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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出差补助标准
根据目前出差人员情况,以及实际费用情况,决定对出差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城市驻点业务员出差:
(1)到本地区出差,住宿的按9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2)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1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二、片区经理、业务主管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2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四、副总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50元包干。
五:其它报销:1、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按实际发生报销。
2、双人同性别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标准8折核算。
3、带车出行时,司机与同行最高职务人靠,但每人相应降低10元包干费。
六、几点说明:
(1)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原则上按照出差补助包干标准核报。出差补助包干范围为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宿费。出差补助天数为自然出差天数减一天计算(即到公司或驻地当天无补贴)。
(2)外出要求有相应反映日期的车票。特别是从驻地出发和返回驻地的车票必须有日期,否则按前一张有日期的计算补助。中途出现无日期、无出发地及到达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写明出发地及到达地,否则不予报销。住宿必须有住宿发票,发票金额多少不影响补助标准。无发票的不补助。
(3)夜间乘车不住宿,且不坐卧铺的。按住宿标准50%补贴。乘卧铺的无住宿补贴。
(4)飞机、火车软卧、动车一等软座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后,才能报销。
(5)到有住宿条件的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出差,无住宿费补助。在办事处统一就餐的,个人按办事处标准交伙食费。办事处不得因此申请报销餐饮招待费。
(6)该标准从3月14日起执行。此前的出差仍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出差补助标准的规定
一、城市驻点业务员出差:
(1)到本地区出差,住宿的按9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2)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1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二、片区经理、业务主管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2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三、外区经理、KA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3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四、副总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50元包干。
五:其它报销:1、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按实际发生报销。
2、双人同性别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标准8折核算。
3、带车出行时,司机与同行最高职务人靠,但每人相应降低10元包干费。
六、几点说明:
(1)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原则上按照出差补助包干标准核报。出差补助包干范围为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宿费。出差补助天数为自然出差天数减一天计算(即到公司或驻地当天无补贴)。
(2)外出要求有相应反映日期的车票。特别是从驻地出发和返回驻地的车票必须有日期,否则按前一张有日期的计算补助。中途出现无日期、无出发地及到达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写明出发地及到达地,否则不予报销。住宿必须有住宿发票,发票金额多少不影响补助标准。无发票的不补助。
(3)夜间乘车不住宿,且不坐卧铺的。按住宿标准50%补贴。乘卧铺的无住宿补贴。
(4)飞机、火车软卧、动车一等软座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后,才能报销。
(5)到有住宿条件的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出差,无住宿费补助。在办事处统一就餐的,个人按办事处标准交伙食费。办事处不得因此申请报销餐饮招待费。
(6)该标准从3月14日起执行。此前的出差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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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2日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更好的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出差人员的办事效率,保证完成出差工作任务,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与制定原则
(一)因公出差分为正常业务出差和非正常业务出差两类。正常业务出差包括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和乘用公司车出差两种情况;非正常业务出差包括展会出差、公派学习培训及参加会议出差等。
(二)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约、合理支出的精神,对城市间乘车费实行据实报销的原则,对其他出差费用标准(餐费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对通讯费实行适当补助的原则。
(三)公司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往返公司时,办事处到公司的城市间乘车费用参照本标准,其他费用不执行本规定。 二、差旅费报销基本标准
城市间乘车费具体报销规定:
1、如果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或者乘车时间不足十二小时,但登车时间在晚八时到凌晨七时之间且累计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以乘坐火车硬卧(或卧铺客车)。
2、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或卧铺客车)条件但没有乘坐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硬席票价给予适当的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乘坐非空调车的,按票价的60%发放; (2)乘坐空调车的,按照票价的30%发放。 (3)乘坐动车没有补助。
3、乘坐动车需考虑时间及费用因素,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乘坐。 4、5元以内火车订票费及20元以内飞机保险费(壹份),可在交通费内一并报销。超出部分,由总经理在票上单独签字后方可报销。
5、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城市间乘车费)
6、乘公司车辆到外地出差,车辆必需费用,如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汽油费等由驾驶员报销。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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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出差费用具体报销规定: 1、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出差潍坊市各县市(包括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当日往返的,只报销餐费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为50元/天。
2、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出差省内城市可当日往返的,只报销餐费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为60元/天。
3、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城市出差,只要办事处条件允许,出差人员原则上在办事处住宿,不再报销住宿费,报销标准顺减60%;可按照核定报销住宿费总额的40 %报销其他费用。
4、两人以上同性别人员出差,考虑合住因素,按标准的80%报销。如不是同性别人员,原则上就高一级人员标准报销。
5、乘公司车辆到外地出差(潍坊地区包括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可当日往返的,驾驶员、乘车出差人员可报销餐费,报销标准为20元/人*次,不再报销住宿费用及市内交通费;不能当日往返的,出差人员可依据“(二)其他出差费用标准”的65%报销住宿费及餐费,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6、驾驶员出车外地的,除按前述条款报销其他出差费用补助外,另外给予驾驶员出车补助。报销标准为:省内出车(潍坊地区包括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20元/次;省外出车30元/天。
7、本标准中列明的其他出差费用标准为单日最高限额,除驾驶员出车补助项目外,其他费用一律凭正规票据报销。
(三)、出差期间通讯费报销标准:
报销出差期间通讯费时,若属公司不报销手机费人员,则在报销时按照应报销金额报销;若属公司报销手机费人员,则在报销时暂不予发放,在其实际报销当月手机费时,按照公司核定的月度手机费报销标准,加上当月出差期间应报销的通讯费金额给予报销。如果实际金额超出上述两部分相加之和,则只能报销没有超出部分;如果实际金额不足上述两部分相加之和,则按实际金额报销。
三、非正常业务出差的管理规定
(一)、展会出差。此类属集体出差性质,出差人员仅可以报销往返车票、通讯费及展会出差补助(出差补助为20元/天),不再单独报销其他出差费用(餐费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展会期间的住宿费、餐费、往返会场及宾馆的乘车费等,由公司指定的展会负责人列表汇总后分类报销。展会负责人要严格审查参会人员各项费用的合理性、准确性,对于不合理、不准确的费用拒绝报销。
展会完毕后七日内,所有展会费用必须报销完毕。如因公司指定报销人出差在外等原因不能持单据报销时,报销人可以先将所有费用列表后传真到公司,由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留财务出纳处备案复核,待公司指定报销人回公司后给予报销。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元。
(二)、公派学习培训及参加会议出差。允许此类出差人员报销往返车票、培训费、会议费、培训及参会期间食宿费。如果培训、召集单位不提供食宿,以不同的出差地点,按照其他出差费用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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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
1、本规定中总经理,为总公司总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报销,参照副总经理相关规定执行。
2、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3、本管理规定范围内各项费用的报销,除补助性质的费用外,其他所有费用必须凭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据实报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规发票财务部门将拒绝报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四个工作日内(展会出差七天内)必须报销完毕,不得随意拖延。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拖延七天视为自动放弃报销权利。
5、出差人员报销时,所有报销单据必须做到分类粘贴、整齐、规范,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对于粘贴混乱,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单据,财务部门将拒绝报销。
6、报销其他出差费用(餐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时,有发票的首先粘贴发票。如发票总额超出标准,则按照报销标准执行;发票总额低于报销标准的,差额部分单独列入补助项目予以报销。具体项目明细参照《差旅费报销单》。
7、出差人员报销时,个人粘贴好各类费用单据后,先到财务部出纳处进行预算内审核:单据及报销金额符合财务规定,则出纳在“审核”处盖章,表明符合本管理规定要求,对超出报销额度的,出纳在报销单上予以标明“超报销额度**元,请总经理审批单独签字”字样(注:此类报销单总经理签两次字,以明示特批同意),然后进入后续公司领导审批程序,经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部负责人签字,最后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报销款项。
8、凡与原“出差(外出)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审核报销。
9、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派出部门负责人核准并签署意见后企财部方可审核报销。
10、以上涉及报销时限的,若因总经理或其他审批人出差在外不能及时签批时,时限可以顺延。
五、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图示:
六、其他规定
本制度自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本制度的制定、解释、监督实施归公司财务部,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二0一 二年八月十四日
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
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近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公司人事、财务部商议决定后由总经理批准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 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人数、所需资金、出差期限,由财务部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天数。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凭借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申请相应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凭票据报销。(转正人员方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3、 出差人员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备注一栏中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中“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备注:技术部出差人员应由项目经理提前规划好出差期限、回司日期、出差进度内容,技术部全体员工应配合项目经理严格控制项目进度,积极回报项目进程,不得随意拖延出差进程,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出差进程延误出差成本浪费情况由项目经理和人事部核准后依照情节严重,做相应处罚;
4、 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总经理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
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和情况变化需要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派出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2)出差报告制度
出差报告制度是指员工经公司授权的相应领导批准出差后的每日工作情况、工作进程的日汇报以及出差后返回公司,对此次出差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总结汇报的制度。
1. 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部门经理以下的员工必须每天以日报的形式向总经理、部门经理、销售经理和人事经理汇报当天的工作进程,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的支持和帮助;
2. 出差报告采取上行汇报制度: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必须第一时间内向总经理、部门经理、销售经理、人事经理及部门全体人员抄送此次出差的工作总结。应将此次出差做全面的总结,应将遇到的问题、处理的方法、需要的支持、以及此次出差的工作心得以书面文档的形式总结并且抄送给部门员工,以供大家共同学习提高、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3. 出差报告上应详细写明此次出差拜访的公司名称、地区、客户姓名、会谈结果、实施情况、及跟进事项等,报告采取人(各部门经理)应对报告进行认真听取及评估,对报告中反映的情况、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安排相应的跟进措施。
并应当整理规划员工出差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处理方式、需要的支持、以后类似情况的规避方法,在每周一晨会上整理汇报给全体人员,并以书面汇总的形式上传至群共享(以便让员工了解每
周工作进程、遇到的问题、解决了的问题,未解决的问题;以及下周的安排规划)
二、 出差的审核权限
1、 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三、 出差延误处理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总经理电话联系知会,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额外部分外,依情节严重作出处理。
四、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 补助标准
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施上限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1)、差费补助为住宿补助和其他补助(含餐费和市内交通费用)
1、对本市市区内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采取:
1)、对住宿费、话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包干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
市区、各地州县级一下城市、偏远城市(住宿标准为)
经理级别 : 市级内:300元/天;各地县200元/天;
技术人员:市级内:180元/天;各地县100元/天;(报销需提供有效发票)
特注:两人(同性)以上出差的,应安排两人同住一个房间,并应严格按照公司住宿标准住宿:住宿报销按照一间标准间的住宿标准报销
(如两人同出差去喀什,住一间房,那么财务报销180元=每人90元/人);如遇特殊情况:如旅游旺季需要抬高住宿标准的,可以电话知会部门经理和人事经理,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后向总经理反馈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当地相应住宿费用的报销。(特殊情况特殊 处理,但应提前知会相关负责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超支不补也不再发给出差补贴)
2、市内交通餐补费用
经理级别 60元
技术人员 40元
为简化财务手续,伙食费和车费按本制度中规定标准实行包干,节约奖励,超支不补。
3、话费报销:因公司已经给全体员工配备了手机和手机卡,并且每月按照实际情况给全体员工充值话费,话费报销实施包干报销,(群邮件已经给大家明确说明,群共享里也给大家说了如何节省出差开支)超支自费。
4、公司出差人员所乘的交通工具应提供相应的票据实施报销;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必须提供明细账单和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超出规定范围由个人承担。
2、 两人以上的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员
工出差原则上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以采用出租车,(如各地州接货)使用出租车要经领导同意,打的费用可以报销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6小时以内为硬座待遇;6小时以上可享受硬卧待遇(若员工乘坐6小时以上的交通工具,自发没有享受硬卧待遇的可以补50%的票据差价)
3、 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
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4、 其余具体办法: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用;
2)、出差人员享受夜间出差补助(七点以后乘坐交通工具出差的,可享受出差补助)
3)、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需要使用招待费(另见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4)短距离出差者如当天可以往返的视情节给予报销来回路费和午餐费用。
5.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1)、酒店内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内物品损坏使用费用;
2)、公司已经给员工了出差的餐补,故额外的餐费超支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3)、出差过程中公司内部间电话是可以免费互打的,接听电话是免费的,拨打电话前请加17953+拨打号码,个人电话公司不予报销;
4)、任何私人购物费用,以及不应超支的额外费用;
5)、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五、外来工作人员费用报销
1)、外地来公司工作的部门主管及技术人员,每季度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12天,一次性报销费用2000元。
2)、总公司派来的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每次补贴应先征得总经理批准后,再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六、费用报销程序
所有报销单据报销有效期为7日,当天出差的费用7日内必须交给财务部审核:超期一律不予报销
短期出差的员工应回公司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应填写规范,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的每一单的事由、目的地、人数、用途、期限、和原始单据张数,并附上原始单据和发票,经财务审核签字后,总经理审批。
所有票据超期一律不予报销。
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复核。
特注:本着诚信的原则,差旅费要据实报销,若发现虚报,谎报,一次警告,二次所有费用一律不报,三次除名。
差旅费报销流程图:
本制度由财务部、人事部协商后制定,随公司发展逐步完善;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人事部所有;
出差补助标准
差旅
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明确工作任务。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路线,出差目的,预计天数和预借差旅费数额,经直接上级主管审批,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款项支取。
2、出差人员完成任务返回后,10日内必须报账(以车船票或有关票证时间为准),差旅费原则上一次一结算,确因工作任务紧急,五日内必须再次外出者,最多不得超过两次一结算所需时间。逾期报销不再享受出差补助。出差人员报账同时,结清预借差旅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假借出差机会,私自侵占或挪用公-款。形成欠款二个月以上者,按10%年利率计收利息,并在发工资时扣除全部收入抵冲欠款,触犯法律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出差人员住宿标准(元)及报销比例:
超出应报销金额的部分,公司承担70%予以报销。财务拒绝一切领导特殊签批手续。
4、司机随同领导住宿的,住宿费用由该领导统一报销,住宿发票上要注明“包含司机”字样。
5、司机报销出车费用必须附有每次出车派车单;来回行驶超过140公里,按公里数计算,每公里补助0.05元,140公里以内不享受此补助;每月定额电话费用50元。
6、出差人员一次出差多处住宿者,住宿费可以平均计算。但必须出具各处住宿凭证。
7、乘坐火车、从晚8点至次日晨7点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12小时的可以购硬卧车票。
8、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职能机构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可以乘坐飞机无须审批。其他人员工作需要,4折以下无须批准,4折以上经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职能机构负责人批准报销。
9、严禁出差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游山玩水,如发现绕道或私自停留其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0、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必须附有会议通知,会议费含有伙食补助、住宿费的,与会人员不准报出差补助费及住宿费。
11、订票费报销20元,十一、春节期间报销30元。
12、工程部项目开发人员连续差期20天以内,电话费不得超过100 元,公交及出租费不得超过200 元。
13、线束售后人员、质量部现场服务人员和常驻物流人员,每月
电话费不得超过100元,公交费100元。
14、费用报销单中的费用项目需按明细详细填写,不能只填总额,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财务部单据粘贴要求执行,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15、出差生活及交通报销标准:
每人可以报销生活补助费30元/天,可以累计;交通费用按工作计划,但不超过20元/天,可以累计。
16、销售人员话费控制:
业务员:平均每人300元/月,每半年报一次电话费,要求不能因话费原因致使业务中断或出现公司联系不上的现象,且报账发票上姓名必须与报销人姓名一致;办事处固定电话350元/月(上网100元/月、传真100元/月、市话150元/月,可以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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