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大河镇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1、 本院医务人员均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漏报、缓报、瞒报传染病病例。
2、 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自查登记本和工作日志,各科室负责人每周自查一次,医务科每月自查一次,院传染病疫情小组每季度自查一次,自查情况要有记录。
3、 对查对的漏报、缓报、瞒报传染病病例要责成有关人员立即进行补报。
4、 对查出的漏报、缓报、瞒报传染病病例要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并按质控细则予以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5、 对实习、进修和新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的岗位培训。
6、 对传染病病例报告有突出成绩的人员予以奖惩和表彰:
(1)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科室500元奖励;
(2)出现传染病迟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1分,当事人扣50元;
(3)出现传染病漏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2分,当事人扣100元。
(4)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5元。
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各科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及至追究刑事责任。
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四、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五、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罚,迟报一例50元处罚,漏登一例1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5条执行外,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并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五例者,追究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责任。
七、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九、对在传染病防治登记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2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元。
文峰镇卫生院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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