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三方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出租自有房屋于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户型为 室 厅 厨 卫、座落于宜宾市 区(街) (小区)(宿舍) 栋 单元 层 号。房屋类别为(住宅)(商用物业)(写字楼)的自有房屋中(整套)(其中 间)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
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月)(年);
三、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下同¥ 元,大写 元整)。每期租金按(月)(季)或( )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乙方每期租金支付在先,租赁使用在后。首期租金付后,乙方应于下期租赁起始日 日前,提前支付下期租金,若乙方超过下期租赁起始日 日仍未支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协议签订同时:
1、视甲方房屋是否装修和室内设施的多少,甲方可向乙方收取(¥写 元整)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双方结清一切手续,房屋设施设备无缺损(自然磨损的除外),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2、本协议签订(当日)(日内即月日下午时前)由乙方支付首期租金于甲方。
五、交房
1、交房时间议定为;
2、交房前房屋内所有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3、甲方保证交房时房屋内设施设备和格局符合双方签订本协议时的相关规定,并由甲方负责检查维修使屋内设施设备使其处于完全适用状态。
六、租赁期内:
1、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概由
2、乙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乙方应自行做好出租屋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5、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改动房屋结构;
6、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转让、转租、分租房屋。但甲方只认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7、租赁期内的自然大型维修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租赁期未满前 日通知对方外另采取以下 种方式办理:
1、甲方单方解约,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另对等支付等额现金给乙方作为补偿金,同时按实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乙方单方解约,无权要求甲方退还所收租赁保证金,但甲方应按实退还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并由乙方将之前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结清;
2、因该出租屋为清水房需要乙方装修后才能正常使用,甲方单方解约,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另对等支付等额现金作为补偿金。乙方单方解约,无权要求甲方退还所收租赁保证金,并且不得损害任何装修。但甲方应按实退还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 1
八、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中介方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整居间租赁服务,并完成本协议签定,中介方即刻向甲方收取租赁佣金为首月租金的 %即¥ 元整;向乙方收取租赁佣金为首月租金的 %即¥ 元整。
十、屋内配套设施有
十一、租赁结束后,乙方必须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必须恢复甲方交房时的卫生状态,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元整作为打扫卫生的费用;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其他事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商贸路东段6号附15号(新华书店旁)
电话:18990923562 13388398732 0831—2328033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2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次承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唐山市路南区
一、 房屋转租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与乙方,并同意乙方将自己位于 的房屋转租于丙方使用;甲方同意和丙方延续乙方的租房合同,并保证丙方同等享有乙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必须保证在丙方转租的房屋到期时先争取丙方意见,如果丙方需要续租,丙方有优先权。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并同意转租 的房屋与丙方,并同意将其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
丙方次承租乙方房屋,并同意享有乙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 丙方向甲方支付水电费押金元。在丙方解约之后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二、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物业费、债务等
在乙方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其所租赁的 房屋使用期间所有水电费、物业费、债务等所有费用完全缴清,由所缴部门开具发票于甲方、丙方。乙方应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债务等所有费用以转租合同日为准。在乙方转租合同日以前此房屋的所有费用与丙方无关。
三、房屋转让金及付款方式
丙方支付转让金时间:在乙方把所有费用缴清并出示给甲方丙方票据后支付, 年 月 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3月5日房屋租金、装修、装饰、两个排风扇、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 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甲、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丙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甲、乙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五、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房屋租赁赁三方协议
甲方: (出售人) 乙方: (承租人) 丙方: (购买人)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将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方将上述租赁房屋出售给丙方,为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现三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知晓并认可甲丙双方买卖上述租赁房屋事宜,并自愿放弃基于与甲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取得的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二、丙方承诺:知晓并自愿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且同意承接甲方在该租赁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三方约定 年 月 日前房屋租金由甲方收取,自 年 月 日起,乙方按《房屋租赁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直接向丙方支付,合计金额 元(大写: );丙方收款账号为: ,开户行: 。
四、本协议作为原《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与租赁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三方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完整版
甲方:
乙方: (承租人)
丙方: (购买人)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已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
称:“租赁合同”),将位于 (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出租给了乙方作为经营咖啡、快餐使用;现甲方
已与丙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A1-052号 ),将上述租赁房
屋转让给了丙方,三方现就相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承诺:放弃基于与甲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取得的对租赁房屋的优
先购买权,且知晓并认可甲丙双方签订的关于所租赁商业用房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
二、 丙方承诺:知晓并自愿遵守“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且
同意承接甲方在该“租赁”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同时甲方不
再作为房屋出租方,乙方亦不得再基于该“租赁合同”向甲方主张
任何权利。
三、 三方约定自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之前乙方已缴纳的租金由甲方
获取。自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2011年5月1日起,乙方按《租
赁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由其直接向丙方支付,之前乙方已缴纳的履
约保证金,尚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转移给丙方。
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
附件1: 《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2: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新国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号: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
出租人: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承租人: (以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
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150号“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暂
定名)第 层 部分位置,建筑面积约为 ㎡,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楼层平面
图(用阴影表示部分)。该面积作为实际计租面积,双方不再就使用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甲方出租的房屋为商铺,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
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的租期结束之日起算,免租期 个月(含装修期和试
营业期),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 年 月 日起正式计租。
2. 租金第一、二、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每月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每季度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年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租金以每 个月为一付款周期,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的租赁原则。租
赁于房屋交付前七日内交足,以后的租金均应在下一付款周期开始前七日交足。
4. 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 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的房屋租金未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空调使用费等使
用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自签约当日须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的款项: ¥
币: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3.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给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的自然磨损除
外),乙方应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否则,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合理的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相当于租金的房屋使用损失,保证金不足以抵
扣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 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公用事业费
用,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内提取上述费用和因延迟缴纳上述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违
约金等,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至相当于同期两个月租金的金额,否则视为乙方毁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
年度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5. 合同届满后,乙方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并付清所有的费用,经甲方及大楼之物业
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且乙方在租赁
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即在15日内不计利息将履约保证金返还
乙方,保证金不足抵扣欠费的,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在5日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大楼的物业管理状况,并同意接受大楼的物业管理。
2. 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大楼物业管理部门规定,并按照规定向大楼物业管理部
门缴纳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空调费等相关费用。
3. 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乙方按 交付。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房屋用于销售,应向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
享有优先购买权。
2. 若乙方放弃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事项通知乙方,房
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
1.1 抵押
本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用建筑物包括租赁物业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 甲方须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到损害。
1.2 维修责任
租赁房屋发生的自然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坏,甲方应负责维修。
2. 乙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
2.1 安全责任
乙方应随时检查消防设备及防火设备,及时排除上述设施和设备的问题。由于上述设施设备(由第三人过错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除外)而产生、导致或引发的任何人身或财产伤害,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2 装饰装修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装修房屋,装修方案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无论甲方是否继续使用乙方的装修,甲方均不对乙方的装修进行补偿,甲方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的,乙方还应承担恢复责任。
2.3 设备设施的维护
2.3.1 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并承担日常维护费用;
消防设施及设施设备的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3.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完整、无偿地,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
况下(自然折旧除外)将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甲方在移交10日内,
发现设备、设施因乙方原因而受损的,乙方应当承担合理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
从保险证金中扣除。
2.4 转租、分租、转借、调换租赁房屋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转租、分租、转借、调换租赁房屋,或将房屋交与其关联企业使
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5 公用事业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并按时交纳租赁房屋的税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
卫生费等公用事业费。
2.6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
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2.7 乙方不得占用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承租部位进行经营,亦不得擅自占用楼宇公用部
位,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2.8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只能作为咖啡、快餐经营场地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规和成都市政府的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第八条 房屋交付
1. 甲方按房屋现状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应当保障房屋设备设施的完整并不受损害。
2. 甲方同意乙方在所租赁房屋的东面开一扇门,见附件一平面图所示。
3.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必须及时腾退房屋,并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搬出
全部物件,10日后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乙方在
租赁期满后不及时腾退房屋的,甲方按上述季度租金的两倍收取乙方实际使用房屋
期间的房屋使用费,如该行为导致甲方对新的承租客户违约的,乙方还应承担该违
约所导致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优先权。
第十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租赁房屋损毁到无法修复,本合同自然终
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1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日期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为逾期天数乘以同期应收租金的千分之三。
1.2 租赁期间,若甲方的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的10%计算。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2.1 乙方拖欠租金,在30天内的,应每日按欠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拖欠租金超过30天的,乙方应每日按欠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因解除而未履行部分的甲方应收取租金10%,作为预期利益损失由乙方对甲方进行赔偿;
2.2 乙方连续2个月不支付本合同下的公用事业费或管理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
回出租房屋,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2.3 租赁期间,若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
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但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的租金;
2.4 当甲方提取保证金后,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达30日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尚未到期的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 乙方擅自转租、分组、转借、调换租赁房屋行为或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甲方有权责令停止上述行为,终止并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 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除因期满而终止外,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1. 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 一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任何类似事件;
3. 政府部门征用或要求拆除租赁房屋,或限制租赁上述房屋;
拟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在终止通知中明确本合同的终止日 ,终止通知在送达对方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指写字楼“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
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鞋子名称更改为由要求
解除合同或向甲方索赔。本合同所指写字楼“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名
称更改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 合同期内,因乙方装饰、装修或不正当使用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2. 本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享有原租赁房屋的优先续租权。
3. 3.1 合同期满,乙方欲续租的,乙方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
需携带租赁合同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租赁期截至当月相关公用事
业缴费完结证明(缴费凭证),与甲方商谈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3.2 续租合同的签订依据当年租赁房屋现状及租户实际情况重新确定相关条
款。
3.3 续租首年,租金在当年度租金价格基础上上浮,上浮比例不低于10%。
4. 如不再续租房屋,乙方需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提前通知甲方,并主动完结相关手续。
5. 本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
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租赁期满后终止,本合同文字为中文。
8. 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分。
9. 履约保证金及租赁如需转账支付,请汇至以下账户:
10. 开户行: 账号: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楼层平面图,用阴影表示部分。
出租人(签章):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承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购房合同登记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已/□未)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厂房□其他
(二)甲乙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相关法规要求,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按□月□季□半年□年支付。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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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三个月租金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2.逾期3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物业等费用的。
3.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三个月租金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3%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
共 3 页 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
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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