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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第一条 为了检查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建立工作的情况,正确评价各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成绩,同时也为了帮助、提高公司员工的监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主要内容及标准详见附表“考核记录表”。
第三条 考核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公司的工作标准、质量手册、公司转发的有关质量安全的外部文件、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第四条 各项目部应每月巡检一次,并在月度生产例会上汇报巡检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季度由各项目部总监及总监代表共同参加,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巡检,对巡检工作作出总结,在此基础上召开季度生产例会。
第五条 各项目监理部涉及考核的所有期间及考核作用与公司部门考核期间、考核作用相同。项目监理部无故逾期未上报考核结果的,每逾期一天扣2分。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对在考核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各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被考核的项目部总监限期拿出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如总监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要求,公司将给予该项目部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 项目部员工于每月3日前将个人本月《月度工作计划表》上报至项目部总监,由总监确认后汇总至公司总经理助理处,经绩效考核工作监事组确定各项工作权重后予以实施。为体现员工每月工作计划申报的合理性,允许员工每月20日对本月工作计划实施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员工确因工作需求要调整某项工作的,需填写《工作计划调整表》报总监,由总监初步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助理,经绩效考核工作监事组审核确认后,决定是否对该项工作实施考核并变更权重;总监、公司总经理要求某员工新增实施某项工作,可按工作计划调整流程通知实施员工,该项工作不列入工作绩效类考核范围,只作为加分项。《考核记录表》内的考核内容对象为整个项目监理部。
第八条 项目监理部员工月度个人考核得分=考核记录表得分率×50%+员工个人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得分×50%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核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解释权在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监事组。
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促进公司管理工作步上新台阶,确保公司年度目标任务的胜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考核(企管部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企管部每月将考核情况通知综合人事部计发各部门的月度考核奖;各部门月度考核情况并与公司年度评先、年终经济承包合同兑现挂钩。
月度考核奖设置内容
第四条:根据公司2011年度经济承包合同约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精神,每月从各部门月度效益工资中提出100元/人,公司另按100元/人标准(实业一部、维修保运部按200元/人标准)拨付资金指标核定到各部门名下共同组成月度考核奖,并按本办法进行月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考核奖。
第五条:各部门月度考核奖具体标准如下(含每月从各部门月度效益工资中提出的100元/人)。
1、综合人事部考核奖800元/月;
2、财务资产部考核奖800元/月;
3、企业管理部考核奖600元/月;
4、关联交易部考核奖400元/月;
5、技术开发部考核奖200元/月;
6、经营贸易部考核奖400元/月(每月已预留20%效益工资,未再从部门月度效益工资中提出100元/人);
7、实业一部考核奖1200元/月;
8、实业二部考核奖500元/月(利润承包单位,未再从部门月度效益工资中提出100元/人);
9、维修保运部考核奖3300元/月;
10、储运部考核奖400元/月;
11、东莞门市部考核奖400元/月。
具体考核细则
第六条:考核对象在月度考核周期内未完成月度分解任务指标或管理、服务指标完成不好的,视完成情况扣罚考核分。
第七条:
部门月度考核奖总额
部门月度考核奖实发金额= -------------------------- ×考核得分
100
第八条:具体扣分标准见附表《工作质量考核细则》。
附 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元月一日起实行。
岳阳昌盛工贸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七日
工作质量考核细则(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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