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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3-12-06 14:36:03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住 址:         住 址:

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 公司注册全称为: 西安(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叁拾万元整

  2、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伍万元整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 四万元整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 公司住所为:

  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甲方

  5、 公司经营范围为:庆典服务、广告服务两大类别,具体如:活动策划、商业演出、广告设计、影音制作等。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 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乙

  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双方需要合理分工,经双方协商决定甲

  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

  字方可生效。

  4、 甲、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 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独立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

  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独立完成。

  6、 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

  权项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7、 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

  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8、 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

  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9、 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

  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与分红

  1、 甲、乙双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 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五十五 ;乙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四十五 。

  3、 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

  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 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5、 甲、乙双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很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

  的各项福利。

  6、 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2、 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

  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 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

  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 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 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5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成功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2016-08-12 19:52 | #2楼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住 址: 贵州贵阳      住 址: 贵州贵阳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 公司注册全称为: 贵州乾茂同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伍仟万元整

  2、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壹佰壹拾万元整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 壹佰万元整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 公司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12号

  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甲方(白俊)

  5、 公司经营范围为: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等。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 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乙

  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双方需要合理分工,经双方协商决定甲

  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

  字方可生效。

  4、 甲、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 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独立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

  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独立完成。

  6、 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

  权项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7、 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

  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8、 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

  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9、 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

  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与分红

  1、 甲、乙双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 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五十一 ;乙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四十九 。

  3、 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

  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 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5、 甲、乙双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很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

  的各项福利。

  6、 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2、 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伍万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

  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 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

  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 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5、 私下把公司业务及订单转或介绍给其他公司生产经营等现象的,一经发现扣除违约方

  在公司所应有的公司履约基金,另一方有权全部处理履约基金.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 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6 年,即 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 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成功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2016-08-12 14:30 | #3楼

  甲方:xx-xx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北京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xx号x号楼x单元x层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教育中心",合作举办xx-xxx教育项目,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非学历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及其它中、高层次人才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

  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xx-xx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办公地点

  "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招生咨询、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教学及教务设备和设施等资金投入及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负责。

  六、学习费用

  专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本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学习费用(不含教材费、辅导资料费)报到注册时可分学年缴纳。

  七、利益分配

  1、甲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2、甲方负责支付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

  3、乙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第二章 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本合作办学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立即生效,并在15天内成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

  2、2015年8月开始,(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在国内主要媒体展开宣传推广,同时进行项目介绍,项目咨询等活动,时间约为1-3个月。上述活动将由乙方牵头,甲乙双

  方共同完成。

  3、宣传推广工作展开后,可开始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报名的有关工作将由乙方负责。

  4、全部教学工作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开始。

  第三章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项目开办的相关立项和报批手续,及时传达国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审定项目策划、推广、招生咨询、招生简章的内容和文字;

  3、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式收费收据、中心公章等),免费提供x间办公室;

  4、 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并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5、 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并开据正式票据;

  6、 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应分成的学费部分划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为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划拨将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学员完成交费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划拨;第二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第二学年开学后的50个工作日内划拨;

  7、 负责审定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委托乙方收取,并负责监督乙方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

  8、负责在审查学员学习达到结业标准后,颁发写实性毕业证明书及其它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学资金投入,支付全部办学费用;

  2、负责提供全部资质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能顺利进行项目考察、立项、报批等有关手续;

  3、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4、负责租赁设施完善的教室、机房、办公室,提供必备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5、负责全部日常教学管理具体工作(宣传推广、招生广告、招生咨询、招生报名、教学组织、教学安排、教材邮寄、学生管理、学员答疑等);

  6、负责对甲方开出其应分学费部分的正式收据;

  7、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按甲方审定的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收取学员的上述费用,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本协议的变更、中止、终止及不可抗力

  一、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的培训。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但有效期不得超出x年。

  3、 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五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争议的解决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之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选择设在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解决。

  第六章其它

  一、如学员提出质疑、投诉或诉讼,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各负其责,由签约负责方负责妥善解决。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政府法令、法规规定,本协议在签署完成后,报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正式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xx大学 北京xx-x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x公司一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三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确保所经营的公司稳步发展。

  二、合作期限

  初步商定,合作期限为10年。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投资要求及规模

  初步商定,本公司全部出资额为x万元。其中甲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

  四、出资要求

  本协议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必须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天内交齐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额。凡逾期交纳出资额的,按预期天数,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每个日历年终了后,进行财务决算,按盈亏状况和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和亏损负担。

  若有盈利,利益分配应当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分得利益者可以将盈利取走,也可以将盈利的部分或全部留在公司作为再投资,公司接受后,应当对该部分新增投资给予计付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或按议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若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担亏损。亏损可以按公司的议定原则处理,由以后的赢利弥补;也可以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所分担的亏损额另行出资,补足亏损额。

  六、退伙或转让出资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不得退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退伙时,应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转让出资,首先应当在合伙人内部转让出资。其他合伙人不收购转让人的出资额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

  七、重大事项的议定原则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正常经营时按议定的管理办法处理。若出现正常经营以外的情况或有另外的经营变化或改变经营策略、经营方向时,应当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待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满自然解除。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出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利息承担以外,还应赔偿因不能足额及时出资所造成的经营损失。

  正常经营过程中,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合伙资金,视为违约,按本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该本分资金所能获得的盈利给予赔偿。

  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2016-08-12 19:47 | #4楼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2012080001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1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

  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2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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