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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考勤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考勤管理部门为行政部,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日常考勤管理。考勤第一责任人:何丽琼;第二责任人:张亮。
职责:
1、员工的考勤情况,由考勤第一责任人负责,第一责任人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第二责任人负责。
2、考勤责任人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收集并记录考勤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请假表单和凭证。
3、考勤记录每月汇总一次,向考勤部门主管汇报,并存档。
第二条、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休息日。
第三条、考勤日期:自然月(每月的1号至当月最后一天)
第四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每天上午和下午上、下班均需打卡(包括加班时间)。员工上班应亲自打卡,不准代打卡。如有发现代打卡等不遵守考勤制度的,当事人与代签人各处罚50元/次。
第五条、因故未打卡者补签手续,应由相关主管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第六条、公司员工忘记打卡,应至考勤责任人处签字,月累计二次(含二次)按迟到一次处理。第三次忘打卡后,每次按迟到一次处理
第七条、员工上班期间如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外出登记表》,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考勤人员备案,未经审批擅自外出的,外出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外出1小时以上的,按事假1天处理。
第八条、8:40—9:00打卡,按迟到处理;9:00以后打卡,按事假半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事假半天处理。
第九条、1个月内迟到、早退1次以上3次(含3次)以下者,按事假半天处理;第4次之后每迟到、早退1次,按事假半天处理;第8次之后每迟到、早
退1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条、旷工:指员工未经同意或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或每月迟到、早退8次以上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并给予警告;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以及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填写《请假申请表》,做好工作交接,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病假
1、员工因病休假须凭相关证明(病历、疾病诊断书等)填写《请假申请表》,写明请假事由,天数。报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病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应至少在上班时间提前1小时通知相关行政人员报备,并经总经理批准。无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请病假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的,不扣发基本工资;3天以上10天(含10天)以下的,基本工资按90%发放;10天以上一个月以下的基本工资按70%发放,请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发当月基本工资。
第十三条、事假
1、员工有公务外的事项需本人亲自办理的,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事假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写明请假事由,天数;确实紧急而无法提前办理的,可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事假须向总经理申请,手续办理后归档备案。
2、无书面手续者按旷工处理;虚构事假者,公司可考虑辞退。
3、员工请事假半天,扣发半天岗位工资、效益工资,请事假1天扣发1天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依此类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天。员工请事假超过累计10天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按50%发放,超过20天的,不发放工资。
第十四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学习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需请假的,
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按照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设计人员出满勤,每月奖励100元。
第十七条、加班工作
1、公司员工(设计部门及行政人员)加班,应认真做好加班期间打卡记录。
2、加班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在公司工作的时间。
3、加班时间以月为单位统计,按小时计算。不跨月累计。
4、加班时间可以冲抵事假天数,填写《请假申请表》,写明加班时间,冲抵事假时间,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冲抵事假。未经总经理审批同意一律不准随意冲抵事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5、为更好地实施超时工作期间的行政管理,行政加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加班打卡工作。超时工作时间以月为统计单位。每月加班时间扣除7小时后,其余按小时计算加班工资。经总经理批准,加班时间可抵扣事假。
第十八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考勤第一责任人负责,第一责任人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第二责任人负责。考勤责任人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收集并记录考勤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请假表单和凭证。考勤记录每月汇总一次,向考勤部门主管汇报,并存档。
第十九条、考勤责任人如存在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除按第四条罚款外,还给予包庇员工处罚标准的双倍予以处罚。
设计院规章制度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无条件遵守公司通过的一切规章、通告和公告。
第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从公司全局出发,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服务上有关的相关业务或兼任其他同类企业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应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中应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不得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消极怠工,工作时应全神贯注。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看报刊杂志、上网
游戏等,做与本职工作不符的事情。
(六) 参加会议应准时,做好笔记,积极发言。
(七) 员工应注意仪表,维护办公环境的整洁。
(八) 同事之间应弘扬团队精神,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内部团结,不得搬弄是非,要尊重他
人,礼貌待人。
(九) 对客户及业务相关人员要主动招呼,对来访者要礼貌接待。
(十) 各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注意自身修养,努力形成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谐的人际关系。
(十一) 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尊重下属,尽力帮助下属成长进步,下属有困难要积极帮助。 (十二) 不相互探听、讨论工资和奖金待遇等情况。
考勤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
全年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5:30
第二条 迟到、早退
(一) 实行考勤统计制度,因工作性质所至考勤统计仅作为约束机制,员工一月内有三次上班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扣除工资的10%。如果迟到6次以上,扣发当月工资50%。当月员工的考勤统计记录必须交财务室,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之一。
(二) 早退15分钟三次者,扣发工资10%。早退15分钟六次以上者,扣发工资50%。
(三) 每月迟到二次者,在院务会上通报批评。
第三条 旷工
(一) 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续假擅自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二) 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三) 连续旷工七日者,予以辞退。不发任何经济补偿。
休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休假分以下几种:
(一) 事假:
1、 严格管理事假制度,公司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一天报主管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准假。如不按规定请假者按旷工处理。(事假扣日工资60%)
2、 单月事假天数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扣发年终奖金的20%;每年事假累计不能超过30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
3、 按小时请事假每小时扣1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4、 事假期间如有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可扣除。对于平时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加点又未安排补休的,在请事假时,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按补休处理。
(二) 病假:
1、 公司员工请病假需持假条报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急诊,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于病假后上班2天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如不按规定请假者按旷工处理。(病假持病假条扣日工资的15%;无病假条扣日工资的50%)
2、 单月病假天数累计5天以上者(含5天),扣发年终奖金的10%;年累计病假3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金的20%。
3、 按小时请病假每小时扣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4、 公司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具体时间由院董事会商讨决定。对医疗期满者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员工必须按时向公司提供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条。
5、 员工病休期间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等,一经发现查实,公司将停发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 员工因工负伤有关待遇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 婚假、丧假:
1、 职工结婚,按国家规定执行。
2、 职工的直系亲属或供养的直系亲属去世,单位给假三天,由院长签字生效。
(四) 探亲假:
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职工、父母在外地的未婚职工,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奖惩制度
第一条 员工在职期间奖励分以下四种:
(一)嘉奖:每获得一次嘉奖加发2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记功:每获得一次记功加发4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三)记大功:每获得一次记大功加发6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 记大奖:每获得一次记大奖加发若干人民币的奖励。
第二条 员工在职期间惩处分以下四种:
(一)警告:每受到一次口头警告扣发工资总额的10%
(二)书面警告:每受到一次书面警告扣发工资的20%。
(三)记过:每受到一次记过处分扣发当月工资的全部。
(四)辞退:予以解雇不发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三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重大或特殊生产任务者。
(二) 热心公共事务和团队建设,并做出具体贡献者。
(三)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增进公司荣誉者。
第四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工作方式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成本或对废材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检举违规行为或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四)出现职责事件,能速报或妥当处理,效果显著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经济损失者。
(二) 在工程项目的设计过程中,设计质量上乘,相关材料齐全,归档及时,积极配合建筑工
程顺利完成,建成后市场反应良好,并获得省市优秀设计奖者,除加发1000元奖金外,另加发该项目奖金总额的10%,作为奖励。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奖励。
(一) 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的,并获得省、国家级证书者。
(二) 在设计方案和投标中连续中标,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利益者。
(三) 设计工程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并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四) 以上3种情况,除加发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另加发该项目奖金总额的20%,作
为奖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
(一) 当月内迟到或早退三次者。
(二)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当月内发生两次者。
(三) 因主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者。
(四) 工作台和设备以及文件不整洁者。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
(一) 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消极怠工者。
(二) 妨害工作秩序,影响团队大局者。
(三) 不服从部门主任合理指导者。
(四)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五) 矿工一日者。
(六) 口头批评后,当月再犯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 对公司上层管理交给的任务,无故未能完成者或影响公司利益者。
(二) 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调动及行政安排,影响办公秩序者。
(三)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者。
(四) 对同事恶意中伤、诬告、伪证、制造事端者。
(五) 恶意损坏公司财产和伤害他人者。
(六) 客户投诉并证明属实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
(一) 对同事实施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队秩序者。
(二)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三) 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者。
(四) 无故损坏公司财产,损失重大者。
(五)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公司同类职业者。
(六)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到刑事处分者。
(七) 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7天者。
(八) 煽动怠工和罢工者。
(九) 伪造和滥用公司印信者。
(十)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的机密,导致公司某受损失者。
(十一) 参加非法组织者。
第十一条 权限
以上任何奖惩条例的实行,必须经部门具体考核落实,由公司主管领导,至院长签字生效。 卫生制度
第一条 全体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卫生制度,其中包括自己的工作岗位做到卫生清洁,不随地吐
痰,不随地扔垃圾,不无故损坏公共财产。
第二条 每个星期五下班前,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区域清扫、擦拭干净。
第三条 员工必须保持自己的仪表整洁,衣冠不整者严禁进入公司。
第四条 院长办公室和会议室的卫生、保洁等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车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院车辆管理,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产安全。汽车交通工具属单位资产,汽车驾驶员应精心爱护车辆,定期保养和检修,延长汽车的使用年限。
(二)安全。汽车驾驶员应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期间严禁喝酒,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三) 管理单位。汽车由分管领导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外借须经
院领导同意。
(四) 车辆调度。工作用车的,应事先填写“出车单”,注明用车时间、地点、人数等,经分管领
导签字同意,车辆按登记先后安排。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五) 车辆维修。应本着“计划、节约、合理、定点”的原则,严格手续,加强管理。车辆按规定
期限进行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院长同意后,到指定的地点保养和维修。车辆大修理,须经院长或董事会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修理。车辆外出途中出现故障或其他情况,及时和院领导和联系,妥善处理。
技术档案及图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 图纸归档:
当工程设计项目结束时,每个专业的相关设计人员必须将设计底图、变更底图及电子文件、计算书及各专业的校审记录,及时整理归档,由专业负责人收集齐全并系统整理后,交档案主管人整理、归档保存,档案管-理-员应将工程底图及其它文件打造分册,并将图纸的归档情况录入电脑中保存。
设计人员在按以上条文执行中,不得将任何文件保留或归档,并据为己有,否则按违犯公司纪律论处。
档案管-理-员必须按设计内容分门别类地编制目录,以便于保存和查找。
(二) 技术档案的借阅: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技术档案时,应经档案管理处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 借阅者应及时归还的档案,详细检查,查对无误后,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立即追查。造成损失者,应追究其责任。
第二条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一) 公司为方便员工对图书资料的借阅,将建立图书借阅登记制度,员工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二) 公司对图书实行二级管理:
第一级管理为公司档案室:负责公司的全部图书资料的管理。
第二级管理为员工:负责个人向公司借阅图书的管理。
(三) 员工因工作需要购买图书资料时,应首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办理购买手
续,购买后应到档案室备案,并办理归档手续,办理借阅手续。
(四) 借阅者应爱护自己借阅的任何图书资料,不得损坏和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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