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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会计岗位职责

时间:2022-05-06 07:56:44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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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会计岗位职责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练好基本功。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高中学校会计岗位职责

二、负责学校日常经费报销工作。按规定程序要求,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确保各项支出手续完整性、合法性。

三、管理好单位库存现金、出纳员名章及各种票据。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严格管理好空白支票和收据,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确保各种票据的安全和完整无缺。保管好保险箱的密码及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四、负责整理原始凭证,协助总账会计做好单据装订工作。

五、按规定认真做好记账工作。保证做到账表准确相符,票据真实可靠,手续严格清楚。登记有关经费备查账本,银行账、现金账做到日清日结,不超日做账。

六、协助总账会计做好预、决算编制,年度各项统计工作。

七、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一、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法规、政策,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当好领导“参谋”。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范要求,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及时对输入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对输出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

三、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教学及其他主要设备,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发放工作,并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做好预、决算编制,完成年度各项统计工作。编制报表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不得弄虚作假。

六、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工资关系、财务文件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依《会计法》要求,定期装订,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保管好财务专用章。

七、协助做好民-主理财工作,接受民-主监督。

八、总账会计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账册文件资料和未了事项向接受人员交待清楚,办理移接交手续,并由市局计财科和学校负责监交。

九、上级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来校了解情况或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完成市

局布置的各项任务。

兴化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一、学校账户的设立。(一)行政账:1.财政专户;2.备用金户(乡镇学校开设的),公务卡账户(城区学校开设的)。(二)食堂账:1.教育局结算专户;2.备用金户。(三)工会账:开设工会银行账户。

二、预算管理。中小学预算应反映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预算涉及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预算的编制应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数据真实,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资金使用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乡镇财政拨付给学校用于教育教学设备投入、办公经费的补助以及教师的奖励等经费必须上缴市财政专户,如年初无预算须追加指标,经审核后拨付使用。

三、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学校的一切预算外收入,包括资产出租收入、代办费、住宿费及幼儿收费等应按照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乱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票据。严禁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特别是已经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学校,外出旅游、节日福利等费用决不允许再列支。严禁挪用公用经费和学生代

伙费,杜绝在食堂账户中列支教师津贴、补助和招待费等。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校长负总责,其他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违规款项一律没收,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四、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审批的票据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审批范围除事业支出外,还包括往来款项及代管款项的支出。

五、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一)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一是“过日子”,如水、电、交通、邮电等费用;二是教育教学,如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业务与管理、文体活动、农村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等费用;三是教师培训,按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校舍建设、专项设备购置等支出。(二)公用经费使用额度依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用经费的管理。各学校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要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师生的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财政安排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必须抵缴学生培养费,不得挪用或变相挪用专项资金。

六、学校基建工程及维修。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基建(维修)工程的规定,严格执行无资金不上项目,有资金按要求先立项,严格学校工程建设(维修)程序报批,实行公开招

标。严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直接指定建设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商和随意调度建设资金,严禁工程结束无验收无审计付款,严禁违规私订协议,严禁挪用维修资金。学校零星维修一次性在2000元以内的,由学校负责审批,但全年需控制在5000元以内。凡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由教育局审计中心审批,50000元以上由市财政局审批。

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必须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货物和服务类,采购单位要到市招标办领取《政府采购物品申报表》、《采购项目明细表》、《政府采购委托书》等,完善政府采购申报手续,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到市招标办业务受理科发包(采购)登记,再进行招标或采购。

八、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一)资助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75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补助人数占寄宿生总数的10%。2.普通高中。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按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2%,1500元/生〃年的额度,根据困难程度,每生每年可按1000~2000元之间确定资助标准。3.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学生。资助标准:1500元/生〃年。(二)办理程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根据相关条件,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申请;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确认后,资助学

生名单通知学校;按学期或学年拨付专项补助到学校;学生或家长签字后发放;建立好资助学生档案,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监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做好助学金发放的同时,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规范生活补助和助学金经费的发放与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学校的补助经费要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学生生活补助或助学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九、学校津贴、福利的发放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绩效考核办法,一律不得发放津贴、福利。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情况下要严格控制教职工津贴和奖金福利补助的发放。凡发放教职工津贴、奖金福利补助,应按年初预算,发放时按有关程序报批,实行学校申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核批准,教育结算分中心结报。杜绝不按规定违规发放,否则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十、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财产物资安全和有效使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结束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实,保证账实相符。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要及时录入登记更新。学校资产的变卖、报废、捐赠和转让,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由相关有权部门鉴定并经学校校务会决定,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国资管理部门(财政)批准后方可核销。学校的资产出租收入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十一、学校民-主理财有关规定。(一)建立组织。各学校由教育工会牵头(学校法人和分管财务负责人回避),经学校推荐,教代会通过产生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5~7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报教育局审计中心和工会备案。任期与教代会同步。(二)理财范围和次数。民-主理财范围包括:学校行政账、工会账、食堂账及有基建项目的基建账。民-主理财的次数,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每次理财必须时间服从质量。(三)民-主理财程序:1.收全学校提供的所有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2.民-主理财小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做好理财记录;3.学校要将民-主理财情况向全体教职工通报。4.按校务公开要求,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咨询和监督。5.民-主理财小组要对民-主理财工作进行小结,书面材料报教育局审计中心和教育工会。

十二、学校会计移交工作要求。新担任会计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资格证书。会计岗位调整必须由学校提出书面申

请,经市教育局计财科批准。总账会计、出纳会计移交,需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监交。

十三、学校财务档案的管理。各学校要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会计报表等会计账簿及备查账簿按年装订,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要手续完备,章印齐全,按月装订,妥善保管。同时按照会计电算化要求严格规范操作,财务刻录光盘、财务软件备份按规定要求保存。财务档案按规定要求保管到期的(教育系统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附件),要整箱打包,交学校(会计档案室)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销毁财务档案。学校的财产物资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学校财务档案管理不慎,造成损毁或灭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财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教育局计财科: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被毁等情况。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发现设立“小金库”有公-款私存现象。

5.发现未经批准擅自上项目基建或维修,私自采购现象。

6.被有关部门查封财务档案资料。

7.其他须报告的财务事项。

重大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并以书面材料报告。

学校会计岗位职责2016-06-30 12:17 | #2楼

(1)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财会制度,坚持行使《财会人员职权条例》,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学校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把好财务关。

(2)负责办理预算内外往来款项,固定资产调拨等会计事物。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种统计报表。

(3)负责编制财务年度预、决算、月报表、工资表、资金表和各项开支、补助表等。

(4)做好算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严密,内容落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月清月结,报表及时。

(5)与出纳员共同完成本职工作,做到会计账与出纳现金账,银行对帐单相符,和出纳员一起发放工资和各种补助。

(6)管好会计档案,按照国家财务工作要求,填写记帐凭单,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入册,交给档案室归档管理。

(7)负责全校的固定资产帐,应与各科目的财产帐相符,对学校的财产做到心中有数。

学校会计岗位职责2016-06-30 17:28 | #3楼

一、学校会计应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会计工作,并负责对所属校办厂等会计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学校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并参与编制和严格执行经上级批准的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地供应资金,并监督实际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使事业计划与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三、学校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报告总务主任或校长处理。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四、根据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收费制度,积极组织有关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各项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帐,按时完成上缴任务。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和开支标准,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算帐、记帐、报帐、用帐和预决算的编制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帐表准确及时,情况真实可靠。

六、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每月、每季、半年、全年)检查、分析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总结单位预算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七、学校会计对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来本单位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按照规定,财会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九、学校会计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帐目款项和未了事宜,向接办人员移交清楚,并由总务主任负责监交。

学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责2016-06-30 15:58 | #4楼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正确地行使财务人员的职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财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组织全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3、积极筹集资金,广开筹资渠道,保证学校各项收入足额收缴,各项拨款、信贷资金及其他资金及时到位。

4、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5、根据审核后的学校财务预算,负责合理安排财务支出和财务核算,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财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分析,及时查找并改进财务工作的漏洞与不足,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参与学校工作人员岗位系数的调整、论证工作。

9、负责组织会计人员进行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检查协调各岗位的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10、积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报销凭证的填写及记账工作。

2、负责财务会计月报表、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财务部门预算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并攥写相关财务说明。

3、负责财务电算化软件与硬件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及时做好数据备份,保障网络安全运行。

4、负责管理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按要求及时装订、归档、移交,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财务信息。

5、负责非税收入的管理,及时向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申报用款计划,从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6、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的核算,按期打印工资账表,及时向银行传递有关数据。

7、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按税法要求及时申报纳税。

8、负责学杂费管理,及时将学生学杂费收缴情况输入电脑系统。

9、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学生缴费情况的资料,协调各部门做好欠费学生的学杂费催缴工作。

10、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全校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

2、根据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及时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转讫”等戳记。

3、及时提取备用金,按要求登记现金日记账。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4、按要求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开学时进行学杂费集中收缴并办理学杂费的日常收缴工作。收取的学费及时足额缴存银行,认真与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核对,及时向会计移交收费凭证。

6、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出具支票要求做到手续齐全,去向明确。

7、负责全校工资、福利、补贴、津贴的发放工作,及时向银行报送发放清册。

8、保管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票据、银行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9、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建会计工作职责

1、正确掌握基建会计核算方法,按规定及时进行基建会计核算。

2、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编报基建会计报表并攥写财务说明。

3、及时办理基建款项的清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基建工程的立项、报建、预决算和交付使用手续。

4、负责保管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归档保管并协助进行会计档案的查询工作。

5、收集整理与基建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合同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6、协助审计单位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7、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账目与日常管理工作。

2、对学校所属的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建立实物明细账、卡、定期盘点,做好登记、入册、出借、归还等工作。

3、各部门新购设备时,资产管-理-员或设备使用者必须到校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并将打印设备条形码贴在设备上。

4、严格执行资产调拨、报废、变更制度,必须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随意处理物资。

5、如有人员调离、变动,资产管-理-员必须做好设备归还、验收等工作,确保原使用设备完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动、变更设备。

6、如有设备损坏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维修。

7、每学期放假前组织进行一次资产清查,核实本校所有资产,定期接受学校主管部门的检查、核实等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

8、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会计工作职责2016-06-30 19:53 | #5楼

1. 学校会计应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全部会计工作,并负责对学校食堂的会计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和检查。

2. 学校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并参与编制和严格执行经上级批准的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地供应资金,并监督节约使用,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以促进少钱多办事,使事业计划与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3. 学校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收支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在权拒付,并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4. 根据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收取制度,积极组织有关收入。经常检查和防止设立"小钱柜",对各项公-款和收入保证及时全额入帐,按时完成上缴任务。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和开支标准,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5.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算帐、记帐、报帐、用帐和预决算的编制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帐表准确及时、情况真实可靠。

6.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每月、每季、半年、全年)检查分析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总结单位预算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7. 学校会计对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来单位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的反映情况。

8. 按照规定,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9. 学校会计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帐目款项和未了事宜,向接办人员移交清楚,并由财务主管负责监交。

10. 经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撤消建制的单位,学校会计人员要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好接交手续。

11、全面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责任人:

富家小学

201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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