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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一、奖励条例
教师方面:
1、在培训期间,凡为推进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研究并提出新的应急培训项目、新的培训形式,编制相应培训方案的专(兼)职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2、凡在培训中能理论联系实际,取得出色培训成果,受基层学校和教师欢迎的培训专(兼)职教师,予以奖励。
3培训专职教师有关教师培训工作的著述在报刊杂志发表,或在出版社发行的教师,予以奖励。
4培训专职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在省市级以上有关部门交流或获奖的予以奖励。
学员方面:
5凡在培训过程中出满勤,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并及时有效运用到教学实际中的学员,可授予优秀学员,并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主要条件。
6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进行学习成绩、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并与工作成绩一起作为其晋级、评职和奖励的主要依据。
二、惩罚条例
教师方面:
1、培训专(兼)职教师不注重师德风范,不讲究工作方法,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严重者调离岗位或解聘。
2、培训专(兼)职教师无故丢课缺课,而不能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者,予以批评教育。
3、培训专(兼)职教师教学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备课,不及时批阅作业或批阅不认真者,予以批评教育。
4、教师服务意识不强,班级管理不善,学员满意率不达标者予以批评警示和限期改正。
学员方面:
5、学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者,予以批评教育。
6、学员学习态度不认真,不按时完成作业者,予以批评教育。
7、学员每次集中学习缺课超过1/3学时者,必须在下期培训时补上该学科学习时数和考核成绩,否则不记学分,视为该学科不及格,影响其结业。
8、学员培训后跟踪考评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马连庄中心中学
2011.9
培训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1、 小班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每学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单科成绩达到优秀分(语、数、英108分,其其他科目90分)及以上的奖励30元/生;未及格的负奖励15元/生。 ②学校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2、 生地会考、初三中考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中考(会考)成绩目标达到率为60%,不奖不罚;
②目标达到率为70%,达标的奖励10元/生;
③目标达到率为80%,达标的奖励15元/生;
④目标达到率为90%,达标的奖励20元/生;
⑤目标达到率为100%,达标的奖励30元/生;
⑥目标达到率低于60%(即50%),未达标的负奖励5元/生;
⑦目标达到率低于50%(即40%),未达标的负奖励10元/生;
⑧目标达到率低于40%(即30%),未达标的负奖励15元/生;
⑨目标达到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达标的负奖励25元/生;
3、 单辅教学
①学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成绩达到目标分的奖励30元/生,未达目标的负奖励15元/
生。(未学到期末的以最近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②学生成绩无任何提高的负奖励30元/生。
③学生无故流失的负奖励30元/生。
④单辅学生续费的奖励学生学费总额的3%;
4、 续班
①续班率达到40%,不奖不罚;
②续班率达到5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3%;
③续班率达到6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4%;
④续班率达到7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5%;
⑤续班率达到8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6%;
⑥续班率达到9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7%;
⑦续班率达到10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9%;
⑧续班率低于40%(即30%),未续的负奖励10元/生;
⑨续班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续的负奖励20元/生;
教学部
2015-9-1
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
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教育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教师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要求,服从学校及上级培训部门的安排,努力完成所规定的任务达到应具备的教育教学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加速我校教育现代化进程,更好地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如下教师法制培训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法制培训领导小组”,以教导主任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法制培训组织、管理、服务、资料积累等项工作
2、学校政教处要把推进普法作为中心工作,为普法服好务,负责教师法制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法制培训,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法制教育中的经验,积累、整理普法相关资料。
3、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法,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普法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法制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普法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二、培训目标与任务
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教师队伍应该进一步“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学校将以法制培训为渠道,面向全体教师,突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班主任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适应普法的重点,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精良、充满活力的创新型教师队伍。
1、全员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每学年完成每个教师不少于5课时的政治思想、教育教学的安全及法制教育方面的培训,使教师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三、培训内容
1、教育法规、职业道德、日常法规。
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心理健康、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生活观念。
四、培训形式
1、专题讲座
学校聘请县内外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专家、法律工作者等来校讲学,或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专家报告,以拓展教师的教育教学视野。
2、组织培训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实验教学培训、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等各种培训,同时积极开展校内专题培训,并通过比赛、过关考试、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查。
五、培训要求
(1)强化理论学习。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针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动态和
学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基础教育改革的文章,使全体教师明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了解当前教育科研与教改新动向,更新观念,逐步使其养成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习惯,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① 教师职业道德和执教规范:如《教师法》学习与辅导、《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宣讲、优秀教师事迹演讲、“廉洁从教”、“文明执教”案例分析与讨论。
②教师职业技能和教科研方法:如教师基本功训练与比赛,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评,教研方法讲座,课题研究方法案例分析等。
七、抓好全面考核,落实奖惩
根据教师的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情况,学期末进行全面考核,由校长、主任和教研组组长一起统计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优秀者给予奖励。
郎溪益华双语学校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为了激励教师更好地参加法制培训活动,促进自身往纵深方向发展,提高教师的各方面的能力,特制定教师校本培训奖惩制度。
1、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对于成绩突出者,年终量化加分。
2、能够主动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培训各种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学校根据证书级别加年终量化分。
3、对于在法制培训中成果突出,学校年终给予该教师年度校本培训“突出成就奖”,并加年终量化分。
4、在法制培训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表现消极懈怠,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量化分的处罚。
5、在学校法制培训工作中,发布不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做阻碍校本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量化分的处罚。
6、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法制培训任务的教师,学校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培训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予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反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级里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30元。
4、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5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100元。
6、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7、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30元。
8、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
10、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扣工资5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
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为了激励教师更好地参加培训活动,促进自身往纵深方向发展,提高教师的各方面的能力,特制定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奖:
1、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对于成绩突出者,年终量化加分。
2、能够主动参加除上级及学校组织的培训之外的各种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学校根据证书级别加年终量化分。
3、取得各级各部门颁发的教师能力方面的荣誉证书,如各级教学新秀、骨干、教学能手等等,学校根据证书级别给予加年终量化分。
4、对于在培训中成果突出,学校年终给予该教师年度培训“突出成就奖”,并加年终量化分。
5、教师在培训中,表现突出,为学校教育的发展献计献策,对学校培训工作做出贡献的,学校设年终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奖”,并加年终量化分。
惩:
1、在培训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表现消极懈怠,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量化分的处罚。
2、在学校培训工作中,发布不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做阻碍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量化分的处罚。
3、对于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教师,学校除扣除其考勤分之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工资和年终量化分等处罚。
4、没有做好培训工作的,如缺少计划、总结、心得、反思、笔记等,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扣除年终量化分。
5、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学校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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