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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奖惩制度
2012年1月
一、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达到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下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奖惩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原则
(2) 工作绩效考核的原则
(3) 奖惩分明、全员参与、相互监督的原则
第二条:奖惩的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奖惩的内容
(1) 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控制目标
(2) 项目管理人员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创建优秀项目部的目标
(4) 人才、技术的引进与开发
第四条:奖惩的方式
一、奖励的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发放奖金
二、惩罚的方式:通报批评、记过、罚款、开除
第五条:奖惩的办法
(1) 实行目标控制的奖惩办法,以计划目标为标准,对其进行奖惩
(2) 奖惩的结果作为发放薪资和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奖惩的制度
(一) 奖励制度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奖励
1、积极参加培训,考取资质证书的,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2、为公司引进先进技术、先进人员的,通报表扬,记功;
3、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记功,授予荣誉称号;
4、每发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杜绝的重大事故发生的,记功,通报表扬;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发放奖金
1、工程质量稳定,超过了公司质量标准得到业主的好评的,发放奖金元;
2、工程质量稳定,完成了公司每季度下达的质量指标的,发放季度奖金元;
3、工程质量稳定,完成公司每季度下达的质量指标的95%以上的,发放季度奖金 元;
4、各种质量记录资料齐全、能及时上报的,发放奖金元;
5、工程在安全生产时,做到100%的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发放安全事故处理基金的5%的奖励;
6、工程在安全生产时,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发放安全事故处理基金的3%的奖励;
7、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95%的前提之下,施工进度每超过施工计划1天的,发放奖金 元;(每一季度进行一次评定)
8、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95%的前提之下,每节约工程材料元,可获取节约部分的10%的奖励;
9、使用先进材料、先进技术,来节约工程成本的,提取节约部分的成本的20%的奖励;
10、水电等一些常规工程成本,按节约部分的3%提取奖励;
11、工程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经理级人员奖励元,副经理级人员奖励 元;
12、工程项目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的,经理级人员奖励元,副经理级人员奖励 元;
13、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优秀项目评选,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年终奖励元;
14、资质证书每向上考一级,基本工资加100元/月;每考取一个资质证书的奖励50元;
15、发明一项先进工程技术的,奖励元;
16、每引进一个高级工程师的,奖励元,引进一个中级工程师的,奖励元;
17、每引进一项先进技术的,奖励元;
18、为公司引进新的工程项目的,可获取工程竣工之后利润的5%的奖励;
(二) 惩罚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开除处分
1、出现不文明施工现象的,通报批评;
2、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通报批评;
3、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事件的,给予记过处分;
4、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导致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施工现场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处分;个人出现违法行为的,自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如发现有未持证上岗人员,对其责任人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
(二)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罚款
1、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工程质量未达到公司标准的95%的,罚款元;工程质量低于公司标准的80%的,罚款
2、工程质量不及格的,要求返工的,各管理者承担返工费用的30%的经济责任;
3、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视事故的责任,经理级人员承担20%的经济责任,副经理级人员承担15%的经济责任;
4、工程质量记录不齐全,材料未及时上报,导致投诉的,责任人罚款
5、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有不带安全帽、赤脚、赤膊、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对责任人处以 元的罚款;
6、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轻度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8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20%;一般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5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10%;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2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5%;
7、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对项目管理人员处以元的罚款;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对项目管理人员罚款元;
9、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罚2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扣除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当月绩效奖的50%;
10、在省、地、市检查中通报批评者,分别处罚5000、3000、2000元。
11、工程进度未达标者,每延迟一天,项目管理人承担进度成本的1%的责任;(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
12、材料成本控制上,工程材料每超过计划成本的5%,项目负责人承担超过成本部分的30%的工程材料费;
13、水电等常规工程成本,每超过计划的成本的10%,项目负责人承担超过部分的20%的成本费用;
14、工程项目如果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经理级人员处以经理级人员处以 元的罚款;
15、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被评为最差工程项目的,扣除年终奖励元;
16、不对员工进行培训的,管理人员处以元的罚款;
17、由于项目管理者的管理不当,导致人才流失的,每流失一个高级工程师罚款
18、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不齐全的,不能按时进行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天,承担15%的责任;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由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地扩大,承接工程不断地增多,为了加强公司对施工项目管理的管控力度,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内容,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公司项目管理工作,强化公司监督、检查和服务管理职能,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动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在建施工项目。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副经理担任,其成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门人员组成。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质量、进度主管部门并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管理督查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 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施工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施工工期预警机制,监督施工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工期达到预期的目标。
3、建立工程施工工期、质量保证金管理台账,并在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由联营单位或分包单位上交保证金,其保证金数额为工程总造价的2 %。根据承接工程的具体情况,原则上保证金需在工程开工前予交或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予扣;保证金必须专款专用。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动用保证金,必须由施工项目部提出申请,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并得到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准许使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方可返还保证金。
4、建立和完善施工项目管理周报和月报制度以及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使公司施工项目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建立和完善工程投诉管理制度,促进施工项目诚信履约。对已发生的工程投诉事件严格按照程序集中力量,迅速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五条 加强公司施工项目的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项目管理进行督查。原则上公
司对在建的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每季度对分公司所辖的施工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并将公司综合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分公司应每月对所辖的施工项目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项目部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作好综合检查记录。
第六条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检查、指导,要把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同专业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平时的抽查结果与定期检查考核的结果结合起来,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应作为施工项目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综合检查考核依据、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及检查程序
第七条 公司综合检查考核依据:
1、施工工期检查考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周、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考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T 50300-2015)和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环保部将依据公司管理体系、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的情况。并以项目的“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为主要内容,采取百分制累计记分方式进行。
1、施工项目管理综合检查考核汇总表(详见附表1)。
2、项目管理考核评分表-“进度管理”(详见附表2)。
3、项目管理检查考核评分表-“质量过程控制”(详见附表3)。
4、项目检查考核评分表-“技术管理”(详见附表4)
第九条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的具体程序:项目管理检查、考核的具体程序是一听、二查、三看、四评议。
1、听:检查考核小组听取项目经理汇报在建工工程项目综合情况及项目施工情况;
2、查: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汇报情况,按专业分工、对口分别查阅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依据、文件、资料等;
3、看:检查考核小组到施工现场,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专业管理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4、评议:检查考核小组综合分析检查情况,受检施工项目交换意见,提出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检查考核综合考评在85分以上的在建项目给予奖励,对检查考核综合考评在70分以下的在建施工项目给予惩罚。
第九条 检查考核的结果分类
1.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85分,为优良;
2.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为(70-85)分,为合格;
3.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70分,为不合格。
4、根据年度综合检查次数,按加权平均计算综合考核分值。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奖励
1、对综合考核评分≥85分优良项目部,给予项目部1000~5000元奖励。
2、在一年内没有发生一次工程投诉事件,也没有发生一次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给予项目部1000元奖励。
3、对获得当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的项目部分别给予10000元、20000元奖励。
3、对获得当地市级结构优质工程、省级结构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分别给予20000元、50000元奖励,获得当地市级优质工程、省级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分别给予20000元、50000元。
4、对获得科技成果、工法、优秀QC活动成果奖的项目部每获得1项奖励5000元。
5、对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项目部,公司将强制性督办项目部整改,并有权动用其保证金,确保消除项目施工质量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并对延误工期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确保达到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
第十一条 处罚
1.对综合考核评分低于70分的项目部,给予项目部1000~5000元罚款。
2、对公司综合检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不在工作岗位,又无正当理由的,发生1 次对项目经理和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分别罚款1000元;连续发生2 次的以上的分别罚款5000元。
3、受到业主、监理单位和顾客投诉的项目部,每发生1起对项目部负责人罚款500元,劳务分包单位5000元。
4、受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项目部,每发生1起项目部罚款1000元,分包单位罚款10000元。其处罚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项目部,每发生1起对项目部罚款10000元,并对分包单位每发生1起罚款100000元。
5、对公司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改、或拖延整改、或没有制定“三定”措施的、或没有回复整改的、或复查不合格的项目部,每发生1次罚款1000元,其中项目经理罚款不小于罚款总额的15%,并对分包单位每发生1次罚款10000元。
第十二条 其他
1、关于施工进度的奖罚。工程开工前项目部依据工程施工工期目标制定施工进度节点控制计划,并按节点控制计划制定奖罚制度,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并经公司项目管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施工期间公司直管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将严格按施工进度节点控制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且按审批的节点控制奖罚制度执行。分公司所辖项目由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进度节点奖罚制度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以上奖罚公司行文后,分公司所管辖项目部奖金由分公司发放,公司直管项目由公司发放奖金。分公司所管辖的项目罚款由分公司财务部门统一扣回上缴公司财务部,公司直管项目由公司财务部扣回,对分包单位的罚款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工程款中扣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安全部负责解释。
附表1
施工项目综合检查考核评分汇总表
受检项目部: 编号:
年 月 日
附表2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评分表——“进度管理”
项目部: 检查日期:
附表3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评分表——“质量过程控制”
项目部: 检查日期:
附表4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评分表——“技术管理”
项目部: 检查日期:
关于对项目管理者的奖惩制度
关于对项目管者的职责划分和考评奖惩制度
为加强新乡平原示范区凤湖人家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达到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下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划分表(所有人员均有安全工作职责并占绩效工资的一半)
所有人员每月两天调休,基础和主体生产阶段建议不调休(可累计调休或单倍补工资),每月超过两天按实际
缺勤天数扣当月工资,工作不胜任或有重大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被通知离开工作岗位者要移交全部物品和工作内容经项目部同意才能离场,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撤离项目部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并等到有合适的接替人选经项目部同意才能离场否则不予结算工资。所有人员工资在借支工资时原则上要保留两个月的工资作为抵押!
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惩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原则;工作绩效考核的原则;奖惩分明、全员参与、相互监督的原则;按以上工作职责表中划分,基本工资+绩效,其中当月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中有安全问题发生者扣绩效工资的一半;
第二条:奖惩的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者
第三条:奖惩的内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控制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奖惩的方式:奖励的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发放奖金;惩罚的方式:通报批评、记过、罚款、开除
第五条:奖惩的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奖励
1、积极参加培训,考取资质证书的,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2、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记功,授予荣誉称号,
发奖金100-500元;
3、每发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杜绝的重大事故发生的,记功,通报表扬,发
奖金100-500元;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发放奖金(团体*2)
1、工程质量稳定,超过了河南省二建公司质量标准并得到业主监理的好评的,发放奖金元;
2、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100%的前提之下,施工进度每超过施工计划1天的,发放奖金元;(每一季度进行一次评定);
3、工程项目质量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的,经理奖励技术总工、工程部负责人奖励元,其他管理人员奖励,2000元
4、发明一项先进工程技术的,奖励
5、每引进一项先进技术的,奖励
6、为本项目团队引进新的工程项目的,可获取工程竣工之后利润的2%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开除处分
1、出现不文明施工现象的,通报批评;
2、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事件的,给予记过处分;
3、泄露本项目机密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导致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施工现场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处分;个人出现违法行为的,自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如发现有未持证上岗人员,对其责任人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
(二)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罚款
1、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工程质量未达到河南省二建公司标准的95%的,罚款于公司标准的80%的,罚款 1000元;
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求返工的,各管理者承担返工费用的10%的经济责任;
3、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视事故的责任,经理人员承担15%的经济责任,技术总工、工程部负责人承担10%的经济责任,其他管理人员承担5%的经济责任;
4、工程质量记录不齐全,材料未及时上报,导致投诉的,责任人罚款
5、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有不带安全帽、赤脚、赤膊、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对责任人处以 100元的罚款;
6、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项目经理承担1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10%;
7、未按规定设置项目—劳务队---劳务班组三级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对项目管理人员处以 元的罚款;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对项目管理人员罚款
9、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罚2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除处罚外还通报批评;
10、在省、地、市检查中通报批评者,对项目团体分别处罚3000、2000、1000元。
11、工程进度未达标者,每延迟一天,项目管理人承担进度成本的1%的责任;(不可抗拒因素影响
除外和劳务班组责任外)
12、材料成本控制上,工程材料每超过计划成本的5%,项目部承担超过成本部分的30%的工程材料费由责任管理人均摊(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材料员、栋号长、质检员等);
13、水电等常规工程成本,每超过计划的成本的10%,项目负责人承担超过部分的20%的成本费用;
第六条:
1、各级各位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本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对劳务的管理细则。各及管理人员根据管理办法和罚款标准对触犯相应条款的劳务班组和人员进行罚款,并按与项目部5:5提成,该提成在与劳务班组结算过程中或年终结算中一次兑现。
2、各种合同规定罚款与项目部管理细则重复部分就低不就高执行,罚款必须以实际拍摄照片为准,无法用音像资料证明的,可以按甲方、监理及上级各级管理部门通知为准。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大合同中的罚款有(此罚款在甲方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具有同等效力同时执行):质量事故和偷工减料、拒不执行监理业主合理指令每次一万元;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现场负责人每次2000元/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现场负责人每次5000元/人;未能确保新乡市文明工地罚款合同价1%;施工现场项目红线内禁止住人,否则每次200元/人;施工现场和生活办公管理区发生工人斗殴每次500元/人;总工期和阶段节点工期延误按总价0.03%-5%处罚;
3、对劳务管理的罚款仅为一种辅助管理工具,特别重大事项,影响严重事项和与安全有关的任何事项一定要执行,达到教育目的使违反规定的人员得到反省后再罚款,项目经理有权对认为不合适的罚款进行撤单或减轻罚款的决定。
4、本项目对刘康(郑州建校中专2015年毕业)赵玉豪(大专2015年毕业)杨文卓(大专2015年毕业)统一定工资1500元,从本制度被确定下来开始执行时计算,每个月对该三位同志进行考评,由项目部无关系人员给出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增加工资的幅度0元-50元-100元-150元(砌体粉刷施工阶段增加工资的幅度0元-50元-100元)并计算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目的是促进专业毕业学生爱岗敬业全面发展早日成才);工资增加为累计。
5、对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按每两个月考评一次,由项目部无关系人员给出增加工资的幅度0元-30元-50元,工资增加为累计。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与奖罚办法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考核办法
根据每个员工经审批的岗位说明书(附表4)及每月的工作计划(附表5),依据附表1-3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打分。结果以分数确定,最终转换为A、B、C、D、E五个等级,以分管领导最终评定为准。各个等级对应分数及基本标准如下(表1):
A级:超额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
B级:全面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成绩良好;
C级:基本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较好,工作成绩一般;
D级:基本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一般,工作成绩一般,偶有工作失误 E级:未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不合格,工作成绩较差或有重大工作失误。
二、奖惩办法
当月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当月绩效工资的发放挂钩:
(1)考核结果为A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并按本人绩效工资的150%另行发放奖励工资。
当月绩效考核为A级的员工比例不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10%,各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人。
(2)考核结果为B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并按本人绩效工资的120%另行发放奖励工资。
当月绩效考核为B级的员工比例不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20%,各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人。
2
(3)考核结果为C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并按本人绩效工资的100%另行发放奖励工资。
(4)考核结果为D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不予奖励。
(5)考核结果为E级: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考核中过程中,当月考核等级为E的,留任原职查看;累计达到两次的,转为试用员工;累计达到三次的,给予解聘或辞退。年度D级考核结果累计达到或超过三次的,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惩处。
此外,员工月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年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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