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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时间:2023-09-11 14:21:11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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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奖惩制度(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通用11篇)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1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内容,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如下:

  第一条 工作原则和制度

  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签订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条 管理目标体系

  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要达到下列目标:

  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完整好用,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普及消防知识,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完善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4、无火灾事故。

  第三条 奖励

  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依照本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防火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评选条件:

  全面实现管理目标,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年终可评为先进集体。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

  (1)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及各项安全制度,敢于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2)在保证实现目标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对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提出管理措施,避免重大火灾有贡献。

  具有上述条件者,年终均可评为先进个人。

  第四条 处罚

  (一)凡违反安全制度轻微的,给予经济处罚50一100元罚款。

  (二)凡违反安全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1、在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内吸烟、用火者。

  2、在仓库堆放易燃物,场所周围点火或燃放爆竹者。

  3、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者。

  4、消火栓被埋压或因搭棚、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者。

  5、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三)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乱位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除按规定对被损坏的公物进行赔偿外,并对过失者以经济处罚。

  1、造成火灾隐患者和接到整改通知不整改者,罚款200元。

  2、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火灾的,责任单位处火灾损失额2-10%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1、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2、本单位发生火灾隐瞒不报者。

  3、安全员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的。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事先将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影响工程的。

  5、凡因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火灾,不追究个人

  责任。

  第五条 罚款的缴纳管理和使用

  (一)被罚员工,凭《处罚通知单》,将罚款交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交至综合部;逾期不交者,将《处罚通知单》第三联交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

  (二)所罚之款由综合部连存根交财务部门收存。

  (三)所罚之款用于缴纳奖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2

  第一条: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饭店内部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保障饭店的正常营运,保护饭店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饭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是饭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第三条:饭店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第四条:凡在饭店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或予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份损失:

  (一) 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饭店、宾客或员工财物,损失数额不大的。

  (二) 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三) 使用易燃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 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非危险场所)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布草,地毯污迹或机械零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火,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资,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的: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人饭店,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职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视情节予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一)火险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二)强迫他人违反?肖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四)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子处罚:

  (一)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能自动坦白,真诚认错的。

  (二)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三)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表彰、奖励:

  (一)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长期都是安全单位,没有发生过火警、火灾的部门。

  (二)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险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三)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四)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五)对饭店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第十条:实施消防奖罚规定的审批与权限:

  (一)对违反本规定予以口头、书面警告、罚款50元(含50元)以下的,由保安部经理或部门经理提出,报饭店消防领导小组审批。

  (二)对违反本规定,予以严重警告或罚款100元的,由保安部出具材料,保安经理提议,报人力资源部转总经理审批。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处理的,由消防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材料,报总经理审批。

  (四)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需给予表扬或奖励的,由保安经理或部门经理提议,报饭店消防组织领导小组审批,予以通报表扬。

  (五)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需给予通报表扬店嘉奖的,由保安部经理或各部门经理提议,整理事迹材料,报人力资源部转总经理审批,生效后,财务部列支,工会予以通报表扬。

  (六)所有需执行罚款或奖励的部门或个人经上述提议、审批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出具一式三联的通知单:——联交财务部,一联交被处罚(或奖励)本人;另一联饭店组存查。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饭店所有的部门,全体员工及住客、施工人员,供应商。解释权归饭店消防领导小组。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3

  为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保安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一次。

  三、消防安全考核工作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结果列入经理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的。

  3、发现初起火灾并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火灾损失的。

  4、在扑救初起火灾工作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的。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技能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2、擅自使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的。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报火警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

  六、公司将在年终工作总结按考评情况,填写《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记录表》予以奖惩。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4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切实做好我公司的消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全公司消防设施和器材一律由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实行监督管理,各分厂(科室)具体管理。

  2. 凡本公司职工、家属和外来工作人员,有违反消防制度,妨碍消防管理,损坏消防设施的,均按本制度进行处罚。

  3.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有如下行为者,均给予处罚:

  3.1:在禁火区内吸烟的,每人次罚款50-200元,发现(禁火区)烟头对其区域管辖单位以每个烟头罚款30-100元计。

  3.2:在电灯泡上烘烤衣物者,每人次罚款10-50元。

  3.3:私自乱接电源烧电炉,每人次罚款10-50元,公用电炉用后或离人必须熄炉,否则罚款10元,造成后果的按损失大小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4:凡在禁火区内使用明火的(办齐手续的)必须有人监护,否则罚款10-3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3.5:各有关岗位应设置器材管理制度,缺一罚款10-50元,并在限期内补上。

  3.6:凡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整改或虽整改但没有按时保质完成又没有返回通知单的,罚款10-100元。

  4.损坏消防器材、设施之一者,处罚如下:

  4.1:无故损坏消防设施,除按价赔偿外,另罚款10-50元(包括挪用封铅、插销),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4.2:故意损坏或将消防器材用于寻欢作乐,乱开乱放的,除按价赔偿外,另罚款原价100~300%。

  4.3:擅自将消防设施移作它用的,罚款10-50元。

  4.4:将器材乱丢乱扔,卫生未打扫干净的,用后又不交空瓶的,每次罚款10-50元。

  5.对妨害消防工作的,处罚如下:

  5.1:除固定动火外,在禁火区内无证动火者,每人次罚款30-100元,因此给生产造成后果的.,按《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2:在禁火区内用废油,油棉等烘烤各种机件设备,每次罚款30-50元。

  5.3:库房内的易燃易爆物质,不按规定分类储存,不标物品名称,没有专人负责的,罚款10-20元。

  5.4:在住宅内和一些木工房私接电源、照明灯泡的罚款10元。

  6.对违反条例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送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

  7.有如下表现者,给予奖励:

  7.1:抢救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表现突出者;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处理者;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意外事故处理正确果断者;减少事故损失等有功人员,可由所在分厂写出申请报告,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给予表扬,记功或50-1000元的安全生产特别奖。

  7.2:挽回损失10000元以上或避免多人伤亡事故发生者,可发给奖金400-1000元,主要有功人员由公司办记大功一次,并报市府或主管部门给予通报奖励。

  7.3:挽回损失5000元以上或避免事故发生者,可给奖200-400元,并由公司办通报表扬。

  7.4:挽回损失1000元以上或避免事故发生者,可给奖100-200元,并由公司办通报表扬。

  7.5:挽回损失200元以上,可发奖50-100元,并给予表扬。

  7.6:无法计算挽回损失,但表现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和给予表扬。

  7.7: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反违章表现突出者,可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和给予表扬。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5

  一、对在消防工种中有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提职。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为标兵、先进称号的单位。

  2、防火工作被评为先进称号的个人。

  3、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4、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早期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

  5、热爱消防工作,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同违反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做斗争。

  6、认真贯彻消防法,开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

  7、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英勇顽强,奋不顾身,积极参加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1、对存在火灾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的。

  2、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及占道挖沟、暂设等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压、圈占、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的。

  4、不顾火灾危险性,盲目生产、施工、运输、贮存、动火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灾损失不足2000元的。

  6、公共场所管理混乱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各工种及要害岗位人员在操作、管理中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职责的。

  2、在禁止动火的单位、部位、岗位、地点、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的。

  3、谎报火警、阻碍火灾扑救造成后果的。

  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室内外防火通道,经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批准、私拉乱扯电器线路,使用电器采暖设施,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

  8、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造成火灾损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予以拘留。对失火单位防火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5%进行处罚。

  七、对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

  八.对矿业公司内部员工和单位的罚款,由消防部门出据《罚款通知单》,从单位工作款中扣出,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使用。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6

  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表彰和奖励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与行政或经济处罚,严重的移交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给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奖励:

  1、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积极参加、组织扑灭火灾避免重大事故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4、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进意见成绩显著的;

  5、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处罚:

  1、随意倾倒石油液化气残液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2、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随意在雪山或院内焚烧树叶、垃圾的;

  4、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用途的;

  5、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的;

  7、未按规定要求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校内动用明火作业的;

  8、违反规定私拉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11、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12、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脱岗的。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7

  一、物业部每个季度要对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评比和分析。

  二、各部门每周要对本区域范围内消防安全情况检查一次,并进行讲评,提出要求和改进措施,重点部位要勤检、勤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任落实到人。

  三、物业部除定期检查外,要经常对要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四、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有记录,物业部对检查中发现有火灾隐患登记存档,并必须认真整改。

  五、对认真执行各种防火安全制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由商场给与表彰奖励。

  六、集体奖励条件:

  1、各部位负责人和全体员工重视消防工作,全年无重大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火工作作出显著成绩。

  3、重视消防教育,员工安全防火意识有明显提高的,有消防安全会议记录的。

  4、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部门消防器材有专人保管,管理制度严格,保证使用有效。

  七、个人表彰奖励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演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的.。

  2、模范执勤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避免发生火灾,表现突出的。

  4、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抢救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在查明火灾隐患原因工作中突出贡献的。

  八、凡违反防火制度和不履行防火职责的,要扣除各部门直接责任人的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九、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发生火灾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违反管理条件的,同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凡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8

  为了确保学校公共安全,以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实施,奖惩由学校办公室实施。

  二、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安全管理办公室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评,也可随机进行抽查考评。

  三、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1)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3)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每次考评完成后,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将考评结果报送学校办公室。

  五、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实训场所、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使用明火作业者;

  4、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理赔金);

  6、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理赔);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9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酒店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书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最后警告、开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保安部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10

  (一)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11

  为加强厂区、工作间、罐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企业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

  1、利用每月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作好记录,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班组和先进生产者的依据。

  2、考评内容:在岗在位情况;所管辖或工作范围;消防设备的熟练掌握及维护情况;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及遵守情况;发现火灾隐患上报情况等。

  3、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未发生任何隐患及事故,每次检查受到好评的'部门及个人(包括部门负责人)年底可评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班组或先进个人”,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奖惩

  1、各部、科室、公司工作期间,不履行职责,违反消防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损失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追究本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各部门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报告,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价格的20%罚款,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理。

  3、对在工作中擅离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据损失大小,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私自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内的,一经发现对本人进行罚款100-500元,造成其他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任何人损坏消防井、消火栓及各种消防器材的,对当事人严厉惩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工作人员抓住盗窃、破坏消防器材的,按物品的原价300%罚款,按照罚款总额的50%,提取奖励给立功者。

  7、在厂区、工作间、加气站、罐装区吸烟的,按罚款总额的25%提取奖励给罚款人。

  8、各部门或个人发现隐患并报告主管部门的,避免了较大或特大火灾损失的,要给予表扬或重奖。

  9、一切罚款必须向罚款人开票据,并与奖金相符,有违反者,予以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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