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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考核奖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奖惩制度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对
相关人员建立奖惩机制,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2对于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制度中做出贡献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各级干部,公务员,医务工作者给与奖励。
3对下列情形的要坚决予以惩罚;
(1)对于在工作中因管理不善,责任心不强,给实施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造成失误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对于在工作中因不负责任,不按政策办事的,
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党纪或政绩处分。 3对挪用,侵占和贪污合作医疗资金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4对随意抬高药价或收费标准,其上瞒下,欺骗
群众,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造阻力或障碍的,限期责令退回非法所得,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对不遵守职业道德,刁难群众,开大方增加群众负担,有意浪费合作医疗资金的,要按比例进行处罚,并按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新农合奖惩办法
随着我国全民医保的格局形成, 为规范我院新农合参合患者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根据配套管理办法和省、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新农合管理奖惩办法如下:
一、奖励
1. 履行“一对一”身份核实职责,对冒名顶替、受伤原因中有第三方责任的患者就诊检查治疗进行举报,避免社保基金损失的,每1例在该医务人员当月质控绩效考核表评分加5分,并奖励100元。
2.经年终考核,执行各类医保政策到位、“四合理”制度执行较好,考核平均得分前5名的科室,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二、惩处
(1)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医院对直接责任人责令其改正,并扣罚当月岗位
考核评分1~3分。
①未提醒、督促新农合参合患者在规定时限内来合疗科办理入院审核登记; ②提供的住院清单不符合新农合清单要求的;
③不严格执行新农合有关规定,滥用抗生素,超量用药、重复用药、出院带药超范围、超剂量等;
④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不符的;
⑤对“限制使用范围”药品,不按限制范围使用的;
⑥将可报销的高值药品让患者外购的;
⑦未遵守院内转诊管理规定,将不应转诊的病人转出,或应该转出的病人不予转诊的;
⑧电脑录入的参保人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或因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漏记、错记、多记费用等。
9未能执行报销直通车的 ○
(2)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罚当月
岗位考核评分2—5分。
①将不符合新农合支付范围的疾病套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的疾病进行新农合记帐支付的;
②处方药物书写、诊疗单据项目填写与电脑录入不相符,发生以药换药、以药易物等行为的;
③将可以门诊检查治疗的参合患者收入住院检查治疗的;
④违反物价政策,不按西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⑤合疗科每日下查中发现挂床住院的;
⑥分解住院次数的;
⑦将高值耗材或药品分解收费的;
(3)下列行为属重大违规,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责令其改正,
给予警告,并罚当月岗位考核评分3—8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
①被查出配合患者套用他人合疗身份或故意隐瞒外伤原因骗取新农合基金的;
②做假病历:在病历上编造参合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情况、入院情况,使病历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的;
③疾病诊断、治疗转归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以上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证我院新农合管理工作正确顺利进行。
2015年1月修订
东方医院新农合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邻水东方医院新农合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做好新农合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确保新农合医疗在我院的健康运行,根据《邻水县新农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完善服务功能,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我县新农合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方法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质量考核的各项内容,一是成立以院领导为主的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以人事、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农合办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和监管小组,考核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院的质量考核工作,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2、严格考核,务求实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院考核小组深入科室,与患者面对面,采取一看、二听、三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所在科室农合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要明确记载,一月一汇总,其结果作为各科当月绩效的依据。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考核内容和量化标准
1、考核内容为:病人入院管理(入院登记情况、身份确认、病种初审、外伤核定情况等)、住院管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医疗文书书写、病人知情同意、收费情况等)、出院管理(出院资料齐全、结算及时准确)、政策学习(医务人员对新农合医疗政策的知晓度)。
2、对所考核内容进行逐一打分,四项考核分值相加后为科室本月考核总分,其中入院管理30分,住院管理30分,出院管理20分,政策学习20分。
四、考核奖惩
1、每月一次的质量考核结果,直接与科室当月的绩效工资分配挂钩,考核总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1%。
2、凡因违规出现医疗争议、纠纷及涉及到职工个人的扣分的,无论是否给医院或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分值比例扣当月绩效外,另按医院相关考核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调离岗位或辞退等处罚。
3、被患者投诉较严重责任问题(经查属实)的一月达二次,一年达三次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待岗学习、罚款、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或扣发年终绩效工资,并不得评奖或升职等处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奖惩制度
永清中心卫生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奖惩制度
我院自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来,在卫生局领导、新合中心的监管及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对参合患者的诊疗行为当中,能严格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为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就降低住院次均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订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奖惩制度:
一:对以下情形,给予表彰和奖励:
1、入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好病人身份识别的
2、控制住院率,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及时为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的。
3、 门诊日志、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完整、准确、规范的
4、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住院、合理手术等原则,自费药品比例控制在10%以内。
5、严格诊疗项目管理、实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贵重药品审批制。
6、在合作医疗服务过程中认真执行其他管理办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病人好评的。
7、举报冒名顶替等不良现象查证属实的。
8、其他应当予以表彰的。
二:处罚
1、不按要求核实农合病人身份的每次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2、对参合病人态度粗暴造成病人投诉的每次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3、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发现每例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并按医院管理年要求再行处罚;
4、出院带药不合理,急性病>3天,慢性病>10天的未按要求者每例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5、不按入院、治疗、手术、出院指征和标准而进行相应的项目的每次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6、用目录外用药和诊疗检查未按要求告知病人/家属签字者,每次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7、贪污、挪用合作医疗资金的,停职检查并罚款。
8、工作失职,造成新合资金损失的,按损失金额50%承担责任并处以罚款。
9、弄虚作假、虚开发票套取新合资金的,按套取金额的一倍处以罚款,并待岗一个月。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由新合办每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绝不姑息,直至改正为止。
中医院新农合奖惩制度
一、新农合管理制度
我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新农合管理小组。根据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与**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农村合作医疗运转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农合组织建设
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定》要求,我院建立了以院长牛满平为组长、副院长张鹏海为副组长、赵文英为成员的农合管理小组,主管我院新农合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
1、加强医务人员对新农合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并将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情况记入当年医师考核档案。
2、实行主管医生和护士、科主任、科室三级负责制。
3、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制度。
4、认真执行参合农民出入院标准,要求不得诱导患者入院,也不得推诿和拒收符合入院条件的参合农民;
5、坚持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坚持同类药品使用首选疗效好、价格低廉的原则。
6、严格控制自费药品、二三级药品和其它特殊规定药品的使用范围;
7、认真执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因病施治,为参合农民制定科学、经济的治疗方案,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加强出、入院管理
严格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医院各科室及医务人员要按照流程为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服务。住院患者不得存在挂床的情况。各科室要协助患者办理好出入院手续。
(四)、加强证件管理。
严格执行身份查验制度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发现有与管理中心提供的信息不符的、涂改的、无中心章的或字迹模糊的证件,应扣留并通知农合管理中心。
(五)、加强数据及计算机管理。
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做到:1、计算机录入的数据要严格,确保准确无误。2、收费项目要对应,杜绝院内系统中出现多项对一项或一项对多项的情况发生,如需改动需请示管理中心。3、做好出院结算、费用报销、清单打印及票据管理等工作。
(六)、严格执行价格政策。1、医院必须坚持按标准收费,杜绝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无医嘱收费,超标收费等乱收费现象。2、严格控制目录以外药品及治疗项目的使用,目录以外药品使用必须由患者或家属签《知情同意书》。
(七)、必须坚持基金管理制度。1、严格管理基金,不得非合作医疗患者借用其他人证件报销。2、不得把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医用耗材及诊疗项目等纳入报销范围。3、住院清单与医嘱中的药品要保持一致,不得串换药品报销或把目录外药品改成报销。
(八)、认真贯彻公示制度,建立公示栏。推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度、住院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不断完善补偿公示等多项措施。
(九)、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加大次均住院费用超标的处罚力度,有效控制次均住院费用过快增长,要求次均费用控制在4900元以下。
二、奖罚制度
(一)、奖励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条件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按章办事,保质保量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承诺、限期办结等方面做出表率的。
2、坚持收费标准,无违规收费现象;开展热情服务,正确处理医患关系,没有重大医患矛盾的。
3、在查处违规工作中,公正无私,有突出成绩的。
4、敢于坚持原则,在监督、举报不法行为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二)、处罚规定。对违反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的,将实行连带责任制,在处罚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于下列条件违反农合管理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造成资金流失的,由其负责追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借支医疗基金的。
2、违背医疗管理规范,开人情方、大处方、分解处方、搭车开药、工作敷衍不负责及造成医疗纠纷,产生不良影响的。
3、违反物价政策和收费规定,私立名目,非法购药,牟取暴利,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4、出具虚假病例、处方、发票者的,与医务人员串通,骗取新农合资金的。
5、次均费用应在4900元以下(包括4900元),超过4900元部分在科室奖金中扣除。
三、要求。此新农合管理制度下发到医院各科室,从即日起,认真参照执行。五、坚持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坚持同类药品使用首选疗效好、价格低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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