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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奖惩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陡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
1、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教导处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
2、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教导处打招呼,班子成员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职半天。
二、奖励
1、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职者,学校另加奖50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2、教导处因故安排教师代课,每上一节,奖励8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四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1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予教导处(病假须当日医院诊断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本人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5元。每月事假第一天扣10元,每递增一天增加10元。旷课一节扣10元,旷职一天罚50元。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每学期事假累计达三周以上、旷职两天以上者年度考核均为不合格。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5元。
6、学校分配给教师的教学任务拒不接受的,作旷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7、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教导处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教导处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六、本制度如与局有关制度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花家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考勤负责人
1、会议考勤:全校教职工会议由办公室考勤;工会、教研组、等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考勤工作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2、教学考勤:由值日行政巡查登记。
二、请假制度
1、会议请假:全校教职工大会请假由校长审批;处室、教研组、班主任等会议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年段教师会由下年段行政审批,其它会议由相应负责人审批。
2、事假:任课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10节;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事假不得超过3天(每天按4节计算);超过者按以下第四款“奖惩制度”给予处理。
3、病假:凭医院疾病诊断书、住院证明等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办理;病假期间由学校安排代课、代岗。急病的应先电话请假,康复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4、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周(连续计算),超过一周按事假论。
5、直系亲属护理假:直系亲属护理假期一周(连续计算),假期超过一周以事假处理。
6、婚假:婚假一周;晚婚(双方均属晚婚的),婚假半个月(连续计算)。
7、产假:产假135天(连续计算);晚婚晚育者,产假180天(连续计算);
8、哺乳假:确需请哺乳假的,应提前一个月报校长室审核;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给予准假。
9、请私假教师的课程、值班、早晚自修下班应自行安排代课、代岗,否则原则上不予准假。(周六日课程原则上应由同班其他科任教师代为上课,且不上自习课或随意安排为考试。)
10、公假原则上由请假教师自己调课、换岗,早晚自修下班由请假教师自己
安排代岗,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安排处理。
11、私假范畴为:一般病假、事假等。公假范畴为:学校公差假、住院病假(应有证明)、丧假、婚假、分娩假、直系亲属护理假(应有证明)等。
三、奖惩制度
1、教师私假10节以内如未自行安排代课、代岗,每节扣0.5元。私假超过10节者,第11至15节(含15节)每节扣1元,15节以上每节扣1.5元。
2、教职工因伤病(因公受伤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请假两个月以内的,原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九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七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八十。
3、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因擅自离岗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4、凡连续请假或一年请假累计6个月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的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享受晋级、评优、评先、晋职、评聘职称等待遇。
5、产假期间可享受分发的各种福利费、奖金、节日费。产假期满,需续请哺乳假者,由请假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续请哺乳假的,发给请假人基本工资的80%。
6、教师旷课,每节扣4元。
*凡不按教务处安排的课程表节次上课而自行更动(含自习课、班会课)者,视为私自调课,按旷课论处,扣课程表安排教师每节4元。请假人、安排代课教务员明确代课安排,代课人没有到岗,视为代课人旷课,扣代课人每节4元。
7、教职工应准时参加教师会、教研会等教育教学相关活动,有事应依规定请假并及时将请假条送交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每次活动以缺勤1节计),
每缺一次扣2元。
8、升旗、课间操、学生集会等班主任应到场,缺3次,当缺勤一节计,并扣2元。
9、外县教职工每次病、事假可照顾往返路程各一天。
10、值日行政必须按要求严格在岗值班。值日行政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值日校长请假并由值日校长代岗。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旷岗一节,扣2元。值日行政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情况登记,登记表经值日校长签核后及时送交办公室。值日行政若登记失实,记工作失误一次并扣2元。
11、值周干部擅自离开岗位,无履行职责,视情况扣2至20元
12、监考迟到、缺席处理:
(1)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组织考试,学期累计迟到2次视为旷课1节。
(2)开考5分钟以内,监考未到位的,每次视为旷课1节。
(3)开考5分钟以后,监考未到位的,按旷课二节处理。
(4)监考缺席的,按旷课四节处理。
13、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运用于教师绩效考评、评优、评先和职务聘任考核等。
五、考勤公示
学校办公室或教务处每周统计考勤情况,并在值班室公示栏通报,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和查询。办公室在教师会上通报考勤情况。
三八街道办事处花家小学
考勤奖惩制度
花家小学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核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办法。
(二)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教职工划分为4批次分岗位考勤;
(四)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五)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办公室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当日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影像信息,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当日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教职工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问题由本人承担。
(九)教职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考勤人员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教职工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处室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2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校领导、处室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校领导、教职工或处室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教职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教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每月公示公布,教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二、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上班期间外出必须向处室领导请假(单次短假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按半天请假计算),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凭请假条出入校门,返回时需及时到处室领导处销假。请假时间按月累计计算,4小时按半天计算。7小时按一天计算。教职工每月累计请假4小时以内不予扣除。
(二)教职工请假,应到所在处室填写《教职工请(销)假审批
表》,经领导审批后离岗。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并及时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超假期处理。教职工请假严格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办理:3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审批;3-7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校集体活动以及校级领导请假均须由校长审批);15-30天以内由校长会研究决定批准。教职工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工处理。因旷工造成事故的,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三)婚假、产假、丧假等规定。婚假5个工作日。女教职工产假150天(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产前假计算在150天之内),剖腹产另加5天(含双休及节假日寒暑假),产假合计天数不超过155天;在哺乳期(1周岁以内)的女教职工给予上午30分钟、下午30分钟的哺乳假(或合并1小时使用);男教职工陪护假15天(双休日、节假日连续计算)。丧假5个工作日(夫妻双方三代以内家人),家住市外或省外者适当给予路途时间。以上均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超过期限的部分按事假处理。不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怀孕流产请假,按事假处理。
(四)中层以上干部因私事请假1天,由主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副校级以上领导请假的,无论时间长短,均须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报校长批准,并按教育局党组规定要求填报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五)凡行政人员上班期间外出办公事需凭处室公派单出入。
三、考核办法
(一)教职工迟到(5分钟以上按请假累计计算请假时间)、早退每次扣5元(中午11:40下班,下午5:30下班,5分钟以内);升旗、开会及大型活动缺席1次扣10元;旷课1节扣50元;旷工1天扣除200元绩效工资。教职工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旷工20天者按解聘处理。 (二)因旷工、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影响工作,造成发生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事件的,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不能晋升职务;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三)教职工出勤按每人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181元),教职工请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行政人员请假每天扣除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22;教师请假一天扣除出勤奖20元和当天课时费(每节15元);行政人员兼课者,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标准课时费(该岗位当月规定的课时量ⅹ15元)和出勤费组成(出勤费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标准课时费的剩余部分),请假一天者扣除当日课时费和出勤费的1/22,超出标准课时量不予扣除;生活教师请假一个大班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23,请假一个小班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23;扣完为止。教师根据教导处的安排,承担工作量以外的教学任务,学校发给超课时津贴,每节课15元(看班8元)。
(四)财政部门统一核发的一次性奖励,均纳入绩效考核,请假5天内(包括5天)不予扣除,5天以上按照本制度执行;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手术,连续15天以内不予扣除,超过15天按照本制度执行。每年财政部门统一核发的一次性奖励要按照教职工实际工作日出勤天数进行考核发放。 (五)经学校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经各处室工作人员加班须经主管校长同意后,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加班1天补助40元(加班7小时计1天)。费。
(六)临近一学期退休的教职工在完成工作量的情况下,可以不坐班。学校组织的活动、有关会议必须参加。
(七)本制度与《兰州市盲聋哑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月奖励绩效工资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八)为了维护学校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制度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通过,自2015年3月2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进行完善。学校原有涉及考勤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自实施之日起,以本办法为准。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健全学校管理机制,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工作,有效保障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暂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邹平县汇成教育培训学校的全体教职工。
二、考勤管理办法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考勤管理制度,内容方面主要要求如下:
(一)严格规定教师的工作时间
学校根据岗位差异明确各类岗位教师的上下班时间,严格核定迟到、早退的时间标准,并制定具体、有效的处理措施。几类人员的分类如下:
1.任课教师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值班、值勤教师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按值班、值勤要求准时到岗。
4.其他请假或休假或担当临时性任务的教职工,按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明确考勤项目和岗位要求
邹平县汇成教育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学校作息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因病或因事离开工作岗位的教师,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为: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规定权限呈批;请假获准后,才能离开岗位(大病、急病除外)。如在请假期未满而提前上班或须继续请假的,要及时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2.在工作时间内,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消极怠工,不准在工作时间办私事,不干与工作无关及影响工作秩序的事,违反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不得无故不参加单位学习会议等活动。
4.教师实行互相监督考勤签到的形式。
(三) 做好考勤情况的记录、汇总和上报工作
学校以每日的考勤签到做好考勤登记,考勤结果分迟到、早退、公假、事假、病假、旷工七种情况分类登记,月考勤表于每月的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制作月考勤报表并交校长审签,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及时做好工资及奖惩处理。
(四)奖惩制度
1. 奖:一个月内无任何请假记录的(不含公假、婚假、丧假),给予50元/月的全勤奖,连续两个月无任何请假记录的(不含公假、婚假、丧假),除给予50元/月的全勤奖外,再奖励100元。
2. 惩:迟到半个小时以内的扣罚工资10元,半个小时以上扣罚工资50元,外联课程任课老师需提前一节课到校候课,前一节课下课前不到者扣罚工资50元。
三、休假管理制度
(一)休假类别
1. 事假:教职工因处理私事需停止工作的需办理事假手续。
2. 公休:一月每个员工公休4天,依照轮休的原则,基本一周
可以带薪公休一天。
注:无红白大事工作日内原则上不准假。未经学校批准或超过规定天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
1.请事假及各类假期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协调好工作,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口头请假者上班后要补办请假手续。
2.教任老师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由教务主管签字后由行政考勤负责人做好统计备档。
四、缺勤管理规定
(一) 旷工的处理
教师在未获得校长审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均以旷工论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除旷工期间不发应得工资外,另按50元/天扣除其工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准假期满或续假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职的;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获得准假的;
(二)签到考勤
按学校规定各岗教师均需到办公室签到,签到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30。周六至周日:上午07:30—11:30,下午:13:30—17:30。
五、附则
(一)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本制度邹平县汇成教育培训学校办公室制定、解释及监督执行。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会及时修改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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