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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员工奖惩制度
一、 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娱乐码头KTV奖罚制度。
二、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三、 奖励:分奖励,小功、大功、晋级。
四、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奖励20元):
1. 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者;
2. 勤奋耐劳,任劳任怨并自始至终;
3.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实;
4. 责任心强,勇挑重担,愿承担最艰苦的工作;
5. 刻苦钻研,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五、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50元):
1. 因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费者表扬为公司赢得赞誉者;
2. 维护公司消费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较大损失者;
3.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并指挥得宜;
4. 检举揭发毁坏或偷窃公司财务行为或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 为公司节约资金和原材料超过一定数额;
6.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效益显著者。
六、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100元):
1. 在关键时刻能不顾个人利益奋不顾身执行任务;
2. 对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权益事件,能事先举发和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损失;
3. 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省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作为较大成绩者;
4. 研究发明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5,检举和揭发他人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七、有以下事迹者,给予晋级(奖励200元):
1. 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经验;
2. 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
3. 十二个月内记大功二次;
4. 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八、奖励申报:由部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九、公司对员工在职时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十、公司对违纪现象及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连带责任,即对发生问题的部门相关人员的上两级领导进行连带性处罚。
处罚标准为:当事人100%;直接领导人20%;间接领导人5%。 十一、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理(罚款20元):
1. 在规定场所未佩戴工作证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着装,仪容不整者等;
2. 在工作时间及宿舍内高声喧哗、嬉戏、吵闹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在工作区内乱扔纸屑、烟苇、果皮、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4. 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缆、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5.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床位及房号;
6. 私自撕揭公司公告,通知及张贴文告等;
7. 未经批准未安排班表上班;
8.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
9. 上班时间擅自窜岗,聚集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者;
10.工作时间到处乱坐、聊天、说笑、打闹、背靠门、墙或其他物品,双手叉腰、挽手者;
11.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样者;
12.在工作岗位上照镜子、梳头、化妆者;
13.存包员在保管行李过程中,不按流程办理或粗心大意令顾客包裹或物品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警告。
十二、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处理(罚款30元):
1.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重者;
2. 公司管理人员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司损失轻微者,除照价赔偿损外另加行政处罚;
3. 包庇违反规章制度之人员;
4. 未经允许挪用其它部门物品;
5. 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安排,消极应付,出言顶撞者;
6.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事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利用公司计算机发送与公事无关的电子邮件及擅自安装或卸载计算机软件;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证履行义务;
9.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非公事在他人工作点,值班点逗留,影响他人工作者;
10.发现商品却少,未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领导及管理部。
十三、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小过一词处分(罚款50元):
1. 私自擅自带外人进入寝室区者;
2. 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岗,干私活,偷懒或打瞌睡;
3. 未经允许,私自将本部门器具搬至其他地方使用;
4. 不遵守操作规定,投机取巧及隐瞒蒙骗,弄虚作假者;
5. 利用公司计算机玩计算机游戏,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及硬件,及计算机使用规定者;
6. 以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十四、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罚款100元):
1. 私自涂改、伪造、转借公司证件或其它资料者;
2. 非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公司财物或伤及他人者;
3. 携带违禁品,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区或宿舍但未造成伤害者;
4. 在公司区或宿舍区内打架及斗殴、聚众赌博,但未有严重后果者;
5. 未经允许,乱动、乱开公司及其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 泄露公司机密或技术资料、文件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不遵守管理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者;
8. 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听劝告者;
9. 未经核验将公司产品、物料丢入废料处及浪费公司财产者;
10.不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造成病毒侵害及发送带有病毒的电子邮件者;
11.对同事恶意攻击,暴-力威胁或恐吓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2.拒绝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与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
13.在公司内有不道德行为者;
14.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管理人员在处理顾客投诉时,若有不礼貌或与顾客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16.对于损失公物,按其物品或物品价格做出赔偿,情节较轻者;
17. 发现员工及顾客有偷窃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19.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商品作其它用途,视情节较轻者;
20.工作失职,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2.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对同事恶意中伤或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24.拉帮结派,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予以抵触,给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者;
25.故意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情节较重者;
26.丢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时记报者;
27.因滥用职权,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28,公司范围内男女勾肩搭背等不雅行为;
十五、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开除处分:
1.蓄意破坏或损坏公司之财产、器具、原料等;
2.伪造帐单,账目欺骗公司;
3.无故连续旷工3天已上(含3天)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3次者;
4.消极怠工行为者;
5.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者;
6.伪造证明、证件等欺骗公司者;
7.参与赌博造成不良后果者;
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至使公司名誉及经济受损失;
9.贪污、滥用公司财务物品,盗窃公司及他人财物(含各类文件资料)者;
10.利用职权受贿,纵容受贿者;
11.欺蒙上下,有煽动行为及员工罢工者;
12.相互殴打或在公司内,宿舍内殴打他人,聚众要挟;
13.有偷窃行为者;
1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造成一定后果者;
15. 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造成一定后果者;
16.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之行为,后果严重者;
17.其他重大过失错误,造成严重后果者;
18.一年之内有行政处分3次或3次以上者;
19.违反公司规定其他行为及情节严重者;
20.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机密场所;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者;
22.盗窃,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23.因渎职,危害公司利益者;
24.偷窃,欺诈,故意破坏公司,顾客或其他员工财务者;
25.对顾客,同事暴-力威胁,斗殴者;
26.吸毒者;
27.故意涂改重要文件,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8.未经允许,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9.散播不利于公司利益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关系者;
3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31.滥用职权,贻误公务造成重大损失者;
32.以任何形式纂改公司档案或资料;
33.携带枪支,炸药或其它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者;
34.为个人或其他人利益故意输入错误价格;
35,私自在寝室留宿公司以外人员者
36,私自窜寝住宿者。
35.其他违反制度情节严重者,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在顾客或员工中产生严劣影响或态度不端正,采用欺骗等手段妄图逃避责任者;
十六、员工违反制度使公司受损失时,除受处分外,还应视具体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十七、奖惩的实施及计算规定:
1.三次奖励相当于一次记小功,三次记小功相当于一次记大功;
2.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小过,三次记小过相当于一次记大过。半年内有两次大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十八、惩处申报:
针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人为已达到记过,开除的,须提出惩处申请,填写申请理由或事实经过,提出惩处意见,报部门经理加签意见,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奖惩制度做出惩处决定,情节严重者或经理级以上人员,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KTV服务员奖惩条例
注:每位员工基础分为100分,每一分为一元,月评满95分以上者奖励50元,扣至0
分及以下者,予以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励:
1、坚持说普通话的,每月奖励5分;
2、坚持微笑接人待物,每月奖励10分;
3、月盘点结果无误者,奖励10分;
4、当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奖励50分;
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可获10—100分的奖励。
6、拾到物品上交的,按物品的价值给予奖励20分—100分的奖励
8、创新项目被公司采纳的给予奖励50~200分。
9、客人打服务生,服务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者,经理认可属实给予50—200分
奖励
10、及时举报各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奖励10—100分
11、积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每月评选3名优秀员工,给予30—100分不等的奖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处罚:
1、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会议者每分钟(扣1分),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旷工一次(扣30分),并扣除当天工资,本月累计旷工三次者开除。
3、上班时不按规定穿工装,佩带工牌者,每次(扣5分)。
4、上班时衣冠、鞋袜、发型不整洁者、留长指甲者、涂有色指甲油者,每次(扣5分)。
5、在店内见到客人或领导未打招呼者一次(扣5分)。
6、上班时间携带物品和钱财到工作岗位视情节每次(扣5分)。
7、上班时间使用味浓化妆品和食味浓食品者每次(扣5分)。
8、上班时间私打、接电话发出声响者每次(扣5分)。
9、上班时坐立行走姿势不端正,遇宾客未让路问好者每次(扣5分)。
10、未将客人带至所在包厢门口者,每次(扣5分)。
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每次(扣5分);
12、各区域打扫卫生时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关空调和电视,违者每次(扣5分)。
13、上商品时不使用托盘的每次(扣5分)。
14、上班时间吸烟、吃槟榔、零食者(扣10分)。
15、各楼层商品未按照规定时间送到客人手里的(扣10分)。
16、夜班收银台收银员自2:00-7:00可以坐在凳子上,但是有客人时必须全部站起来,不按
时或超时休息的(扣10分)。
17、在工作时间内与客人谈工作之外事情(扣10分),泄露公司机密的加倍处罚直至开
除。
18、未按照服务流程操作者(扣10分)。
19、未按照规定打扫日常卫生区域者(扣10分)。
20、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会私客者每次(扣10分)。
21、下班后在公司内部窜部门者视情节每次(扣10分)。
22、任何人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厨房违者(扣20分)。
23、当班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者,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遭到客人投诉者加倍罚款。
24、未经批准带外人进入工作部门者(扣20分)。
25、私自调班调岗,视情节每次(扣20分)。
26、维修单,申购单丢失,填写不规范者每张(扣20分)。
27、工作中损坏或丢失,减少工具用品,不报于领班者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加倍
罚款。
28、吃宾客的食物和烟酒者,视情节每次(扣20分)。
29、不服从领导安排,对上司不礼貌者视情节(扣20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30、工作疏忽,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马虎造成差错事故者视情节每次(扣20分),情节
严重者加倍处罚。
31、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每次(扣30分),员工在工作时间开包厢唱歌者,(扣30
分),并按该包厢房费进行罚款。
32、由于服务不周到而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扣20—100分)情节严重加倍处罚直至
开除。
33、员工之间传闲话、吵嘴、骂人打架、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拉帮结派者视情节(扣
20—100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34、对于违规处罚属实当事人拒绝签字者(扣20分)。
35、如强行为客人推销商品,并造成客人不满,受到投诉者,(扣20分)并赔偿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
36、当班时议论、嘲笑、模仿客人视情节(扣30分),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37、拾到物品等不上交私自保存者,视情节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38、岗位责任不落实,造成工作差错及经济损失者,视情节(扣50分),情节严重者加
倍处罚直至开除。
39、除收银工作岗位的员工外,其他员工不得进入收银区域,违者(扣20分)。
40、不配合同事工作,态度恶劣(扣2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100分(即扣除所有工资及解聘):
1、每月连续旷工超过2日或累计旷工超过3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5、未经许可向第三者透露公司机密,情节严重的;
6、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8、服务人员弄虚作假,私自收款,飞单,贪污钱财者
9、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10、与顾客或同事之间发生争执,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11、盗窃、私藏客人、员工、公司钱物者
夜场KTV员工奖罚条例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迟到3次计为一次旷工)。 2、旷工:罚款50元(旷工2次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病假:视情况而定。 4、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5、包房卫生不合格:每点罚款5—20元。
6、不使用礼貌用语: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迟到3次计为一次旷工)。
2、旷工:罚款50元(旷工2次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病假:视情况而定。
4、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5、包房卫生不合格:每点罚款5—20元。
6、不使用礼貌用语:每次罚款10元。
7、与客人发生争吵:罚款1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8、擅自脱岗,聚众聊天、打闹、说脏话:罚款5—20元。
9、在营业区内吸烟、饮酒:罚款10—50元。
10、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罚款50—200元。
11、与员工发生争吵、招摇生事:罚款2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2、服务生必须保持立岗,如因空岗所造成的跑单需照单赔偿。
13、所有在职员工必须了解本店概况、服务项目、包房及商品价格以及优惠政策,熟悉本店有关约束制度及处罚条例,达不到要求者罚款10—20元。
14、严禁员工进行陪酒服务,违者罚款5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15、员工用餐时严禁浪费,违者罚款50元。
16、顾客投诉:罚款10—100元,严重者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7、因值班人员工作疏忽而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严重者负法律责任。
18、工作服装损坏或丢失罚款50—200元。
19、胸牌损坏或丢失罚款50元。
20、手台丢失或损坏罚款100—300元。
21、全勤奖:连续一月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误工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 。奖励50元
22、委屈奖:在没有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受到客人的“打”、“骂”而始终保持微笑服务者,奖励10—100元。
23、诚实奖:拾到客人贵重物品上交领导或者交还客人者,奖励
10—50元。
24、建议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者,奖励10—50元。
25、贡献奖:为本店做出重大贡献者,奖励50—200元。
26、举报奖:及时举报各种违反本店规章制度及违法行为。(如:贪污、偷盗、招摇生事等)奖励50—500元。
27、年终奖:优秀员工奖励200—600元。
28、医疗补助:工作满一年者奖励240元医疗补助。
以上各项条例请员工自觉遵守,如有疑问请及时询问上级领导。
KTV员工奖惩制度
1.员工嘉奖
(1)嘉奖情势
酒店、KTV通报、大会表扬、授与称号、颁发奖品与奖金、提升工资或职务。
(2)嘉奖行为
①拾金不昧,为酒店、KTV赢得名誉。
②维护酒店、KTV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③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④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优良成绩。
⑤全年出满勤,安全无事故,表现良好。
⑥为客人提供优良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遭到客人表扬。
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避免重大事件发生。
⑧严格控制开支,勤俭用度,成绩明显。
⑨在技术革新、装备改造方面作出贡献。
⑩为酒店、KTV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公道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明显成效。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酒店、KTV、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奋不顾身。
在技术考核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努力拓展业务,使酒店、KTV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
2.员工纪律处罚
(1)口头正告
①进出酒店、KTV谢绝保安部员工的检查。
②上放工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歪带名牌工卡、头发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以外饰物、浓妆艳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迟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进。
⑦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⑧上岗前或放工后无故在酒店、KTV内逗留。
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
⑩与客人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客人眼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
放工时间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内消费。
随时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在客用处所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时服务效力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烟区吸烟。
KTV员工赏罚制度(2)书面正告
①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工作时间听、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③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谈举止。
④不服从上级的正当、公道命令。
⑤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对客人不礼貌。
⑥工作忽视使酒店、KTV财产遭到损失。
⑦擅自动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用具。
⑧擅自翻动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条。
⑩未经部分经理同意擅自调班、调休。
严重违反酒店、KTV员工餐厅或宿舍管理条例。
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进进客房。
擅离岗位。
当班时打瞌睡。
泄漏酒店、KTV机密。
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班。
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不汇报或隐瞒。
违反酒店、KTV的安全条例与安全管理制度。
将客人、同事财物遗失、破坏,却没有及时上报,对调查提供假信息。 未经批准在自己的***柜内寄存酒店、KTV、客人或其它员工财物。
(3)严重正告
①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
②在酒店、KTV内挑拨打架事件。
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KTV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电脑等。 ④未经许可擅自将酒店、KTV财产移到别处。
⑤拒不接受上级或有关部分的调查。
⑥损坏客人与酒店、KTV财产。
⑥对聚众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知情不报,不规劝,相互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KTV严重损失。
⑧违反安全防火规章,造成事故隐患。
⑨利用公职谋私利。
⑩私自经商,倒买倒卖。
向客人索取财物、小费等。
偷钱、伪造单据、与客人串谋侵害酒店、KTV利益。
传播、收看黄色***秽书刊、录相等黄色物品。
酗酒、赌博。
KTV员工赏罚制度(4)开除或解雇
①当班时间在酒店、KTV内饮酒。
②在酒店、KTV内销售私人物品。
③服务态度卑劣,遭到客人书面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④偷窃财物,未构成犯法的。
⑤私换外币。
⑥涂改、假造单据、酒店、KTV公文,挑拨离间,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⑦在酒店、KTV范围内打架斗殴。
⑧蓄意破坏酒店、KTV装备设施。
⑨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⑩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职守,违章操纵给酒店、KTV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
因管理指挥不当,造成客人对酒店、KTV服务质量题目进行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在酒店、KTV内外有侵害酒店、KTV形象的言谈举止。
丢失酒店、KTV重要钥匙、印章、单据。
明知险情却不及时报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时执行。
常常违反酒店、KTV规定,屡教不改者。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任何法律。
备注:口头正告一次扣50元,书面正告一次扣100元,严重正告扣200元。 以上提及的种种行为仅举例,过失行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围。
ktv奖惩制度
一、奖惩目的: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文化精神。
二、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公平公正、鼓励先进
三、奖惩类别
奖励:开单奖、通报奖、记小功、记大功
惩罚:开单罚、通报罚、记小过、记大过、劝退、开除
四、奖励
无告示:开单奖奖金为10元、20元。
需告示:通报奖奖金为50元,记小功奖金为100,记大功奖金为300元。
(一)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开单奖奖励。
(1) 拾金不昧,有具体事证者(物品价值500元以内)。
(2)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实。
(3) 对顾客的不满状况处理恰当,获得顾客及上级表扬者。
(4) 责任心强,发现紧急问题,及时汇报上级,有利公司者。
(5) 在团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者(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礼貌礼节、热心服务、积极主动协助同事)。
(6)服从上级并积极处理上级交办事项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通报奖奖励。
(1)因拾金不昧而受消费者表扬为公司赢得赞誉者(价值1000元以上2000元以内)。
(2)优质服务深得顾客好评有事实依据者。
(3)在平时工作中努力学习、精通业务,在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有具体事实者。
(4)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5)公司举办集体活动中工作表现积极,获得公司员工一致认可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1)发现事故及时排除,避免或挽回较大损失者。
(2)维护公司利益有较大功绩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成绩显著者。
(4)提出管理、营运等相关制度经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成效者。
(5)经常在工作中树立模范作用者。
(6)受到公众媒体的表扬,使公司声誉上升者。
(7)工作积极并能带动其它同仁,为公司创造业绩成绩显著者。
(8)拾获千元以上现金及较贵重物品者。
(9)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执行任务者。
(10) 对于危害公司利益和权益事件,能事先举发和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损失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
(1)坚持原则,履行职责,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2)在处理意外事故奋不顾身,保护来宾和员工人身安全,挽救客人和公司财产者。
(3)对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或加强管理工作有特殊贡献者。
五、处罚
无告示:开单罚罚金为10元、20元。
需告示:通报罚罚金为50元,记小过罚金为100元,记大过罚金
为300元,劝退罚金视情节严重情况而定;开除不发放任何薪资。
(一)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开单罚惩处。
(1)仪容、仪表、仪态未能达到公司基本要求者。
(2)上下班未按公司规定的员工通道进出公司者。
(3)违反保安制度,拒绝保安人员检查者。
(4)大休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者。
(5)在工作中与上级或客人对话,态度欠佳者。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破坏公司环境卫生和宿舍卫生者。
(7)工作过程中,服务态度差,工作未及时汇报者。
(8)班前会议、其他会议或员工集体活动迟到者。
(9)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床位及房号;
(10) 上班时间擅自窜岗,聚集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者;
(11) 在工作时间及宿舍内高声喧哗、嬉戏、吵闹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通报罚惩处。
(1)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安排,消极应付或未落实执行宣达事项者。
(2)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3)工作时间内违反员工纪律禁止事项者。
(4)上班时间内有偷闲怠工之行为者。
(5)包庇违反规章制度之人员者;
(6)对于自身工作疏于注意,执行不力者。
(7)私自更改流程及对于负责事项,没有尽到责任者。
(8)违反工作秩序,上班时间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者。
(9)未在指定地点用餐,违反员工纪律事项者。
(10) 浪费公司提供的工作餐者。
(11) 重要营运表格填写错误者。
(12) 联络电话不确实,公司无法联系者。
(13) 违反发票开立事项者。
(14) 违反对讲机使用流程、导致对讲机轻微受损者。
(15) 员工私自使用营业现场之公用电话者。
(16) 离开工作岗位未上报者。
(17) 手机与钱包未上交者。
(18) 上班时间吸烟者。
(19) 未遵守宿舍管理条例者。
(20) 一年以内受开单罚处分累积达三次者。
3、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小过惩处:
(1)因私人情感而防碍公务之执行,经劝戒而不改善者。
(2)工作时间内制作私人物品或外勤时间办理私事者。
(3)服仪不整,经屡次要求未见改善者。
(4)任务交接不清,或因个人疏忽影响营运或业务推展者。
(5)依公司管理之规定,应呈请裁示之事件而擅自处理者。
(6)上班态度情绪化,不服从上级安排或与同仁争吵者。
(7)上班时间吃东西、睡觉者。
(8)上班时带有醉态或在公司内喝酒者
(9)遇特殊状况未报上级,擅自作主者。
(10) 发现公司的财物或财产丢失、损坏时,不向主管汇报,延误维护、维修时间,使营运受损失者。
(11) 故意损坏宾客或同事物品者
(12) 擅自动用公司各种设备设施者。
(13) 私用公司用品或食超市、仓库等食品。
(14) 私自收取不正当礼品,或在公司出售推销私人物品者。
(15) 员工未经仓库人员陪同私自进入仓库者。
(16) 未经核验将公司产品、物料丢入废料处及浪费公司财产者;
(17) 未经核验将公司产品、物料丢入废料处及浪费公司财产者;
(18) 发现员工及顾客有偷窃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19) 在公司区或宿舍区内打架及斗殴、聚众赌博,但未有严重后果者;
(20) 一年以内受记通报罚处分达3次者。
4、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大过:
(1)因失职、失察、隐匿或谎报事实,尚造成公司损失者。
(2)执行营运安全维护业务之安全措施疏于注意,导致人员受伤,
公司财产损失者。
(3)不正当损毁公司资产、文件、情节尚非重大者。
(4)酗酒滋事,影响勤务或安全者。
(5)利用职务上之权利、机会执行不正当之行为,使公司造成损失者。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正常之指示、调派工作者。
(7)擅自涂改,撕毁公司公布栏内任何告示。
(8)私藏小费者。
(9)经客人投诉,情节严重,并查属实者。
(10) 拾到客人遗留的物品不按规定上缴者。
(11) 非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公司财物或伤及他人者,按其物品价格(人员医疗费用)做出赔偿,情节较轻者。
(12) 伪造文件或私自向外界提供公司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资料者。
(13) 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上司、同事或故意吵闹干扰公司营运者。
(14) 不配合公司进行案件调查,提供假情况或证明。
(15) 私配仓库、办公室或其它管理部门钥匙者(未造成损失)
(16) 造谣中伤,散布不利于员工团结或名誉的言行,情节较轻者。
(17) 伪造假现象以骗取公司的奖励者。
(18)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9) 私自在寝室留宿公司以外人员者。
(20) 一年以内受记小过处分达3次者。
5、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按劝退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罚款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1)曾受刑事追诉惩戒或经通缉尚未归案者。
(2)吸食违禁药(毒)品、酗酒或行径有违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者。
(3)伪造或冒用各类任用资格文件,经查明属实者。
(4)在职期间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被拘押,或被提起公诉者。
(5)(员工入职表)上所填资料,经事后查明不实者。
(6)患有精神症、传染病或其他疾病者。
(7)因个人身体情况,致使公司无法正常安排岗位,不能胜任职务者。
(8)曾服务于本公司因案免职或未依规定离职者。
(9)正职或全职人员在外兼任相同性质工作经查明属实者。
(10) 扰乱安宁、编造是非、煽动员工,情节恶劣者。
(11)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12) 营私舞弊或帮助他人营私舞弊者,收受贿赂者。
(1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擅离职守者、情节后果重大者。
(14) 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而未能提出免责证据者。
(15) 恶意浪费物料,增加公司成本者。
(16) 泄露公司内部机密文件、资料、数据而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17) 触犯刑律、受到公安机关处分者。
(18) 一年以内受记大过处分达2次者。
6、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开除,且扣罚所剩全部薪资,如不足其处罚标准所需金额时,须追加赔偿并视情况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经营或兼营与公司性质类似之行业者。
(2)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不正当损毁公司贵重资产或重要文件者。
(4)扰乱工作场所之秩序、风纪与安宁,行为恶劣者。
(5)未经许可,私自改变工作方式,使营运产生问题,影响公司形象或利益者。
(6)发现或预知危害公司安全或关系重大业务利害情形,而任其发生者。
(7)对营运安全维护业务或人员活动之安全措施,疏于注意,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公司财务损失严重者。
(8)在工作地点或时间内,发生斗殴、赌博,情节严重者。
(9)与顾客发生肢体冲突者(正当防卫除外)。
(10) 偷窃或挪用公-款、资产以及假公济私、结党营私者。
(11) 侵占同仁、消费者、公司钱财物品者(如侵占顾客找零、顾客手机或钱包、虚报买单数额,该条例强制追加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12) 违反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六、惩处申报
针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人为已达到劝退,开除的,须提出惩处申请, 填写申请理由或事实经过,提出惩处意见,报部门经理加签意见,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奖惩制度做出惩处审核决定,情节严重者或领班级以上人员,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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