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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06 06:19:58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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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考勤制度

1.目的

人事局考勤制度

1.1、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除指定人员之外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3.职责

3.1、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

3.2、当月员工考勤记录及所有表单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并计算月度考勤。

3.3、汇总、计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数据,并提交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4.考勤办法

4.1 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指纹考勤。

4.2 若遇到特殊情况,公司不能实施指纹考勤,则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 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公司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5.2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5.3 人事专员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当月5日前将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统计表报公司人事部审批,同时将考勤汇总表及记录进行公布;将批准件送达公司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考勤依据。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专员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规定

6.1 工作时间

6.1.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4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 小时,周六视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时间为275天。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

如发生变动时,以公司下发的通知为准。

6.1.2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 次)。

6.2考勤内容

6.2. 1全勤奖

6.2.1.1 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每月累计不超过30分钟者;当月未打卡次数为0者;当月无事假者;当月病假不超过2天者(需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因工伤休息不超过6个工作日者;丧假、婚嫁期内的均享有全勤奖。

6.2.1.2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6.2.1.3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6.2.1.4全勤奖奖金为50元。

6.2. 2 迟到

6.2. 2. 1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如遇特殊天气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权酌情处理)

6.2. 2. 2迟到处罚: 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扣10元,2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5次(不含允许的3次);每月迟到累计5次以上7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公司补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达到7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3天基本工资,扣除公司补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迟到30分钟以上,连同30分钟一齐处罚,每分钟扣1元,(例:当月累计迟到31分钟,罚款31元,迟到29分钟,不扣罚)。

6.2.3 早退

6.2.3.1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打卡离岗视为早退。

6.2.3.2早退处罚: 3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10元,若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6.2.4 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A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 非特殊情况下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请假条的;

C 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同意续请的;

D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E 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6.2.4.1 旷工处罚:扣发旷工天数的双倍基本工资,如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等,每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者,将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奖金,同时公司将有权直接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6.2.5.1 员工临时外出务工或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临时外出单》或《员工出差申请单》作为出勤依据,没有刷卡的必须补签《员工签卡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6.2.5.2 公出期间以正常出勤核发工资,计为全勤范畴。

6.2.5.3申请临时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核准。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6.2.6 事假

6.2.6.1 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6.2.6.2 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6.2.6.3 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6.4 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规定的病历证明,可转成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6.2.6.5 处罚规定:事假按整小时及整天计算,扣除对应小时及日工资。

6.2.6.6 请假权限:主管级以下级别的员工事假1 日(含)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1 日以上至5 日以内(含)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5 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主管级别(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事假1 日(含)内由总经理批准,1日以上由执行董事核准。

6.2.6.7 事假期间工资扣发基数按员工月工资本薪进行计算。

6.2.7 病假

6.2.7.1 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6.2.7.2 凡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6.2.7.3 员工请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内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病需外出就诊或休息的,须持本部门领导签字的《员工请假条》方可离开公司。

6.2.7.4 病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7.5 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3 日(含)内按事假处理,3 日以上按旷工处理

6.2.8 工伤假

6.2.8.1 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休息的,可请工伤假。

6.2.8.2员工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职业病鉴定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规定及流程申请工伤假;否则按病假处理。

6.2.8.3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2.8.4员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伤假证明或不符合休工伤假条件的,属普通疾病的,按病假处理;病假、工伤假期满不主动复工的,按旷工论处理。

6.2.8.5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2.9 加班

6.2.9.1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6.2.9.2 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6.2.9.3 调休批准权限:调休要履行调休手续,一般情况下连续调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3 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调休时间的,3 至5 天(含5 天)需经所在总经理批准,调休5 天以上者,需报执行董事核准。

6.2.9.4 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因本身工作性质的不同,同时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参与调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以“周末加班制度”为准。

6.2.10 婚假

6.2.10.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除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还可多享受10天的晚婚假期。

6.2.10.2 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1 产假

6.2.11.1 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给予产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妊娠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假15 天,妊娠3 个月(含)以上自然流产者,给假20 天。

6.2.11.2 男员工可以休陪产假5 天,陪产假在子女出生当时有效,事后一律不补假。

6.2.11.3 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2 丧假

6.2.12.1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 天,根据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1 到3 天。

6.2.12.2 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4 年休假

6.2.14.1 所有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将享受法定年休假。职工累积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8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6.2.14.2 年休假不可累加,须在当年内休完,过期不补。年休假的请假以0.5 天为单位计算。

6.2.14.3 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超出时间按事假计算。

6.2.14.4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年假的假期。

6.3 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条》或《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在假别一列写明请假类别 。

②直属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 。

③交人事专员。

6.4 请假单填写规定

6.4.1《员工请假条》及《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填写。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公出、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调休、年假等。

6.4.2 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

6.4.3 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理。

6.4.4 每张假条离岗日期与回岗日期必须在同一月份内,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应分开填写。

6.4.5 如请假单不能清楚辨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5 刷卡规定

6.5.1 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刷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刷卡或忘记打卡的,须及时补签《员工签卡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于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给予补录。

6.5.2 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时不要提前刷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考勤规定处理。

6.5.3 加班时,员工要及时刷卡或由主管登记加班时间,否则无加班申请单及相应记录者不计为加班。

7.表 格

7.1 本制度中涉及到的表格见表单系统。

8.附 则

8.1 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8.2 本考勤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8.3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拟定:人事部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员工外出申请单

人事考勤制度2016-06-27 8:17 | #2楼

第一条 适用范围:员工的入职、升迁、离职等。

第二条 入职

(一) 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的员工,公司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长期季节性员工由部门经理统一报《员工入职统计表》),报总办备案建立员工档案。

(二) 总办及相关部门根据入职表发放工作证及工装。

(三) 新录用固定员试用期1-3个月,工作突出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内,如果公司认为员工不合格或员工认为不适应所从事的岗位,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关系,但须提前三天给予对方书面通知。试用期满后,且通过考核者,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部门签字后,公司予以转正。

(四) 公司与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必须得到员工和公司双方的一致同意。

第三条 员工升迁

(一)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为所有员工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对公司管理岗位实行竞聘机制,所有员工都可参加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实现员工队伍的良性流动,建设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二)对优秀人才不拘一格,优先选拔使用。

(三)主管以上的公司领导任免和调整使用,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公司中层以下领导的任免和调整使用,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员工离职

(一) 员工离职分为自愿辞职、劝退、辞退/开除形式。

自愿辞职:员工因故不愿在本公司继续工作,自愿离开公司的。

劝退:因员工患有行业禁止的疾病或工作能力达不到要求,经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可以劝离本公司。

辞退/开除: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令其离职。

(二)员工正常离职程序

1、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向所在部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合同有效期内离职的员工须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和材料费,以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为标准,员工违反此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予办理。如员工私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照程序扣除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员工提出辞职后,其部门负责人应与员工本人进行谈话,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进行沟通。如员工有收回辞职申请的意向,可继续回原岗位或给予适当调岗,部门负责人应在《员工离职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交总办存档。

3、对于坚持离职的员工,公司总经办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书》的2天内,安排人员到所在部门进行调查,并在申请书中填写最后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对同意离职的员工,由总经理办公室发放《员工离职通知书》,依据表中顺序,依此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劝退员工的离职程序

对于适合劝退的员工,所在部门应将劝退原因提前以书面形式报至总办,由所在部门或总办做劝退工作。

(四)辞退员工离职程序

对于适合辞退的员工由部门出具书面通知,由总经理办公室调查核实后,按照离职程序办理。

(五)开除员工离职程序

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执行。

(六)所有离职人员离公司后,由保安部做好记录,不可无故进入公司。

(七)公司保留因经营发生变化裁减人员的权利。

(八)公司引进和出资培训没有达到协议或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提出辞职,否则,要承担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和工装费。

劳动纪律

第一条 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串岗、脱岗。

第二条 工作秩序正规有序,上班期间不得扎堆聊天、吃零食、大声喧哗、看无关报刊,班前和上班时间不准饮酒,不准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打私人电话(除工作需要外)。不准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上班时间谈恋爱。

第三条 公司实行垂直领导,逐级负责的制度。员工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上级调动和分配的工作,自觉做到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准相互推诿、消极怠工,不准顶撞领导。

第四条 自觉遵纪守法,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传看不良书籍和音像制品等其它违法违纪和不道德行为,严禁向客人索取小费,严禁食用酒店和客人的食物、饮料或据为己有,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与宾客有不正常关系。拾到钱物要及时上交,不准据为已有。

第五条 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未经批准,公司内一

切材料、文件信息不得带出公司,不得在外传播,公司内的文件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不准滥发议论、贬低他人、造谣生事,不准拉帮结伙,不准损害公司的声誉。

第六条 爱护景区设施设备,不准乱拆乱拿,随意破坏,不准擅自驾驶景区的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带人进入景区游览。

第七条 搞好与驻地群众的关系,不准收受村民的东西,不准到村民家中吃饭,不准与村民有不正常交往。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工作和公休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二)工作时间根据季节和旅游淡旺季确定。

(三)员工每月享有四天带薪公休假,实行轮班休息。

(四)法定带薪节假日:

元旦(1月1日,一天)

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三,三天)

国际劳动节(5月1日至3日,三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三天)

鉴于公司的工作性质,员工可能要在法定节假日里上班。原则上公司不接受周末及节假日请假。

第二条 考勤办法

(一)山门由办公室督察员负责,使用统一的《考勤表》,集中点名考勤。

酒店由部门主管负责,使用统一的《考勤表》,由办公室稽查员监督考勤。

(二)各部门次月3日前将《考勤表》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公布,公布无异议后,作为计发当月员工工资、员工考核的依据。《考勤表》作为《工资表》的重要附件,归档存放。

(三)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规定,不得徇私舞弊。

(四)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对所有员工考勤情况的检查。

第三条 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条》,由各部门负责保存,并据此记录考勤。

(一)病假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必须要有镇级以上医院的休假建议。要严格审核病假证明,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不予办理,否则扣罚责任人工资或视情给予处理。

(二)事假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请假者,一律不承认。如有紧急情况,必须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三)婚假

在公司工作满二年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有带薪婚假五天,未满两年结婚,带薪婚假三天。入公司工作满两年后,晚婚带薪婚假七天。婚假须提前一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必须连续休完。

(四)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3天带薪丧假。

(五)产假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持有生育证之女性员工,享有90天产假,休产假须出具准生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六)工伤假

员工因工受伤,经工伤鉴定部门确定,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

(七)员工因公外出,应事先向上一级管理人员请示,返回岗位后要汇报。

第四条 请假程序

个人递交请假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审批权限

(一)工伤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其它

(一)员工假期结束回公司要及时销假。

(二)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员工工休时间,并予以公布。如遇特殊情

况,可作临时调整,事先向员工说明。

(三)上班晚到和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

(四)临时请假按小时累计,四小时为半天,八小时为一天。

(五)凡属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分配,拒不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六)员工试用期间旷工,予以辞退。

(七)考勤人员不负责,弄虚作假,严肃处理。

行政人事管理-考勤制度2016-06-27 15:40 | #3楼

第一节 考勤管理

1. 目的:

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以下员工除外:

2.1 集团执行董事长(含)以上的领导;

2.2 其他经集团董事长批准不参与考勤管理的员工。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员工出勤、考勤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3.2 各单位负责人对长期、多次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假或缺勤过多的员工,可按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视为行为指标、职业态度待改进,进行考核。

3.3 行政部对长期、多次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假或缺勤过多的员工,可将其视为行为指标、职业态度待改进,于员工薪酬、职务调整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3.4 财务部门负责按本规范所规定的考勤管理,在员工工资中执行。

4. 过程与方法控制

4.1 时间规定:

4.1.1 员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30。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需呈报集团总裁办审核,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4.1.2 除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外,员工上午08:30分后打卡为迟到,下午5:30分前打卡为早退.

4.1.3 旷工: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实际未出勤且不能做合理解释的,为旷工。1个小时以上3.5个小时(含)以内的,计为旷工半日;3.5个小时以上的,计为旷工1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记录或只有一次记录的,计为旷工1日。

4.1.4 全勤:当月没有请假(含年休假、福利假期)、迟到、早退、旷工的考勤情况为全勤。

4.2 打卡管理

4.2.1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除集团执行董事长(含)以上的领导及其他经批准的员工外,上、下班须自打卡。

4.2.2 上、下班忘记打卡一次,须提供证明人及直属上级领导确认《未考勤说明表》,交行政部备案,按迟到15分钟处理。上、下班忘记打卡的,超过两次(含)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4.2.3 外勤、请假不能正常打卡,须在5个日历天内填写《未考勤说明表》。超过5个日历天补办《未考勤说明表》的,视为无效作旷工处理。

4.2.4 请假、公务外勤非全天的,上、下班均需打卡,以考勤卡记录作为请假时间或出勤时间的依据。

4.2.9 补休范围指:因工作需要已加班的可填写《假期申请表表》申请补休。

4.2.10 有效的补休申请时间:当月所加班的时段只能在本月末前提出补休申请。

4.2.11 补填《未考勤说明表》不应超过5个日历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未考勤说明表》,视为无效,作旷工处理:

4.2.11.1 未提供《考勤更改说明表》;

4.2.11.2 在每一自然月3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上月合格的《未考勤说明表》;

4.2.11.3 以虚假理由获得批准的;

4.2.11.4 提交的《未考勤说明表》不符合本章规定的其它必备要件的。

4.2.12 如遇停电、或打卡机无法使用时,由行政部做好考勤记录。

4.2.13 《员工考勤表》和《考勤统计表》的填写与管理:

4.2.13.1 每月末,行政部文员综合考勤机的记录及《假期申请表》对员工每日的考勤情况正确填写《员工考勤表》,如实反映员工每月的考勤情况;

4.2.13.2 根据考勤表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认真填写《考勤统计表》,作为计算员工工资的依据。《员工考勤表》及《考勤统计表》报人力资源部计算工作报财务部门;

4.2.13.3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发放工资;

4.2.13.4 每月的《员工考勤表》、《考勤统计表》由人力资源存档。

4.2.13.5 遇而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30%以上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不计入迟到。

4.3 考勤违规行为处罚:

4.3.1 迟到处罚

4.3.1.1 员工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不作处罚;

4.3.1.2 员工每月单次迟到15分钟(含)以上,30分钟以内,或每月第三次以后30分钟以内的迟到,每次罚款10元;

4.3.1.3 员工迟到超过30分钟,1个小时(含)以内的,每次罚款20元;

4.3.1.4 员工迟到超过1个小时以上2个小时(含)以内的,按旷工半日处罚,2个小时以上的按矿工1日处罚;

4.3.1.5 早退按旷工1日处罚执行。 4.3.2 旷工处罚:

4.3.2.1 旷工在半日(含)以内的,扣除该员工1天日工资; 4.3.2.2 旷工在1日(含)以内的,扣除该员工2天日工资;

4.3.2.3 旷工在1日以上,2日(含)以内的,扣除该员工4天日工资;

4.3.2.4 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含)3日的,除按前项规定类推处罚外,公司可作过失性辞退处理,且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4.4 员工病假、事假管理 4.4.1 审批

4.4.1.1 员工外勤、病假、事假及其他福利假期的审批权限请见下表:

4.4.1.2 员工申请休假、福利假期前,先填写《假期申请表》由相应的审批人审批,再递送人事部门备案。若取消假期,可到人事部销案,否则,申请的假期正常执行。

4.4.1.3 病假、事假申请原则上至少要提前一天申请,经批准后送人事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当天上午上班前电话请假,事后补办程序。

4.4.1.4 员工申请病假,须出具市三级(含)以上医院提供的病假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经行政部审核后,可作病假处理。

4.4.2 病、事假薪酬

4.4.2.1 病、事假经批准,可用当年的休假或补休抵消;

4.4.2.2 请病假每天扣日工资1/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的,从第4天起,每日扣发日工

资1/2;

计算公式为:扣发工资=(月工资÷26÷7×当月病假工时)×1/3;或;扣发工资=月工资÷26÷7×第4天起病假工时×1/2

4.4.2.3 如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30天的,按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具体为:年累计病假天数1-6个月的,每月支付月工资的30%。

4.4.2.4 请事假每天扣日工资1/2,当月事假累计超过2天的,从第3天起每日扣发日工资全额;计算公式为:扣发工资=(月工资÷26÷7×当月事假工时)×1/2;或:扣发工资=月工资÷26÷7×第3天起事假工时

4.4.2.5 连续请事假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对员工作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停薪留职等处理。

5. 加班

5.1 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办公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但部门负责人可按照实际的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

5.2 下班后须加班完成手头工作不超过半小时,不计加班。超过半小时后,按实际时数且根据打卡记录计算加班,否则公司有权不予承认超时记录。员工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周日或假日加班的,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加班后补休,对于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每个月统计一次,支付加班工资给加班人员。补休须按上述休假规定提前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人事部签批;

5.3 加班申请及确认手续

5.3.1加班前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不予承认超时记录;

5.3.2所有加班均须于加班后第二个工作日按实际加班时间填写《加班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签批,交行政人事部审批存档;

5.3.3人事部对签批后的《加班确认表》进行审核并计算其加班时间,最后将第一联发到加班职员手里。

5.3.4 所有外出应酬、培训和外地出差均不属于加班。 5.4 加班费的计算规定如下:

5.4.1 公司支付加班费将由每一位员工的《聘用合同》内注明; 5.4.2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工资/26/7×实际加班时间

政府法定假日加班费

工资/工资/26/7×实际加班时间×200%

5.4.3 加班餐食补助,公司提供午餐,17:30以后加班时间超过2个小时公司发放5元餐食补助。

6. 支持性文件 6.1 《未考勤说明表》 6.2 《加班申请表》 6.3 《员工考勤表》 6.4 《考勤统计表》 6.5 《假期申请表》

同记集团有限公司

未考勤情况说明表

同记集团有限公司 未考勤情况说明表

编号:

编号:

加班申请单

编号:

备注: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员工,一份人事部作为补休依据。

假期申请表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9:10 | #4楼

1.目的

1.1、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除老板和老板娘之外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

3.2、当月员工考勤记录及所有表单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并计算月度考勤。

3.3、汇总、计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数据,并提交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4.考勤办法

4.1 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指纹与拍摄考勤。

4.2 若遇到特殊情况,公司不能实施读卡,则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 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公司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5.2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读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5.3 行政人事专员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当月发放工资前将 ②

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统计表报公司总裁办审批,同时将考勤汇总表及记录进行公布;将批准件送达公司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考勤依据。

5.4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专员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规定

6.1 工作时间

6.1.1 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午休:12:00-14:00 如发生变动时,以公司下发的通知为准。

6.1.2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读卡(共计正常每日4次,如果加班,每日共计6次)。

6.2 考勤内容

6.2.1 迟到

6.2.1.1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读卡或虽然读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6.2.1.2 迟到3分钟以内,警告处理

6.2.1.3 迟到3-5分钟(含3分钟,不含5分钟),每次罚款5元

6.2.1.4 迟到5-10分钟(含5分钟,不含10分钟),每次罚款10元

6.2.1.5 迟到10-20分钟(含10分钟,不含2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6.2.1.6 迟到20-30分钟(含20分钟,不含30分钟0,每次罚款30元

6.2.1.7 迟到30-60分钟(含30分钟,不含60分钟),每次罚款50元 ③

6.2.1.8 迟到1个小时以上,扣除2天工资

6.2.2 早退

6.2.2.1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读卡离岗视为早退。

6.2.2.2 早退3分钟以内,警告处理

6.2.2.3 早退3-5分钟(含3分钟,不含5分钟),每次罚款5元

6.2.2.4 早退5-10分钟(含5分钟,不含10分钟),每次罚款10元

6.2.2.5 早退10-20分钟(含10分钟,不含2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6.2.2.6 早退20-30分钟(含20分钟,不含30分钟0,每次罚款30元

6.2.2.7 早退30-60分钟(含30分钟,不含60分钟),每次罚款50元

6.2.2.8 早退1个小时以上,扣除2天工资

6.2.3 旷工

6.2.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A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 非特殊情况下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请假条的;

C 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同意续请的;

D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E 无故不读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6.2.3.2 连续无故未出勤时间达到4 小时以上(含)的,视为旷工,以0.5 天为单位倍数计。

6.2.3.3 处罚规定:按照其旷工时间,扣罚其旷工天数的3 倍日工资;月连续旷工三日(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十五日(含)以上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2.4 公出(因公外出)

6.2.4.1 员工临时外出务工或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临时外出单》或《员工出差申请单》作为出勤依据,没有读卡的必须补签《员工签卡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6.2.4.2 公出期间以正常出勤核发工资,计为全勤范畴。

6.2.5 事假

6.2.5.1 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6.2.5.2 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6.2.5.3 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5.4 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规定的病历证明,可转成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6.2.5.5 处罚规定:事假按整小时及整天计算,扣除对应小时及日工资。

6.2.5.6 请假权限:总监级或厂长级以下级别的员工事假1 日(含)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1 日以上至5 日以内(含)由所在部门最高层领导(总监级或厂长级)批准,5 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高管级别(含总助)及以上员工的事假由总经理核准。

6.2.5.7 事假期间工资扣发基数按员工月工资本薪进行计算。 ⑤

6.2.6 病假

6.2.6.1 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6.2.6.2 凡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6.2.6.3 员工请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病需外出就诊或休息的,须持本部门领导签字的《员工请假条》方可离开公司。

6.2.6.4 病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6.2.6.5 员工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90 日,超出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6.2.6.6 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3 日(含)内按事假处理,3 日以上按旷工处理。

6.2.7 工伤假

6.2.7.1 员工因工负伤(含职业病),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享受工伤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 个月。

6.2.7.2 工伤医疗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6.2.7.3 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2.8 婚假

6.2.8.1 员工达到适婚年龄结婚,由国家计划生育部门开据证明可以请婚假,婚假为三天;男25 周岁以上、女23 周岁以上结婚,婚假期为10 天,员工请婚假需提前15 天申请。

6.2.8.2 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9 产假及节育假

6.2.9.1 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给予产假90 天;实施剖腹产的增加15 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妊娠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假15 天,妊娠3 个月(含)以上自然流产者,给假20 天;同时施行结扎手术的多给假7天。

6.2.9.2 男员工可以休陪产假5 天,陪产假在子女出生当时有效,事后一律不补假。

6.2.9.3 女性施行结扎手术的给假15 天,上环给假2 天,取环给假1 天;男性施行结扎手术的给假10 天。

6.2.9.4 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的,保胎休息期间按病假处理。

6.2.9.5 未婚女员工人工流产休假按事假对待。

6.2.9.6 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0 哺乳假

6.2.10.1 女员工哺乳期为一年,期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期包含产假。

6.2.10.2 哺乳时间每天给予1 小时,含路程时间;多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30 分种。哺乳假以天为单位计算,月累计不足4 小时(含)的按半天计算,月累计4 小时以上不足8 小时的按一

天计算。

6.2.10.3 超过哺乳规定时间的,视情节轻重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6.2.10.4 哺乳假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1 丧假

6.2.11.1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 天,根据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1到3天。

6.2.11.2 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3 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条》或《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在假别一列写明请假类别 。

②直属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 。

③交行政人事专员。

6.4 请假单填写规定

6.4.1《员工请假条》及《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填写。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公出、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哺乳假、调休、年假等。

6.4.2 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

6.4.3 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

理。

6.4.4 每张假条离岗日期与回岗日期必须在同一月份内,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应分开填写。

6.4.5 如请假单不能清楚辨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5 读卡规定

6.5.1 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读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读卡或忘记读卡的,须及时补签《员工签卡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于行政人事专员,由行政人事专员给予补录。

6.5.2 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读卡,避免晚读卡;下班时不要提前刷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考勤规定处理。

6.5.4 员工应亲自读卡,帮助他人读卡和接受他人帮助读卡者,每发现一次各罚款100 元,并视被替代读卡者旷工一天;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者,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7.表 格

7.1 本制度中涉及到的表格见表单系统。

8.附 则

8.1 本考勤制度由总经办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8.2 本考勤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8.3 本考勤制度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考勤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9.其他补充解释见附件

拟定: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人事考勤制度2016-06-27 11:39 | #5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人事考勤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望全体员工提高认识,自觉的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各个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负有监督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年终考评的一项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 勤 范 围

第五条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在考勤范围之内。

第六条 如特殊员工无法正常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工 作 制

第七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即早8晚5制,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上班制的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 考勤种类设置及奖惩办法

第十条本公司考勤种类分为迟到、早退,矿工,请假,加班及法定节假日(详见附件) 附一,日常考勤及惩处办法

附二,请假种类、流程及处理办法

附三,加班流程、补偿规定

附一,日常考勤及惩处办法

1、迟到、早退及惩处办法

1.1迟到1分钟至30分钟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2早退1分钟至30分钟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3迟到、早退时间1~5分钟内(含5分钟),10元/次;5~30分钟内(含30分钟上),2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扣发当月满勤奖。累计4~5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加罚100元。累计5~10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加罚200元。累计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

2、矿工及惩处办法 不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的视为旷工。

2.1旷工0.5天者,扣发1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2旷工1天者,扣发2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3旷工2天者,扣发5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4一个月内旷工2天以上者,予以辞职。

附二,请假种类、规定、流程及处理办法

请假种类分为:

事假、病假、婚嫁、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规定 :

公司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需由总经理批准。公司请假制严格遵守事前请假制。如事出紧急需电话或口头通知相关领导及人资部。事后及时填补假条。未经批准休假或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流程:

1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员工如因合理原因要申请事假,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矿工处理。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确实无法提前提出请假申请的,需要电话通知本部门相关领导,事后补填请假申请单。事假发生后,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本月满勤奖。

2病假 员工休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为依据。假条上的病假时限应以诊断书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仍不能上班的,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不批准的,则视为事假处理,如公司不批准的员工进入医疗期,超过15天以上的,公司按其社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待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发放基本工资的60%。

3婚假 婚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3.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3.2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5婚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过期不补。

3.6提出婚假申请的需带结婚登记证作为请假证明。

4产假 产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4.1员工妊娠期间每月享受半天假日以供月检。

4.2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3晚婚晚育(24周岁以后)者产假为150天,难产或剖腹产者产假延长15天。

4.4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4.5男职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3天的陪产假。如附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享受15天的带薪陪产假。

5丧假 丧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5.1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丧假为3天

5.2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的,丧假为2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给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员工休工伤假期间享受全薪待遇。

7年休假 年休假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节假日基础上增设假期,

此假期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1职工工作满1年,年假为3天;

7.2 职工工作满2年,年休假4天;

7.3职工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5天;

(自期满后,一个自然年度的元月开始开始休年假)

一年内如事假累计满20天或当年迟到次数累计满36次 ,停休当年的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另行安排。

附三,加班流程、补偿规定

加班是指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公司提倡员工高效优质完成分内工作,不允许因个人低效或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而自行安排加班。加班需由岗位负责人报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加班分为加日、加点两种。 流程:

1工作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与小时的计算方法实行。

2周六、周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的200%兑付。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的300%兑付。

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相关负责人核实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一条 考勤管理

1、考勤相关资料由人资部门统一管理,考勤资料包括考勤表及申请单,各个部门设置兼职考勤员,次月1~3号将上月考勤表及相关申请单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类资源部统一汇总上报。部门领导及兼职考勤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勤,严谨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漏报、虚报出勤记录,必严惩。

第十二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

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上班制的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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