违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11、相关的工具、刀具、配件等用完后应统一放置在工具柜内,不得在属地内随意摆放,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12、工具柜和料箱用完后应随手将门(盖)关闭好。违者给予5元/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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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手推车用完后应统一按南北向放置在指定位置。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14、加油和加冷却液的专用手提桶,用完后应统一放置在储油桶或储液桶下的铁盘内,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15、用过的棉纱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扔进垃圾桶内。正在使用的棉纱应折叠整齐统一挂在车床的门把手或送料机料架最高端横梁右侧,下垂长度不得超过20cm。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16、清理铝屑专用铁钩不用时的放置:短钩应平直的放在车床右则不影响操作的地方或挂于指定位置;长钩应挂于车床侧面指定位置。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17、严禁在设备上人为刻画,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18、不得窜岗、睡岗、脱岗,打电脑游戏及在操作现场拨打手机,违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19、休息室由属地主管安排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并对当天的室内卫生状况负责,有权纠正破坏室内环境卫生的行为。违者给予10元/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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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对以上规定,车间将不定期随时进行检查。凡违反本规定者从当月工资、奖金中兑现处罚,并与本季HSE绩效考核挂钩。所罚款项每季作为奖励,由未违反本规定者平分,按季在车间通报。

本规定适用于车间全体人员,由车间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4

机械加工车间 二O一O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