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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奖惩制度
为督促单位落实节能减排社会责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单位,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点,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政策、单位所处行业特点和节能减排水平,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
一、考核程序
(一)期末各基层单位对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本单位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上报公司安技部。
(二)安技部对单位报送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节能减排奖惩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
(二)发生重大(含重大)以上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责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给予严肃处理:
(一)未完成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
(二)发生较大和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的;
(三)被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3、对节能减排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一)完成年度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
(三)单位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考核期内,能源利用效率、单位综合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率在系统居于前列;
(五)考核期内,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推动全行业、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西安西汉高速客运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3日
节能减排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真正做到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XXXX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特制订节能减排奖惩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国内工程项目。
3、全公司节能减排评选及奖惩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工作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
4、公司各项目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全公司工程项目的节能减排管理水平。
二、考核标准
1、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管理性较强的工作,应与项目标准化管理融合起来,精心组织、科学实施。
2、项目部应按照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并设立节能减排管理专职岗位,并配备1人的专/兼工作人员,明确岗位及个人职责。
3、项目部应依据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并参考集团公司《中铁五局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制定项目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4、项目部应健全项目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监测,并夯实节能减排定额、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帐,保证节能减排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项目部应定期将本项目节能减排汇总报表每季度上报公司,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每半年上报公司;汇总报告于每季度末月20 日前上报,半年及年度总结报告在末月25日前上报。
6、项目部应将本项目节能减排年度实施方案、重大举措、重要科研成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项目年度考核情况、节能减排重大违规和环保事故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公司。
7、项目作业现场规范有序。施工现场有关节能减排的图、牌内容详实;现场材料管理得当,采用先进手段对使用材料进行检算优化,推行材料集中采购、限额领料和回收再利用制度;施工机械选型合理,能源消耗合理可控、利用效率较高;施工用水电等管线科学布置,场地道路和临时设施布设合理;现场采用节水、节电措施,水资源得以循环利用;施工现场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碴、噪音等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生态环境受到保护等。
8、项目部应对照项目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对项目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奖罚。
9、项目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施工方案、工艺措施优化或变更设计,推广应用先进工法。
三、奖惩措施
1、公司技术中心每半年一次对国内各个工程项目进行评选,并进行评分,每年一次综合评分考核(总分100分,上半年评分权重40分,下半年评分权重60分),并根据评分情况对各项目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奖罚(评分表见附表1)。
(1)考核评分在90~100分(包含90分)的项目,对项目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第一负责人奖励5000元整,其他成员各奖励2000元整;
(2)考核评分在80~90分(包含80分)的项目,对项目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第一负责人奖励2000元整,其他成员各奖励1000元整;
(3)考核评分在60~80分(包含60分)的项目,对项目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不奖不罚;
(4)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项目,对项目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整,其他成员罚款2000元整。
2、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视考核评分为0分;情节严重者,对项目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第一负责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1)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
(2)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3)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被国家或地方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3、所有考核结果经由技术中心报公司节能减排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兑现奖罚。
四、节能减排专项奖励
除了年度考核外,公司设立节能减排专项奖,以推进和鼓励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奖项设立与奖励标准如下:
1、节能减排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奖; 对攻关成功的小组或个人奖励5000~20000元。 评选标准:节能减排效果明显,技术难度较大,项目/工程较复杂,按计划完成或提前完成改造项目。
2、节能减排标兵奖;
公司内部评选1人,奖励5000元整。
评选标准:在指标管理、定期工作、技术攻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所有奖励由技术中心报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兑现。
五、附则
1、本奖惩办法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六、附件
附表1: 节能减排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时间: 项目负责人:
考核组成员: 综合得分:
节能减排奖惩制度yikan
为真正做到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公司节能减排奖惩制度如下:
一、 奖励
1、
2、 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根据建议采纳后的经济效益,
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 惩罚
1、 员工休息室、办公室的照明灯,每盏瓦数不准超过100瓦,超过规定功率,每盏罚款100元。
2、 杜绝长明灯,必须人走关灯,发现长明灯,每盏罚相应负责人100元。
3、 未经上级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按每千瓦150元处罚相关人员,并没收用电器具,经批准使用的电热器经发现在非规定时间使用的,按同等情况处理。
4、 工程部收到有跑、冒、滴、漏现象的请修单必须及时处理,如发现未及时维修的,每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5、 对电力、油料等能源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或失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
6、 发现有故意损坏,更改能源计量器具的,给予相关人员200元罚款,造成计量失准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
7、 故意错报、漏报能源计量数据的给予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罚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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