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差补助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自治区本级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是指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自治区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自治区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四条 自治区本级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次、分项目的原则制定。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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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交通费分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2-
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在自治区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在自治区内出差,在银川市(含所辖市、县、区,下同)每人每天50元,其它四市每人每天80元。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四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在自治区内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分地区确定。具体如下:
银川市:省(部)级干部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干部每人每天47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省(部)级干部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干部每人每天43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住宿费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以上住宿费标准为最高限额。
第十六条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七条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当天往返的,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最高按全天房价的一半报销。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 -3-
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九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二十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在自治区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
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未按规定限额标准用餐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五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它单位转嫁。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本级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不按规定开支的不予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本级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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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 自治区本级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自治区本级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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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差旅补助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员工的办事效率,使公司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出差定界为: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经理同意到外办事,开会,业务等活动。
二、出差的地界标准及生活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
1、县 内:车票(油费)实报,生活费每人人民币/20.00元/天,住宿每人人民币10.00元/天。
2、毗邻县:车票(油费)实报,每人人民币50.00元/天包干支付。
3、到 市:车票(油费)实报,每人人民币80.00元/天包干支付。
4、到 省:车票(油费)实报,每人人民币120.00元/天包干支付。
5、出差的同志如未住宿的不在补助住宿费。
三、出差的时间计算方式:
1、出差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回来的按1天计算。
2、出差当天12时以后出发当天晚22时回来的按半天计算。
3、出差多天的按实际天数为准。
4、出差人员出差时,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的,不再补助任何费用。
四、跟随公司经理同时出差时,不在另行补助任何费用。
五、出差人员回工作岗位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室结算清楚,财务室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做好财务工作。
六、本制度于二0一四年三月起实施
徐州华通电动车有限公司余庆县分公司
税法关于差旅费列支规定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差旅费可以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然而日前税务人员稽查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存在找票冲账,加大查旅费支出,从而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的违法行为。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提醒企业,企业如果故意虚假列支的差旅费用,除了要补缴少缴税款外,一旦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还将被处以0.5倍的罚款。
据税务机关人员介绍,他们在检查中发现,由于税前扣除的费用国家有严格限定,部分企业在没有相关费用可以扣除的情况下,就打起了“差旅费”的主意。最为突出的是把营销人员的这项费用扩大,尽量让营销人员外出时多找车票,虚增出差日期,发放自定标准的出差补助,并把出差补助列支在差旅费内,加大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另外,有的还把工资一部分转成差旅费补助,以达到让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指出,在差旅费的税务问题上,企业应关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相关规定,按税法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差旅费税前扣除要有合法凭证
据介绍,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同时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差旅费作为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一项正常支出,也被允许在税前扣除。
而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这些逻辑关系混乱,真实性不能保证的车票,不能作为差旅费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报销额度可参照国家机关单位标准
据专家介绍,目前,差旅费报销额度限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财税机关对此也执行不一,但基本的规定都是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13号)的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副部长级人员差旅费为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在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出差补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其中,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该文件总局没有明确废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
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8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该文件所说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差旅费津贴。而且国税发[1994]089号已规定了“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征税项目,所以对差旅费津贴仍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误餐补助要区分情况确定征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文件对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进行解释: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规定,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提醒企业在差旅费的处理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交通费的报销上,企业可依各级别不同,确定乘飞机还是坐火车?是卧铺还是硬座?也可以开车前往。不过无论是如何出差,都要相关《票据》证明。比如,如果是开车前往的,肯定要有过路费然油费票据证明。然后按出差的往返日期确定补助天数。
2、住宿费的报销上,出差的住宿费同样可以确定不同级别不同标准实行正常报销,按住宿天数补助伙食费。对于是否可以将住宿费进行承包?税法及相关文件没有规定。但企业可以财务两个措施来处理,一是包费用。例如:这个人每天80元宿费标准,如果住的是40元的,结余归己,那么多出的40元就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按标准包死,无论是否住宿,都按80元一天计算。那么,出差人员要拿来合规的发票才能入账。如果没有发票,税务机关是不会同意用“白条子”列支的。这80元就必须作为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差补助
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治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写明出差事因、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有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
二: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原则是前帐不清,后帐不借。未向财务部暂支费用的,返回后3天内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条: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国内出差三天内和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不得报销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记薪,但要写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四:出差途中因病或意外灾害或因工作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会借故延长时间。
第五条: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一 、市内出差
交通:可以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等有效交通工具,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报销票据背面须注明事由和行车路线。
特殊情况如下:
1、 因业务较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
2、 持现金较多的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后。
3、 特殊情况下因开会、加班超过晚上9点后。
4、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理批准后。
住宿:在市内出差不得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总经理批准出外)
二、国内出差
住宿及补助(一般区域
1、 公司总经理领导,按300元/人限额封顶实报
2、 公司部门主管级别领导按160元/人限额封顶实报,如二人
同性别同往一地点,两人住宿不得超过160元。
3、 一般员工按120元/人限额封顶实报,如二人同性别同往一
地点,两人住宿不得超过120元。
4、特殊区域:(厦门,广东,上海,海南等经济特区,报销标准,所有出差人员在一般区域标准的基础上浮10%。
三、关于乘坐交通规定
1、紧急事务搭乘飞机时,需事先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2、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在晚8:00至次日7:00或白天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其余时间乘坐列车硬席。
3、出差人员按规定乘车,船。飞机,凭相应票据据实报销,并须提供明细账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四、以下费用不得报销
1、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
2、健身娱乐费
3、酒店内任何费用和房间小酒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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