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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下出国出差补助的相关资料!
出国出差补助标准(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 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 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党和国家领导人率领的代表团,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按实际开支住宿费实报实销;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
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可据实报销。
第九条 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第十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赠送礼品的,必须按照节约、从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收礼品的规定》(国务院第133号令)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对外赠送礼物金额标准的规定》[(93)财外字第834号]执行。确需宴请的,应连同出国活动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包干标准掌握。
第十一条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各种报销凭证用中文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第十二条 出国人员赴欧元区国家,其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均以欧元作为货币单位。在欧元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出国团组可按欧元标准相应领取以固定折算率计算的当地货币,或直接领取美元,比价以领取经费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欧元与美元比价确定。
第十三条 出国人员在有出国(境)任务的每一公历年度内,每人可一次自费购买外汇200美元。属于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出国人员的个人自费购汇,按照《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号)中的购汇手续,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其他出国人员的自费购汇,按照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均执行本办法。 第十五条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人员,其出国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出国人员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家有关违反财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同时作废。 附: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和地区 币别 每人每天
住宿费标准 每人每天
伙食费标准 每人每天
公杂费标准
一 亚洲
01 蒙古 美元 60 20 13
02 朝鲜 美元 70 30 15
04 日本 日元 9000 6000 2500 05 缅甸 美元 55 23 10
06 巴基斯坦 美元 55 20 10 07 斯里兰卡 美元 55 20 10 08 马尔代夫 美元 55 20 10 09 孟加拉 美元 55 20 10
10 伊拉克 美元 70 32 18
11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元 70 30 15 12 也门 美元 70 30 15
13 阿曼 美元 70 32 18
14 伊朗 美元 55 25 18
15 科威特 美元 90 40 18
16 沙特阿拉伯 美元 75 37 15 17 巴林 美元 55 35 15
18 以色列 美元 80 37 15
19 巴勒斯坦 美元 80 37 15 20 文莱 美元 70 30 15
21 印度 美元 55 25 10
22 不丹 美元 55 20 10
23 越南 美元 55 20 10
24 柬埔寨 美元 55 20 10
25 老挝 美元 55 20 10
26 马来西亚 美元 65 22 10 27 菲律宾 美元 65 22 10
28 印度尼西亚 美元 65 22 10 29 东帝汶 美元 65 35 13
30 泰国 美元 55 22 13
31 新加坡 美元 70 25 13
32 阿富汗 美元 40 20 10
33 尼泊尔 美元 55 20 10
34 黎巴嫩 美元 70 25 13
35 塞浦路斯 美元 50 20 13 36 约旦 美元 50 22 15
37 土耳其 美元 50 20 13
38 叙利亚 美元 50 20 13
39 卡塔尔 美元 70 37 13
40 香港、澳门 港元 600 200 100 41 台湾 美元 90 40 18
二 非 洲
42 马达加斯加 美元 45 20 10 43 喀麦隆 美元 45 25 10
44 多哥 美元 45 25 10
45 科特迪瓦 美元 45 25 10
47 阿尔及利亚 美元 65 30 13 48 卢旺达 美元 50 25 10
49 几内亚共和国 美元 65 30 13 50 埃塞俄比亚 美元 50 20 10 51 厄立特里亚 美元 50 20 10 52 莫桑比克 美元 50 20 10 53 塞舌尔 美元 70 30 10
54 肯尼亚 美元 65 20 13
55 利比亚 美元 65 30 13
56 扎伊尔 美元 65 25 13
57 安哥拉 美元 70 30 13
58 赞比亚 美元 55 20 13
59 几内亚比绍 美元 55 20 10 60 突尼斯 美元 40 25 10
61 布隆迪 美元 55 25 13
62 莱索托 美元 40 25 13
63 津巴布韦 美元 45 25 13 64 尼日利亚 美元 70 30 13 65 毛里求斯 美元 55 25 11 66 索马里 美元 50 35 10
67 苏丹 美元 65 25 13
68 贝宁 美元 40 25 10
69 马里 美元 40 25 10
70 乌干达 美元 65 25 13
71 塞拉立昂 美元 50 25 13 72 吉布提 美元 55 30 13
73 塞内加尔 美元 40 25 10 74 冈比亚 美元 65 30 13
75 加蓬 美元 45 30 10
76 中非 美元 40 25 10
77 布基纳法索 美元 40 25 10 78 毛里塔尼亚 美元 60 30 10 79 尼日尔 美元 40 25 10
80 乍得 美元 40 25 10
81 赤道几内亚 美元 40 25 10 82 加纳 美元 50 30 10
83 坦桑尼亚 美元 40 25 13 84 刚果 美元 40 25 10
85 埃及 美元 65 25 13
86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美元 65 25 10 87 博茨瓦纳 美元 65 25 13 88 南非 美元 65 25 13
89 纳米比亚 美元 40 25 13
91 利比里亚 美元 55 25 13 92 佛得角 美元 50 25 10
93 科摩罗 美元 40 25 10
三 欧洲
94 罗马尼亚 美元 65 25 10 95 南斯拉夫 美元 65 25 10 96 马其顿 美元 65 25 10
97 斯洛文尼亚 美元 65 25 10 98 波黑 美元 65 25 10
99 克罗地亚 美元 65 25 10 100 阿尔巴尼亚 美元 65 20 13 101 保加利亚 美元 65 20 13 102 俄罗斯联邦 美元 70 20 10 103 立陶宛 美元 70 20 10
104 拉脱维亚 美元 70 20 10 105 爱沙尼亚 美元 70 20 10 106 乌克兰 美元 70 20 10
107 阿塞拜疆 美元 70 20 10 108 亚美尼亚 美元 70 20 10 109 格鲁吉亚 美元 70 20 10
110 吉尔吉斯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1 塔吉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2 土库曼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3 乌兹别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4 白俄罗斯 美元 70 20 10 115 哈萨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6 摩尔多瓦 美元 70 20 10 117 波兰. 美元 65 20 13
118 德国 欧元 105 35 20
119 荷兰 欧元 80 35 20
120 意大利 欧元 85 40 15
121 比利时 欧元 95 35 15
122 奥地利 欧元 85 35 15
123 希腊 欧元 70 35 15
124 法国 欧元 85 35 20
125 西班牙 欧元 70 35 15
126 卢森堡 欧元 95 35 15
127 爱尔兰 欧元 80 40 20
128 葡萄牙 欧元 95 35 15
129 芬兰 欧元 85 35 15
130 捷克 美元 65 20 13
131 斯洛伐克 美元 65 20 13 132 匈牙利 美元 65 20 13
133 瑞典 美元 75 30 15
134 丹麦 美元 75 30 15
135 挪威 美元 70 30 15
136 瑞士 美元 80 40 18
137 冰岛 美元 80 40 18
138 马尔他 美元 50 27 12
139 英国 英镑 70 25 12
四 美洲
140 美国 美元 80 30 15
141 加拿大 美元 50 28 15
142 墨西哥 美元 50 30 13
143 巴西 美元 55 20 13
144 牙买加 美元 55 20 13
14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元 70 30 13 146 厄瓜多尔 美元 50 20 13 147 阿根廷 美元 70 25 13
148 乌拉圭 美元 70 30 13
149 智利 美元 65 20 13
150 哥伦比亚 美元 55 20 13 151 巴巴多斯 美元 75 35 13 152 圭亚那 美元 65 25 13
153 古巴 美元 45 25 13
154 巴拿马 美元 65 20 13
155 格林纳达 美元 70 25 13 156 安提瓜 美元 70 35 13
157 秘鲁 美元 50 20 13
158 玻利维亚 美元 50 30 13 159 尼加拉瓜 美元 50 20 13 160 苏里南 美元 65 35 13
161 委内瑞拉 美元 65 20 13 162 海地 美元 80 30 15
163 波多黎各 美元 80 30 15 164 多米尼加 美元 80 30 15 165 巴哈马 美元 80 30 15
166 圣卢西亚 美元 75 35 13 167 阿鲁巴岛 美元 75 35 13 168 哥斯达黎加 美元 65 20 13
五 大洋州及太平洋岛屿 169 澳大利亚 美元 60 25 13 170 新西兰 美元 60 30 13
171 西萨摩亚 美元 65 25 13 172 斐济 美元 65 25 13
173 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元 65 35 13 174 密克罗尼西亚 美元 65 35 13
175 马绍尔群岛 美元 65 35 13 176 瓦努阿图 美元 65 35 13 177 基里巴斯 美元 65 35 13 178 汤加 美元 65 35 13 179 帕劳 美元 65 35 13
180 库克群岛 美元 65 35 13 181 所罗门群岛 美元 65 35 13
出国出差补助标准(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高效间从原则: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随从。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四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具“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未于7日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五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派遣负责人汇报情况,以书面形式海南英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1页 共5页
做出出差报告。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标准
补充说明:
8.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按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住宿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8.2报销天数按照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计算,12点之前返回按半天计算,12点之后返回按一天计算。
8.3伙食和交通补助依据实际出差天数凭相应发票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实销形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8.4 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招待费报销申请手续。
8.5 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6 出差时由公司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7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8.8 到达目的地后,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8.9上述住宿标准为一个标准间标准。同性两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仅享受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
8.10 出差期间因公招待客人、其招待费已报销的,应扣除招待当天的伙食补贴。
8.11 出差时间不足一天,视实际误餐数执行。出差在20公里以内(含市内),不享受伙食补助。
8.12 任何人出差应优先选择出差地子公司宿舍住宿,当不能解决时凭有效票据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自负。
第九条:出国人员费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需提出书面申请,做出出差预算,经董事长批示后实施。出国人员在规定住宿标准之内,凭有效票据列支费用报销。其它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在预算范围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费用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需写明事由,由董事长批示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第十条: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5年 6月2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出国出差补助标准(三)
1、定义: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员工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在员工办公所在地城市市内履行公务不享受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2、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旅差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上部门负责人报告,对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4、出差报销标准:
5、票据如果遗失,须写出书面报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员或有关人员签字证明,再按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6、公司员工在出差期间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贴,不发住宿补贴和交通补贴,住院超过1个月的停发伙食补贴;
7、出国人员差旅费的报销按实际情况进行报销;
8、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
拓展:出差补助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员工的办事效率,使公司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的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书面说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及计划所需资金,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将出差申请或出差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出差。
2、经批准后的出差人员(只允许部分新来人员)可向公司申请预借差旅费,并应在借款事由中注明出差地点及天数等事项,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就出差事项完成情况,向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同时由财务部结合本办法核对相关的出差记录费用明细。
4、出差人员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差旅费包干标准和有效出差单据,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费用开支报销办法的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5、凡与原出差申请中所注明事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1、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伙食、通讯等费用,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对差旅费补助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地区
级别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及以下
副总级住宿:200元/人天住宿:1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
餐补:25元/人天
话费:按照当月话费的90%给予报销
经理级住宿:120元/人天住宿:85元/人天
餐补:25元/人天
话费:按照当月话费的90%给予报销
业务推广人员
一级住宿:3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二级住宿:4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10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级住宿:5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1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四级住宿:60元/人天
餐补:25元
全年2400元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五级住宿:70元/人天
餐补:25元
全年3600元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7时之间(可乘坐硬卧标准)或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购买硬卧车票乘车的不再享受住宿补贴。凡符合乘硬卧标准而实际乘硬座出差(除乘坐动车组和软卧外)出差,按照实际车票报销,住宿、餐补照常享受。
4、两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出差的,按照本人出差住宿补贴标准的80%给予报销(原则上由一人集中报销);异性两人同时出差同一目的地,按照每人享受实际住宿补贴标准执行;集体出差人员的相应餐补照常享受。
5、外出参加会议期间,组会方提供食宿的,相应的公司餐补和住宿补贴不再享受;只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的会议,出差人员住宿补贴照常享受;只提供住宿不提供就餐的会议,出差人员就餐补贴照常享受;食宿均不提供的会议,就餐与住宿补贴照常享受。同时,参会期间的会务费必须提供正规实报销。
6、对于公司委派的学习、培训、工作等需要长期驻外的人员,经领导批准据实报销。
7、外聘顾问或讲课老师出差发生住宿、就餐费用按照正规实报实销;公司技术部市场服务或其它外出出差补贴参照业务推广人员住宿就餐补贴标准执行;所有岗位当天往返,仅享受餐补,一律不享受住宿补贴。
8、出差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部门经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其它特殊人员或特殊岗位出差办理公司业务或其它重要工作,相应的出差报销,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酌情处理。
三、其它规定
1、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出差人员须保留完整车(船)票作为报销依据,据实报销。部门经理签字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非出差过程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2、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报销时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依照财务管理制度中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办理报销。
3、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目的地为石家庄地区以外的地区)当日往返,餐补按每天25元执行,不享住宿补贴;司机单独出差一天以上并需要住宿的,按每日55元(餐补25元,住宿30元)补贴标准执行。有同车随行人员且职务在市场经理以上岗位的,不再享受住宿补贴;同车随行人员在市场经理以下岗位按照本人出差补贴标准的80%给予报销(原则上由一人集中报销)。司机出差话费补贴按照每月30元执行。
4、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5、出差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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