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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人员出差补助
一、为规范公司出差补助及出差餐费补贴标准,统一相关事宜的处理,制定公司出差补助(贴)的实施细则。
二、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每天公司给与每位出差人员补助和补贴共计100元。具体分为出差补助20元和餐费补贴80元(早餐20元、午餐30元、晚餐30元)。
三、几项具体规定:
(一)、乘飞机出差的情况:
1、出发:
8时30分以前出发的航班,一天100元出差补贴和补助全额给予。
8时30分以后,20时以前出发的航班,出差补助按半天10元发放。
其中:12时以前出发的的航班,没有早餐餐费补贴。12时以后,只有晚餐餐费补贴 。
20时以后的航班没有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2、返回住所:
12时以前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航班,当天没有中、晚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12时以后,18时以前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航班,没有晚餐餐费补贴,出差补助按按半天10元发放。
18时以后到达住所所在地的航班,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按正常发放。
(二)、乘火车或长途公交车出差情况:
凡是当日或者连续乘车时间超过6个小时的,均按照一天出差正常补助和补贴。当日或者连续乘车时间低于6个小时的按照下面规定执行。
1、出发:
乘坐8时以前出发的车(班)次,这一天100元出差补贴和补助全额发放。
8时以后,12时以前出发的车(班)次,没有早餐餐费补贴,出差补助按半天10元发放。
12时以后出发的车(班)次,只有晚餐餐费补贴。 19时以后发的车(班)次,没有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2、返回办公(住所)地:
12时以前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车(班)次,当天没有中、晚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12时以后,18时以前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车(班)次,没有晚餐餐费补贴,出差补助按按半天10元发放。
18时以后到达住所所在地的车(班)次,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按正常发放。
(三)、公司车接送情况:
1、出发:
7时以前从家里出发的,这一天100元出差补贴和补助
全额发放。7时以后,中午12时以前从家里出发的, 中、晚餐费补贴60元,出差补贴按半天10元发放。
12时以后18时前出发的,只有晚餐餐费补贴。
2、返回公司
12时以前到达市内的,没有中、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12时以后,19点以前到达市内的,没有晚餐餐费补贴,出差补助按半天10元发放。
19时以后到达市内的,按照正常出差补贴和补助发放。
四、说明
1、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时间按照飞机、车次正常时间核定。如果出现晚点情况,由出差人在报销时注明。
2、出差人员住宿宾馆提供住宿费内早餐的,不再给与早餐餐费补贴。需要给与早餐餐费补贴的,要提供住宿消费单上有不含早餐的注明。
五、出差住宿标准
1、远途出差可报销住宿费,住宿费用按实际天数支付, 以下列标准检附正式发票报支: 单位:人民币 日/元
一级城市: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
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18个) 二级城市: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
锡二市 :石家庄、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25个)
三级城市:除以上地区城市以外的城市。
2、多个出差人至同一目的地的住宿应遵循经济原则合并
居住,即同性别的两个出差人可合并成标间住宿。若为合并居住。
3、 以下情况出差人不享受住宿补助:
(1)属当日出差范畴的(当日出差员工必须于当日返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经部门负责人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2)自费参加培训、学习的。
公司外派培训、学习但住宿费用含在培训费中并由公司负担的。
(3) 参加各项会议,住宿费用含在会议费中并由公司负担的。
(4)由公司租房并长期驻外的人员。
出差人员在出差处所免费招待住宿者,不得再报支。 (5 ) 其他不应享受住勤补助的。
六、有效时间和解释权
公司出差补贴费用报销的细则,执行时间从2015年2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个部门、各位员工自觉严格的执行。
公司授予公司统括部负责本细则的解释权。
【本页无正文】
于2015年5月29日修订。
2015年2月1日
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
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计划派遣书”,写明出差事由、人数、 地点(目的地)、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拟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标准的“出差计划派遣书”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 原则是前帐不清,后帐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三日内报销相关费 用。
第二条 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省内出差:三日内和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
(三)省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出差按正常上班予以计薪。
第四条 出差天数核定
出差在外按照中午12:00核定:中午12:00前离开工作城市的按一天算,中午12:00后离开工作城市的按半天算;
第四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 领导或总经办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 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五条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一)市内出差
交通:可以乘坐公交车等有效交通工具。特殊情况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票据 背面须注明事由、行程路线。
特殊情况如下:
1.因业务较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2.持现金较多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3.特殊情况下因开会、临时紧急事情;
4.其他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后。
(二)省内、省外出差(含外派培训)
1.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人员出差在外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消实报路费(指往来工作地和出差目 的地间的路费),出差人员均享受50元/天/人的出差补助(含伙食费及市内 交通费)。
2.住宿补助标准
1)公司总经理领导,按30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
2)公司部门负责人级别领导,按15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如二人同性 别同往一地点,两人每天住宿不得超过150元;
3)一般员工,按12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如二人同性别通往一地点, 两人每天住宿不得超过120元;
3.交通:仅指飞机、火车、大巴车
(1)如确因紧急公务须搭乘飞机时,事先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 购买机票,方可乘坐,机票费用统一由办公室人员进行实购实销;
(2)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在晚20点至次日7点或者白天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 的,可购买同席硬卧铺票,其余时间乘坐列车硬席;
(3)大巴车:城际间(包括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的客运车;
4.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车、船、飞机、凭相应票据实报销,并须提供明细账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5.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含厂家培训人员)与公司一般员工报销标准一致。
6.以下费用不得报销;
6.1健身娱乐美容费;
6.2宾馆、酒店内的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小酒吧费用;
6.3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
6.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费用报销程序
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件理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和原始单据张数,
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复核。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差旅费补助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部门、各车间。
第三条: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凡经批准到外省、市参加会议的,要严格控制参加人数。
第四条:差旅费的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乘车补助、司机补助、其他补助等。具体规定如下:
1、住宿费:
学习与开会统一安排住宿的,可凭会议(学习)通知据实报销。除此之外,一律执行以下标准;
一般人员出差,执行标准为180元/天;
副经理出差,执行标准为220元/天;
正职经理出差,执行标准为260元/天;
公司副总出差,执行标准400元/天;
公司总经理出差,执行标准600元/天。
2、交通费。
公司人员外地出差或者在市内办公,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需由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开发区内出差每次凭小票报销2元;
大连市内出差,每天凭小票报销12元;
外省出差,每天凭小票报销6元;
带公车到市区及开发区出差者,不得报销上述小票。
3、伙食补助费。
在开发区内出差的,没有补助;
到外省市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50元;
参加会议或学习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会议期间的出差补助费。
4、乘车补助
夜间乘车超过6小时,白天乘车超过12小时,可乘坐卧铺。 可乘卧铺而没坐的,直快按票价的30%给予补助,特快按票价的20%给予补助。无论卧铺或硬座。凡购买直达目的地的联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的伙食补助。
5、退换票及补贴
由于工作临时变动出现正常车船票、机票退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可报销。丢失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补贴经共同出差的人员证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可酌情支付。
6、关于出差时间的计算
出发时间的计算:12:00点以前出发算一天,12:00到17:00点出发算半天 。返回时间的计算:12:00点以前返回算半天,12:00点以后返回算1天。时间以车船机票上的时间作为依据。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出差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开支规定,严禁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挥霍浪费。对弄虚作假者、虚报冒领者,将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六条:出差人员回来报销费用时,须后附本次出差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出差天数,完成情况,是否按原计划完成,如有临时变动请说明。此项内容作为公司各主管领导及财务审核费用的依据。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XX集团差旅补助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费用管理,统一差旅费及补助标准,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及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经营公司。
第三条 职责权限
3.1 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差旅费及补助标准的制订。
3.2各经营公司办公室负责差旅费及补助标准内报销的的核定。
第四条 差旅费标准
4.1交通费执行标准:
4.1.1 外地出差产生的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其他人员需打车的应提前请示部门经理,获批后才可以打车,报销时必须提供车打发票。
4.1.2 除以上标准之外,乘坐飞机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所乘交通工具超额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4.1.3出差人员如乘坐火车硬座6 小时以上,则按与同车硬卧差价补贴报
销。
4.2 住宿费执行标准:
部门经理以下职员同性同地出差,以高职位职员的标准给予报销(即住宿费只报销一个人的)。
第五条 外地出差补助标准:
第六条 统计原则
出差天数算头不算尾,但头尾两天在外出差时间达8小时(含)以上的按一天计,出差时需在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及直辖市中转的,如停留时间不满6小时,补助按出差目的地计算,出差人员报销住宿费及误餐补助的以往返车票的机打时间为准,不能提供有效车票的应先经总经理特批,否则不予报销无效部分的车票、住宿费及一切补助。
第七条 其他规定
7.1火车票订票费按单次不超过30 元凭有效票据报销。因故取消的退票费用凭票据报销,报销单据必须加盖出票单位及人名章。
7.2出差去下属单位或关联公司,由下属单位、关联公司安排食宿的,只能报销往返车票。
第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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