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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时间:2024-04-25 10:46:00 秀雯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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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通用10篇)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

  为将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强化全园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确职责,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署幼儿园安全工作,各岗位、各相关处室根据自己承担的各项安全工作认真落实。

  2、幼儿园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岗位根据自己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好日常的检查、汇报、排除安全隐患工作。并做好记录,作为幼儿园考核的依据。

  3、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在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过程中,不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工作,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学期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则,在自己分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担安全管理工作,并作为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去做。幼儿园对各岗位的年度考核,以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首要考核依据。

  5、幼儿园在检查安全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第一次由主管园长谈话,给予批评,第二次在全体教职工会给予点名批评,全校通报,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6、幼儿园安全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岗位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模等各种荣誉的评选资格,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7、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实行公开,公平的原则,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计入量化考核成绩,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2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10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党政主要领导人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100元。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10%。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30%。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部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做相应报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3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后勤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白金霖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部负责人是所负责年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有: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年部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xxx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主管年部工作的副校长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德育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4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书”中要求,将按“责任书”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

  (1)通报表彰;

  (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

  (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处罚

  (一)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处罚50~200元。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中铁建总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书”中要求,将按“责任书”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质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将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部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5

  1、由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结合食品安全工作联合巡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奖惩。

  2、年度考核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检查村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职责分工以及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

  4、检查上级布置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村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5、检查村及相关企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食企业基层台帐建立情况、组织协调运行情况、对食品企业督察、互查情况等。

  6、检查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

  7、对食品安全工作成绩显著、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予以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6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根据情况再进行一次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全体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年终评先评职优先考虑。

  2.安全责任事故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第二次,取消评先评职资格。

  3.因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

  4、因失职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所用费用自己承担。

  5.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7

  第一条县政府每年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镇乡政府、相关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年终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对各镇(乡)、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估、奖惩。

  第二条年度考核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检查镇(乡)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职责分工以及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检查考核情况。

  第四条检查上级部署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条检查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运行情况、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情况等。

  第六条检查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情况等。

  第七条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牵头部门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年度考核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县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成绩显著、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予以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8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9

  一、分管负责人:

  1、分管负责人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分管负责人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日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日记录》上记录。

  二、各年级负责人:

  1、各年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各年级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各年级负责人要针对年级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及安全教育,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三、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总结,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有记录。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

  3、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4、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

  5、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四、学科教师:

  1、值周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学校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的。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五、重大责任事故奖惩

  学校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内容之一。作为评优的依据,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0

  为了确保学校公共安全,以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实施,奖惩由学校办公室实施。

  二、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安全管理办公室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评,也可随机进行抽查考评。

  三、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1)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3)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每次考评完成后,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将考评结果报送学校办公室。

  五、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实训场所、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使用明火作业者;

  4、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理赔金);

  6、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理赔);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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