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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差补助费的标准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严控出差纪律,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三、出差审批程序。
3.1 公司员工出差,须事先详细填写《出差申请表》,并需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必要时报总经理批准;
3.2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出差申请表》的,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出差后需履行的手续
4.1 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出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出差天数,出差往返具体时间,交部门经理审核,凭出差申请表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最后将《出差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4.2 员工出差须按时返回,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须电话提前请示主管领导。出差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五、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
5.1员工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须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的凭证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有关手续;
5.2 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申请表》,签字确认往返时间后,出差员工方可凭《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5.3 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5.4 办理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时,公司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如出差员工账务未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办理新借款手续。
5.5员工差旅费预借标准,由部门经理估算签批。
六、差旅费审批权限
6.1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领取;
6.2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超过1000元,由部门经理审批,报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领取。
七、差旅费标准
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7.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票据,所有报销需要提供正规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情况说明书,由部门
经理审核-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签批方可报销。
7.2 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需公司总经理批准方 可乘坐。
按全额补助标准给予补贴,如出差当天未住宿的,给予50元餐补。
7.4如两人同行,取高标准人员补助执行报销,另外一人补贴50元。
八、出差交通费标准管理
8.1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确属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须注明原因,批准后方可报销;
8.2普通员工出差乘坐火车,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或过夜超过6小时的,可购买火车硬卧票。
8.3普通员工出差确需乘坐飞机或火车硬卧或以上的,须填写《情况说明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软卧或飞机,否则按本次到达目的地的火车硬座票价给予报销。
8.4部门经理出差,需乘坐火车,若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或过夜超过6小时的,可申请7折以下机票。
九、出差住宿费管理
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部分一律自理。
十、出差市内交通费管理
10.1员工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须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10.2财务部在核准出差交通费时,往返车站、机场等交通费实报实销,不受限额限制。
十一、出差补助管理
11.1员工出差经批准报销招待费的,当日餐费不再报销;
11.2 参加由本公司或代理商承担全部费用的会议及培训、学习,不享受公司出差补助。
十二、出差纪律
12.1 员工出差须严格遵守公司出差纪律,积极主动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
12.2员工出差的差旅费预借、报销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在《出差申请表》未获批准前,不得办理差旅费预借手续;在《出差申请表》未获得批准前不得办理报销手续;
12.3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出差申请表》中批准的地点、路线执行,若确需改变,须请示部门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凡因私改道,经核实后按事假处理,绕道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十三、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出差人员出差补助的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 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 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2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100(元/人/天)
2.4出差补助标准
2.4.1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济南市外的 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200(元/人/天)
2.5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实报实销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
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 销。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 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 付。
3.8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
务部门不予报销。
3.9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 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出差补助细则
一、为规范公司出差补助及出差餐费补贴标准,统一相关事宜的处理,制定公司出差补助(贴)的实施细则。
二、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每天公司给与每位出差人员补助和补贴共计100元。具体分为出差补助20元和餐费补贴80元(早餐20元、午餐30元、晚餐30元)。
三、几项具体规定:
(一)、乘飞机出差的情况:
1、出发:
8时30分以前出发的航班,一天100元出差补贴和补助全额给予。
8时30分以后,20时以前出发的航班,出差补助按半天10元发放。
其中:12时以前出发的的航班,没有早餐餐费补贴。12时以后,只有晚餐餐费补贴 。
20时以后的航班没有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2、返回住所:
12时以前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航班,当天没有中、晚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12时以后,18时以前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航班,没有晚餐餐费补贴,出差补助按按半天10元发放。
18时以后到达住所所在地的航班,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按正常发放。
(二)、乘火车或长途公交车出差情况:
凡是当日或者连续乘车时间超过6个小时的,均按照一天出差正常补助和补贴。当日或者连续乘车时间低于6个小时的按照下面规定执行。
1、出发:
乘坐8时以前出发的车(班)次,这一天100元出差补贴和补助全额发放。
8时以后,12时以前出发的车(班)次,没有早餐餐费补贴,出差补助按半天10元发放。
12时以后出发的车(班)次,只有晚餐餐费补贴。 19时以后发的车(班)次,没有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2、返回办公(住所)地:
12时以前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车(班)次,当天没有中、晚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12时以后,18时以前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车(班)次,没有晚餐餐费补贴,出差补助按按半天10元发放。
18时以后到达住所所在地的车(班)次,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按正常发放。
(三)、公司车接送情况:
1、出发:
7时以前从家里出发的,这一天100元出差补贴和补助
全额发放。7时以后,中午12时以前从家里出发的, 中、晚餐费补贴60元,出差补贴按半天10元发放。
12时以后18时前出发的,只有晚餐餐费补贴。
2、返回公司
12时以前到达市内的,没有中、餐费补贴和出差补助。 12时以后,19点以前到达市内的,没有晚餐餐费补贴,出差补助按半天10元发放。
19时以后到达市内的,按照正常出差补贴和补助发放。
四、说明
1、到达办公(住所)所在地的时间按照飞机、车次正常时间核定。如果出现晚点情况,由出差人在报销时注明。
2、出差人员住宿宾馆提供住宿费内早餐的,不再给与早餐餐费补贴。需要给与早餐餐费补贴的,要提供住宿消费单上有不含早餐的注明。
五、出差住宿标准
1、远途出差可报销住宿费,住宿费用按实际天数支付, 以下列标准检附正式发票报支: 单位:人民币 日/元
一级城市: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
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18个) 二级城市: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
锡二市 :石家庄、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25个)
三级城市:除以上地区城市以外的城市。
2、多个出差人至同一目的地的住宿应遵循经济原则合并
居住,即同性别的两个出差人可合并成标间住宿。若为合并居住。
3、 以下情况出差人不享受住宿补助:
(1)属当日出差范畴的(当日出差员工必须于当日返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经部门负责人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2)自费参加培训、学习的。
公司外派培训、学习但住宿费用含在培训费中并由公司负担的。
(3) 参加各项会议,住宿费用含在会议费中并由公司负担的。
(4)由公司租房并长期驻外的人员。
出差人员在出差处所免费招待住宿者,不得再报支。 (5 ) 其他不应享受住勤补助的。
六、有效时间和解释权
公司出差补贴费用报销的细则,执行时间从2015年2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个部门、各位员工自觉严格的执行。
公司授予公司统括部负责本细则的解释权。
【本页无正文】
于2015年5月29日修订。
2015年2月1日
出差补贴标准
1、定义: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员工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在员工办公所在地城市市内履行公务不享受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2、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旅差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上部门负责人报告,对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4、出差报销标准:
5、票据如果遗失,须写出书面报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员或有关人员签字证明,再按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6、公司员工在出差期间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贴,不发住宿补贴和交通补贴,
住院超过1个月的停发伙食补贴;
7、出国人员差旅费的报销按实际情况进行报销;
8、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 批准: 编制:
出差补助标准
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明确工作任务。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路线,出差目的,预计天数和预借差旅费数额,经直接上级主管审批,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款项支取。
2、出差人员完成任务返回后,10日内必须报账(以车船票或有关票证时间为准),差旅费原则上一次一结算,确因工作任务紧急,五日内必须再次外出者,最多不得超过两次一结算所需时间。逾期报销不再享受出差补助。出差人员报账同时,结清预借差旅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假借出差机会,私自侵占或挪用公-款。形成欠款二个月以上者,按10%年利率计收利息,并在发工资时扣除全部收入抵冲欠款,触犯法律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出差人员住宿标准(元)及报销比例:
超出应报销金额的部分,公司承担70%予以报销。财务拒绝一切领导特殊签批手续。
4、司机随同领导住宿的,住宿费用由该领导统一报销,住宿发票上要注明“包含司机”字样。
5、司机报销出车费用必须附有每次出车派车单;来回行驶超过140公里,按公里数计算,每公里补助0.05元,140公里以内不享受此补助;每月定额电话费用50元。
6、出差人员一次出差多处住宿者,住宿费可以平均计算。但必须出具各处住宿凭证。
7、乘坐火车、从晚8点至次日晨7点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12小时的可以购硬卧车票。
8、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职能机构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可以乘坐飞机无须审批。其他人员工作需要,4折以下无须批准,4折以上经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职能机构负
责人批准报销。
9、严禁出差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游山玩水,如发现绕道或私自停留其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0、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必须附有会议通知,会议费含有伙食补助、住宿费的,与会人员不准报出差补助费及住宿费。
11、订票费报销20元,十一、春节期间报销30元。
12、费用报销单中的费用项目需按明细详细填写,不能只填总额,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财务部单据粘贴要求执行,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13、出差生活及交通报销标准:
每人可以报销生活补助费30元/天,可以累计;交通费用按工作计划,但不超过20元/天,可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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