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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奖惩制度
一 总则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二 定义
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3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2、一般品质异常
(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5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
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3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僅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限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內部使用3、权责单位
三 责任划分
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3、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产品设计的稳定性,工程技术改善的有效性负责。
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制造总监负有对制造产品品质的自主监督权,部门负责人负有自主品质监督责任。
6、送检人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若品管部抽检不合格,送的产品,后工序或客户发现不良,且不良率高于10%,品管部承担80%责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
7、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四 品质指标
1、来料: 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2、制程: 一次送检合格率>97%(每月)
3、成品: 一次送检合格率>98% (每月)
3、出货: 一次送检合格率>98%(每月)
4、一般客户投诉(外观投诉)≤5%(每月)
重大客户投诉(功能投诉)≤1%(每月)
客户投诉次数≤1次(每月)
五 处罚条例
1、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1) 多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每次3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20元。
(2) 批量品质异常,每批次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3) 未接到派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派产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僅限內部使用检人承担80%责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品管部检验范围和检验项目内合格放行
(4) 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出货的,对责任人处罚 10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追加处罚100元。
(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未经品管人员检验合格、允许的产品,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元。
(6)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任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告,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7) 包装发货前,员工必须在产品经过QA 100%检验OK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清洁,确认QC PASSED标签,说明书,电源线,合格证等配件,最后进行包装。QA对检验合格
(8)客户处发现品质异常,不良率大于5%,对检验员处罚100元,如不良属于外观问题
(9) 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10) 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PASS印章、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50元/次。
(11) 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2、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1)品管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1.1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IQC处罚50元,半成品来料以行业通用抽样计划抽样检验。
1.2 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IPQC处罚50元。
1.3 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IPQC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一小时内生产完成的产品除外)处罚50元。
1.4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书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OQC处罚30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
1.5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OQC处罚100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 僅限內部使或品检员已反应并要求挑选/返修的不良,加工单位责任人负同等责任。 用的产品在底板上加贴QC PASSDE标签。
转序处理。
(2) 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2.1 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元以下的处罚责任工程师20元/审核工程师10元,100元以上到1000元以下,责任工程师赔偿成本损失20%审核工程师承担10%,1000以上由品管部调查原因报总经办核准后,据情处理。
2.2 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文控及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对负有跟进责任的相关
2.3 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工程部应以书面方式,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处罚20元。
2.4 为保证数控加工产品品质,技术部必须保证展开图一次正确率(样品除外),每错一单,对相关工程师处罚50元。
2.5 客户相关产品的设计临时更改的,相关工程师接收后要及时通知文控或生产、品管部门因延迟或没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品质问题,引起客户重大投诉,处罚责任工程师200元。
2.6 客户投诉或生产品质检验属工程技术问题,在下批生产或出货前未及时有效改善,导致问题复现,责任工程师处罚200元/次。
(3)生产部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3.1发生轻微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10—30元(第一次犯错者批评教育,不予处 罚)。
3.2发生一般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30—50元,并通报批评。
3.3发生严重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50—200元,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3.4发生特大品质异常,则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对直接责任人处罚200—500元。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加重处罚。
3.5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造成品质事故,生产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核查责任人处罚100元。
3.6 在QC判定不合格,或巡检是发现不合格,生产人员必须及时返工修复,如未返工修僅限內部使工程师处罚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品管部调查原因报分管副总处理。 用术人员签字确认,文控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
复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处罚50元。
3.7 装配完成后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3.8 任何产品在任何工序均需由QC检验并有签字确认,不经检验的产品流出,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如发生重大品质事故视情况报总经理处理。
3.9 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管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3.10 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一、制作测试电源,数码PCBA:
1、插件用料错误:元件插反,用错处罚10元/个元件,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2、PCBA表面清洁不彻底或未清洁明显脏污残留,未剪元件脚或剪脚不符合品质要求,处罚5元/块PCBA;
3、需对每块PCBA进行自检测试确认功能OK,并对每块电源板进行8-12H的额定电压附加10%进行老化测试并做OK记号,自检失误,漏检等不良处罚20元/块PCBA;
二、换能器装配:
2、缸体表面划伤,变形超出品质标准10/个;
隙≤0.01mm,如不良操作员处罚20元/个;
4、漏装热缩套管或者未热缩处罚操作员5元/根;
三、电源座,电源PCBA/数码PCBA装配
1、型号用错处罚操作员20元/个;
2、螺丝漏打胶处罚操作员5元/颗;
3、数码板装配错位,数码管被外壳遮挡笔画处罚操作员5元/台;
四、陶瓷发热片,热敏电阻装配;
1:漏装,多装,少装:处罚操作人员20元/台;
2:装配位置偏差超出品质标准,脱落处罚操作员20元/台; 僅 3、碰钉无空焊,需合缸体垂直90度,烧焊痕迹需打磨平整和干净,换能器和缸体的缝限 1、缸体型号,换能器型号用错处罚操作员20元/个; 內部使用3、工序异常处罚细则:
五、电源板装配,缸体与外壳固定装配,装配底板
1、接线错误,漏接线处罚操作员30元/台,班组长处罚15元/台;
2、缸体与外壳固定松动,漏打胶,打胶不均匀处罚操作元20元/台;
3、保险丝用错处罚操作员20元/颗,批量用错班组长处罚10元/颗;
4、底板螺丝用错,漏打螺丝处罚操作员5元/颗;
5、使用了未经老化测试OK的电源板,操作员处罚20元/台,班组长处罚10元/台;
六、整机功能,老化测试;
1、整机加水需连续工作30分钟,未按时间老化,未老化处罚操作员20元/台,班组长处罚10元/台;
2、QA成品检验不开机,数码管显示异常,超声和加热工作异常,LED指示异常,蜂鸣器不响或明显声音小,功能开关按钮连续操作频繁出现不稳定,失灵等,功率超出品质标准,开机室温显示超出品质标准等,操作员或检验员处罚20元/台,综合功能不良率≥3%处罚班组长10元/台;
七、外观检验,清洁,贴规格标和水位标
1、 外观未清洁明显残胶,手指纹,抹机水印痕等处罚操作员5元/台;
2、 漏贴标签,贴错型号处罚操作员10元/张;
3、 球阀内部有水残留会流出,处罚操作员10元/台;
4、 缸体内部有其他异物残留,如抹布等,处罚操作员5元/台;
1、产品未经QA检验OK(底板未贴QC PASSED标签在)被封箱打包出货,操作员处罚50元/台;
2、配件少放,错放,漏放,配件明显外观不良被使用处罚操作员20元/台;
4、 其它部门责任:
4.1 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4.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管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办,公司酌情处理。
六、奖励条例
1、 员工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30元。
2、 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僅限八、包装 內部使用
按照“提案改善作业”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元。
3、员工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10—50元,或者奖励上工序处罚金额的50%;如挽救损失的金额巨大,品管部上报总经办另行奖励。
4、品管检验人员一个月内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并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和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的;奖励该检验员100元,连续三个月者,奖励300元。
员工(工艺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
5、品管检验人员一个月内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并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和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的;奖励该检验员100元,连续三个月者,奖励300元。
6、IPQC或QA检验发现的问题对生产责任员工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的50%-80%奖励给该检验员。
七、设立品质奖项
1 、品质贡献奖:
每月评选1—3名对品质控制/品质改善/品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可实施方案的,并经评价后认定为品质提升做出贡献的员工,每人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提报总经理批准。
2、品质先进奖:
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后报副 3、品质团队奖:
每季度评选出无任何品质不良记录且达成品质指标的班组,奖励该团队300元,由品管部根据统计数据提名,总经办评估后批准。 僅 总经理批准。
八、 附加说明
1、奖罚金额最低为5元。
2、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
3、品管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4、公司授权品管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
5、异常由品质部每天进行统计并给相关部门进行确认签名,每月5日前汇总交责任部限 每月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进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 內部使用
门负责人确认签名后交总经理核准。
6,处罚或奖励在本月的工资中扣除和发放。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总经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争议,由总经办裁决,如需修改,报总经办批准后由品管部执行修改。】 各部门签名:
僅限內部使用
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
2000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责任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
10000元以上,责任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1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4、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2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5、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4)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关键部位或造成产品报废,产生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
五、对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罚规则
产品在生产技术准备、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验、销售等各环节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管理问题与质量事故,按造成经济损失的多少进行质量事故分类给予处罚。
1)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200至5000元(含200)的,属轻微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5%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2)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至1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7%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3)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10000至2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严重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9%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4)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0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属重大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12%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5)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原则上不作处罚,但要求部门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及时整改处理。
6)鉴于员工收入有限,造成相对较高档次的质量事故时的罚款金额占经济损失金额的比例反而相对较小,但当较高档次质量事故的处罚金额低于较低档次的处罚金额时,服从较低档次处罚规则的上限。
7)对于以上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品质部有权要求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责任人及时处理,尽量挽回或减少损失,对于态度不好、意识不强的除以上罚款外还应额外追加处罚,并予以全厂通报。
六、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2)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3)员工如发现上道工序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并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50-80元,如挽救损失金额巨大,品管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奖励。
4)每季度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奖励200元。
5)向品质人员或车间主管举报他人不安工程或质量要求进行作业,经确认核实的一次奖励30元。
6)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立,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经确认核实一次奖励100-500元。
7)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给予奖励100-2000元。
七、附加说明
1)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2)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 3)品质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4)公司授权品质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单》
八、附件
1)《品质处罚单》 2)《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生产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生产办裁决,如需修改,报生产管理部批准后由品质部执行修改)
品质处罚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品质管理奖惩制度
实施对象:
编制部门:
编制人:
部门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控状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总则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二 定义
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3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5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3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三 责任划分
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3、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制造总监负有品质监督权,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6、送检人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若品管部抽检不合格,送检人承担80%责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品管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后工序或客户发现不良,且不良率高于10%,品管部承担80%责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
7、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四 品质指标
1、来料: 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2、制程: 一次送检合格率>97%(每月)
3、成品: 一次送检合格率>98% (每月)
3、出货: 一次送检合格率>98%(每月)
4、一般客户投诉(外观投诉)<10%(每月)
重大客户投诉(功能投诉)<5%(每月)
客户投诉次数<10次(每月)
五 处罚条例
1、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1) 多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每次3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20元。
(2) 批量品质异常,每批次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3) 未接到派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派产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 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出货的,对责任人处罚
10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追加处罚100元。
(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未经品管人员检验合格、允许的产品,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元。
(6)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任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告,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7) 装车发货前,员工必须在出货检验员在场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组装、性能调试、清洁、贴标识、包装等。OQC对零件、结构、外观和性能确认OK后,盖“合格”章后才能装车发货。
(8)客户处发现品质异常,不良率大于5%,对检验员处罚100元,如不良属于外观问题或品检员已反应并要求挑选/返修的不良,加工单位责任人负同等责任。
(9) 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10) 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PASS印章、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50元/次。
(11) 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2、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1)品管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1.1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IQC处罚50元,半成品来料以行业通用抽样计划抽样检验。
1.2 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IPQC处罚50元。
1.3 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IPQC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一小时内生产完成的产品除外)处罚50元。
1.4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书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OQC处罚30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
1.5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OQC处罚100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
转序处理。
(2) 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2.1 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元以下的处罚责任工程师20元/审核工程师10元,100元以上到1000元以下,责任工程师赔偿成本损失20%审核工程师承担10%,1000以上由品管部调查原因报总经办核准后,据情处理。
2.2 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文控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文控及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对负有跟进责任的相关工程师处罚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品管部调查原因报分管副总处理。
2.3 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工程部应以书面方式,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处罚20元。
2.4 为保证数控加工产品品质,技术部必须保证展开图一次正确率(样品除外),每错一单,对相关工程师处罚50元。
2.5 客户相关产品的设计临时更改的,相关工程师接收后要及时通知文控或生产、品管部门因延迟或没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品质问题,引起客户重大投诉,处罚责任工程师200元。
(3)生产部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3.1发生轻微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10—30元(第一次犯错者批评教育,不予处 罚)。
3.2发生一般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30—50元,并通报批评。
3.3发生严重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50—200元,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3.4发生特大品质异常,则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对直接责任人处罚200—500元。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加重处罚。
3.5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造成品质事故,生产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核查责任人处罚100元。
3.6 在QC判定不合格,或巡检是发现不合格,生产人员必须及时返工修复,如未返工修复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处罚50元。
3.7 装配完成后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3.8 任何产品在任何工序均需由QC检验并有签字确认,不经检验的产品流出,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如发生重大品质事故视情况报总经理处理。
3.9 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管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3.10 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3、工序异常处罚细则:
一、剪板、下料:
1、下料错误:尺寸材料类型、厚度等与要求不符的,处罚10元,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2、须去除产品的毛刺、锐角,如未去除流入下工序,每批次处罚相关人员10元,班组长20元。
二、机床加工:
1、尺寸、材料类型、厚度、精度等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符的,处罚20元,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2、须去除产品加工后形成的毛刺、锐角,如未去除流入下工序,每批次处罚相关人员10元,班组长20元。
三、折弯:
1:首件正确,批量生产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处罚操作员20元,班组长30元。 2:折错、折反、角度不到位,处罚操作员10元(首件试折或难度较大的试折除外)。
四、普通冲压:
1:漏冲:处罚操作人员10元。
2:错冲(尺寸不良):处罚操作人员20元。
3:冲偏、斜处罚操作人员20元。
4:冲反、冲错位置:处罚操作人员20元。
5:模具不良或用错模具:造成产品品质不达标,处罚操作人员30元,班组长20 元。
五、焊接:(包括氩弧焊、电焊)
1:错焊:处罚操作人员10元。
2:漏焊:处罚操作人员10元。
3:尺寸超差:处罚操作人员10元。
4:焊接方式错误:处罚操作人员10元。
5:焊接牢固性不良:假焊、虚焊、脱焊等,处罚操作人员20元。
6:焊接工艺不良:焊穿、咬边、焊缺、严重变形等,处罚20元。
六、打磨处理:
1:飞溅、焊渣、焊瘤、焊色等打磨不干净,处罚操作人员10元。
2:打磨工艺不良:打磨量过大,凹凸不平,工件损伤,关键表面不按要求纹理打磨、拉丝、抛光等,处罚操作人员20元,班组长30元。
3:漏打磨、拉丝、去污、抛光等,处罚操作人员20元。
七、装配:
1:不按照设计图纸组装、装配的,处罚操作人员30元。
2:零部件组装、装配不牢固,不准确的,处罚操作人员20元。
3:装配完成后不经过自检就报告检验后,发现不良品,处罚操作人员10员,班组长20元。
4、 其它部门责任:
4.1 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4.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管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办,公司酌情处理。
六、奖励条例
1、 员工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30元。
2、 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按照“提案改善作业”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元。
3、员工(品管检验人员除外)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10—50元,如挽救损失的金额巨大,品管部上报总
经办另行奖励。
4、品管检验人员一个月内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并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和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的;奖励该检验员100元,连续三个月者,奖励300元。
5、 员工(工艺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
七、设立品质奖项
1 、品质贡献奖:
每月评选1—3名对品质控制/品质改善/品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可实施方案的,并经评价后认定为品质提升做出贡献的员工,每人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提报总经理批准。
2、品质先进奖:
每月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进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 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后报副 总经理批准。
3、品质团队奖:
每季度评选出无任何品质不良记录且达成品质指标的班组,奖励该团队300元,由品管部根据统计数据提名,总经办评估后批准。
八、 附加说明
1、 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2、 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
3、品管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4、公司授权品管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
各部门签名:
产品质量奖惩与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奖惩与管理制度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况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新昌县杨妍峰有限公司品质部
2015年2月7日
品质管理奖惩制度
产品质量奖惩制度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曲轴和曲轴箱生产线所涉及的全部品质活动范围。
3 权责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审核,并督促执行。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工作。
4 定义
(1)一般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批量性品质异常,挑选或返工数量不超过1000pcs,报废数量小于200pcs的品质问题。
(2)严重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后道发现前道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报废数量大于200或返工数量大于1000pcs);或出厂后发现批量性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3)重大品质事故
a.被客户严重警告或出具8D报告;
b.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5000pcs);
c.产品报废(报废数量大于1000pcs);
d.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e.客户抱怨造成订单减少。
5 责任划分
1、各班组长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品质负责。
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首件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3、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决定。
6 处罚细则
(1)发生一般品质异常,对检验责任人一次性处以20-100元不等的处罚
(2)发生严重品质异常,对检验责任人一次性处罚100—200元不等的处罚;
(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根据事故影响的重要性,对直接责任人处罚200—500元不等的处罚。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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