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差补助的规定
一、城市驻点业务员出差:
(1)到本地区出差,住宿的按9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2)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1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二、片区经理、业务主管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2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三、外区经理、KA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3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四、副总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50元包干。
五:其它报销:1、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按实际发生报销。
2、双人同性别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标准8折核算。
3、带车出行时,司机与同行最高职务人靠,但每人相应降低10元包干费。
六、几点说明:
(1)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原则上按照出差补助包干标准核报。出差补助包干范围为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宿费。出差补助天数为自然出差天数减一天计算(即到公司或驻地当天无补贴)。
(2)外出要求有相应反映日期的车票。特别是从驻地出发和返回驻地的车票必须有日期,否则按前一张有日期的计算补助。中途出现无日期、无出发地及到达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写明出发地及到达地,否则不予报销。住宿必须有住宿发票,发票金额多少不影响补助标准。无发票的不补助。
(3)夜间乘车不住宿,且不坐卧铺的。按住宿标准50%补贴。乘卧铺的无住宿补贴。
(4)飞机、火车软卧、动车一等软座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后,才能报销。
(5)到有住宿条件的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出差,无住宿费补助。在办事处统一就餐的,个人按办事处标准交伙食费。办事处不得因此申请报销餐饮招待费。
(6)该标准从3月14日起执行。此前的出差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企业出差补助规定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一、售后服务人员出差管理
第一条 适用于所有因售后服务出差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五条 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
第六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差旅费标准:伙食50元,交通加通讯30元,住宿40元,误
餐费15元。超支不补,结余归己。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八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九条 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与部门领导请示,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十一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七章 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二条 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十三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
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十四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如有特殊情况中途去往他处的,当款项不足时,请示部门领导协助办理款项事宜。
第十五条 超过3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2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十七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十八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扣除住宿补助。
第十九条 参加各种图书订货会,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条 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主管副总审批→财务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 出差回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二十六条 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二十七条 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二十八条 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条 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 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
休一到两天,
第三十二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 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三条 当天出差当天到达目的地的,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 到达目的地第二天后,补助标准为岗位计时工资的1.5倍计算; 返回时,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超过12点后到家的补误餐费。
二、其他因公出差管理
第一条 特殊情况和董事长随行的人员,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二条 极特殊情况,董事长允许的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三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四条 连续公出超过一天的,公司负责每天吃饭、住宿补助100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以上公出包括样机实验、临时出差。因工作需要,中午不能返回的补助误餐费。
第六条 差旅费填写方式和报销审批流程按上述规定执行。
关于出差人员补助标准的规定
1、 驻外办事人员,公司每月给一次探亲假,报销往返路费。报销标准:公汽、火车票给予实报实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打车需总经理签字,给予报销。
2、 如特殊情况需自行开车,必须由上级领导同意签条方可返回总部,尽量减少自行开车往返的费用,如没有领导签条,往返费用由个人承担。
3、 凡公司派车、团体出差,统一结算食宿费时,不再计发出差补助费,司机出车补助10元/天照发。
4、 长期驻外期间其宿费由公司统一结算,补助费每人50元/天标准执行(含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
5、 凡到公司驻地以外出差,车船费凭据报销,内地每人70元/天(含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到上海、北京、重庆、深圳、珠海等一类城市(省会城市),每人140元/天(含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6、 工作人员市内联系业务,原则上不予报销计程车费,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7、 因公出差,凡乘坐软卧、飞机、二等以上船舱,事先需经总经理同意,票据报销需经总经理审批。
8、 因公出差,工作人员中午误餐费为每人10元/顿。
9、 报销费用:各部门及个人,报销费用时要写明是地产项目一、地产项目二、食品厂费用字样。
关于出差补助的规定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二.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三.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1.员工在本市内(天长)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住宿费滁州市中西部地区200元/天,发达地区300元/天,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报销,参加会议、培训统一安排的除外。
4. 膳食费滁州市内30元/天,滁州市外50元/天,统一安排的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5.出差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6.天长市内出差不享受膳食、住宿补助。会议、培训除外。
四.员工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 五.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 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六.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七.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进行审计,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本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差旅补助相关规定
一、出差办理程序 差旅补助相关规定
1、出差人员因业务需要出差时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提供完整的出差计划,部门经理审核后,预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差。出差申请包括:出差事由、往返时间、出差地点以及计划所需资金等出差计划,由各部门备档管理。部门经理出差申请由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的出差人员可向公司申请预借差旅费,并应在借款事由中注明出差地点及天数等事项,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人员出差需于公司领取相关出差物品的,需如实填写《出差物品申请表》并由部门经理审核通过后,再交财务批准到相关部门领取相关物品。
4、出差人员因公出差返回的三日内,应及时就出差事项完成情况,向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同时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交由财务部门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
5、凡与原出差申请中所注明事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实际工作需要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1、住宿费补助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于出差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员工住宿费补助主要适用于长途出差员工,住宿费按如下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2)出差地点区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三种,即:
一类区: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消费较高的城市。
二类区:一般省会城市。
三类区:除一类、二类区以外的城市。
2、交通费补助标准
(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出差人员如乘坐火车硬座6 小时以上,则按与同车硬卧差价补贴报销。
(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否则所乘交通工具超额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外地出差产生的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其他人员需打车的应提前请示部门经理,获批后才可以打车,报销时必须提供车打发票。
3、餐费补助标准
4、话费补助标准
对于销售人员因销售所用花费以及其他因公所用花费,按话费的90%予以报销。
三、其他规定
1、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出差人员须保留完整车(船)票作为报销依据,据实报销。部门经理签字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非出差过程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2、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报销时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依照财务管理制度中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办理报销。
3、出差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核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申请→部门主管复核→会计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1、报销人申请:需将所有的票据整理好,报部门主管审阅。
2、部门主管初核:根据报销申请人所提供的先前备案的出差计划表进行了解、调查。
3、会计审核:会计对出差人员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定。
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根据会计审定的报销单据的审批。.出差人员凭总经理审批过的报销单据到出纳领款。
(一) 费用标准:
职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公司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实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
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 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综合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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