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学区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 成立麻冲学区财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龙 庭
副组长:伍金海
组 员:吴状君 麻召星
分工及职责:龙庭主持麻冲学区财务管理全盘工作,负责麻冲学区各种开支的审批;伍金海副校长主管麻冲学区财务工作,负责麻冲学区各种开支的签批;吴状君负责麻冲学区的报帐及相关财务工作;麻召星负责麻冲学区票据、财产管理及出纳工作。
二、 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室按有关规定统收统支,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自管现金。凡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 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要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要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学区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后才能报销。购买物品的要有验收人。
四、 学校教职工因工出差和外出进行学习,必须经校长,未经批准其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学校经费私人不得借款。因公需借款,经校领导审批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到财
务教师处办理报销、报帐手续。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五、 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必须先经校长批准,由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统一购买,否则不予报销。重大开支先报县支付中心审批,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才能开支。
六、 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正规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
麻冲学区
2015年3月
新天学区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校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严把收费关,科学合理地使用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大力推广和实施财务公开,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清楚,帐务明晰。
2、做到学校财务、财产有专人负责保管,分类造册登记,不胡花乱用资金,不丢失损坏财产。
3、财产保管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4、学校主管人员要勤检查,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学区及时汇报,防止经济事故发生。
二、经费使用
1、上级拨付的公用办公经费及杂费由学区建立专帐。幼儿园要严格按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实行一生一票制,严格按事业性收费票据数全部入帐。
2、学校经费开支要有计划,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200元以下的开支由校长批准;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开支有校委会或教职工大会研究决定(要有会议记录),500元以上的开支要报学区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开支使用。不按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准入帐报销。
3、要建立购物台帐和实物领用登记册,购物发票要和台帐编号一致,数额一致,物品使用要清,去向要明,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校长要严格把关,严禁自制白条或无校长签字的票据出现。
4、学校购买的图书、仪器、教具、音像资料等教学用品,必须按价造册登记后交负责人保管,使用要有借用登记,若丢失或损坏,要查清原因,照价赔偿。
5、学校经费不准私自借给教师,更不准外借,一经查处,严肃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6、学校每学期帐务由学校和学区结算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经费收支情况,做到帐务公开。
7、收集好财务资料,整理好收支票据。要求票据要正规,装订要规范,收支要明晰。合乎财务工作法规的要求,严禁自制白条或校长无签字的票据出现。
三、财务交接及处罚
1、校长和财务人员调动时,要清理好学校的财产和经费收支帐务,由学区监督交接,做到手续齐全,交接分明。
2、交接财务时,不许有欠条、借条和高额赤字帐务出现,否则不予交接,并追究校长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3、帐务票据不规范,经费使用不合理的,责其整改,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不按规定收费,学校或个人巧立名目、搭车收费的,一经查处,收取多少,向学区归交多少,并给予校长收费总额10%的罚款。
2、财务人员离校时,借用的物品和资金要定期归还,延期或无故不交还者,要处以5倍以上的罚款。
3、教师一律不准借用公-款。
4、严格每学期的财务审计制度,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设立帐外帐。查出不合理的开支、自制票据和打白条支出的不良行为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凉州区吴家井乡学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各学校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
1、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合理编制学校预算。2、严格按有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如作业本费等代收费项目)。3、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防止国有资产流失。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6、对学校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严格履行“专款专用”。7、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真实、客观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学校及上级部门进行管理与监督提供依据。
二、管理体制及岗位设置
1、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全部纳入学区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3、各学校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财务机构及相关岗位,成立学校理财小组。
三、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上报学区审批,学校根据预算安排好用款计划,学区根据用款计划实行全面
监控,以确保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原则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四、收入管理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各类收入。各项收入均须按规定纳入学校账户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不得隐匿、转移、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收到现金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学校银行统一帐户,不得坐收坐支,杜绝私存,任何资金都不得在财务管理体制外循环。
2、学校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设置票据使用台账,负责票据的购领、登记和核销工作,票据作废时写“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3、预算外收入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4、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增加的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应按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五、支出管理
1、公用经费可以支出的范围: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学资料、印刷、水电、邮电、取暖、交通、
差旅、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购置等费用;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按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安排。
3、各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公用经费支出。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护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五是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购置。
4、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进行维修,要编制预算,各校伍佰元以上、两仟元以下的购置、维修项目,要报学区审批。三仟元以上购置、维修项目,须呈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5、专项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它用,并实行独立核算,按实列报。
6、学校经费不准开支的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7、加强学校现金的管理
学校使用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使用,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转账办理。不准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不
准坐收坐支,及时报帐。报帐会计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年度终了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作为会计档案归挡。
8、各项经费支出参照标准
(1)办公费36%,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邮电、教师用书及报刊费、微机耗材等支出;
(2)取暖费21%,主要用于取暖费用等支出;
(3)差旅费3%,主要用于教师出差等支出;
(4)培训费5%,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等支出;
(5)维修、购置费30%,主要用于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资料及其它设备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各类设备的人工材料费及零星基建工程支出;
(6)其它支出5%,除上述支出外,如临时聘用人员、厨师工资、垃圾清运费;
六、财务报批制度
1、依据《会计法》规定,中小学在公用经费支出中所得会计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专用章,经办人签字,内容真实完整。
2、各种合法合规的凭证原则上由经办人签字,分管负责人复核证明,学区领导审核列支。校长经手的原始凭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复核证明,
再由学区领导审批。
3、差旅费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武威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4、会议费使用要求
(1)学校承办教育局、学区、校际之间的会议和教研活动,以及校内的大型活动会议,会议费用须凭会议通知、会议人员签到册报销。
(2)学校内部自行召开的会议,不能报销会议费用。
5、学校大宗物品采购
学校教育仪器设备等大宗物品需经教育局统一集中采购的项目,应在每年1月和6月底之前将采购项目计划上报乡学区,由乡学区集中汇总后,由上级部门按照有关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进行集中采购,费用由学区统一从各校账户上支付。若学校自行采购,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要严格执行个案采购制度,采购时报相关部门批准,学区凭政府采购审批表予以报销。
7、教师培训费使用要求
根据区教育局规定,教师培训费支出不得低于公用经费的5%,并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资料费等。校长、教师外出培训学习须附教育局通知或相关文件报销。
七、账务管理制度
1、各中小学配置一名报帐员,负责向学区报帐,并按月记好固定资产等辅助台帐。
2、各校必须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报帐员每月报帐前,应将所有资料在校内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六、财产管理制度
1、各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学校由总务处统一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账,附单件明细卡,报账员建立二级台账;
2、新增固定资产应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3、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转移须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实施。
本制度自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学区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区预算业务管理制度12-21
学区工作总结05-22
学区考勤制度05-15
学区消防演练总结05-14
学区房营销推广方案05-18
学区师德师风整改方案05-19
学区安全工作整改报告05-19
学区督导工作总结05-17
学区工作总结15篇05-22
学区房购买合同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