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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奖惩制度
1. 驾驶员恶意违章造成罚款由其自行负责,公司将其违章情况在宣传栏公布
2. 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要配合有关人员清点随车工具及物品,车辆交收后,如有物品丢失均需按价赔偿。
3. 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车队和调度联系,尽快报案,同时报保险公司,事后公司对驾驶员责任情况另外对该驾驶员进一步处理。
4. 驾驶员驾驶车辆与本公司车辆或机械发生碰撞,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5.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壹仟元以下不走保险公司
可走快速理赔处理程序,费用由驾驶员承担80%,公司承担20%,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6.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壹仟元以上至贰仟元以下走保险公司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理赔金额10%罚款,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7.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贰仟元以上走保险公司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理赔金额的10%罚款,如出现理赔以外的残值按理赔残值30%罚款。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8. 驾驶员发生交通互撞自陪事故我方车辆车损较轻能自行修复的,公司不做处理。互撞自陪交通事故走保险公司的,公司对该驾驶员处以理赔金额的10%罚款。
9. 车辆发生任何损坏无法确认责任人的,由该驾驶员负责。
10.
11. 车队定期对全厂车辆,刹车,转向机,灯光检查。 对酒后造成违章或事故,一切责任以及损失由驾
驶员自行承担,扣除风险抵押金后对该驾驶员开除厂籍。
一、 优秀员工奖
1、按照司机工作标准执行。
2、全年无交通事故以及违章。
3、车辆轮胎修理及保养费用低于平均值。
二、月奖(卫生、安全、满勤)每项:100元
1、卫生奖:全月车辆卫生洁净率90%。
2、安全奖:全月安全行驶无任何交通事故以及
违章及小挂小碰。
3、满勤奖:全月无请假,旷工。
2012年8月15日
交通安全奖惩制度
1. 驾驶员恶意违章造成罚款由其自行负责,公司将其违章情况在宣传栏公布。
2. 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要配合有关人员清点随车工具及物品,车辆交收后,如有物品丢失均需按价赔偿。
3. 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车队和调度联系,尽快报案,同时报保险公司,事后公司对驾驶员责任情况另外对该驾驶员进一步处理。
4. 驾驶员驾驶车辆与本公司车辆或机械发生碰撞,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5.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壹仟元以下不走保险公司可走快速理赔处理程序,费用由驾驶员承担80%,公司承担20% 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6.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壹仟元以上至贰仟元以下走保险公司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理赔金额10%罚款,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7.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贰仟元以上走保险公司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理赔金额的10%罚款,如出现理赔以外的残值按理赔残值30%罚款。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8. 驾驶员发生交通互撞自赔事故我方车辆车损较轻能自行修复的公司不做处理。互撞自赔交通事故走保险公司的,公司对该驾驶员处以理赔金额的10%罚款。
9. 车辆发生任何损坏无法确认责任人的,由该驾驶员负责。
10. 车队定期对全厂车辆,刹车,转向机,灯光检查。
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上班期间应由车队长统一实行车辆调配,任何司机无权私自将所用车辆开出公司,如若正遇车队长不在办公室且用车部门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也应告知用车部门电话通知车队长。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公司,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以此而造成的对车辆的破坏或人身伤害,一切损失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公司并可视情节严重选择是否继续劳动合同,违此规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驾驶员除工作出车外,均必须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请示车队长,并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车队长进行统一调度。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或即使在车队长知情的情况下,驾驶员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过1个小时者,可直接按旷工处理,如果外出不开手机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每个驾驶员一个星期只有3次这样的申请机会,请大家合理安排。
5、严厉禁止疲劳驾驶,若有客户投诉开车过程中打瞌睡的,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厉禁止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者客户投诉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和飚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擦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8、驾驶员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尽量少在车内吸烟。如有客户在车上,驾驶员则因先征求客户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所吸烟,如若客户不同意,驾驶员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客户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必须统一服从车队长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车队长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为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客户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1、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自己所保管的车辆交与车队成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费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如若交与不会驾驶的人员学驾驶,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奖励制度。
1、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全都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2、每个季度进行的总结评比中,由车队长根据这一个季度的出车情况和表现情况提出4位最佳驾驶员的候选人(车队长和该季度有过违规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围内),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同样的,每年也要进行一次大的评比,所有这一年内没有过任何一项违规的驾驶员都可以参与评比(车队长除外),如果全年中没有无违规的驾驶人员,则由每个季度的候选人参与评比,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800元的奖励。投票决定权按照司机40%,车队长30%,长丰公司30%的比例来决定。
3、连续2年未出现任何违规的或者获得过5次季度最佳驾驶员的,公司可以与该名驾驶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车”评选活动,由服务公司车辆组结合所有使用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评比,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全年进行一次大的评选,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500元的奖励。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
为确保**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驻**公司的车辆和人员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车辆和司机一律由**公司委派的车队长负责管理,并处理车队全面工作和日常事务,**公司车辆部主管协助调度和管理。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用车必须经车队长、车辆主管统一安排,并进行相关登记。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路费税费由各司机携带,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四条、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车队长和车辆主管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即刻前往处理,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现场查勘和赔偿手续。
第五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及西澳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司机必须遵纪守法,尊敬公司领导、乘客,团结同事,热情工作,文明礼貌驾车。注意自己的仪表,干净整洁,禁止出言粗俗。司机在驾车途中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切忌危险驾车和开英雄车。
第七条、每天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杜绝问题车发车。并认真填写《车辆逐日预检情况登记》,如实填写每天里程表公里數、油量并做好车况、附配件的登记
第八条、司机应爱惜车辆,多学习车辆保养及维护常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清洁及保证整车的正常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九条、司机必需小心维护车内易损部件,如按钮、拉手、升降开关、手刹、脚踏、垫椅等,并提醒乘客小心使用相关部件。车辆如需清洗,必须经车队长和车辆主管的同意,到指定的洗车店清洗,并做好相关登记及签字确认。
第十条、司机只有在接到车队长、车辆主管指令后才能出车;司机出车回來后必須第一时间告知车队长、车辆主管,由二人作相关登记。
第十一条、出车前需向乘车、用车人员询问清楚方向、路线及目的地等信息,确保工作准确、高效。
第十二条、启动车辆前系好安全带,注意检查车上人员是否坐稳,并提醒乘车人员系好安全带;车辆行驶途中,司机应把握车速,不准危险驾车及粗暴驾驶(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禁止空档滑行,并按照驾驶路况的难易选择是否使用四轮驱动,车辆必须停稳后方可落车。
第十三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宜随便插话。不得与乘客发生争执或冲突,若因客人及乘车人员的问题,可直接向车队长及车辆主管反映,請求处理与解决办法。
第十四条、司机开车必须注意力集中,行驶时尽量避免接、拨私人电话;行驶途中,不得接、拨电话、发信息等。如因工作安排要接电话,必须得到车上乘客允许并把车停靠在安全位置上才可接、拨电话联系。
第十五条、出车在外一定要注意选取安全的停放地点和位置,不得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拉紧手刹,锁好保险锁,确保车辆安全。停放在矿区的车辆必须注意周边是否有影响车辆和人员安全的因素存在,减少和避免风险。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必须按公司安排及要求(或客户要求)顺利完成当日工作任务,如有异常,应第一时间向车队长及车辆主管反馈,避免工作协调失误。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司机未出车,必須在办公室待命,等候调派,不得擅离职守,原則上不准待在車上,不准在车上吸烟,未发车时不得启动车辆(检查车辆车况或预热等除外)。
第十八条、不准随便乱窜其他部门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司机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吸烟、不准喝酒。
第十九条、司机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如因证件不齐或无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严禁酒后驾车,违者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司机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司机对车队长和车辆主管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应利用适当时机向车队长和车辆主管反应。
第二十二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车队长及车辆主管,并说明原因;不得无故在外拖延、逗留,不得逃避出车、私自用车或利用上班时间干私事。
第二十三条、司机手机应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任何时候都应立即应答,接到车队长和车辆主管的工作安排电话,要及时作出反应。
第二十四条、下班后,应将车辆整齐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准私自用车。值班司机必须按车管安排出车接送,确保工作效率。
第二十五条、司机未经车队长及车辆主管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车辆练习驾车車,车上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或私人朋友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司机自负。
第二十六条、若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第一时间通知车队长及车辆主管,详细说明事故原因、结果及现场情况,并遵照调度指令处理。必须留守和保护现场,维护车辆及车上物资的安全,安全有效地抢救伤员。
第二十七条、司机如需要驾车出差或跑长途,到达目的地必须发短信或电话告知车队或车辆主管,做好车辆停放和防盗措施,不得私自开车回家或游玩。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司机负责,与公司无关。
第二十八条、在平时的驾驶工作中,对危害车辆及人员安全的路况,可立即报告车队长和车辆主管,在保证车辆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决定拒绝前行。
第二十九条、跑长途或出差,由此产生的餐费补贴,早餐每人每餐10元,午、晚餐每人每餐30元。
第三十条、每台车配有一个急救箱和一个灭火器,有对应的编号。如有缺失,马上补充。每次长途旅行前必须确保车上的乘客每人有一瓶矿泉水。
第三十一条、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食宿制度,不得私自带朋友或亲戚到食堂和寝室食宿,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十二条、为了工作和行车安全,司机必须按时作息,保证足够睡眠和休息。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公司对司机无雇用解雇的权利,只能与**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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