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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伙购房协议
作者:邢振荣律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即是与开发商签约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三方共同投资购买 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三方共同投资 物业: 栋 号,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1 甲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2 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3 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三、产权比例(产权证的办理依据)
3.1甲方享有共同投资物业 % 的产权。
3.2乙方享有共同投资物业 % 的产权。
3.3丙方享有共同投资物业 % 的产权。
1
四、物业考察、投资入驻
三方共同对物业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投资入驻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5.1甲丙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投资入驻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房相关款项的支付、《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购房抵押按揭贷款办理、物业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5.2甲丙方依法给乙方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5.3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要标明三方各享有物业的份额,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乙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三方另行协商。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乙方负责所投资入驻产品展示中心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丙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丙方或甲丙方委托律师的书面同 2
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投资收益由三方按投资比例分享。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投资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产权过户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三方按投资比例分担。
十、 物权行使
三方共同行使所投资物业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他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物业的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三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权行使
11.1如三方共同决定出售物业,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或分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三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11.2如果一方决定出售物业,应书面通知他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物业,应书面告知他方。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收购他方的物业份额。
11.3如果一方接到他方出售物业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物业;如果不同意出售物业又不愿意购买他方的份额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物业,并应给予出售物业的积极配合。
十二、三方支付投资款的方式
按乙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三、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三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四、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三方均可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十五、违约责任:
三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七、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提交开发商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三方合伙购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即是与开发商签约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三方共同投资购买 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三方共同投资 物业: 栋 号,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1 甲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2 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3 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三、产权比例(产权证的办理依据)
3.1甲方享有共同投资物业 % 的产权。
3.2乙方享有共同投资物业 % 的产权。
3.3丙方享有共同投资物业 % 的产权。
1
四、物业考察、投资入驻
三方共同对物业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投资入驻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5.1甲丙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投资入驻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房相关款项的支付、《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购房抵押按揭贷款办理、物业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5.2甲丙方依法给乙方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5.3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要标明三方各享有物业的份额,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乙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三方另行协商。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乙方负责所投资入驻产品展示中心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丙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丙方或甲丙方委托律师的书面同 2
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投资收益由三方按投资比例分享。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投资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产权过户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三方按投资比例分担。
十、 物权行使
三方共同行使所投资物业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他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物业的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三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权行使
11.1如三方共同决定出售物业,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或分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三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11.2如果一方决定出售物业,应书面通知他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物业,应书面告知他方。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收购他方的物业份额。
11.3如果一方接到他方出售物业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物业;如果不同意出售物业又不愿意购买他方的份额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物业,并应给予出售物业的积极配合。
十二、三方支付投资款的方式
按乙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三、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三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四、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三方均可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十五、违约责任:
三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七、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提交开发商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合伙购房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中山一路104号第1-2幢第3-5层 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总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款 )。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 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和%的权属。
第四条 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或另两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或两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两方或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两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两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或两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两方或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11年 月 日
合伙购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之相 关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伙项目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共 间)房屋(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产权证编号为 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购房款 万元人民币,中介费 元,交易税费 元、维修基金 元,其他支出: 元,总价款合计 元。(大写: )
第二条 出资金额及比例
甲乙双方各享有该合伙房屋50%的产权份额,双方按50%的产权份额比例承当该房屋总价款。购买该合伙房屋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乙方各出资50%。
第三条 产权比例
甲乙双方各享有所购房屋的50%产权。
第四条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所购房屋进行了实际考察、了解,并出于双方自愿购买。
第五条 产权证署名、保管及购房文件签署、款项支付、手续办理
1.乙方同意本房屋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在此郑重承诺,本协议所指房屋50%产权归属乙方所有,确认乙方产权地位;
2.产权证由甲方保管;
3.乙方委托甲方由甲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房相关款项的支付、《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开通等所有购置房屋的相关手续。
第六条 购置房屋物业税费承担
购买房屋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正常合理费用,如:购房款、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中介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 房产房屋的使用及管理
合伙房屋的所有权凭证暂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税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并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伙房屋进行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房屋分配:卧室 间甲乙双方各使用两间,分配方法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客厅、卫生间、厨房、走廊各 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合理使用。
第八条 房屋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物权行使方面,甲乙双方原则上共同行使所购房屋的占有、出租、
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但房屋买卖、抵押、担保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份额。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生效、履行、解释等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七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承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另外向守约
方支付赔偿金 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所有内容甲乙双方配偶已经表示确认,涉及相关约定时承诺遵守。
2.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 情形出现,风险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所得补偿甲乙双方按1:1比例分配。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证人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项: 。
甲方: 乙方:
配偶: 配偶: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买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中山一路104号第1-2幢第3-5层 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总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款 )。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乙方%丙方 %。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和%的权属。
第四条 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或另两方的
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或两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两方或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两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两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或两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两方或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2011年 月日篇二:合伙购房协议书范本
合作购房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 的房产 ,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 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 %、 乙方享有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
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 %)由甲方付 %、乙方付 %,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十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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