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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员工守则
为了实现对公司员工的科学管理,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一般公司都是制定出一套员工守则,以保证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法利益,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公司员工守则,供各大中小型企业管-理-员阅读参考。
1.公司员工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同事间要通力合作、和睦相处,言行要诚实、廉洁、勤勉。
2.公司员工对直接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不准推委、拖压,做到令行禁止。
3.按时上下班,严格遵照执行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要按时打卡,不准代替他人打卡。
4.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立足本职,明确本职职责,恪尽职守。如对领导指令和工作有不同见解,应婉转相告或进行书面陈述,书面材料交厂办,一经厂办明确,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有抵触情绪。
5.品牌及其款式设计所有权仅限于本公司,公司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侵害、抄袭、模仿(包括进行非法再生产和销售),否则公司将提起诉讼及追究法律责任。
6.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如确需离开,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凭证,公司批示许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7.公司办公区域及仓库等地,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
8.员工下班时,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员工应关闭车间电灯、电扇、机器等,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处理。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自身操作不当损坏产品的一律照价赔偿,并罚款。车工损坏衣服根据损坏程度扣罚,烫工损坏衣服根据衣服批发价格进行赔偿,裁床损坏裁片,根据损坏数量扣罚。
10.员工要求辞退或公司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离开岗位当天不得结算领取工资,必须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日领取。
11.爱护公司财物,杜绝浪费,不得假公济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生产车间或利用公司物资干私人事务,非因职务需要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公物或支用公-款。
12.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得在生产场所大声喧哗或做妨碍他人工作的事情,严禁在车间吵架。
13.注意保持办公区、生产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在工作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全神贯注,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如:吃零食、看报刊杂志、打私人电话等。
14.严禁泄漏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5.未经许可,厂里文件、资料、图片、画册等都不能带离公司,员工出入车间不得带包裹,包裹必须存放在公司规定的属于自己的物品存放箱里。
16.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工作上互相监督共同进步,对不良现象,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并保密。
17.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不断进取、勤奋工作,才能获得个人待遇的改善,实现自身价值,为公司、为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
以上守则若有违反者,按相关制度处理。
这是一个进取的团体,这是一个拼搏的团体,你的梦想在这里飞翔,你的事业在这里成就,在你创造价值的同时,我们将给予你一份理解和关怀,愿共同的努力换取成功的喜悦。
企业员工守则
企业的每一名员工,都要遵守企业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也叫员工守则。以下是一完整的企业员工守则,资料仅供参考。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公司员工守则的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公司员工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公司管-理-员工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履行“忠实地做事,真诚地待人”的员工座佑铭。塑造“XX人营造温馨,XX人传播文明”的品牌形象,建设“廉洁守纪、团结和-谐,创新进取、业绩高效”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各级负责人应带头遵守并督促员工执行本规范。
第二章 爱岗敬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忠于职守,讲求实效。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部门及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争创一流业绩。
第五条 遵章守法,办事公道。遵守法规行纪和事业部规章制度。敢于并善于管理,公正公平行使职权。
第六条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严禁商业贿赂、私拿“回扣”等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行为。
第七条 周密计划,有条不紊。工作具有前瞻性、计划性、连续性。区分主次矛盾及轻重缓急,分段滚动推进。执行规范工作流程。
第八条 面向基层,服务一线。实行人性化、亲情化的管理服务。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办实事。
第九条 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树立大局观,发挥团队效应,密
切协调,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
第十条 勤奋学习,创新进取。学习政治理论,钻研专业技能。吸取新知识、新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举措,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
第三章 办公区域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提前到岗,离岗报批。不迟到,不早退,中午不饮酒。因私离岗须请假,因公外出须报告。
第十二条 着装朴实,仪表端庄。佩戴工作证胸牌。不穿背心、拖鞋。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员工不赤膊、不留须。女员工不穿超短衣裙、不浓妆艳抹。
第十三条 言谈温馨,举止文雅。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轻声交谈,不讲粗话。提倡说普通话。同事相遇,相互问候、致意。进他人办公室先轻敲门,听到应答再入门。不坐在办公桌上或跷脚搭椅。
第十四条 室内整洁,井然有序。窗明几净。不在墙壁挂贴个人物品及广告。办公桌面无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会议室和禁烟区域吸烟。
第十五条 专心工作,不做私事。上班时间不窜岗闲聊、炒股票、玩电子游戏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按时到会,认真参会。参加会议提前入场。聚精会神聆听,记录发言要点。保持会场秩序。
第十七条 勤俭节约,计划开支。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分钱。使用开支先报批。按规定申领、使用办公用品。
第十八条 下班上锁,防火防盗。妥善存放公司文件、资料。帐款凭证、重要文件入库上锁,物品文具收拾妥当。关闭电源、电器。锁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四章 上下级间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民-主集中,步调一致。决策前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决策后口径相同、行动统一。个人不同意见可以保留。
第二十条 服从指挥,令行禁止。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个人服从组织。认真执行领导布臵的工作。不随意越级指挥。
第二十一条 逐级请示,如实汇报。请示属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应拟书面材料。不越级请示。不上交职权内应解决的矛盾。汇报工作讲实话,报实情。总结成效查差距,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 关心员工,帮扶下属。各级负责人从政治上关怀、工作上帮扶、生活上关照下属。鼓励下属推陈出新。
第二十三条 上下配合,有序协办。对需多部门协办的工作,报上一级领导审批后实施。遇特殊情况可先协办,事后向分管领导补报。
第五章 通话通讯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通讯联络,保持畅通。根据工作需要,全天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着重保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节假日、夜间的信息传递。
第二十五条 礼接电话,通话简要。电话铃响及时接听。致以“您好!___公司”等问候。通话简明扼要,不在电话中聊天。参加会议将手机臵于振动或静音,出室外拨打、接听。
第二十六条 网络信息,及时准确。爱护电脑设备,规范操作,安全使用,输入信息数据完整、真实。保持网络信息畅通。
第六章 接待来访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 尊重访客,礼待首问。热情接待员工及宾客来访。对不属本人分管的事宜,引领到分管部门受理。
第二十八条 预约来访,守约接谈。做好来访安排,准时候客接谈。因故变更提前通知对方。
第二十九条 重视上访,化解矛盾。认真听取上访员工的意见或要求,配合其所在部门化解矛盾,防范越级群访或矛盾激化。
第三十条 礼送访客,道别再见。对来访者礼貌送行。一般送至办公室外或楼梯口;重要贵宾送至办公楼大门以外,送行时应在客人离去后返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范自二OO七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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